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杏泄春光
叶昱微微一笑道:“我妹妹的闺名一个星字,叫叶星。”
他说着,蹲身下来,用手指在泥地上将这两个字划了出来。
小环仔细看他手指的起落,默默记下笔划,知道日后她户籍上的名字,就叫叶星了。
“字不错。”温柔叹气,为什么她写不出这样飘逸的字迹来呢?完全是狗爬!看来到是要好好练字了。想着,她拧起眉道:“这样不行!”
“什么不行?”小环诧异抬头。
“他啊!”温柔抬起下巴指了指叶昱道:“既然识字,不会念书太可惜了,不会念书太可惜了,不如和刚儿一起去念书吧。”
叶昱摇摇头,站起身拍拍手道:“不必!我又不想考什么功名。”
“念书又不单是为了考功名,可以多长点见识,多学点东西呢!”温柔在旁怂恿他。
“那你到时给我买几本书,我闲了看看就行。”叶昱沉吟了一会道:“字我都学过,自己也能看懂。”
“好吧!”温柔眼下做生意的确也离不开叶昱的帮忙,不过她决定多买些陶冶性情和实用的教学书回来让他看看,一方面解点他心里的郁结,另一方面日后生意做大了,没准叶昱能当她的账房先生呢!
啊!越想越发现叶昱实在是个可以培养的人才!温柔傻呵呵的站在原地笑起来,没注意到小环和叶昱都奇怪的看了她两眼,各自走开做自己的事去了。
待到温刚中午下学回来,尝了几个不同味道的粽子后也称赞不绝。吃完饭,他要接着去学堂念书,却被温妈妈逼着,提了一串拿红线系的小巧粽子,给许秀才送去了。
接下来的几天,叶昱在院里留了块空地,又不知从哪里弄了一堆细沙回来,仔细的铺在空地上,然后寻了一双旧筷子当笔,做事的闲暇,就同小环两人蹲在沙地边上,一个教一个学,练起字来。温柔偶尔在旁看看,多少也学了几个繁体字的写法,至于练字,目前她是完全没有时间了,不过却替小环置了纸笔,让她夜里闲时,同温刚一起练字。
古代别的资源也许比较匮乏,但人力资源却绝对不缺,很快温妈妈就从人伢子那里领回了一个年约十六七岁,名叫王顺的少年,说是家里穷,送出来学手艺的,也愿意打短工。温柔看他摸样还算机灵,便收下了,好在王顺家住得不远,夜里可以回去睡觉,她便不用头痛自家住房拥挤的问题了。
不过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事常有发生,保不住这王顺在这里做两天,学会了包粽子的手艺后会不会辞工不干,自己做小本生意去。温柔没那么多精力成天找伙计,教手艺,于是同叶昱商量了一下,雇佣这少年之前,拟了一份文书让他签,文书上注明今后王顺若是以在她这里学会的手艺去摆摊开店,得分两成的利润给她。
“会不会太压榨人?”小环是个好心的,倒替人担心起来。
温柔笑道:“只分两成,没多少,何况他若真是偷偷做生意去了,咱们也不知道,这文书哪,也不过是防君子不防小人,未雨绸缪一下。”
“对啊!两成太少,起码也得五成!”温妈妈插话道:“这年头,学徒是这么好当的么?得替师傅白做五六年的工,师傅允许了才能出师,日后过年过节的,还得时常孝敬呢!”
