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艳金庸群芳
张超群心中剧痛,忍不住流下泪来,瞧着这孩子肚皮上鲜血直冒,眼见活不成了,一声长啸,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一眼瞧见那把遗弃的长矛,弯腰捡起,将这垂死的婴孩轻轻放下,在路边挑了个松软些的地方,正要挖掘,猛听得蹄声如雷,号角声中大队蒙古兵急冲而至。
张超群睚眦欲裂,大叫道:“来得正好!血债血偿!”
也不管那些蒙古兵来了多少,紧紧攥住长矛,快步就向那些蒙古兵奔去。
人,当有血性!一个被异族随意屠戮的民族,更需要一个有血性,有担当的人站出来!宋人何其多也,难道就没一个带种的!张超群手起矛落,一连搠翻三四人,但见敌兵不计其数的涌来,竟也不逃,鼓勇上前,他内力浑厚,又精通现代的搏击之术,当真是所向披靡,直直地杀了十几个蒙古兵,纵声长啸,他身上沾满鲜血,威风凛凛的手持长矛,大呼酣战,长矛折断,便又抢下一根来,背靠着身后的一块巨岩,矛刺拳击,片刻之间,竟毙了二三十人,蒙古兵见他如此威势,不由得生出怯意。
一声悲嘶,再次长矛断折,张超群避开刺来的长矛,一拳运力击出,竟是硬生生地将那匹马击毙,有这一地的尸体阻挡,那些骑兵竟也无法纵跃自如,不少兵卒已跳下马来,大呼压上。张超群听不懂他们在叫些什么,也不肯吃亏,也大声骂道:“草你们个叉叉,过来受死!带把的都他嬷的过来!”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雷鸣般的蹄声,张超群知道,这是大队的蒙古兵过来了,知道他们若是上来,小命必定不保,长声怒喝,奔了出去,使出弹指神通,对准了一名貌似蒙古兵的小头目弹去,内气嘶嘶,正弹中那人的手背,手中长矛落地,张超群揉身上前,大手一抓,脚下一钩,长矛在手,将他从马上扯了下来,往地上一掼,颅骨折断,死得透了,张超群翻身上马,只见身后百米外,黑压压的蒙古大军,张超群也不管身旁的这十几个人能否听懂自己的话,大声道:“叫你们的那什么将军洗干净脖子,老子今晚就来取他脑袋!”
嬷的,不管去不去,吓死他丫的先。
拍马而走,背后箭如飞蝗般射来,他挥矛一一拨落。胯下这马脚程奇快,片刻间已将追兵抛落,但兀自不停,仍是在荒野中如飞奔跑。
又过一阵,雨不知何时已经停了,天色渐晚,方才停了下来,四下遥望,只见长草没胫,怪石迫人,暮霭苍茫,静悄悄的绝无人声,连乌鸦麻雀也没一只。不由得苦笑,这荒郊野地,只怕也没个地方睡觉了,随手猎了只山鸡,在雨水中洗净了去,生火烤了,火光熊熊,张超群忽然心中不安,想到赵敏她们还不知在哪里,这兵荒马乱的年代,处处都有危险,她倒也还罢了,懂得蒙古话,那些鞑子就是捉了她,也不会害她,可其他人呢?
一会儿,山鸡烤熟,滴溜溜地流出油脂来,吃饱了后,便挑了棵大树睡了,次晨醒来,却发现自己不辨方向了,便骑了那匹马,信步而行,忽然又想,便先不去陆家庄又如何,芙儿自有郭靖黄蓉庇佑,此时战乱在即,理应先找到倚天诸女才是。青婴、小昭、芷若她们都和自己一般,在这北地出现,看来,要找寻她们,也须得在这北地多费心思才是,一念及此,便往北行去。
行得中午,忽听有女子呼救之声从远处传来,心中一惊,细辨之下,寻了过去,只见四五个人正在路边的田埂上,对着一个女子嬉笑,那女子云鬓散乱,衣衫扯破,露出白花花的一片,张超群目力极佳,见那女子分明就是个普通的村妇,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正待上前,忽听另一条路上传来马蹄声,只见两个衣饰华美的青年勒马停住,一个青年喝道:“光天化日之下,怎么在这里做这禽兽之为!”
(这人是谁?下章揭晓。
第285章 与忽必烈斗酒
这开口大喝的青年约有二十五六岁,虽是一身布衣的普通汉人打扮,可他的坐骑雄骏,一见可知,这不是一个普通人。
那几个汉子见对方骑着马,不由得有些畏惧,寻常人家哪里买得起马?更何况此地已属蒙古管辖,说不定跟蒙古鞑子有什么关系也未可知,可转眼又见对方只是两个人而已,身上服色更是寻常的汉人服饰,胆气又壮,一个魁梧汉子大声喝道:“走开,大爷们在这里快活,要你来多事?”
