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风飞扬
“还用你说,将军一出手,喊里嚓查将贼子杀个干净!唉,今日我等人少了点,不然大食贼子还能蹦达到现在?”
……
赵淳之在兵幕外长吁一口气。李天郎,雅罗珊,英雄……
在焚尸的火堆边,悟明举着破烂的法器,为阵亡的唐军将士超度亡魂。低垂的黑幕大口吞咽着升腾翻滚的浓烟,不知道勇士们的魂灵是否能借此攀游西天。听搬运尸体的士卒说,高大将军要他们必须在天亮前干完所有的活,免得白天被人看见影响士气。想到高大将军,悟明心里不由一缩:自己也许不该告诉他那条穿越沙漠的道路,看高大将军那发亮的眼神,他肯定已上了心。不过条道路凶险无比,自己都险些丧命其间,如果将军派人前往,会不会使更多的人送命呢?即使成功,也意味着会有很多大食人死于刀剑之下,我佛慈悲,以德报怨,佛光会照耀白骨累累的地方吗?悟明泛起一丝悔意。不过当他想起在康居(撒马尔罕)看到大食人肆意破坏佛像。在安息(布哈拉)大批佛教徒因免税之诱而被迫改奉伊斯兰教,在巴里黑和木鹿,他甚至亲眼目睹大食首领动手拆毁寺庙。斩首抗争的沙门。他胸中涌起的愤怒迅速驱走了犹豫。管他呢,没有佛门狮子吼,金刚杵,也许就不能有河中的佛法光明!仅凭自己力量是不能实现宏伟理想的,高仙芝的大唐雄师就是佛门注定的金刚杵!如果有人因此要下地狱,那我就下地狱,决不后悔!只要心愿能够达成,下地狱又有何妨!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高仙芝确实喜出望外,他举着烛台,一次次察看着绘有怛罗斯的地图。怛罗斯以南,是通向大食人呼罗珊的老巢——木鹿城的要道。大食人和昭武胡人自然重兵防守,据斥候说,几乎所有的重要隘口都防备森严,要有所动作非常困难。而北端,则是危机四伏的沙漠,经验最丰富的斥候也只敢沿着怛罗斯河走到沙漠边缘,不敢再深入,谁都知道盛夏七月的沙漠,是多么的可怕。而那个游方和尚的话却使高仙芝看到了奇兵取胜的希望。如果他那一个和尚都能孤身一人穿越沙漠,那一支准备充分的人马也应该可以!听和尚说,怛罗斯河尽管消失在沙漠里,但是还是能够在一些地方挖出水来。呵呵,只要越过沙漠,突然出现在大食人后方……高仙芝放下烛台,用手指点点地图,眯起了眼睛……三天,也许四天?他回头看看案几上摆放的书信,再次笑了起来,愚蠢的大食人,居然发来了停战书,说是他们需要三天时间做什么礼拜!嘿,不过是个借机喘息,重整军备的借口罢了!真是奇兵包抄的天赐良机!三天后,从俱兰城来的辎重也将到达,足够使重振旗鼓的安西大军大打一场了,加上奇袭大食后方的奇兵,何愁贼子不灭!
现在关键是,派那支人马担当这支奇兵?它必须集坚韧不拔,吃苦耐劳,快捷强悍于一身,还需有一位胆识过人,足智多谋,能够独当一面的骁将做领军人物。高仙芝的脑子里几乎不假思索地蹦出了答案:侧戎军,李天郎!
