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庄园
剑也桓锰岬侥歉雒览龆衩氐暮*ァ?br />
“格蕾西,我现在给你讲讲庄园的产业吧。”乔西机智地改变了我的话题。
“你说吧,乔西。”我也只能顺水推舟地回答。
“庄园的主要产业其实是畜牧业。你看看这里的景象和规模就知道了。我们庄园周围的农田和葡萄种植,都只能算是副业。每年,我们都要把大量的羊毛运往利物浦销售,有时也带上一些小麦和葡萄酒什么的一同出售。沃克尔镇那边,有我们的羊毛加工厂和酿酒厂。它们就在办事处附近。”
“镇上的人多吗?”
“大约二百人左右吧。不过我们的员工加起来就占了小镇人口的一半。”
“如此说来,沃克尔镇的居民大部分都是为庄园服务的?那里的商店怕也差不多都是为庄园周围的人供应日常用品的吧?”
“嗯,基本上是这样。”
“这么大的产业,你和威廉是怎样管理的呢?”
“威廉主要负责销售,如对外洽谈及运货等事宜,同时他也会参与一些内部管理。我则主要负责管理办事处的日常事务。在我的下面设有一个总管,在两个工厂里还分别设有一个管事。”
“乔西,照你这样说,下面有了一个总管和两个管事,那你主要的工作就是进行宏观的监控管理了。”
“差不多是这样。办事处和两个工厂的具体事务,的确得由下面的人去做。打个比方,整个工作流程,就像在制作一幅即将拿到市场上去出售的绘画作品。要画的是一棵树,我画枝干,下面的人画叶子,威廉则是把画拿到市场上去卖的人。”
“你说得真形象。”我忍不住笑起来。我还发现每当我和乔西说话的时候,威廉总是在那儿默默地听着,一般都不搭话。
这时我向车窗外看了看,天上下起了毛毛雨。
“又下雨了。”乔西说,“也许又要下好几天呢!”
“这儿夏天最热的时候能达到多少度?”我问他。
“八十三度吧。”我知道他说的是华氏温度,按我们通常使用的摄氏温度计算,则应该是二十九度。乔西又补充说:“但一般情况下,气温都在六七十度左右。”“噢,这样的气温太舒服了!我过去生活的那个城市,最热的时候有一百零一二度呢。”我想起了过去摄氏三十九度高温之下那种又潮、又热、又闷的难受劲儿。幸好科学的发展还使我们拥有了电扇和空调,否则那日子真不知该怎么过。
“你还觉得我们这里舒服吗?气温较高时,呆在家里还凑合,可到外面去活动也得出一身臭汗。”
“你们这儿冬天下雪吗?冷不冷?”
“有时下一点,不过大雪很少。要说有多冷,我倒不觉得。”
“到枯草季节,羊儿吃什么?”我明知这些问题非常外行,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
“我们事先都要把优质牧草贮存起来,以备枯草季节使用。”乔西冲着我笑了笑,那神情就像一个大人在给小孩搬着指头数“一二三四五”。
我意识到自己问了个多么愚蠢的问题,便赶紧转移话题,拿出了在学校背课文时练就的功夫。“我记得以前学世界地理,提到西欧各国大部分地区都属于典型的温带海洋性气候:冬季温和湿润,夏季凉爽宜人,全年雨水比较均匀。这种气候是不是特别有利于牧草的生长?”
“对,正是这样。”乔西听得直点头。
“还有,书上说,英国的海岸线比较曲折,沿海多优良港湾,为发展航海事业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所以英国很早就是世界著名的海运国,商船吨位居世界前列,伦敦和利物浦都是很多商船出入的海港。”
“你说得完全不错,格蕾西。”乔西大声叫好。
威廉此时也用一种惊奇地眼光打量着我。“看来,你对我们这儿还挺了解的嘛!”
