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





酒的味道会随价位逐步好喝→不好喝→好喝,这么看,起码小姨没有用低档货充数,我应当感激不是?我头有些昏沉,包厢里太热,人肉的气味让我肠胃翻江倒海。我低声跟我妈说要去洗手间。孙郴抬头,说,一起吧。
  从洗手间出来,用冷水扑过的脸恢复大半清醒。我转头看孙郴,我现在不想回包厢,你呢?
  他看着我,没有说话。我抬脚往走廊走去,走廊里有石制的桌椅。
  “你为什么要到这里来?”我靠着身后的石柱,淡淡的微笑,笑容没有弥散到眼睛里去,“我本来打算努力遗忘掉我所知道的一切的。”
  “他没有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只说有个朋友请客,不是应酬。”孙郴头向后仰,灯光混杂着朦胧的月光洒在他棱角分明的面庞上,流淌于眉眼之间的迷茫忧伤。
  “你说,他们这样做是什么意思?公开化,明朗化?”我头疼的揉揉鬓角,“他们为什么一定要继续折磨我们呢?”
  “姿态摆的越端正越坦然,别人越不容易生疑吧。”他微微一笑,嘴角勾勒出讽刺的弧度,要笑不笑,“你说,你姨父要是知道给他戴绿帽子的人是他的孙老师,会是什么表情?”
  “孙郴——”我脸色大变,猛地从凳子上站起来,情急之下还撞倒了身后的石柱。
  “放心。”他转到我面前,一面帮我揉碰疼的后脑勺,一面淡淡的允诺,“我不会多嘴的,吃人嘴短。”
  我苦笑,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喃喃道:“这个,拿人手软。寒假的时候我小姨送的。”
  “他们敢这么做肯定是有恃无恐。我舍不得我妈看到真相,你也下不了手去毁灭一个幸福的家庭。呵,幸福美满啊,看上去是多么的光彩夺目。我还曾经以为他是硕果仅存的好男人呢。”孙郴双手支在石柱上,把我圈在怀里,似笑非笑,“你呢,我的麦麦。”
  我背靠着石柱,手抚上他仿佛受伤的小兽一般的眼睛,微笑着摇头,轻轻呢喃,别这样,小哥哥。五好男人贝克汉姆也有出轨的不良记录,凯撒大帝为所爱抛弃一切的同时也跟埃及艳后暧昧不清。
  “只能说,这个世界上可能真的无所谓永恒,I love you until I don’t love you。”我乱乱的笑,推开他,干脆坐到了石桌上。
  “麦麦——”
  “小哥哥。”我打断他酝酿的言语,抬头盯着他的眼睛,“你告诉我,你能够忘记这件事吗?”
  他仲怔了一下,沮丧的垂下头,双手捂住脸,颓然的声音从指缝间传出,我不能。
  “我也一样。”我抬头看天空,月色太淡,淡的让我们看不清另一片天空。
  “你打算申请什么学校?哈佛还是斯坦福?”我笑笑的看他。
  他也笑着睥睨我,不打算去曾经的殖民地,要去就去日不落。
  “好啊!”我拊掌,从石桌上跳下来,满心欢喜的看他,“哈佛女孩刘亦婷,你就写本《剑桥or牛津男孩孙郴》吧,那版税啊,数钞票数到你手抽筋。”
  “好啊。”他笑,“要真有那么一天,我就背几麻袋的钱去你婚礼现场抢亲。”
  “好啊好啊。”我眼角笑出泪,“到时候你可别忘了骑一匹白马来,只要你不是唐僧。”
  我们一起放声大笑。孙郴抱抱我,喃喃道,你一定要幸福快乐哦,一定不要忘记。
  “你也一样。”我紧紧揽着他,请你,一定,一定要幸福。
  “申请怎么申请?”我有些好奇。
  “学校有专门的老师指导的。”孙郴拉拉我的马尾辫,似笑非笑,“怎么,你也打算出去?”
