魔王救世主
情。
即使闭上双眼,兰斯的超越魔族的听觉依然能提供不逊于视觉的信息,得得的马蹄声,第四骑士团那种包铁的厚军靴踩在地面的锵锵声,在这一片嘈杂之中,却有一个轻盈稳健的脚步。步幅细碎,像是一个妙龄女子。
兰斯睁开双眼,在马匹的缝隙间看到一个远远的模糊的背影,像是一个提著篮子的女孩,快步走进王弟的营帐里去了。
兰斯的心中突然一动。
我记得这个背影。在什么地方见过。但究竟是什么地方,是什么时候呢?
兰斯直觉的感到这个信息很重要,并没有走进王弟的营帐,反而缓步穿过军营而去。他一个人慢慢走上附近的高地,俯视著晨曦里的军营。身边还有一个第四团的哨兵站著,但他丝毫也没有察觉到此刻自己正站在当世最强大的权谋家身旁,只是有些烦躁的用枪杆敲打地面,等待换岗的时间。
兰斯不理会那个哨兵,挑了一块长满枯干的野草的地方慢慢坐下来。他要借助庇护所的帮助调动自己二十年人生经历中所有的记忆碎片,找到那个背影的由来。右手火焰状的疤痕一阵灼痛,眼前的世界一虚,突然换作一个上下左右皆是虚无的奇妙空间,巨大的球体内部贴满了一个个幻象画面,近处的是最近发生的事,远处的则是过往的记忆。兰斯就在这无穷多幻象中间寻找起来,凭著庇护所的巨大精神力量,他的思维速度再次达到了世间的极限。
女子的背影,政治,贵族,城市。铁一样的街道,曾经驶过一辆辆的囚车。提著篮子慢慢走过。篮子里装的是食物,和今天一样。要去见一位……
那是伦伯底区的街道。那个城市是艾哈迈。女孩要送饭给一位伦伯底的小官,赚些小钱维持家用。她厨艺很好,相貌也很漂亮,但是我没有仔细看过,只记得她的气质带著一种哀愁。我记得的只有背影。我们的马车远远的跟著她,越过。我在回望的时候,同车的男子也忍不住想回头张望。
那个女孩的名字,叫小雨。
兰斯一下子全都想起来了。巨大的精神体球一下子消失,晨光和土地的触感又回来。兰斯坐在高岗上,哨兵已经走了,只剩他一人。
她是小雨,是艾哈迈的一个孤苦女孩,是家道衰落却才华横溢的阿贝尔子爵喜欢的人。“‘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于他。’光荣洁白的细麻衣,从来不是通往权势富贵的桥梁。”他最终选择了她,放弃了靠著婚姻向上爬的希望。
小雨怎么会在这?
毫无疑问,只有一个原因,阿贝尔也在这里,或许就在那营帐之中。他从军了吗?成了托雷帐下的一名勇将?不排除这种可能。安德雷德驾崩之时,托雷正在艾哈迈筝歌燕舞,阿贝尔作为艾哈迈上流交际圈里顶级的人物,不可能不与托雷结识。
但是,事情会这样简单吗?阿贝尔是个有野心的人物,根据我从奥尔森那里知道的,托雷则恰好相反,是一个出身于王族的隐士,比起叱吒方裘的王者,托雷更喜欢做一个闲云野鹤的人物,所以他故意避开了圣心城政治斗争最激烈的时候,选择弃权。阿贝尔跟了这样的人,他会安心吗?也许他会选择离开托雷,带著托雷的介绍信去圣心城一展拳脚。
阿贝尔一定会那样做的。他是个野心家,机会出现他便更难以安于寂寞。阿贝尔一心想打进芬顿政治的核心,而不是在交际场上潇洒。反观托雷王子,则厌倦了王室争夺,想要脱离圣心城的控制。如果把这两个人交换一下,岂不更合适!
这个看似荒诞的想法一出现在兰斯脑中,立刻引发了一连串的想法。蓦地,一个有些陌生的名字出现在兰斯脑海中博梅尔。
他知道该怎么做了。
芬顿第四骑士团团长托雷姿态懒散的靠坐在虎皮椅上,目光恍惚的看著手中的一只银酒杯。从他微微翘起的唇边大致可以看出他那种消极避世的生活态度,但他眉间的一丝皱纹却透出深藏的野心,像一只受了伤的秃鹫在水鸟群中踱步,扇动翅膀,刻意掩饰著焦躁不安的情绪。
作为一位不得志的、身处尴尬境地的王弟,这样的情绪难道不是再合理不过吗?兰斯用心的观察著这位“托雷”的精神体,找不出一丝蹊跷的地方。他那张苍白清秀的贵族式面孔也没有一丝魔法波动的信号,无疑是一张真正的人脸,而不是什么幻象。
兰斯慢慢从灰色舞步的领域中退出来,站在这位看似悠闲的骑士团团长面前。
团长的双眼一下定住了,脸上出现了惊骇的表情,但转瞬冷静下来,用酒杯指著兰斯,问道:“刺客?”