那青年身后之人大怒,翻身下马,拔出刀来,这五个汉子大哗,仍是那魁梧汉子骂道:“怎么着?还想跟爷几个来横的?就你们两个?大爷奉陪,有种的过来啊!”
青年拉了那随从一把,使了个眼色,随从愤愤地将刀归鞘,翻身上马。这几个汉子见他们退缩,不由得怪叫起哄。
张超群见那个随从上马动作敏捷,心中生疑,宋人之中,少有马术这么好的,难道是宋朝的军人密探?只是见他们两个退缩,不由得嗤之以鼻,宋人孱弱,由此可见一斑,怒其不争,怒其不争啊!张超群滚鞍下马,朝那五个汉子走去,叫道:“嘿,你们……都是大老爷们,在这里欺负一个女人,有意思么?也是宋人吧?有种去鞑子那里欺负几个啊,别这么熊,也是爹妈生的爷们,青楼妓院不收你们银子还是咋地?欺负良善人家的女人,你们爹妈都他嬷的在看着呐!”
这几个人都是带着家伙的,想来应该都是些地痞流氓,鱼叉、斧子、柴刀,铁棍,五花八门,不一而足,这样的小角色,张超群还真不放在眼里,这种龌龊的人,张超群向来厌恶,以前在现代世界的时候,每次出去行动,只要看到这样的人,多半就顺手除去。
那几个汉子见到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居然多管闲事,都是咆哮起来,那魁梧些的应是个领头的,从田埂上操起一柄柴刀,一边骂道:“管你屁事!老子就爱干良善人家的女子,你多事干嘛?兄弟们,拆了这小子的骨头!”
众人一起应喏,各自捡起家伙,向张超群迎来。
张超群手中空无一物,只是笑吟吟地瞧着他们几个,待那拿柴刀的汉子冲到面前,举刀砍来,身形略一移动,闪在一旁,拇指与食指扣起,余下三指略张,手指如一枝兰花般疾速伸出,行若无事,一招兰花拂|穴手,如闪电般击在他胸口,这魁梧汉子愣是没有想到这少年出手这么快,“砰”一声,登时踉跄后退,一连退了十几步,脚下一软,如泥般瘫倒,再也爬不起来。余下众人倒吸一口凉气,目瞪口呆地瞧着张超群,忽然发一声喊,四散逃窜。
张超群一声冷笑,疾步冲出,几步就追上一人,将这人拎起,轻轻松松地便将他掷了出去,这人如风筝断线,惨呼着砸向往南逃去之人,张超群手中快捷之极,顷刻间又追上一人,如法炮制,将这人也丢了出去,头也不回,仿佛长了眼睛一般,这人飞起,撞中了另一个逃跑之人,这两手实是快捷无比,几乎就是一瞬间,便制服了这几个地痞。
“好!”
那青年忍不住大声赞道。张超群见他先前能出声喝止,对他并无恶感,转头微微一笑,便向那几个摔作一团的地痞走去,一脚踹翻了一个,骂道:“小子,挺聪明嘛,还知道跑,跑得过大爷么?老子心情好,不要你们的贱命。你们,两个两个地互相掌嘴,不打肿了不许走!”
那四人踌躇了一下,张超群双目一瞪,作势要打,吓得那几个地痞瑟缩不迭。张超群哼了一声,转身向那早已吓得爬不起来的村妇走去,身后传来“噼噼啪啪”的声音,喝道:“都没吃饭啊!打重些!要不然老子亲自来打!”
“噼噼啪啪”又脆又响。
张超群走到那衣衫不整的村妇面前,从怀中取了些散碎银子,伸到她面前,见她似乎对自己也怕得厉害,不由得嗟叹,抓住她手,硬是把银子塞了给她,道:“快走吧,别到处乱跑。”
村妇跪在地上,咚咚地磕头,张超群本想阻止,迟疑了一下,还是作罢,心中却是叹息,一个民族的自尊在哪里?可不是自己说句话就能改变什么的。
转身欲行,那青年忽然道:“这位壮士身手了得,不知在下可否邀君共饮?”
张超群迟疑了一下,见他气度不凡,像是个有来头的,心中想道:不论这人是宋人还是鞑子,如果真是个有身份的,对探寻她们的下落只会有好处。如果这人是鞑子,到时候老子过河拆桥,顺手杀了便是。
一念及此,哈哈一笑,道:“客气客气,不知这位老兄如何称呼?”
