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救世主
希值嬷罚碓谏撤⒖勘成稀K谋砬槭墙跣夼愕哪玻男∽烊醋苁俏⑽⒌纳锨蹋路鹩惺裁纯砂姆衬帐顾墓牡模坏阌怯簦坏阈老玻啻鹤钕讼傅那楦性谒齑浇恢?br /> 少女如同白玉一般细嫩的手指交叉在一起,吹弹得破的肌肤透著珊瑚般的殷红,在她右手中指上带著一枚锈迹斑斑、又笨又重的铁戒指,丑陋异常,与她的美丽两相对照反而生出一种异乎寻常的感觉,仿佛藏著什么重要的过往。
夏尔蒂娜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带著这枚戒指。她不记得她是从何处得到这枚戒指的,只知道大概是她的猫走失的时候。她的地位尊贵,生活极尽豪奢,这样一枚做工粗糙而且老旧的戒指怎么看都跟她的生活绝缘。然而它却实实在在的在她手指上套著。
少女曾经想过向仆人们询问戒指的事,可奇怪的是每当她想要这样做,胸口就闷闷的,让她难受得无法面对。她便有意无意的把戒指给身边的人看,希望他们问起,但她很快发现他们对那件东西熟视无睹。不,他们是真的看不见。那是一枚没有重量的戒指,它只是一个幻象,或许只存在于她的心中。
每当她集中心思思考戒指的事情,思绪就越发混乱起来,想起无数件早已遗忘的童年琐事。经过很多次努力后她开始刻意禁止自己这样做。
不管怎么说,它只是一枚无关轻重的戒指,就像她走失的爱猫,除了心里不时惦记,并不会对她的生活有实质的影响。两个月前她从艾哈迈来到王都的目的只有一个,结婚。
对方是一个年轻有为的贵族青年,事实上,可能是芬顿这个年龄段的贵族中前程最为远大的一个,荒原公爵菲尔南的侄子,芬顿北军的新圣骑士,佛朗兹子爵。
她曾经和那位子爵大人在艾哈迈有过简单的接触。佛朗兹子爵是一个固执、冷漠乃至有些无情的人,眼神中总是一片漠然,仿佛荒原公爵家族几百年悲剧的宿命都承载在他眼中。十代人以来,这个武人世家的兄弟无不陷入为情相互仇杀的窘境,如同中了创世神的诅咒。而佛朗兹子爵幸运的是一个独子,那种被诅咒的命运将可豁免了,但艾哈迈的老女人们看到佛朗兹子爵时总是窃窃私语的说,看他那种阴沉的面相,只怕他在很小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兄弟解决掉了,一生背负著杀孽吧。
她对佛朗兹这样的男子殊无好感。她喜欢的是那种沉静、温和、文质彬彬的青年。除了性格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佛朗兹子爵也不符合她的审美观。她一直对自己说男人的长相不重要,只要配得起自己就好,可惜对被誉为艾哈迈之花的她而言,这个要求已经苟刻得过分了。或许世上并没有在外表方面配得起她的男子。或许她该放弃这个梦想,正如她同样以美貌闻名于世的母亲,不是也嫁给了相貌普通的父亲吗。
是的,她不喜欢佛朗兹,甚至有点看不起他。艾哈迈的贵族从来鄙视穷贵族的家事。不过现在政局动荡,世道乱得很,即使像艾哈迈这样的富饶强盛的大城也要多多考虑自保的问题。荒原公爵家虽然没钱,却有的是骁勇善战的士兵。金钱和长矛的组合不正是所谓“天作之合”吗?