“访客。”兰斯冷静的回答。
“竟然有这么鬼祟的访客!哈,你长得真像一个人。”说著,毫不在意的仰起脖子,把剩下的半杯红酒倒进口中。
“像你过去的朋友?”兰斯一挥手,一把大靠背椅从帐篷里间飞了出来,无声的落在他身后。两人面对面坐下。
团长高昂著下巴,用王族特有的那种高傲自赏的目光看著兰斯,赞道:“很有胆魄。”他的言行举止没有一丝破绽,精神体也没有不安的波动,活脱脱一个高傲自赏的王弟形象。
如果兰斯没有看到小雨的背影,他绝对认不出眼前这个人不是王弟托雷,而是他艾哈迈的朋友,郁郁不得志的交际圈王子阿贝尔。
“阿贝尔,别再跟我装相。我没有多少时间。”
芬顿第四骑士团团长的手突然按在剑柄上,但是他并没有站起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他冷硬得如同大理石的表情终于缓解,露出一个有些无可奈何的苦笑。
“你真厉害,兰斯。我没有看错你,夏尔蒂娜小姐也不曾看错,你就是那个可以在谈笑间颠覆世界的人。”
阿贝尔一脚踢开椅子,走向兰斯,兰斯则等他走到面前才缓缓起身,两人的手握在一起。阿贝尔大笑,兰斯则报以收敛的笑容。
像在艾哈迈时一样,阿贝尔亲热搭著兰斯的肩膀,走向帐篷里间。那里有一个虎皮环形沙发,像极了他们在艾哈迈打牌时用的那一个。两人自在的坐了下来,开始交谈。
“你是如何识破我的,兰斯?难道我的易容术还不够好吗?王弟离开艾哈迈前,我们曾经花一个月时间每天去跟格雷堡的博梅尔队长学习易容术。那可是一种失传的太古奇术,当世的辨识魔法无法绝对看透的。”
兰斯微笑著回答:“很简单。我看见小雨了。”
阿贝尔愣了一下,便一下子靠在靠背上,无声的大笑起来。
兰斯问阿贝尔:“王弟托雷在哪里?你不会告诉我,你把他杀了吧?”
“怎么会。其实整件事不是我的主意,而是出自王弟的心机。他的确是一个不同凡响的人物,如果他有意与王座,现在的芬顿也不会是如此一副乱象。殿下和我一起秘密跟格雷堡的博梅尔队长学习易容术期间便经常交换身份,现在想来,一切都是他早有预谋。”
“想不到这位王弟居然是如此一个厉害角色!”
阿贝尔赞同的点了点头,继续说道:“他代替我在艾哈迈做了三天子爵,在我随几个王家骑士到骑士团赴任以后,便带著两个随从往克兰去了。殿下想越过克兰,到银月城去访问。”
称托雷为“殿下”,这意味著阿贝尔并不承认西德尼的国王身份。不过这种大逆不道的行为在兰斯看来,根本不值一提。兰斯可是连圣神都敢拿来赌咒发誓的流氓教皇。
“那路上可要经过蛮人的地界,相当危险吧。”
“不怕。托雷殿下的剑术相当高明,在我认识的人中仅次于佛朗兹子爵。佛朗兹子爵可是芬顿的圣骑士!况且两个贴身随从也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别说去银月城观光,我看,就是去赤海丘陵观光他们也回得来!”
“你到第四骑士团赴任,就没遇到什么麻烦吗?的确易容术很成功,在我看来,你就像换了一个人。但王室和骑士团的一些秘闻你不知道啊,岂不很容易露出马脚。”
“没有。殿下考虑得十分周全,离开之前,先推荐了一个第四骑士团的骑士给我。那人叫艾伯特勋爵,是个军营万事通。有了艾伯特勋爵的帮助,一切就是马踏平川。”
兰斯一听就乐了,“哈,艾伯特勋爵!那的确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物!”
阿贝尔奇道:“怎么你认识他?”