我听到威廉的赞赏心里特别得意。但也不得不如实招供说:“事实上,这些都是我从书本上生吞活剥了解到的,纯属一知半解。”
“可是你记得很熟,很正确。”威廉仍然称赞道。
“我想,真正的原因,恐怕还是我从小就对欧洲、特别是英国有一种特殊感情的缘故吧。”
“特殊感情?”他们异口同声地说。
“是的。我从小时候起就特爱看童话书,其中好多都是欧洲作家写的。所以,欧洲的宫殿、森林、王子、公主、骑士……很早就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后来长大一点,我读世界名著,又特别喜欢读英国小说。从那些书里,我仿佛看见了如画的田园风光,古老而神秘的城堡,浓郁的乡土风情,以及举止优雅的绅士,美丽多情的金发女郎……甚至我做梦都梦见我到了英国。还有,我最爱在电视中观看英格兰超级足球联赛。在世界杯足球大赛中,我最喜欢的球队也是英格兰队。你们知道吗?一九九八年世界杯足球赛赛场上涌现了一个天才少年迈克尔·欧文,他使我一度为之癫狂,奉为偶像。只可惜那一年英格兰队运气不佳,被阿根延队淘汰出局,痛失了夺取世界冠军的机会。我曾经为此而热泪横流。此外,我还爱听英国辣妹组合的歌曲,特别喜欢……”说到这里,我才发现:我这里说得滔滔不绝,激情洋溢,威廉和乔西却听得一头雾水。我立即停止再往下说,只对我的意思做了一个简单的总结:“总之一句话,除了我的祖国之外,英国是我一生中最热爱的国家。我曾暗暗对自己说:等将来挣够了钱,我一定要去英国旅游一次。”
他们这才不约而同地笑了。“你现在不是如愿以偿了吗?格蕾西。还要等什么将来!”威廉说这话时,就像在逗一个小孩子。
“是呀,我怎么忘了?”我做了个夸张的表情以示同意,引得大家又一阵大笑。
马车里的气氛更加活跃起来。马儿在路上尽情地奔跑着。
约莫过了一个小时,我们来到了沃克尔小镇。透过车窗,我打量着这个久闻其名的小镇:大道两旁的房屋大都是灰色的,一般只有两层楼,几乎每一家的窗台上都种着鲜花。这些房屋里有酒馆、旅店和卖各种日用品的商店。这里可比玫瑰庄园热闹多了,街上除了三三两两的行人,不时还可以见到小孩在跑来跑去。小贩们则偶尔吆喝着兜售商品。不时还可以看到:羊倌赶着羊群从街道上经过,三五成群地妇女围在一起聊着天……马车在小镇上继续行驶,最后停在一幢浅红色的大房子前。
“我们到了。”乔西说。
这幢房子除色调与其他房子略有区别之外,最为突出的是有三层楼,比两旁的房屋几乎高出了一倍。但由于年久失修,它的表面已经显得很陈旧了。大门两旁各有一个花坛,里面种着一些万年青和玫瑰花——这或许正可看做是玫瑰庄园产业的一种象征吧。从花坛长出的一两根长春藤,正顺着墙角往上攀缘到房顶。
“请进吧,格蕾西。”威廉说。随即他和乔西走上了台阶。我赶紧跟在他们后面。
一进大门,在门厅两侧一间间屋子里进出的员工,纷纷与他们打招呼。随后,每个人都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我知道,这不仅仅是因为我长着东方人的面孔,还因为我是这里惟一穿男装的女孩。
我随他们来到二楼。这里除了没有底楼那样的门厅外,两侧房屋的格局都和底楼一样。每间房似乎都差不多大。这就是当时管理一个庄园产业的办公室吗?如此简陋,如此陈旧,和庄园主的豪华住宅比较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
“来,格蕾西,先认识一下这儿的总管。”乔西说。我们随即走进了一间办公室。
“莱尔德先生,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新来的会计——格蕾西小姐。”乔西对一位正在写字台前写着什么的老头说。
此人大约六十来岁,带着一副宽边眼镜,瘦瘦的,头发已经花白。他听了乔西的话,把目光转向我,立即张大了嘴巴,还使劲把头往前倾,弄得那副眼镜都差点掉了下来。他这样毫不遮掩地呆呆看了我半天,才一脸疑惑地对乔西说:“乔西少爷,这位先生,不,这位小姐——可衣服又像是一位先生,究竟是……”他语无伦次地说着,那样子引得我直想笑,但我还是极力忍住了,却瞥见乔西在一旁窃笑。
我只好对这位莱尔德先生再做一次自我介绍:“莱尔德先生,很高兴能来这儿与您一道工作。您直接叫我格蕾西就是了,不必计较什么‘先生’、‘小姐’的。”
这下他终于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哦,原来您就是格蕾西小姐呀!这儿的人早就知道您了,只是我们还不曾目睹您的芳容。失敬,失敬!”
