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救世主
母瞿潦Ρ任腋或稀?br /> “不要妄自菲薄,孩子。主已经选择了你,做他地上的代言。对自己的怀疑便是对神意的亵渎。我从很早的时候就在观察你了。在你还小、刚刚进入神学院的时候,我记得有这样一件事。”
“玛丽安修女瞒著卡米莉安嬷嬷,偷偷养了一只幼小的兔子。很多年轻的教士发现了,但他们只顾著玩弄小兔子,只有一个小教士肯帮玛丽安的忙。后来兔子死了,两个人一起把它葬在圣光馆后的蔷薇丛。而那个善心的小教士,不正是你吗,我的孩子?”
兰斯感到脸上有点发烧,他记得这件事,玛丽安和她的病弱小兔。那个小修女长得十分可爱。
“还有一次,一只小麻雀从树上的窝里掉下来,当时正下著急雨,你不是冒雨过去,救起了那只小鸟?”
兰斯回忆了一会儿,确实有这件事。那天上完课,从彼耶明馆里出来,突然下起了大雨。因为没有带雨伞,只好冲进雨里,想趁雨还不大跑回宿舍。在经过植物园时,恰好听到小鸟的哀鸣,看到了那只小麻雀。再接下来……
“这些小小的善举,才最能展示出一个人真实的品格。兰斯,我的孩子,别怀疑你自己,你有一个美丽的心灵,只是你的防备心太强,又太善于伪装,以至连自己也骗过了。”
“啊!那件事,我想起来啦!”兰斯道。他记起,他看到受困的小麻雀时,本想说句对不起就溜过去的,不想却看到玛丽安小修女正在凉亭的屋檐下向这边观望,于是便捧起了小鸟,送到玛丽安那儿,借机向她搭讪。想不到老神甫记得这样清楚。
黑鸠亮羽的念波忽然传进兰斯心中,看来它已经找到牢房大概的方位了。
黑鸠不以为然的评论道:“像麻雀那种呆头呆脑的蠢鸟,根本不该有和亮羽分享同一块天空的资格,死一个,少一个。”
“闭嘴。”
老神甫继续讲道:“还有。唱诗班的洛丽埃尔修女体弱,时常卧病在床。众教士之中,只有你经常去看望她,还以神力洛uo治疗。”
这个洛丽埃尔也是一个极美丽的女孩。她比兰斯大两三岁,身体已经发育,虽然瘦弱,却仍显得曲线玲珑,远非那些扎辫子的小修女可比。那时兰斯刚开始学习治疗神术,刚好有了借口,可以去看看这位美丽的姐姐,同时也能提高神力。
“卡米莉安嬷嬷去世前那段时间,常常一个人坐在藤椅上晒太阳。你知道她挺喜欢你的,就有意到广场上去,给她看到。啊,这种害羞的关心,这种无私的爱,我的孩子啊,我在你一人身上见到过!”
卡米莉安嬷嬷去世时,兰斯十七岁,正在尝试勾引嬷嬷带的整个唱诗班的女孩。
“但是神甫,那是不一样的。我不像你说的那么好。我也许做了点好事,算是好事,但那是因为……”兰斯说不下去了。
“你的心中存有爱。你难道能否认这一点?”
兰斯无语。
“你做了这许许多多的好事,自己怕已记不得了吧?而健忘,正是你善良的心的证明。你不但善良,懂得关怀他人,而且,你自己都不知道,你对恶行是多么憎恶!那个贪婪的、受众人讨厌的希曼神甫,几乎每个教士都曾经当众指摘他的不是,包括我,而你却把谈及他的名字都视为一种罪恶!”
