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聊斋
“不对,庄教授说,你们可能偷了族中圣物,所以被执法的祭师施了骨咒而死的。”
“庄教授把这些也告诉你了?”
“为什么你们要这样做?”
“你知不知道,我们那里过得是什么样的生活?”
梁晓雨愣了一下,不知他为什么要说起这个。
“你一直在城市里生活,想不到我们原来过得是什么生活。那就是原始社会中的生活,每天能吃饱饭就是很幸福的事了。至于其他方面,什么也没有。一片凄凉,没有任何现代文明的物质,没有任何娱乐,除了举行洗礼祭神活动时唱唱歌跳跳舞,其他时候和坐牢没什么区别。”
梁晓雨明白了,三个年青活力四射的人从偏僻封闭的部落中走出来,经历了城市繁华,被五光十色多姿多彩的城市生活所吸引,不想再回到部落中那种生活去了。
“但你们也不用偷窃圣物啊。”
“不偷窃圣物,我们能怎么办?我们不同你们汉人,会做那么多事,懂得那么多知识。如果出去,我们一无是处,什么也做不了,将来怎么生活。何况,我们也想与自己心爱的女孩在一起,这些,都要钱的。”
“所以你们就打了圣物的主意,想靠此变卖换钱?”
“是的。那圣物只有五年一次的大洗礼中才会用得上,过了五年后,我们早就远走高飞了。这世界这么大,有钱哪里都可以去,什么生活都可以过,只要有钱。可我没想到他们会这么快发觉。”
“你说的圣物就是这只旧碗?”梁晓雨拿出那只旧碗,狠狠的作势要摔掉。
“不要!”卡奇发出声惊叫,双手抱住梁晓雨。梁晓雨心中一软,旧碗被卡奇夺去。
卡奇眼中闪耀着惊喜珍惜的眼神,小心翼翼地捧着旧碗,慢慢地撕开旧碗外面的伪装。
梁晓雨的眼睛一亮,那只旧碗现出本来的面貌,竟然是一只晶莹闪亮的白玉碗。
梁晓雨从没有见过如此漂亮的玉器。那白玉仿佛有生命般柔和晶亮,浑身上下没有一点杂质,流光溢彩,绚丽非常。
梁晓雨知道,玉的价值很难说得清楚。除了玉本身的质地以外,年代历史也是很重要的。古代的和氏璧就曾被用来做皇帝的传国玉玺,而这块玉是他们族人一直保存下来的,说不定比和氏譬的历史还要早,怪不得庄教授说价值连城。
卡奇也沉浸在这白玉碗的灿烂美丽中,仿佛看着自己孩子般欣喜珍贵。此时,他们两人没有发现,在梁晓雨身后不远处,黑袍金色腰带的祭师渐渐逼近。
等到卡奇发现时,祭师已经走到他面前,从随身携带的包中掏出两根白森森的白骨,摆成十字,尖锐一端面对着他,低声念了几句咒语。
梁晓雨看到,卡奇突然失去力量般全身瘫软下去,两只手还死死捧好那白玉碗。祭师走上前去,轻轻地摇了摇头,从卡奇手里拿出白玉碗,站起身来欲离去。
此时,梁晓雨全身也发软,想要叫出来却什么声音也没有发出来。她看到祭师的眼,竟然是蓝莹莹般妖艳,再也支持不住,双脚一软,倒在芬芳的沿河草地上。
等梁晓雨稳住心绪重新恢复过来时,祭师已经拿着白玉碗消失了,只看到卡奇可怜地躺在地上,呼吸微弱。
梁晓雨扑在卡奇身上,用力地按他胸腹,甚至给他做人工呼吸,但没有用。卡奇的呼吸还是越来越弱,眼睛盯着梁晓雨,眨都不眨。梁晓雨知道卡奇不眨眼是怕自己一闭上就再也睁不开了。
卡奇看着梁晓雨,张了张口,想要说些什么,但发不出声音。梁晓雨托住卡奇的头,把耳朵凑近,还是听不清。卡奇不肯放弃,一直试图让她明白自己所说的,泪水浸湿了梁晓雨的脸郏。
梁晓雨突然灵光一现,注意卡奇的嘴唇,明白了他说的话了。卡奇反反复复只在说三个字:“我爱你。”梁晓雨轻轻地把这三个字念出来了。卡奇听到她的话,含着笑,不再努力坚持,头一歪终于倒在梁晓雨怀中。
第二天,学校得知卡奇死去的消息后紧急开会研究怎么处理这一系列事情。而梁晓雨,口述了卡奇死的经过后却走向庄教授家。
庄教授正在家中打扫卫生整理屋子,看到梁晓雨来微微有些诧异。
“晓雨,身体还好吗?不要想那么多,要保重身体。”庄教授安慰梁晓雨。
梁晓雨冷笑一声:“不要演戏了,到这时候你也没必要演戏了。”
庄教授疑惑不解:“晓雨,你在说什么?”