这就是政治婚姻。尽管讨厌,她却也没有想过要反抗。她是一个寂寞的人,寂寞得无所顾忌。她是艾哈迈的公主,最大的爱好却是乔装打扮成吟游诗人女儿的模样,到嘈杂肮脏的地方唱歌。她其实也没有从那种行为中得到快乐,只是不这样做的话,生活更加无趣罢了。她需要一点点刺激使一切维持在常轨。
反正都是一样的。少女对自己说。这个子爵,那个伯爵,甚至芬顿的王公。反正都是男人。反正都不是我“喜欢”的人。
喜欢……呵呵,多么可爱的字眼儿!就像在镀金的田野里慢慢行走的咖啡,那样的旁若无人。也许我这样寂寞的女子,注定不会有喜欢的人。
少女的心口一阵刺痛,她不得不用带著馨香的手帕轻轻的压著。爱情只是一个幻梦,是诗人和歌手编织出来骗钱的玩意。有没有爱情,生活都一样无聊,永远看不到任何希望。
正在这样自怨自艾的想著,管家的声音从门口处传过来:“小姐,温沙的伊丽莎白小姐来看你了。”
她略略回过头望著他,点了点头:“知道了。”
那是博梅尔叔叔,艾哈迈的卫队长,保护著她一起来到圣心城的。从她记事以来,博梅尔叔叔就一直守护在身边,好像一只憨厚的忠犬。博梅尔是一个不错的剑士,还懂得一些江湖游侠的小把戏,她的易容术就是从他那里学来的。
随著她渐渐长大,她从人们那听到了越来越多的关于博梅尔叔叔的事情。她这才知道他的剑术不止是“不错”的程度,他曾经是芬顿的圣骑士,拿著一把圣剑名曰“束缚”,剑技高超天下无匹。他是母亲年轻时三个最主要的追求者之一,整天跟在母亲身后形影不离,四人一起游历天下,留下了无数传说,并称轻歌四侠客。
博梅尔的两个竞争对手,一个是妖术天才西索,另一个就是自己的父亲,艾哈迈的领主葛朗台侯爵了。当然那时候他还没有继承家族的爵位,只是一个爱好音乐的浪荡子弟。
博梅尔不用多说,而西索现在已经隐居,不知所踪,但魔法学界的很多人认为如果西索出世,当今三大魔法宗师都要降级成二流。若论人品才华,自己的父亲倒是三人中最差的一个。当然,葛朗台的身家是芬顿第一,随便一根头发都价值一桶金,可不是那两人能比得了的。
所谓的轻歌四侠,只是母亲无聊的到处走,几个追求者死皮赖脸的跟著而已。每次想到这件事她总感到一阵嫉妒。或许博梅尔叔叔望著自己的目光也在追寻著母亲的美吧。为什么母亲有这样的好运,全天下的才俊都围绕在她身边,而自己没有呢?是自己比不上母亲吗?
也许是吧。母亲说过这样过分的话:圣天使家族的美丽是十成十,而葛朗台家的遗传就是美丽中的杂质。很过分的话,不过却是事实。
除了美貌,母亲的魔法天赋也更高。圣天使家族是芬顿魔法家族中最强的一个,强到不可思议的程度:继承者随著身体日渐成熟会自然领悟古往今来的全部即死系奥术!
她十岁的时候就已经领悟了死亡一指、石化和解离三大即死奥术,而母亲则早已超过了芬顿时代已知魔法的境界,可以随意以任何方式杀死任何人。因此说,博梅尔和父亲这样的追求者真是拼了命的,一个不小心就可能丧命当场,他们坚持下来真不容易。
她又记起了六岁时,听母亲讲的魔法家族的事。那是一个悠远得近乎神话的传说。
四千年前,创世神泰戈尔和魔王奥妮还在大地上生活,魔法文明、科魔文明和灵魂界并存于世。魔法家族是科魔文明的造物,是利用魔法文明的奥秘和科魔文明的基因改造术完成的。这是一系列有趣的实验,产生了各式各样的结果。大多数的成品是不成形的怪胎、迅速退化的天赋、隔代变质的天赋,但也有少量的天赋可以被准确遗传。
这一系列实验甚至惊动了神和魔王。他们分别开始了自己的研究,创造出秘密的魔法家族。圣天使家族这一系就是泰戈尔神创造的。家族的血脉中不但埋藏著神奇的魔力,还埋藏著一个惊天的秘密:那时泰戈尔神和魔王奥妮都预见到即将到来的神魔战争,以及最后的结果。泰戈尔神将赢得战争,但奥妮不会被毁灭,而是隐藏在世界的角落等待复活。泰戈尔神将他最后的力量封印在圣天使家族的血脉中,一旦魔王复活,神力也将受激发而觉醒,与魔王同归于尽。
几千年来,魔王以各式各样的身份尝试觉醒多达五次,但每一次当圣天使的神力即将觉醒时,魔王却再次陷入沉睡。这个过程在大陆上造成了无数的风波,被一些人类史学家观察到了,命名为泰戈尔循环。