我心里暗暗在想,现在终于见到了,是不是把你老先生给吓了一大跳呢?
不一会儿,威廉和乔西又把我领到会计室。那儿有两个人,一个叫皮特·霍尔,是个四十岁左右、身材矮胖的人;一个叫鲍比·安德森,是个二十七八岁的瘦高个儿。我看见他们站在一起的样子很滑稽,就像说相声的马季和冯巩在临时搭配表演节目。
等乔西向这两位会计大致交待了一下我的具体工作安排之后,威廉对乔西说:“好了,乔西,你现在去忙你的事吧。我领着格蕾西再去工厂看看。”
“好的。”乔西立即向我告别,转身去了他的办公室。
我随威廉下到楼底。当我正准备朝大门外走去时,威廉叫住我说:“走这边,格蕾西。”我一看,原来门厅后方还有一道大门,它与前门正对。出了这道后门,则是一条宽敞的通道。
“两个厂都在办事处的后面吗?”我问。
“是的。”
走出这条通道,外面有座花坛,种着各种花草。沿着这个花坛的两边,延伸出两条路,一条是往西北方向的,路口竖了块箭头状的牌子:“往酿酒厂”;另一条是往东北方向的,路口的牌子则是“往羊毛加工厂”。这两条路旁边都种着一些榆树。
“我们该走哪条路呢?”我这次可不敢贸然举步了。
“你想先去哪一个工厂?”
“先去一个小一点的吧。”
“那就走这边。”他指着西北方向的酿酒厂路标说。
“为什么不把两个厂建在一起,而要把距离拉得这么远呢?”我走出一段路之后问道。
“那是为了防止羊毛进入酒桶里。当然也为了便于管理。”
走了约莫五分钟的路程,就到了酿酒厂。与其说这是一个工厂,还不如说是一个酒窖。这是个类似于防空洞的地方,洞窖里堆满了酿酒的设备及酒桶、酒瓶之类。只有少数几个工人在那里搬运酒桶。
“怎么见不到几个人呢?”我问威廉。
“现在还没有到葡萄成熟的时候,所以让一些工人先回去务农。等到八月份收获葡萄的季节,这里就热闹了。”
“那时会有多少人呢?”
“差不多三十人。”
这时,威廉回头去问身旁的一个搬运工:“杰克,知道米切尔在哪里吗?”
“男爵,米切尔先生就在里面。”杰克指着洞窖的深处说。于是我们借着两旁的灯光继续往里走。我看见两旁出现了一排排结实的木架子,上面陈列着许多贴满葡萄酒标签的空酒瓶。木架子旁边,则重叠堆放着一层层笨重的酒桶。再往后,是一间间紧锁着而且贴着不同年代封条的储藏室。
“这里存放着许多过去年代的陈酒,对吗?”我问。
“是的。”威廉答道,“其中最为珍贵的是我曾祖父年轻时酿造的白葡萄酒,距今已有一百二十多年了。那酒,我们是不会轻易出售的。”
“可我不懂,那些年代久远的陈酒,饮起来究竟与普通的酒有多大区别?”我自己也感觉得到,我说出这样的话真有点像个白痴。
“噢,怎么说呢……总之是妙不可言,无法形容。”威廉面对这样一个门外汉,显然也有点手足无措,所以只好转移话题。“格蕾西,你过去喜欢喝红酒还是喜欢喝白酒?”
“嗯,都喜欢,也可以说都不喜欢。”
“你可能……酒量不大吧?”他问话时,似乎有一点不便启齿。
“根本谈不上有什么酒量。在我们那个时代,我也许属于比较传统和守旧的女孩子,一般是不大喝酒的。即使偶尔助兴,也只是喝一点低浓度的果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