天亮了,怛罗斯荒原出现了难得的寂静。只有拥抢死去牲畜腐肉的秃鹫和乌鸦,在森森白骨间喧闹。一队长行坊慢吞吞地从怛罗斯河边的唐军营地走向烈日下的怛罗斯城,押队的杜环不停地擦着额头的汗水,这些震天雷一直让他提心吊胆,在这样炎热的天气里,只要一丁点火星,就可以把震天雷引燃,从而引发可怕的灾难。因此,把它们运进怛罗斯城的地窖保管,是最为周全的。几天来,为解决投石机所用的石块问题,杜环和袁德抓破了头皮,怛罗斯方圆上百里没有大山,荒漠里都是沙土,没有可供投掷的石料。杜环急中生智,想起了儿时玩耍的泥丸,即刻想到用牲畜毛发、草料和河边的泥土混合制作大泥弹,晒干后就成了坚硬的投掷兵器,虽然比石块的威力差点,但对人畜仍旧具有令人满意的杀伤力。杜环回到大营,喜滋滋地向高大将军禀报,得到大力褒扬。回头在安排运送震天雷的长行坊时,杜环和久违的李天郎匆匆见了一面,李天郎叫他带了一包金创药给在岸边营地的阿史摩乌古斯。看李天郎匆忙准备的样子,似乎要立刻远行,军中几乎所有的骆驼都被侧戎军调用了。杜环欣慰地看到,那些骆驼身上的驮架都是他在番兵营时一手设计和监造的,看来,李天郎没有忘记他的好哟。
为了携带充足的粮秣和饮水,李天郎的确申请调用了所有的骆驼。高仙芝的命令不容违抗,再说,他也希望能通过突袭一举结束这漫长艰辛的战斗。尽管悟明将亲自带路并信誓旦旦地称记得一路上所有的水源,李天郎依旧携带了足够三天的给养,他仔细地计算过,如果省着用,足可以坚持七天。在沙漠里。他必须做最坏的打算。除了挑选健壮的牲畜,对参战士卒,李天郎也精心做了安排。铁鹞子重骑做这样的跋涉显然是浪费,伊质泥师都散漫的风格也不适合这样艰苦的行军,剽野团被虎贲营要走就再也没有归还的意思。因此,只有雕翎、西凉、横野、飞鹘四团人马出征。各团折损人员可在其余两团中抽调人员弥补,最后有整整一千两百名精锐战士随行,这可是李天郎压箱底的所有本钱。在将军幕僚中,只有副将李嗣业,别将段秀实以及岑参知道这个机密的进军计划。而侧戎军只有军使李天郎一人知道。所以,当一千两百人马在擦黑的清晨悄悄出发时,全军绝大多数人还浑然不觉。李天郎甚至没有通知在河那边葛逻禄人营地的阿史摩乌古斯。
“雅罗珊李不见了,走了,可能是撤军了!”谋刺处罗对他的首领说,“我亲自去察看过,他们的营地只剩下伤兵了,大队人马包括雅罗珊李都不见了!”
“真的?你没有四处查探一下?是不是高仙芝搞的诡计?”谋刺腾咄将信将疑,对叛唐举事,他最忌惮的就是背后驻扎的李天郎和他的侧戎军。“再好好去查探一下,这可是事关我等性命的大事!”
谋刺处罗急切地说道:“从上午到现在,我已经打探整整一天了,连个鬼影子都没有看见,只是看见有往河上游行军的痕迹。派出去跟踪的哨骑现在虽然还没回来。但是至少可以肯定,雅罗珊不在!”
“弓仁,你觉得怎样?”谋刺腾咄问一边的踏实力弓仁,他一直对反唐持保留态度。
“我们和雅罗珊可是兄弟……”踏实力弓仁迟疑地说,“背叛他,总有些……”
“我们那里是背叛他,我们是背叛高仙芝这个匹夫!再说现在他走也走了,你那个赵兄弟也跟他去了,我们更说不上背叛兄弟了!”谋刺处罗瞪起了眼睛。“想想看吧,我们再也不用乞求别人的施舍,再也不寄人篱下,我们将有自己的草原!我们马蹄所到的地方,不管是唐人、大食人还是粟特人,都会忌惮三分,这是何等恢弘的事业,子孙万代都将传诵我们的英雄故事!”
“处罗说的没错,要不是高仙芝,我也不会失去我的儿子!”谋刺腾咄接着说,“他根本没把我们当作兄弟,我们甚至连拔汉那杂种都不如,哼,比起大食人的慷慨来,他的那些小恩小惠简直是对我们的一种侮辱!看看我们今天的浴血奋战换来的是什么!包括我们英勇无敌的雅罗珊李,那样的英雄,又从他那里得到了什么!我们就是卑微的狗,也不找这样的主子!干!即刻告诉大食密使,择机开战!”
踏实力弓仁还想再说什么,身后马厩传来的嘶鸣声使密谋的三人同时惊悚回望。一匹没有鞍辔的光背战马突然暴起,高扬起四蹄,从三人眼前飞跃而过。
“我的腾格里!是阿史摩乌古斯!”谋刺腾咄闪避的时候已经看清了紧紧贴在马背上的阿史摩乌古斯,“抓住他,不,杀了他,他肯定听见了我们的谈话!”
“这个怪物怎么会躲在那个角落里偷听!”谋刺处罗弯腰一看,马厩里还有一堆纷乱的草窝,旁边胡乱扔着酒囊和衣物,“该死的,我怎么忘记了这个怪物要囊着毡毯睡在马厩里才能睡着!”
“来人,上马,追上他,杀了他!”谋刺腾咄冒出了冷汗,眼睁睁地看着光着膀子的阿史摩乌古斯策马撞翻门口的卫兵,全速向河边奔去。“弓仁,快去,让你的神箭取了他性命,否则我们全完了!”
