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你死了





  碧茨指着门廊的花盆告诉保罗,母亲把备用钥匙藏在了花盆底下,然后她用自己的钥匙开了门。保罗把行李包丢在楼梯底端。碧茨问他要不要把柴炉的火生起来,还问他有没有其他需要。这一切都让保罗觉得奇怪,就他记忆所及,这是他第一次独自在这个房子里过夜。
  “我需要打个电话。”保罗告诉她。
  “你有女朋友吗?”
  “是的,她是个女孩儿,还是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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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茨用手抹了一下额头,当时他们正在厨房。
  “那是什么意思?”她倚在长桌上说,“那你们究竟有没有在交往呢?”
  “差不多吧。”
  “‘差不多’是什么意思?”
  “你以为你是谁?私人侦探吗?”保罗说。
  “别着急,亲爱的。我这么问,只是觉得你还没准备好再次跃入‘情海’。”碧茨说。
  保罗注意到,冰箱门上,母亲所贴的照片里,他结婚时的照片都被揭走了。他和凯伦切蛋糕的5×8英寸的照片,他穿燕尾服的照片,凯伦穿礼服、戴面纱的照片都不见了。他想知道贝弗利是如何处理那些照片的。她在阁楼上有一个箱子,里面装了有三十年历史的圣诞贺卡。她从来不会扔掉那些具有历史意义的物件,比如结婚时的照片。
  “我还没准备好,这才是重点。我是在‘情海’里,但走得很浅,刚刚没过脚踝。我和她之间的关系很浅,我们彼此喜欢,但都在努力不要超越自己的承受范围。”
  “你们是只在约会吗?” 碧茨问。
  “对我来说是的,”他回答道,“她先前还有个恋人。”
  “是吗?”
  “是的,但是他俩不会有什么结果的。她想见我的时候随时可以见我,她甚至会跟那个男人说起我。没有什么偷偷摸摸的,也没有谁在玩弄谁。我们对任何事都很开放——没有什么规则说你不能同时约会几个人。”
  “这样啊,”碧茨说,“只是一定要确保她是对你好的,我不希望看到你和错的人交往。”
不想说再见(2)
“其实那正是我们见面的原因。如果现在遇到对的人,我反而会不知所措。我们没有真正交往,这种情况下,她反而是对的人。”
  尽管,一直以来他都是爱女人的(从二年级开始,他发现整个学年自己都无法将眼睛从雷斯特小姐晃动的Ru房上挪开),但直到最近他才发现,他并不了解她们。他不清楚,对于爱情,他是想得太多还是太少。他发现“爱”这个词里包含了很多“谜团”。尽管,他知道自己在冒着毁灭这个“谜团”的风险。过去的二十年里,他还是不遗余力地在寻找“谜团”的答案。每段恋情结束时,他都会花比享受恋情或参与恋情更多的时间,来思考和分析那段感情。有时候,那些最少思考恋情的男生看起来最幸运,那些大脑简单、不修边幅的一字眉男生会更容易得到女人的喜爱。对于保罗来说,恋情维系的时间越长,他就会越困惑,感情也就会变得越复杂;他跟塔姆森的感情,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永远不会深到让他困惑的地步。这让一切简单起来。她对他来说也不是完全错的人,但就现在而言,她也还不是他的。一旦有那么一天,他们在一起了,她提出或者期待许多保罗无法负担的东西,他就会跑开——即使赢得她的好感是保罗现在的目标。但这一切都毫无意义,只要他没太多地考虑这段感情,其实还是很有趣的。他知道他无法向姐姐解释这一切。离婚之后,他跟碧茨曾经在电话里充分地讨论过他的感情究竟是哪儿出了问题。碧茨说,他跟凯伦一开始就是个错,早在婚礼之前她就很担心。后来,保罗让她对自己保证,如果下次她再有这种担心,就要第一时间说出来,省得事后麻烦。
  “那女孩儿叫什么名字?”
  “塔姆森。”
  “塔姆森?我喜欢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有什么含义吗?”
  “是家族传下来的名字,我想这来源于法国。”他说。
  “她的家族姓什么?”
  “普劳蒂。”
  “那她多大年纪?能说出披头士成员中四个人的名字吗?”
  “她知道彼得·贝斯特、斯图亚特·苏茨里费、比利·普雷斯顿、布莱恩·爱普斯坦、乔治·马丁和阿兰·弗莱德,但她只比我小五岁。”
  “你确定,你已经准备好跟你同年龄段的人交往了吗?这听起来像是你往前迈了相当大的一步。” 碧茨说。
  “是你告诉我,我需要一个能教训我的人的。”他说。
  “她教训过你了?”
  “还没有,不过她可以。”
  “你们怎么认识的?”
  “我们一起吃过午餐,一开始是那种严格意义上的商务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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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姆森有一次打电话给他,问他可不可以把他的图书网站作为她所工作的电子商务网站的友情链接,因为当时他的名字出现在一本叫做《愚者的视野》的书的封面上。他对她解释,他接手之后只完成了方案,书的原作者在完成初稿之前就去世了。她对他说无须担心,她所工作的名为Web Van的电子商务网站的老板,只需要些实际内容来吸引更多的浏览量,比如刻薄的文章、新闻、笑话、短篇故事,甚至诗歌。他们就这么聊着,第一次通电话就超过了一个小时。当她说她会到伍斯特开会并且提议他们见面吃个饭的时候,他的心跳突然加速起来。
  “她离婚了吗?”
