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妾记
杨秋池小心地避开脚印,蹲下身仔细观察了之后,按照现场勘查常规,应该提取鞋印。
这种室内平坦质地又比较紧密的地面上形成的平面脚印,一般用透明胶带粘取法提取,如果胶带尺寸不够,一般用润湿地黑白相纸或者复写纸提取。
不过,因为忤作和金师爷在身边,杨秋池暂时还不想进行自己的勘验,决定等忤作金师爷填写完尸格离开之后。再进行自己的法医勘查取证。
这间房间很大,里面有三具男尸,床上一具地上两具。
床上那具是大少爷李映。全身赤裸。侧躺在床里部,背部有七个创口,遍布整个背部,前胸有四处创口,肚子上有三处。也就是说。李映总共身中十四刀!这凶手可够狠的。
地上躺着两具尸体,床边一具尸体是小少爷李杰,全身赤裸。俯卧。检查之后发现,胸部七处刀创,腹部六处。一共中了十三刀!
不远处躺了的另一具尸体,仰面朝天,是肥头大耳的李承明,右手握着一把水果刀,刀上满是鲜血,刀尖已经卷曲!
他穿着衣袍,但很零乱。上面沾满了血污,他最惨,胸部十四处刀创,腹部七处。这李承明一共身中二十一刀!
三人的血应该差不多都从这数十个血窟窿中流光了,地上到处是一滩滩的血泊,让杨秋池、金师爷和忤作不得不很小心地寻找落脚点。
床边有一对太师椅,中间的茶几上摆着几盘精致的菜肴、果盘,还有几个酒盅,酒杯和筷子。
杨秋池吩咐忤作测量了刀刃宽度和长度。然后又测量了三具尸体身上地创口,并拿了一根筷子捅进伤口里,一一测出了每个伤口的深度。
经过测量,三具尸体上的创口都是一钝一锐,创壁光滑,创腔内无组织间桥,均为锐器创。创口大小与李承明手中那把单刃尖刀地宽度吻合,由此,初步判断李承明手中的这把刀就是凶器。
要确定是否是凶器,需要对刀上血痕作鉴定,看看是否是三个死者的血。
床脚不远处扔着一条白绸子,上面沾有一些血痕。
古代凶杀刑事案件勘查很简单,把现场情况和尸体外表情况记录下来就行了,不存在进行痕迹化验和尸体解剖的问题。所以,金师爷和忤作跟着杨秋池一边勘查一边填写完尸格,任务就完了。
勘查完,杨秋池站起身,说道:“想不到这堂堂李员外家的小少爷,居然是个禽兽,作出这等猪狗不如地事情!”
金师爷也恨恨说道:“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这小少爷要奸污嫂子就已经犯了亲属相奸的淫乱重罪,又杀父杀兄,更属十恶不赦,将他错骨扬灰也不为过!”
杨秋池点点头,吩咐他马上回去写通报,将这案子勘查结果向上级报告。
等金师爷、忤作退出之后,接下来,杨秋池要做一些自己的检测。他从法医物证勘查箱里取出一只微型紫光灯,往床上一照,如果床单上有精斑,会显出银白色荧光。
大少爷和小少爷都是全身赤裸,按照凶杀案件侦破常规,必须进行性犯罪方面地检测。
照遍了床单,虽然发现了几块,但颜色很暗,从颜色就可以判断这精班不是新的,显然是以前留下的经过了洗涤的陈旧精斑,应当是大少爷以前和妻亲们干那事留下的。
杨秋池蹲下身,仔细检查了李员外的衣着,在李员外衣袍的不少地方,发现了一些血指纹,很淡,可能是手粘上鲜血之后,用布擦拭过,但没擦干净就触摸了衣服留下的。
杨秋池解开李承明的衣裤,发现衣裤穿得很乱,好像是很匆忙穿上地,并且,在李员外的贴身内衣裤里也发现了这样的血指纹,比外衣上的要清晰得多,显然,是先穿内衣然后穿外衣形成的。
仔细观察之后,他发现,这血指纹很纤细,不大像李承明这肥冬瓜粗粗壮壮的手指头留下的。这引起了杨秋池的注意,他提取了李承明内衣上的指纹,与李承明的指纹进行了对比,果然,内衣上的指纹根本不是李承明的!
这就奇怪了,李承明内衣上怎么会有别人的血指纹?难道——李承明原来是光着身子的,凶手杀了他之后,才给他穿上了衣服?