当然,要承载创世神的巨大力量,圣天使家族也必须付出高昂的代价。这是一个一脉单传的女系家族,无论父亲为谁,永远只有唯一的女儿。而且随著魔力提高,承载者身体将会承受巨大的痛苦,到了后来,一切人间烟火都会给她们的身体造成极大的重负,要吃一粒米,喝一口酒都可能丧命,必须由拥有神力的牧师在旁伺候。为了尽量延缓这个过程,圣天使家族的长辈经常在女儿年纪还小的时候就封印她们的记忆。
是的,夏尔蒂娜自己的幼年记忆也曾经被封印过。母亲并没有解开封印,但不知为什么封印却消失了,就在她开始思考中指上那枚没有实体的铁戒指的时候。血脉的记忆醒来了,同时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忘记了。她不知道为何会如此,不过,也不重要,不是么。她还是她,无论记起了什么,忘记了什么,也要寂寞的活著。
夏尔蒂娜很感激即将到访的这位伊丽莎白小姐,还有那位国王的妹妹,小艾米莉公主,在圣心城的日子多亏她们的陪伴才变得不那么无聊。小艾米莉公主是个人见人爱的乖女孩,而伊丽莎白小姐则有些怪,有时温柔贤淑爱关心别人,甚至有点多事,有时却骄横跋扈不讲道理。夏尔蒂娜和她已经很熟了,可每次见到她之前还是猜不出今天见到的会是哪一个她。
不过,当咚咚的脚步声从走廊尽头远远传来,夏尔蒂娜就知道今天的伊丽莎白是哪一个了,因为这种大步流星的走法绝非那个淑女伊丽莎白的风格。
“夏尔蒂娜,姐姐又来看你了,哦呵呵呵呵……”房门打开,伊丽莎白用手帕掩著嘴巴夸张的笑著飞一样的走了进来。
夏尔蒂娜偷偷的叹了口气:“这么高兴,遇到什么好事啦。”
“呵呵,你猜猜看。”伊丽莎白的脸居然难得的红了一下。
“男人。”
“你猜对了,真不愧是我的好妹妹。”
夏尔蒂娜心想,除了男人你还有什么事,扁了扁小嘴问道:“这次又是怎样的男人?大魔法师还是圣骑士?不会是我们的西德尼陛下吧?”
“当然不是。我对那种老气横秋的男人毫无兴趣。这次的男人相当不错,不过,光是这样也不值得我温沙的女儿伊丽莎白如此兴奋,关键是一桩心愿得偿了。”
“啊?还是一桩心愿?难道是你青梅竹马时代暗恋的邻家小男爵?”
“哼。凭我的眼光与实力,哪有机会去暗恋别人?只有全天下男人暗恋我的份呢!事情是这样的,去年我曾经和艾米莉小殿下、夏菲小姐到德容进行了一次短途旅行,路上认识了一个出色的男子。他的身份不算尊贵,不过是西方来的游历商人,但言谈举止却充满大家之气,非路上那些纨裤子弟可比。我稍稍起了勾引他的兴趣……”
“结果失败了?”夏尔蒂娜故意打断她说道。
“别乱讲!”伊丽莎白气得小脸发白,“以我的实力,天下间任何男人还不手到擒来,怎么会失败!当时主要是时间太紧迫了,我还没来得及下手,那男人就不知所踪,真是人生一桩憾事!本来以为这会成为我勾男史上的一个污点,不过,真神保佑我温沙,不想让我的美名蒙羞,前天居然给我在宴会上遇到了他。”
“有这么好!”夏尔蒂娜瞪大眼睛,一本正经的说,“居然让天上有地下无的伊丽莎白姐姐如此惦念,这可是个怎样的男人啊。一定特别帅吧?”
“不,也不是很帅。”伊丽莎白得意洋洋的说,“比我和夏尔蒂娜妹妹都差一点,比其他人强一些。呵呵,这不是问题的重点。要知道我阅人无数,看男人早已不看长相了,重要的是人品内涵。这个男人的长相虽然一般般,内里却很实在,堪称极品……”
“他不就是一个外国奸商嘛。说什么内里,暴发户我们艾哈迈多了去。”
“不,商人的身份只是一个掩护。”伊丽莎白欲擒故纵的说,看著夏尔蒂娜。
“那他是个千年世家子弟?”
“有可能,不过他的身份远比那要尊贵得多,是不是世家子弟已经无所谓了。难得他能够如此平易近人,这证明了奥尔森叔叔的一句话,越是真有实力的人越不爱卖弄。”
“说得这么神道道的,难道这个男人是外国的王子。”
伊丽莎白不想再卖关子了:“呵呵,你不用猜了。他是芬顿的新教皇。”
夏尔蒂娜皱了皱眉头:“倒听说有这么一号人物。博梅尔叔叔很少提他的事。不过,伊丽莎白,你难道对这种老头子有兴趣吗?”
“老头子?!谁说他是老头子!二十岁的教皇,名声响得很,你居然都不知道,在家里闷得太多了吧!”伊丽莎白的语气有点著恼,“在我们温沙,你这样的都叫‘宅女’呢。家中有一宅,双亲头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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