话音未落,三枝利箭疾射而至,只有箭术最为精湛的射雕者,才能在没有鞍辔的颠簸马背上回身射出这样的穿云连珠箭!谋刺腾咄“哎哟”一声胳膊中箭,另两箭落空。到底还是没在马鞍和马镫上射得稳健准确。踏实力弓仁铁青了脸,翻身上了马,不远处又有一名追击的骑手中箭落马。
当阿史摩乌古斯第四次回身射箭时,发现箭囊已经空了,匆匆挎在背后的箭囊在慌乱的奔跑中将箭矢散落了!没有弓箭在手的射雕者,就像一只被拔去利爪的鹰,比老母鸡差不了多少。阿史摩乌古斯看着渐渐逼近的葛逻禄人,咬了咬参差不齐的牙齿,将大弓往地下一扔,狠命揪住坐骑的鬃毛,伏身拼命往怛罗斯河奔驰。此时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逃过河去,将听到的一切告诉主人!主人雅罗珊李!只要他在,就可以拯救一切,包括那些准备反叛的族人!
一簇簇羽箭追了上来,当战马跑至河边时,屁股上已经插了四枝箭。负痛的战马将阿史摩乌古斯狠狠摔进了河里,未等他从水花中站起来,葛逻禄人的利箭便蜂拥而至,水花顿时染上了鲜血的赤红!
踏实力弓仁一箭射中了河中挣扎的阿史摩乌古斯,已经身中数箭的他发出了最后的吼叫,犹如一只垂死的野狼。锋利的箭镞穿透了他的脑门,大团的血污蒙住了他的脸。草原最怪异,最强悍的射雕者向天空挥舞着双手,似乎奋力想抓住什么,最后他敦实的躯体彻底瘫软下去,重重地倒在了河水里……
天边残阳如血,踏实力弓仁在河边勒住马,心情沉痛地看着阿史摩乌古斯插满羽箭的尸身顺水漂流而下。无论怎样,这个死在自己族人箭下的怪物可是葛逻禄人中最厉害的射雕者,也是雅罗珊李最忠心的猎犬,同为射雕者的踏实力弓仁,不知道自己今后会不会遭遇同样的下场。但现在他清楚地知道,不管他愿不愿意,当他弯弓射出致命的那一箭时,他自己和决意反唐的谋刺腾咄他们已经紧紧捆在了一起,腾格里啊,这真是你的旨意么?
没有阿史摩乌古斯,李天郎居然还真不习惯。这个葛逻禄忠仆总会在他最需要的时候出现,不用他开口,便将他最需要的东西递到他手边。李天郎轻笑了一声,自己什么时候变成需要别人照顾的娇气之人了?他松开了拿水囊的手,打消了喝上一口的打算。
天空传来轰隆隆的雷声,还可以见到乌云翻滚,但是艰苦跋涉的侧戎军将士再也不会傻呼呼地等着下雨了。昨日也是如此,满心欢喜地等着雨水下来,可最后丁点未落,让人空欢喜一场。听那带路的和尚说,雨是下了,但还没有落地,便被热气蒸干了!这个天杀的和尚!说认识所有的路,可大家伙入碛已经两天了,连绵的沙漠依旧看不到尽头。耳边除了呼呼的风声,自己的喘息声和脚步声,除此以外,什么也听不到;满眼看见的,总是赤黄的沙丘,沙丘,一直连到碧蓝的天边,见不到一棵草,一只蚂蚁!
千百年暴烈的炙风堆砌成高低起伏,蜿蜒无垠的茫茫沙海,那些优美的沙丘勾勒出风的曲线。它们看似杂乱无章,但彼此连接得又非常和谐。仿佛一首悠扬不息的牧歌,一直唱到天地的尽头。没有人有闲情雅致来欣赏这样的风景,因为在这里迈出的每一步都是那么艰难,没及脚踝的浮沙尽情地吞噬着你几乎被热浪烤干的体力,使你很快就脚软筋麻;到达任何一个目标都需要走多出几倍的路——你只有选择沙丘山脊延伸的路线,转着圈儿曲折到达;还有白天要命的酷热,夜晚难熬的冰凉刺骨;还有缺水、少粮、流沙……更痛苦的是,你不知道你迈出的步子,是走向令人惊喜的希望,还是稀里糊涂迈向死亡。
“我的天啊,我宁可战死在怛罗斯,也不愿意再走了,”赵淳之看着雨云缓缓飘走,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心里有些绝望,“好歹遇到个人啊。死人都行。不,还是不要死人,只要是活的。不管是不是人,都行。哪怕他是来拼命的大食贼人也好啊!这样在烈日下疲于奔命的日子,还要多久啊!”赵淳之回头看看沿着山脊伸到视线尽处的足迹,那种森然的绮丽带给他莫名的恐惧,他不由得重重地叹了口气。
进入沙漠第三天,队伍开始出现损耗,已经有十多个士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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