  我耸耸肩膀,坦白,暂时没有这个计划,我长了个中国胃,连日本料理和韩国菜都吃不来。
  他抓着我的辫子的手似乎僵硬了一下,然后继续漫不经心地把玩。
  “学姐今年夏天就要去英国了吧。她比较有经验,应该可以帮你少走很多弯路。”我没有拽回自己的头发,该回来的时候,它终究会回来不是。就算它们被扯断拽下,空的地方也会有新的头发覆盖。
  “我去英国,是因为我喜欢那个地方,而且我妈倘若进修的话,医院安排的也是在英国。”孙郴用辫子搔我的下巴,“这跟其他人没有任何关系。”
  我无所谓。
  “我知道你无所谓,可是我还是想解释。”
  “其实,本科以后,你也考虑去国外开开眼界。偏安一隅,终不是长久之计。”他恳切的建议。
  “以后的事,谁知道。”我站起身,回头扫视他,“喂,我们出来的已经够久了,是不是应该回去了。”
  他懒洋洋的靠着石柱斜睨我,乌黑的眼珠在我身上不停的转来转去,丝毫没有动身的意思。我没有见过这样慵懒闲散的孙郴,印象里,他总是一副少年老成的国家未来栋梁的模样。
  “你俩倒是会挑地方啊!”姚飞大老远的就开始嚷嚷,到了我跟前更是大惊小怪。
  “你声音小点。”我皱眉捂耳朵,“没人当你是哑巴。”
  “嗳,你俩是什么意思。好歹今天也勉强算我的庆功宴,居然一声不吭就偷溜出来了。”姚飞毫不客气的坐到两张石凳中的一个上。
  “就因为你是主角,我们怕抢了你的风头才退避三舍的啊。”我不满的拍了一下他的头,“小朋友,你老姐我都忍痛舍弃了我最爱的美味佳肴了,你居然敢不领情!”
  “领情,怎么不领情。”表弟没好气地整理自己被蹂躏的头发,小屁孩一枚,整天只晓得臭美,平均下来,用镜子的时间比我都长。
  “嗳,我说你们就是有再多悄悄话也该讲完了。”弟弟拉我的胳膊,对孙郴露出洁白晶莹的牙齿,笑得天真明媚,“我带我姐回去了,外面风景好,你自己再欣赏一会儿吧。”
  “喂!”被拉到里面的路上我不停的挣扎,“姚小飞,你造反啊你。你凭什么这样拉着我走?”
  “老姐!”姚飞无奈,满脸恨铁不成钢,“拜托你能不能有点身为女性的自觉性,孤男寡女,黑灯瞎火,成何体统!”
  我啼笑皆非,看他一本正经的脸,只能摇头,姚飞,没事少看点没营养的电视剧。
  “你这样的,也只有陆西能受得了。”姚飞对我一脸“朽木不可雕也”的恨意。
  “怎么,西西哥哥不叫了,都直呼其名,长大了?”我要笑不笑的乜他。
  “呃。”他作呕的表情,很认真的模样,“我要是再这么叫他,人家家肯定以为我是GAY。”
  “哈哈,说到这个问题——”我拉长嗓音,满脸八卦的恶趣,“当年你们同床共枕那么些时日,日则同行,夜则同眠,有没有产生类似于贾宝玉和蒋玉函的深厚情谊啊?”
  “女人。”姚飞老气横秋的白我,“没事多看点书,一个高三的学生,别一天到晚脑子跟浆糊似的。”
  姚小飞,你找打!
  看你到了我的地盘我怎么收拾你。
  包厢里,大人们兴高采烈,桌上的菜肴已经扫去大半,酒瓶也空了几个。孙伯伯抱着表妹坐在他腿上,不住的称赞姨父“好福气,女儿真漂亮,鼻子继承了你,嘴巴像她妈妈,专门挑好看的长”。
  “多漂亮的姑娘哦,我跟云馨(孙妈妈的名字)一直都想要个女儿,最后抱出产房的却成了个混小子。”孙伯伯不停的帮表妹张罗吃的喝的,问一些“在学校里好吗”之类的问题。姨父则是受宠若惊的表情。不知道为什么,看他那副惶恐不安的样子,我竟然生出一丝厌烦的情绪。心中有个声音“难怪他老婆会红杏出墙”,我被我自己内心冒出的念头吓了一跳,我怎么能这样不明是非曲直。
  “可惜我没办法再缩回我妈的肚子去了。”孙郴悄无声息的跟在我们后面进的门。我想他真的是清减了许多,走路都仿佛飘一般。
  “你就这么想要一个女儿吗?”孙郴笑容和煦明媚,貌似热心的提议,“要真喜欢就认冬冬当干女儿是了,反正冬冬一早就认我当了干哥哥。冬冬——你怎么都一直没叫哥哥?”他伸手摸摸冬冬的鬈发。
  小姑娘在他的手下转着脑袋,委屈的嘟起小嘴,人家想叫的,可是哥哥一直跟姐姐讲话,都没有看冬冬。
  “不得了了。”孙妈妈笑,“还没有进门,小女儿先吃起大女儿的醋来了。”
  桌上的人全笑了起来。
  姚飞笑着问,老姐,你是不是太遭人嫌,老姑姑父都把你过继给别人了。
  “要说麦麦还真算不得女儿,要算,也是半个女儿吧。”孙伯伯满脸的喜气洋洋,狭促的对我挤眼,“麦麦啊,当初咱们说好的,我不打孙郴,你就给我家当什么来着。”
  感情的亲疏真的会影响人对事物的判断,谁又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一视同仁等量齐观?我看着他略显出微些富态的脸,灯光的效果,只觉得满脸油光,面目可憎。
  我勉强笑笑,端起饮料半遮着脸,淡淡回应,什么,小时候的事我已经悉数忘光。
  孙妈妈嗔怒的瞪了他一眼,低声告诫,孩子都大了,乱说些什么。
  “真的是什么?”我无所谓的笑笑,“那时候太小,说了些什么,我都忘的差不多。”当记忆与现实已经无法连线,你要我怎么回想起你的温和疼爱,我亲爱的孙伯伯?