“是的,我跟夏尔蒂娜在城北的花海与他有一面之缘。某种意义上说,他绝对是个人才。”
阿贝尔双手十指交叉,舒服的靠坐在沙发上,良久不语。兰斯知道叙旧已经结束了。
“你打算怎么办,阿贝尔。北上圣心城赴任的话,西德尼一世肯定不会给你好果子吃,一到圣心城,等著你的很可能是终身软禁。那样的王弟,只怕远比不过你的艾哈迈子爵逍遥呢。”
“是啊。所以我不去。”阿贝尔苦笑道。
“你自然可以不去,不过,拖也有拖的时限。你再这么拖下去,不只西德尼一世记不得你这个弟弟,芬顿的诸侯和骑士团的将士也把你给忘了。那时还不是一样。”
“你说得对,但殿下自己都没办法,我一个冒充的又能如何呢。除非……”
“除非什么?”
阿贝尔压低声音神神秘秘的说道:“除非芬顿发生什么大变故,需要第四骑士团出动,我能以王弟的身份突然出现在骑士团中,直接夺取军队的指挥权。”说完,阿贝尔一脸严肃的望著兰斯。
“这时机可很难把握呢。就算有瓦勒宰相那种级别的情报网,也很难掌握全局,何况是你这个冒牌王弟。”
阿贝尔自嘲的笑了:“就是这么回事。所以我在这里混吃等死。且不说这个,你最近过得怎么样?我听说圣神教新教会发达的速度比涨潮还快,像瘟疫似的到处蔓延,是不是真的?朋友一场,在圣殿骑士团里给我留个位子,也算是个退路。”
兰斯摆了摆手:“我或许有办法可以帮你。”
“真的?!”阿贝尔的眼楮立刻亮了起来。
“此去圣心城三百里距离,距第四骑士团驻地二百七十里,中间有三十里的差距。如果时机来到,你能瞬移至骑士团驻地,那么在密探赶回圣心城报告时,你有两个小时取得骑士团的指挥权。相当困难,不过值得一试。”说著,兰斯取出一块黄月石和一幅传送魔法阵简图交给阿贝尔,简要讲了一下魔法阵的制作原理。
“这个做起来很容易,不过距离很远,最好由专业的魔法师或学者来做,以避免误差太大。等我到达圣心城,会安插教会的人进入第四骑士团,把黄月石交到你的人手上,时机到来时,他会触发黄月石送信号给你。所谓时机,大抵就是有人起兵作乱,王室紧急调动骑士团的时候。眼下星落暗流涌动,究竟是哪方的势力率先发难也未可知。总之,随机应变,要看你的魄力和号召力了。”
阿贝尔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神经质的把玩著黄月石,软甲手套在石头表面擦出嘶嘶的响声。
“魔法只不过是过路道具,能否成功还要看你。第四骑士团中有一小半王弟的人,你手中应该有他们的资料,如何谋划我就不便参与了。总之,我只能帮你到这一步。”
“已经帮得我太多了,兰斯。你可真是雪中送炭啊。帮了我天大的忙!你要什么呢,我的朋友?我从没想到过会这样与你重逢:不是一个落魄的贵族子弟和一个逃亡牧师,而是王子与教皇!”
“你知道的,阿贝尔。我把你当朋友看,要的也不过是你也把我当朋友看,仅此而已。”兰斯笑道,心念一动,忽然想起一件东西来,打开魔法包裹,从里面取出一瓶淡黄色的液体,交给阿贝尔。
“这是什么?”阿贝尔疑惑的问道。
“狂暴魔药的原浆。把这东西和烈酒一比一百比例混合,给士兵们喝下,两个小时内他们会陷入狂躁易怒的状态,一旦打起来便化身为人类狂战士,不死不休。第四骑士团人员复杂,你要在短时间内夺权,说不得会有场仗好打。自己的手下若不忠心就没的打了。最好先让他们喝点这个。”
早时兰斯跟著灵魂引导者学习信仰之力的时候,曾有一堂战棋游戏课。西奥教兰斯不要吝惜士兵的生死,万事以战局为大。那之后兰斯认真思考过,牧师施加狂暴神术效率太差,还要冒著被敌军优先攻击的风险,能不能制作一种像治疗药水一样加持了狂暴效果的药水呢。每个士兵随身携带,开战前服用,岂不方便许多!
有了想法,真正做起来就容易了。兰斯查阅了大量纪元时代的典籍,发现古时候还真有狂暴效果的魔药。但因为普通的人类战士比不得矮人,对狂暴的承受能力极为有限,往往发狂而死,阵亡率超高。因此狂暴魔药的制作很早就被教会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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