其实,兰斯只是想离那个恶名远播的神甫远点,别扯上关系。所以不骂他,是因为那神甫为人虽受众教士鄙夷,却薄有势力。兰斯最怕惹麻烦了。
这时,两颗巨大的头颅从地面下悄悄的浮了上来,接著是粗大的肩膀、躯干。是山姆和金。它们感应到了主人的所在,带著众地精护卫飘上来了。
虽然看不见,但因为精神体相连,兰斯还是清楚的“看到”了正在发生的事。
“我坚信,在我所认识的人中,无论教士,还是虔诚的教徒,唯有你,永远不会向邪恶妥协。因为,你与邪恶势力相互排斥,就像火焰不能在沼泽里燃烧……”
兰斯吓得头皮发麻,老神甫下面的话都没听著。教皇亲卫队虽然忠心不二,到底是邪恶魔兽的幽灵,要是被洛马特神甫察觉,他根本没法解释。
老神甫却一点也没发现。也许他太专注了,也许他的灵感已遭到破坏,反正老神甫自顾自的讲完这一段,兰斯大大松了口气。
洛马特神甫的一番剖白,使兰斯诧异的看到,原来自己在老神甫心中,竟是这样一个圣洁无私的形象。对比自己的所作所为,他感到非常惭愧。
有些不好澄清的事实,就让它过去,但兰斯不希望神甫把自己看的太高。总觉得,老神甫的做法像在把一重重的负担加在自己背上似的,让人难以消受。
“神甫,请原谅,我一定要澄清一些事实。你把我看得太好了、太高了,这样我承受不起。过去的事情我不再记得,现在的我已经不是神学院时的那个少年。我是一个心肠冷硬的,会故意去伤害别人的人。”
“就在前几天,我看到一个女人抱著她的孩子,孩子病了,就快要死了。可是他们身边站著宪兵。我没去救那个孩子,连第二眼都没有看,因为怕暴露身份,被宪兵抓到。”
兰斯觉得,这个事例足以让洛马特神甫认识到,他是怎样一个只求自保、不顾及他人死活的人。
“你看,我也许有善心,但我的善心不足以鼓起我的勇气,去做任何有危险的事。我诚恳的告诉你,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老神甫果然因兰斯的说法受到了一些打击。他想了一下,用不太镇定的语气问道:“后来,你有没有再想起他们?”
“有的。我本想瞒过宪兵,悄悄的帮助他们,结果却偏在第二天被抓到伦伯底来。”
“那么,生病的小孩现在怎么样了呢?”
“我通过监狱认识的一个看守,委托别人,暗中帮助母亲给孩子看病。病情已稍稍缓解了。”
沉默了好一会儿,洛马特神甫一声慨叹。兰斯听得出来,那不是失意之叹,而是感慨之叹。
“天意啊,一切都是主的意旨。可笑我妄自猜度神意,还以为做了许多善事。主的权能,果然是常人思量不出的。幸好,幸好……”
感慨完,又道:“兰斯,我的孩子,假如你有金币万枚,想要修建一座庙宇,有两名工匠可以托付,一个诚实守信,却非常无能,另一个手艺精湛,却总喜欢虚报花销,以饱私囊,你会选择哪一个呢?”
“手艺好的吧。最多盯著他一点,也比建一座破烂殿堂强。”
“这也正是上苍选中你的原因啊,我的孩子。结果才是最重要的。一个徒有善心,而不能施行的好人,远不如心怀叵测,却能造福于世的坏蛋。与这个譬喻不同的是,你不但天资聪颖,才能过人,本性也至善至纯。你从一生下来,就是主所选定的人选,有朝一日,要代他把福音四处传播。你童年的波折全是为将来所做的准备。啊,当你被强行征调入伍,要派上战场时,我差一点就想要把你拦下来了!幸好……”
听了这句话,兰斯的心里非常不是滋味。早知洛马特神甫这样舍不得自己,那时不如跑去哀求他,也不用到军营受几个月的罪,不用与瓦勒相识,也就不会被逮回伦伯底了。
但又一想,如果没去服役,也不可能与鲍利、雅希蕾娜、夏尔蒂娜他们相识,不会有这许多甜蜜的烦恼。人生际遇,实在是一件很玄妙的东西。
念及瓦勒宰相,心里忽然一寒。兰斯切切实实的感到,瓦勒为什么需要自己,这个答案已经越来越近了。
“神甫,关于大祭司这个人,你是怎样看他的呢?据说就是这个人,把渎神的罪名扣在圣神教教士的头上。我知道,他还在白山战役做了很多坏事。”
“白山战役呀……”洛马特沉吟道,“你是说,瓦勒趁战乱攻击白山一带的矮人村落吗?”
“和攻击差不多。他强行收缴了矮人们的武器,让兽族侵略军攻占那些村子。”
“我早已预料到他会这样做了。他果然冒险铲除了那些矮人村庄,又有很多无辜者罹难了吧……”
兰斯小心的问道:“只为了一点要拱手送人的战利品,冒引发另一场战争的危险,这不是很愚蠢吗?”