这真正是剥削了!温柔笑听着,自然没有同意,找了个中人,给王顺念那份文书,待他认可后,才各自签押,于是温家又多了个领工钱的帮手,众人的负担稍稍减轻了一些。
红杏泄春光 第七十四章 冰山常客
夏季天气炎热,身上的衣衫越穿越单薄,这几个月来,温柔的身体又发育了一些,夏衫已经掩不住她的身材了,没奈何,只得寻些布把自己捆成平板型,心里却叫苦不迭,这么热的天,她不能穿吊带T恤和短裙已经很痛苦了,现在还要把自己裹成粽子,简直像在挨酷刑,每天夜里摆摊回来,从身上解下的裹胸布都汗津津的透湿,非得喝上一大壶水,才能补充回流失的水分。
就当在减肥吧!温柔只得这样自我安慰,但是转念一想,又有些颓然,哪个女人减肥要减胸部的啊!就算有个楚王好细腰的典故,可人家那减的也是腰啊,可没听说过哪个朝代好平胸的。
郁闷归郁闷,在没有攒够钱去开店之前,夜摆还是要出的,唯一的安慰就是古代的夏季虽炎热,但绿化比现代好得多,城市周围也多是深山密林,一早一晚的温度还是比白天低得多,待到太阳一落山,凉风下来,多少能解点暑意,而且也亏了她卖的鸭血粉丝摊旁还有个卖凉茶冰雪的小摊,每天夜里温柔总要在那摊子上花上几文钱,买点凉茶让自己和叶昱解解燥渴,否则她早就中暑了。
“这样下去不行。”这天夜里生意惨淡,守着汤料锅的叶昱忽然冒出这样一句话来。
“嗯?”温柔被炉灶里的热气熏得昏昏欲毙,满脑子想的都是热啊热啊,压根没留意其他的事情。
“你有没发现这两天生意渐差起来?每天盈利的钱比往常要少一半,倒是凉粽一夜还能卖上百来个。”叶昱淡淡道:“这鸭血粉丝汤实在不适合夏天来卖。”
被他这么一提醒,温柔也点头道:“对哦,这两天卤味我都少做了些,生怕卖不出去,搁上一夜就馊了。”古代啊,没有冰箱,郁闷死个人,幸好活计王顺包粽子已经很熟练了,加上有小环等人的帮忙,他一天下来能裹出二百多个粽子,夜摊卖一半,酒楼里卖一半,算下来一月还有五吊钱的进账可以弥补一下鸭血粉丝汤经营的惨淡。
“要不,咱们先做点别的卖。”
两人说话的同时,有位食客不声不响的坐在了摊前,叶昱抬头膘了一眼,也不招呼询问,便自去取了一瓶酒,又切了点叉烧肉和糟凤爪摆在了他的面前,跟着又递上烫好的洁净酒杯和竹筷。
原来这位年约二十四五岁,着一身素雅的天青色熟罗长衫的男子早就是夜摊的常客了,每回总是戌时左右来,照例要上凉碟卤菜和一瓶酒,坐着慢慢吃喝上一个时辰,最后再喝碗鸭血粉丝汤,才付了帐起身离去。因此不用问,叶昱只看他的目光瞟向哪样卤菜,便知道他今儿个想吃什么了。
不过熟归熟,这男子却是整天绷着他那张犹如万年寒冰似的脸,在这样的暑夜里也没有一丝松动融化的迹象,对旁人的注视更是置之不理,脸上只差没写上“生人勿近”四个字了,话更是比叶昱还要少,因此他虽然常来,却不像别的客人,偶尔还同温柔叶昱攀谈两句,每回总是一个人默默的坐在角落里自斟自饮,若不是他的容貌与气质分外出众,几乎都要令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了。
温柔也抬头瞟了一眼这位青衫男子,心想这世上怪人真多,这家伙整天绷着张脸,也不怕脸部肌肉时常不活动就此瘫痪,不过他气宇不俗,一看就知道家里有几个钱,养尊处优惯了的,倒是替她的小摊免费当了个活招牌,吸引得不少路人,尤其是那些有人陪伴的未婚少女的光顾,因此她也承他时常来照顾自己生意的情份,每回都让叶昱将他要的卤菜多切点,就当给常客的优惠。
瞟过一眼过,温柔也没在意,自顾自去想那些适合夏季卖的小吃了,只是她能想到的多半都是些清甜的汤水,恐怕不能让人吃饱,再说夜摊生意里卖酒也是一大利润,却没见过有人喜欢喝甜汤边喝酒的,她不禁犯起了踌躇,低声道:“我可以做些仙草冻和凉虾来卖,只是这种东西卖价都不高,恐怕进益也有限。”
“只要不是喝一碗下去浑身都冒汗的热汤就成了。”叶昱小声与她商量。
听到热汤这个字眼,不知怎的,温柔竟想起了大暑天开空调吃四川火锅的快乐,可惜这里没有辣椒也没有空调,这种饮食上的至乐,现在是享受不到了,不由叹了口气道:“我还能做点凉面来卖,再蒸上一些水晶虾饺和小笼汤包吧,至于卤菜……”她抬头看了一眼那位自顾自吃喝的常客,心里打算还是要做些,出来乘凉饮酒的食客还是不少的,这一笔钱不能不赚。
“卖这么多,忙得过来吗?”
“唔,那仙草冻就不卖了,卖凉虾吧,坐起来简单,凉面也简单的很,再卖一个小笼汤包。”温柔屈指数着,在心里计算做这些东西需要的食材和时间,根本没注意到街那头晃过来几个吊儿郎当的闲汉。
那群闲汉,走路都是晃晃荡荡不成个人样的,手还闲不住,这家摊子上抓一只脆梨,那家摊子上拈几个蜜饯,时不时停下来喝骂摊主两句,还推搡着人家伙计,讹诈钱财后又骂骂咧咧的一路晃着往温柔摊子上来。
待到温柔和叶昱发现不对劲,想要收摊开溜时,已然晚了。其中一个闲汉冲着他俩喊道:“给我来碗冰镇乌梅汤。”
温柔站在灯笼下的阴影里,拧着眉头在想怎么应答,另一个闲汉便大力一拍桌子道:“喂!说你呢!瞎了还是聋了?”