梁晓雨盯着庄教授,一字字地说:“是你,是你杀了扎拉、昆撒、卡奇三人。”
“你怎么这么说?”
“我一直没想到是你,直到昨天,我看到祭师的眼睛,是蓝色亮晶晶的,那明显是戴了蓝色的镜片。而你以前告诉我说的祭师特征没有说会戴了蓝色的镜片,何况我第一次和卡奇在商场看到的祭师没有戴,扎拉死时的祭师也没有戴。这时他又为什么戴呢?原因只有一个,为了遮掩自己,这更说明这个人是我熟人,怕我认出他来。”
“而我熟人中懂得卡奇风俗信仰的只有你!联想到扎拉与我查找卡奇的路线是你建议的,你肯定在后面跟踪我们,等我们一分开你就换上祭师服装来杀他。你知道他们对骨咒深信不疑,骨咒的力量不在于咒语,而在于他们内心深处对骨咒这种行为的恐惧与信仰。”
“而我当时看到祭师的身影就有些熟悉的感觉。你应该知道,一个人的容貌、身体可以乔装改扮,但他走路时的举止习惯很难改变。只是当时我根本没想到你而已。昆撒死时你坚持不肯回去,陪我守护在他身边,但当我睡着后,你就换上祭师服装叫醒昆撒用骨咒吓死他。”
“最后,你还没得到圣物白玉碗。你断定在卡奇手中,猜到他放在学校,但你却找不到,只能等他自己来拿,所以叮嘱我一有他消息就告诉你。虽然我没告诉你,但你肯定暗中请了人跟踪我。所以当看到卡奇出现,白玉碗现形,就毫不犹豫再次假扮祭师吓死卡奇。”
“我一直奇怪,他们怎么可能会想到盗窃圣物。现在想起来应该就是你唆使的。如果没有你,他们即使想变卖白玉碗也很艰难。而你,则想独吞白玉碗!”
“好极了,晓雨,我一直低估了你。没想到你如此聪明。但现在,你想做什么?去告发我?你所说的只是些推理,根本就没证据。何况卡奇他们的死这么神秘,执行法律的那些人会相信巫术能杀人?你别天真了。”庄教授笑了,仿佛笑得很开心。
“法律是不能制裁你,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你以为你逃得了吗?”梁晓雨依然死死地盯着庄教授,她怎么也难以相信,一个学者,德高望重的老教师,会是为了金钱出卖灵魂的人。
“你以为我还信这些?我不是三岁小孩了。你到了我这种年龄,就会知道这世界多么残酷,金钱多么可爱了。”庄教授根本就不放在心上。
“我还为你带来了一个人。或许你很有兴趣看看。”梁晓雨打开门,外面进来一个黑袍人。
黑色的袍子把全身都遮住了,象征着死亡。金色的腰带金光闪闪,象征权威,纯白的手套一丝不染,象征神的意旨。那人走了进来,如庄教授假扮的祭师一样掏出两根白森森的白骨,尖锐的一端对准庄教授,念了几句咒语。然后头也不回转身离去。
庄教授一直冷眼看着那黑袍人做这些,十分镇定地站在那里。一直等到黑袍人做完这一切离开,才对梁晓雨说:“玩完游戏了吧,现在,你可以离开了。”
梁晓雨看着无事的庄教授,恨恨地离开,急步追上那黑袍人。黑袍人换下祭师服装,露出一张清秀削瘦的面孔。原来,他叫沙钟,是那少数民族部落的,来接卡奇三人尸体。
依照他们那少数民族的风俗信仰,人死后是天葬的。就是把尸体切碎喂给兀鹰吃。
“谢谢你,虽然不能将他怎么样,但能让他提心吊胆吓他一吓也好。”梁晓雨对着沙钟说。这主意是她出的。
沙钟转过脸来轻轻一笑:“你以为我是为了你才做这些?”
“怎么了?不是吗?”梁晓雨看着沙钟,突然想起来沙钟怎么来的这么快,卡奇一死就出现了。而那部落到东南民族大学,最快也要三天时间。
“当然不是,因为,我就是祭师,这些是我应该做的。”沙钟说。
“你就是真的祭师?”梁晓雨感到自己头都晕了。
“是的,我就是。你和卡奇在商场看到的就是我。族人发现圣物白玉碗不见了,但不能确定是否是他们三人所偷,特意叫我来查探。我故意让卡奇看到我的身影,来看他反应明确是否是他所为。那天卡奇的表现证明了我的判断。”
“可是,后来……”
“后来的是庄教授假扮的。虽然他们偷窃了白玉碗,但他们毕竟年轻,而且是族人希望所在,所以我回去向族中长老求情,打算只要他们交出白玉碗并且族中安心关几年禁闭就可以了。但我没想到庄教授会趁机害死他们。等我赶来时,一切已晚。”沙钟苦笑。
“那你刚才做的,就是正统的骨咒?对他有用吗?”