为了确定这个推测,杨秋池仔细检查了衣袍上的刀口,结果发现,有三处创口在衣袍相应位置找不到相符的创口!
这就证明了李承明的确原来是赤身裸体的时候被刺死了的,凶手在李承明死后,又给他穿上衣服,然后再用刀子扎刺尸体伪造现场,这才造成李承明身上的伤口明显比另外两人多。不过,凶手在衣袍上伪造创口时,慌乱之下遗漏了其中三个创口。
这个人是谁?是小少爷李杰吗?不对,根据红绫的叙述,小少爷先杀了大少爷,然后又与老爷两人抢刀子互捅,最后两人都死了。既然三个人都死了,那谁给他穿上的呢?红绫?不对,红绫双手被反绑,不可能实施这个行为。
发现了这个问题之后,案情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杨秋池摸着下巴思索了一会,目光落到了李承明手中的水果刀上。
凶器!查一查究竟是不是李杰杀的人。杨秋池隐隐感觉到,这个案子和红绫说的不大一样!
杨秋池找来一张手娟,包住李承明手里的那把水果刀,小心地取了出来,刀柄上面有明显的血指纹。杨秋池直接用透明胶带提取了指纹,又提取了小少爷李杰的指纹,对二者进行了指纹对比。
这一次更让杨秋池疑惑了——刀柄上根本没有小少爷李杰的指纹!
杨秋池检查了李杰的右手,上面粘有鲜血,这就奇怪了,既然他的手上有鲜血,红绫说李杰用刀子捅了老爷李承明,李承明抢过刀子又捅了他,那这把刀上的血指纹应该是他们两的,可是,除了老爷的血指纹之外,刀柄上还有另一个人的血指纹,却不是小少爷李杰的。
难道,李杰根本没有碰过这把刀?没有用这刀杀过人?他手上的血可能只是他死前捂住伤口时粘上的。
这么说,刀柄上另外一个血指纹才是真正的凶手?这个人杀了人之后,将刀子塞进李承明李员外的手里伪造了现场?
那这个人会是谁呢?
杨秋池仔细观察了一下刀柄上这个陌生的血指纹,眼睛一亮,发现这指纹与李承明内衣上的指纹外形很相似,都很纤细,急忙将两个指纹进行了对比,果然,完全相符!
这就是说,凶手不是李杰,真正的凶手,应该是给李承明的尸体穿衣服的人!
这个人是谁?红绫妩媚娇艳的脸蛋浮现在了杨秋池的脑海中,难道,这一切都是红绫做的?
第三卷 第二百四十三章 原来如此
杨秋池离开现场,来到隔壁厢房,红绫没有再哭了,躺在床上眼睛直愣愣看着罗帐顶。宋晴、宋芸儿两姐妹在柔声宽慰她。
杨秋池先安慰了一会红绫,然后给他倒了一杯水。宋晴急忙在床头坐下,小心地将红绫扶起半身,红绫接过杨秋池手中的茶杯,一口气喝了半杯,感激地说道:“谢谢少爷。”
杨秋池接过茶杯,笑了笑:“你躺下睡一会,等我忙完了就来和你说话,好吗?”
红绫点点头,第一次笑了,还是那样的甜美,虽然脸上脖颈上还沾着不少血污。
杨秋池端着那茶杯出了房门,回到凶杀现场,用磁性指纹刷和透明胶带提取了茶杯上红绫的指纹,与凶器上的指纹进行对比,完全吻合!
果然,红绫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她伪造了现场并说了谎!
不过,另外的问题马上又出现了:红绫一个弱女子怎么能杀死三个成年男人?她又为什么要杀他们?而且,红绫的双手不是反绑着的吗?后来还是那小丫鬟进来帮她解开的,双手反绑还怎么杀人?
第一个问题,红绫为什么要杀他们父子三人?
答案显而易见,大少爷赤裸着身体还好理解,因为红绫已经许给了他,要同房。小少爷李杰怎么也赤裸着出现在这屋里?显然,他也想和红绫同房!老爷已经被证明死前也是赤裸着的,当然,他也想与红绫同房!
这就是说,这父子三人其实是准备轮奸红绫。红绫这才杀了他们!
那他们三人是否已经得逞呢?第一个发现现场的小丫鬟说当时红绫是穿着衣裙的,从红绫自己地叙说也可以证明他们三人没有得逞,不过,杨秋池还是决定做一下检测。用物证来证明!