“不,瓦勒的目光比这更远。不但超过了眼前的利益,也超过了即将到来的第二场战争。兰斯,不知你是否看懂了战争的本质。战争这东西,说穿了,不过是政治的延伸。人们通过战争,来解决谈判桌上不可能解决的争端。反过来讲,如果能谈成,就没有必须打的仗。”
“瓦勒的做法,确实非常残忍、泯灭人性,可是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看,或许阻止了更多、更血腥、更惨烈的战争。只要那几个矮人村落存在,一天天的发展,迟早有一天,芬顿要与整个北方,晨星的矮人氏族,以及三个人类王国,打一场全面的大战。到那时,若是西方王国介入的话,恐怕将成为又一次分立之战,我们的文明又要倒退数百年了。”
兰斯吃了一惊:“怎么会!”
“很简单。还是从我们所在的这座城市,艾哈迈说起。你知道艾哈迈为何这样富吗?是因为它的位置,恰处在商道的中心。艾哈迈的东方是崎岖难行的丘陵地带,南方是魔兽出没、艰险重重的荒原,西北方是波涛汹涌的泰戈尔海。因此,无论是北方的矿石、武具、马匹运往西方,还是西方的物产粮食运往北方,都必须通过艾哈迈,被咱们的领主大人平白抽取利润。老实说,芬顿王国的黄金,倒有一多半是外国来的。过往商旅之中,被盘剥得最厉害的,就是晨星高原的矮人。”
的确!兰斯头脑中跳出了矮人们憨厚老实的脸相。矮人脑子笨,讲不好人类的语言,个性既单纯又暴躁,做生意的能力无与伦比的差劲。千年来,每个与矮人做生意的芬顿人都赚个盆满钵满。
但到了芬顿五世纪,矮人们突然聪明了许多,不再直接跟芬顿人做生意了。矮人族在北方三国找人类做代理,宁愿被北方人类先捞一票,也不肯被芬顿人吃死。
久而久之,北方三国与矮人族的联盟关系越来越牢固,而芬顿人赚的钱少了,也对北方人有了偏见。在芬顿人看来,北方佬是半个矮人尽管他们个头很高比本国人与西方人低了一等。
“白山一带的矮人村落是近一百年内才有的事。看到这种镇子,不得不感叹,矮人其实还蛮聪明的……”
老神甫的话,使兰斯想起了与高尔察克的交谈。移民村落是矮人武具的中转站,同时也给芬顿人的半成品做二次加工……
兰斯恍然大悟,大叫道:“天啊!矮人在赚芬顿人的钱!通过那几个村子!”
“正是。我的孩子。正是这样。矮人们不笨啊!他们的思路也许窄一点,容易钻死胡同,但他们的寿命可是人类的五倍。活得久了,经历得多了,再笨的人也能想出一些笨法子。可就是这些毫不取巧的笨法子,再聪明的人也没法对付。矮人们为了建这几个移民村,甚至改变了自古以来的生活习惯,来适应平原的生活。”
“那么,瓦勒就是为了把芬顿人的这部分商机夺回来,才借战争的机会破坏矮人的村子吗?”
“不,不是这样。我的孩子,你虽然聪明,年纪终究太小,瓦勒的心思比那个要远的多哦……让我来做一个假设,这几个矮人村落,我们不管它,任它自由发展,看一看结局会怎样。你知道,矮人的手艺虽巧,除了建筑、武器制造之外,其它方面就完全不行了。所以,即使矮人村落发展到和高山氏族一样大,我们所损失的,也只有矿石、武具方面一半的产业。矮人还是要交过路税。并且,时间向后推一个世纪,移民村的矮人富裕了,自然会有人跑到繁华的艾哈迈来花钱,我们比矮人聪明一点点,当然能变著法儿,把金币从他们口袋里掏出来。”
兰斯不解道:“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和矮人过不去呢?现在可是面临战争了呀。一旦打起来,也别想矮人带来的商机了!”
“如果单单考虑矮人,是这样。你别忘了,还有矮人的盟友,北方三国呢!事情照此推演下去,艾哈迈人将取代北方人,成为矮人村在西方五国的代理人,结成一个新的经济同盟。这样一来,北方人的利益就完全没有保障了!因此,无论如何,他们也要阻止这种局面的出现!”
“他们能做什么?矮人在白山修建村子,他们可没出过力。之前,他们也只是在芬顿人的盘子里抢东西吃,归根结底是吃矮人。矮人没什么要对北方人负责的。”
“北方人可不这么想。你不能忘记,他们是人类,和芬顿人一样贪婪。他们脑子里想的只有如何拿到更多的利益,至于该不该拿,完全不在考虑之列。但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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