这几个人,明显是来找碴讹钱的,眼睁睁看着大锅里滚着鸭汤,却要什么乌梅汤!叶昱忍着气道:“我们这里不卖乌梅汤。”
“那冰镇银耳羹总有吧?”拍桌的闲汉拿尾指挑了挑耳朵,痞模痞样道:“给哥几个一人来一碗。”
“我们也不卖冰镇银耳羹。”叶昱的语气里夹着几分憋藏不住的火。
“呦!什么都没有你还敢摆摊!”那闲汉又是一拍桌,震得桌上杯碟一阵乱跳,生生将两个食客给惊走了。
红杏泄春光 第七十五章 地痞滋事
温柔皱眉,心想此人的惫懒无赖同蜡笔小新有得一比,但这样的地头蛇,实在不能得罪,要不他们三天两头带人来闹,她这食摊就没法摆下去了,只得做好破财消灾的准备。
她心里正踌躇着得塞多少钱才能将他们打发走时,就听见那闷头喝酒的青衫男子忽然淡淡道:“你把我杯子里的酒给拍洒了。”
“噫?”闲汉没想到竟有人胆敢管闲事,诧异了一声后,示威似的又大力一拍桌子道:“老子就爱拍桌,碍你啥事儿啊!悄悄的,一边喝你的酒去!”
青衫男子举筷慢慢夹起被震出碟外,落在桌上的叉烧肉,举到眼前看了看道:“可惜这叉烧肉也掉在桌上弄脏了。”
看见他气定神闲的模样,那闲汉反倒一怔,想要再逞威风,却见那青衫男子飞快的将筷子上叉烧肉往他嘴里一送道:“浪费了可惜,请你吃吧。”
待叉烧肉塞进了闲汉嘴里,那青衫男子又掷下手里筷子,转眼向温柔喊道:“再拿一双干净筷子来。”
这人的出手虽说不上迅捷如电,但众闲汉都没想到他会来这一手,完全没有防备,被塞了叉烧肉的那个闲汉,更是愣愣的条件反射似的嚼了两下嘴里的叉烧,才恍过神来,发现自己被人耍了,“噗”一声将叉烧吐出,挽起袖子就恼道:“好哇!你存心找打来着!”
青衫男子捏着手里的酒杯,冷冷道:“你倒是打我一下试试。”
打,打死他!温柔在旁看热闹,紧张得双手捏得死紧,见这青衫男子丝毫没流露出一点色厉内荏的怯色,心里知道他一定不怕这些闲汉,说不定身手了得,当下只盼着闲汉们没有眼色,当真去惹逗他,教他饱揍一顿,打成猪头。
可惜温柔穿越之后运气实在有点背,经常心想事不成,这些闲汉虽然无赖,但长年累月在街头厮混,三教九流的人见过不少,识人的眼里还是有的,不然早教人揍成残废,再无法出来欺人惹事了。此刻他们见两次三番挑衅下来,这青衫男子都不露声色,再看他气度沉稳,身上衣着光鲜,知道此人必定有些来历,当下不敢莽撞动手,却又不愿丢了面子,只团团将他围住,领头那个眼角带着刀疤的闲汉问他道:“请问阁下名姓,为何要伸手多管闲事?”
“闲事?”青衫男子将酒杯往桌上重重一搁道:“你拍洒了我的酒菜,倒说我多管闲事?”
闲汉们被他堵得语塞,一时辩不出理来。温柔更没料想到这闷葫芦居然言辞犀利,话说此人光顾了她的小摊这么久,若不是最初开过两三次口点酒菜,她简直都要怀疑他是哑巴了,现在哑巴开口,铁树开花,那么眼前这些恶灵们,是不是也该集体退散了?
谁想那刀疤闲汉还真有点能屈能伸的气量,竟软下声气探问道:“这位爷,扰了你喝酒,咱们陪个不是,那接下来的事,你是不是就不再管了?”
青衫男子轻哼了一声,不置可否,不过看他那悠悠闲闲,一口酒一口菜的样子,似乎真打算不再理会他们了。
这位大哥,你不是应该跳起来大喊路不平有人踩,誓将这件闲事管到底的嘛?温热心里那个急啊!她以前看的小说和电视剧,不都是这样演的?危难时刻,英雄好汉出手相助,打跑地痞恶霸后,冷?
页面: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