  “说你要给我当媳妇儿。”孙郴笑,哥哥取笑妹妹的宠溺,“三岁看老,从小脸皮就不薄。”
  “哦,我说过这样的话?”我漫不经心的揉揉脑袋,“伟人的童年就与众不同,原来我那么小的时候就具有如此强烈的女性自我解放意识。”
  大人们多是当成玩笑听,我看着同样脸上挂笑的孙郴,微微举了举手中的杯。
  干杯吧,朋友!
  让我们为彼此新的旅程祝福。

第51章  番外孙郴:如果当初她认出我
  “学姐,请你不要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我无奈的看着咖啡桌对面面沉如水的美丽面庞,“抱歉,我无能为力。”
  “孙郴——”
  “你看,我已经尝试过了,只是不成功。”我落寞的笑笑,“很抱歉,我还是伤害了你。”
  “唯独我不可以吗?”她抿着粉红色的嘴唇,那微微的倔强让另一抹身影悄无声息的侵袭到我的脑海中。
  “很抱歉,我该回去了。”我起身付了侍者账单和小费,笑着对她摆手,“请允许我请你喝杯咖啡。”
  “孙郴——你为什么一定要这么固执。我理解你,我可以等待,或者真的不行的话,你也可以在心中留一方给她,我不介意的。”
  “对不起,是你的话就真的不可以。我欠你太多,不能一直继续伤害你。”我微笑,“同样的祝福给你,学姐,我祝你永远幸福。”
  一如多年前,我在暧昧不清的月光下,在另一个女孩耳边声声的呢喃,我祝你永远幸福,你一定要幸福快乐。
  我的麦麦。
  我从未刻意去铭记任何事,只是关于她的一切,总是在不经意间就如潮水般奔流不息的涌出来。我回想往事的时候,偶尔也会迷茫,我为什么总是无法遗忘那个在槐树下对我微笑的女孩,那个整天跟在我屁股后面甜甜的叫我“小哥哥”的麦麦,我永远懵懂单纯的小姑娘。是的,她温柔婉约单纯善良,做事认真却没有多大的野心,是宜家宜室的好女孩,有成为贤妻良母的潜质,虽然她总是犯迷糊。
  但这是我总是放不下的原因吗?
  我不知道,可是我清楚,这并不能说服我自己。我想我虽然早熟,十五六岁的年纪还不至于计算的那么清楚。
  何况十几岁重逢的时候,她留给我的第一印象也只是个贪看帅哥的聒噪女生。跟身旁的同伴叽叽喳喳,一个劲的想看清我的脸,甚至不惜要换到对方的位子上。我只觉得厌烦,十五六岁的年纪,良好的家世,优秀的成绩,看惯了小女生痴傻的眼神,那个时候的我也是个被惯坏了男孩。我回头瞪她,她闪避不及,像个被当场逮到的小偷一样。我以为她会扭开头不看我,没想到现在女孩子素来不知道矜持为何物,狼狈之后,居然满脸若无其事地与我对视。我都忍不住要替她脸红。呵呵,我的麦麦,从小就脸皮厚,我怎么没想到。
  小时候她可以一整天跟在我身后,就算我厌烦了,赶她走,她也能死皮赖脸。我父母一直想要个女儿,麦麦就是他们最疼爱的小人儿。我妈说麦麦刚出生的时候,我比所有的大人都高兴,才两岁的小子非得要抱抱妹妹。我漫不经心的收拾着自己手头的论文资料,笑道,是吗?我小时候最烦她哭的。
  每次她一哭起来,气贯长虹,逼得所有人都得丢下手边的事去哄她。其实只要故意不理睬她,她还是会自己停止哭泣。逗她,问,你怎么不哭了。她会振振有词的哀怨,你们都没有人管我。
  那我哭给谁听?
  想起她晶莹如红苹果的面庞上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