青年见他年纪虽小,却是颇为豪爽,心中起了爱才之念,忙翻身下马,抱拳道:“在下姓胡名烈,见兄弟武艺高强,不胜仰慕,在下喜爱结交天下英雄,希望兄弟不要推辞。”
这胡烈脱略形迹,甚是豪爽,神态也颇为真诚,张超群心中生疑,这人莫非真是鞑子?
“哈哈,也好,左右无事,跟老兄去喝个痛快也是一件快事!”
这胡烈与张超群双骑并行,言谈不俗,意态热诚,张超群自也甘之如饴,不多时,来到一座小城。其时,蒙古已占据漠南汉地,这城外的守兵也尽是鞑子,张超群心知自己所料不差,又见这些鞑子见了他都是行礼,更是隐隐好奇,只是他艺高人胆大,丝毫不惧。入得城中,只见到处都是蒙古包营帐,微微一笑,道:“原来老兄是蒙古人。”
胡烈朗声笑道:“蒙古人和宋人都一样,没什么分别,强分宋蒙,就太没意思了。”
张超群暗暗冷笑,若不分宋蒙,为何建立元朝的时候,要将所辖人种分为四等?嘴里一套,背后又是一套。
跟着这胡烈一路走来,忽听有人口称王爷,张超群不禁眉头一跳,好家伙,居然是个王爷!靠,宰了这小王八蛋,胜过杀一千个鞑子!心中杀机陡起,忽然感觉到身后的那个随从眼神灼灼,忙屏息静气,嘿嘿,这个随从原来是个高手,只不过,再高也不可能比老子高吧!
胡烈引他来到一个大营帐,帐中陈设简陋,超群哥瞧了,微觉惊异,这人不是鞑子王爷么?难道营帐里头不应该是铺着波斯地毯、摆着金银酒器,虎皮熊皮挂满一壁的么?这到底是王爷还是贫下中农啊?
胡烈携着张超群的手在营帐中坐下,那随从也在一旁伺立,并不离去,帐中又有侍从进入,胡烈道:“快取酒来,我和这位兄弟喝一碗。”
不多时,左右送上两只大斗,倒满了蒙古的马|乳酒。胡烈接过来一饮而尽,哈哈一笑,见张超群眉头蹙起,笑道:“疏忽疏忽,忘了兄弟是宋人,喝不得我们蒙古的烈酒。”
正要再叫人,张超群道:“王爷休要小觑了人,这算什么烈酒了,嘿嘿,就算是再烈十倍,我也能喝下,只是不习惯这腥味罢了。”
胡烈听得他口出大言,不禁甚感有趣,道:“兄弟你可别小瞧了这酒,已经是很烈了,你不信的话,喝一口试试。”
这酒斗约摸能装下半斤酒,张超群本来酒量就极好,只是在这以水酒为主的古代,根本就是淡出个鸟来,想来这马|乳酒也不过如此,他不愿在鞑子面前输阵,仰脖就喝,这酒颇带酸味,闻着有腥味,可喝下去,倒也不算太坏,一斗酒顷刻便喝完,一抹嘴,道:“不过如此而已,算不得烈酒!”
胡烈笑道:“兄弟,这酒滋味可好?”
张超群也是笑道:“酒嘛,入口如刀,味道也不咋样,落了肚,辛辣酸涩。”
这胡烈真名乃是忽必烈,是成吉思汗之孙,奉命总领漠南汉地军国庶事,南取大宋江山,他早在藩王时期就思“大有为于天下”并热心于学习汉文化。在中原日久,心慕汉化,日常与儒生为伍,读经学书,又广聘武学高人,结交宾客,策划南下攻宋。每逢邀请汉人饮酒,必定会将这种烈性的马|乳酒拿来招待,瞧着那些受不了这酒之烈的宋人,苦着脸,仿佛吃药的样子,倒也引以为乐事,而那些投靠的汉人都是碍着他王爷的身份,不敢说这酒不好,反而大赞特赞。好,既然你赞好,就再喝一斗吧,往往赞好之声便卡在了喉咙,忽必烈豪爽之人,暗笑这些宋人虚伪,连喝酒都这么虚伪,怪不得宋人只会勾心斗角,不懂得行军打仗。忽必烈虽然喜好汉文化,可心里又颇瞧不起宋人,哪知,面前的这个宋人少年却是实话实说,一点也不因自己的身份而虚伪,不由得大生好感。
“好!兄弟是个好汉,再来再来!”
侍从又倒出酒来,张超群哈哈一笑,连饮三斗,面不改色,忽必烈暗暗称奇,他见张超群武艺高强,有心结纳,喝酒,不过是待客之道,见他如此好酒量,不禁起了争胜之心,又叫人倒酒。
(感谢大使的捧场!
第286章 豪情漫天
又喝了三斗落肚,饶是张超群酒量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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