“也许有用,也许没用,我也不知道。因为这骨咒只用来对付族人的,没试过对付外人。”
“但愿有用。”梁晓雨虽然知道这不太可能,但内心深处隐隐希望庄教授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祭师与梁晓雨走后,庄教授继续整理屋子。他已准备到国外定居,这间屋子马上就要卖掉。现在他想的是如何把白玉碗带出国境。
整理完屋子后,庄教授下楼开车出去买东西。两旁的树木象卫兵般陈列后退。庄教授想起刚才那祭师做的一切就感到好笑,他又不是那民族的人,又没那种信仰,所做的对他根本就没有用处。
正在庄教授得意时,他突然感到自己难以呼吸,身体各器官突然停止工作般不再听从大脑使唤。他心中一惊,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车子已经失去控制撞向另一辆急速行驶的大货车。
其实,庄教授一直在研究骨咒,如果他自己不信又怎么可能会假扮祭师去吓死卡奇他们三人呢?很多事情,自身本来就很难分得清。有时,人们连自己真心爱的人是哪个都不知道,自己真正在意的是什么也不知道,只有失去时才懂得珍惜。在庄教授自以为自己对骨咒免疫时,却已经埋下了死亡的种子。
第二天,各大媒体发布了一则新闻,新闻的意思是庄教授在开车中心脏病发作意外死亡。
秋千
但凡住宅区,都会保留一块地来做游乐园。
随著时间的流逝,以前酿铁片的木板秋千已经改为这种杀伤力不惊人的新式秋千。
人是有感情的动物,那麽鬼呢?
人死了之後,是不是也会像生前一样,对於喜欢的事物,爱不释手,甚至会懂得用自己的方式,去表达死者的喜怒哀乐?
以下的这个真实故事,是我的亲身经历。这个经历,让我对死者的世界的认识有所增加。将它写出来的用意,是希望透过这个故事,能够让大家,认清死者虽已逝,却并不往矣的事实,有所认同。
无独有偶,本周故事的主要布景,跟猛鬼街之“甲洞卫星市的撞口卦”一样,是一座秋千。所不同的是,这座秋千,是那种一个大大的铁架子上,长长地系著3个用铁链子拴牢的厚木板。如此,大人和小孩,就可以坐在木板之上,荡秋千。
对於秋千,你必须认同,它是很多小孩童年内最锺爱的玩物之一。即使是少年郎,或成人,兴之所致时,也会喜欢到公园去坐秋千,跷起双脚,荡呀荡的,让微风轻轻地迎上脸庞,享受被轻风吹拂的清凉,真的是人生一大乐事。
传来荡秋千的声音
我个人对秋千的印象,是很快乐,很无忧的,一直到发生了以下的一件事┅┅。
1999年12月的某一天,一名同事正值壮年的丈夫骤然病逝了,馀下遗孀,独自一人在甲洞国都花园,守著偌大的房子。房子的面积是24尺乘80尺,楼上楼下共有4间房,本来这位大夥儿都尊她为肥姨的女同事跟丈夫一起生活,虽然冷清,但也其乐无穷。
可是,随著丈夫的骤逝,这所房子就嫌太大了。肥姨守著铺上白布的家俱、想著两人共同生活的点点滴滴,她就日以继夜的以泪洗脸,一群同事看著也觉於心不忍。於是,大家在商量过後,便决定同事之间在下班过後,轮流派人去陪她渡过这段艰苦的日子。
那一天,恰好轮到我和May┅┅。
肥姨的房子座落於吉隆坡国都花园一隅,房子的大门口,对准了一个好大的草场,草场上耸立著大家夹钱合建的游乐园,有跷跷板、滑梯、高铁架等等,当然,还少不了小孩们都抢著要荡的秋千。
由於有一篇稿要赶,所以,我到肥姨家的时候,天已经开始昏暗了,时间,约莫是7时3刻,记得不太清楚了。由於已经迟到了,我便将车子胡乱地泊在大草场旁的草地上。当时,由於急著要进屋子去,所以并没有注意到,正确来说,车子是停在一座秋千旁。
我和May陪肥姨追看了一回电视剧,便开动吃晚饭了。
坐到饭桌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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