他用棉签分别提取了三人阴茎冠状沟、包皮部位的粘附物,进行了性染色质检查。
如果男人的阴茎插入过女性阴道,会粘上阴道鳞状上皮细胞,贴片检查鳞状上皮细胞X小体的出现率,如果超过10%,就可以证明阴茎接触过女性地阴道。
检验结果证明三人均没有得逞,杨秋池这才长长舒了一口气,如果红绫被这三个禽兽糟蹋了,那自己真是万死都不足以赎罪。
杨秋池恨恨想到,李承明父子三人竟然要轮奸儿子的小妾。作出这等禽兽不如的事情,就算没有得逞,也是其心可诛。死有余辜!
红绫面对强暴,奋起反抗,杀了这三个禽兽,属于正当防卫,是不用负法律责任的。我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叫作无限防卫。
既然红绫不用负刑事责任,那她伪造现场说谎干什么?有什么可怕的,杨秋池为红绫维护自己尊严的行为击节叫好的同时,又为她的不懂法伪造现场而有些好笑。
杨秋池心想,你还别说,这红绫小脑袋瓜还真不错,这现场伪造得象模象样地,连金师爷这样的刑名高手都瞒过去了。如果不是遇到自己这现代来的法医,要揭穿这伪装,还真不容易。
杨秋池迈步就要出去让红绫说出真相,可他刚迈出了一步,就站住了,不对,自己记忆地是现代的刑法规定,谁知道古代刑法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也规定杀死强奸犯不负刑事责任呢?如果要负刑事责任,那自己这一说出来,不就把红绫给害了吗?
杨秋池搞不懂了,还是先问问再说,问谁呢?金师爷?这老狐狸一定会怀疑自己问这问题的用意,或许就会怀疑到这案子上去,不行,不能莽撞,要先毁掉现场证据,把这案子坐成铁案后再说。只有这样,就算明朝法律规定杀死强奸犯也要负刑事责任,就算金师爷或者其他人怀疑是红绫干的,这案子也查不清了,红绫才不会被牵连。
三思而后行!杨秋池现在已经越来越理解这句话地重要性了。
杨秋池做对了,中国古代法律对正当防卫的规定远远没有今天的刑法规定地广泛,对私权救济是严格限制的。
由于妇女地位的低下,法律对妇女的保护也显得格外的苍白,《大明律仅仅在“杀死奸夫”一节中规定的“凡妻妾与人奸通、而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死者、勿论。”这也是赋予丈夫杀死奸夫的权利,这权力严格来说还不是正当防卫。
《大明律》在“犯奸”一节中,并未规定强奸罪的被害妇女有正当防卫权。反而强调“强奸者、妇女不坐。”,也就是说,如果妇女被人强奸,受害妇女不用为这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这已经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明朝妇女地位的极其低下,甚至连自己捍卫自己尊严地权利都没有得到法律的保障。
所以,在明朝,强奸犯罪中的被害妇女可以用自杀、以死相拼来捍卫自己的声洁,却不能用杀死强奸犯来保护自己。这种权利是属于朝廷官府的,是公权力,不允许私人行使。红绫杀死李员外父子他们三个,在明朝仍然要负刑事责任,虽然不会比照杀人犯处理,却还是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的。
红绫这样做显然已经预知了自己行为的后果,所以,她选择了伪造现场。这一招是很聪明的,在明朝侦破手段很落后的情况下,也是很有效的。
杨秋池冷静下来之后,第二个问题就出现了,红绫是怎么杀死三个个大男人的?首先,她双手反绑,怎么杀人?
很可能红绫自己伪装了被人反绑,如果是这样,那反绑的情况肯定会有破绽,可能是做一个比较松的套,把手钻进去,等小丫鬟帮她解绳索的时候,只要稍稍用力往外蹦紧,不仔细是看不出来的。
杨秋池知道,叫那小丫鬟核实解绳索的情况肯定是不合适的,会引起别人的怀疑,还是自己先查一查。
杨秋池拿起那段白绸子仔细观看,上面有一些血痕和血指纹。
杨秋池心中一动,如果是红绫自己反绑自己,一定会在白绸子上留下指纹,也就是说,白绸子上的血指纹应该就是红绫的。
这种血指纹很容易提取,直接用透明胶带粘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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