  “对,但我也不想跟没有婚史的人交往了。”
  “孩子呢?”
  保罗摇了摇头。
  “他们试过要孩子,但没能成功。”
不想说再见(3)
“那她的另一段感情是怎么回事?”碧茨问,“只是玩玩吗?”
  “他叫斯蒂芬,是个放射学专家。他和妻子已经分居了,正在闹离婚,但他们有两个孩子——一个十岁,一个十二岁,我想这让事情办起来很麻烦。她最好的朋友凯特琳告诉我,她更喜欢我。”
  “她是指塔姆森,还是凯特琳?”
  “凯特琳喜欢我胜过斯蒂芬。”保罗澄清说。保罗跟凯特琳是在一个午餐聚会上认识的,按塔姆森的说法,他“出色地通过了她最好朋友的测试”。他经常觉得自己表现得不是出色,而是笨拙,但那次聚会的确很有趣。凯特琳在厨房里向保罗透露,斯蒂芬很平庸,甚至有些乏味,就像是长高了一点的塔姆森的前夫。凯特琳说,她觉得塔姆森需要一个能激发她创造力的男人。
  “但是,就像我说的,她可以去见任何她想见的人,我也是。当然,这并不是说我想这么做。我们有一个约定,就是对彼此要完全坦诚而且不做任何评判。我们之间什么都可以说。”
  “这是我听过的最愚蠢的约定。” 碧茨说。
  “也许,你是对的。”保罗说,“如果最后没什么结果的话,我们至少还有妒忌和欺骗作为依靠。”
  这时,电话铃声响了。
  “你的电话。”碧茨说。
  “这就是我需要电话的原因。”保罗说。他希望还不算太晚,因为他答应过她从医院回来就给她打电话。
  “我可以偷听吗?”碧茨问。上高中的时候,她曾经偷听过一次,那次是保罗紧张兮兮地给一个女孩打电话;那次之后,她让他永远记住了他对女孩说的“我喜欢你,是因为你是你……”
  “不可以。”他说。
  碧茨说,第二天来接他去教堂,他拒绝了,说自己可以跟母亲去。他没带套装,但是有一件不错的衬衣,还可以从父亲的收藏里借一条领带,甚至可以借一条跟高中时从父亲那里所借的一样的领带,外面再穿一件毛衣就可以了。
  碧茨走了以后,他打开冰箱看了一眼。不用想他也知道,在这个房子的任何一个地方,他都不可能找到一瓶啤酒或者葡萄酒或者威士忌。上了楼,他把行李箱放在客房的床上,打开了它。他还有五小瓶烈酒,第二天售酒的商店都会停业,所以他留了四瓶帮自己克服接下来可能面临的困难。他打开一瓶作为睡前的安慰剂,然后走到父亲的书房去打电话。
  要跟塔姆森讲电话的想法让他很兴奋。第一次通电话的时候,开始他们表现得很专业,只谈工作;但没多久,他们就开始聊起了私人话题,比如,他们最喜欢的乐队、最爱去的地方、最爱吃的食物。他们发现彼此的爱好很相像,而且想知道更多对方的信息。两天后,他开车去伍斯特跟她吃午餐,事前他什么都没想,认为见机行事最好。他没费什么劲就找到了约好的餐厅,在那家寿司店他们点了李子酒。她比他所敢想象的漂亮太多了:她身材娇小,及肩的直发是墨西哥红木的颜色;眼睛是淡褐色的,炯炯有神;漂亮的面颊、光滑的皮肤、完美的牙齿和嘴唇,美到他都想去吻她。她的手小巧而柔软,但是握起来却很有力。她的身材也比凯伦的好(这是一种下意识的比较),凯伦的身体有些男孩子气。再一次,他们让彼此感到放松,他们谈论工作、天气、体育、新英格兰、政治等。她以前玩过扑克,还喜欢一个人去沙滩上听音乐——她最喜欢的是著名爵士女伶的歌声,比如,艾拉、比利、贝茜、布洛森和朱迪'  艾拉(Ella Fitzgerald),比利(Billie Holiday),贝茜(Bessie Smith),布洛森(Blossom Dearie),朱迪(Judy Garland),都是世界著名的爵士女声。——译者注'。她有一个鱼缸,她上过烹饪课程,但通常只吃酸奶和胡萝卜。他们就这么说着,直到他们都明确地意识到,他们需要的不只是这样的闲谈。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不想说再见(4)
他问起有关她家里的事情。她的哥哥迈克住在加利福尼亚。她的妈妈朱迪斯住在罗德岛的金斯顿,是南郡学校系统的一名老师(他们都是老师的孩子,是他们众多相似点中的一个)。塔姆森的父亲约翰,以前是通用公司的一个工程师,曾经不停地因公出差在外。她对他最美好的记忆是他工作完回家的时候,跟他并排坐在沙发上看电视里重播的《霍根英雄》'  Hogan’s Heroes,《霍根英雄》,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喜剧,主要讲述了二战期间德国集中营里的美国军官与纳粹斗争的故事。——译者注'。他刚过五十岁,就被确诊为癌症。塔姆森曾经跟一个叫唐纳德的男子订婚,父亲病后,尽管那时开始她已经对那段感情产生怀疑,但她还是提前了婚期——实际上,这些她都对保罗说过,她深深地知道她跟唐纳德不会有结果,但她拒绝承认这一点。因为父亲的病情,她觉得自己不能取消婚礼,因为她想让父亲觉得自己会幸福。
  轮到保罗说的时候,他简单地描述了一下自己失败的婚姻。他小心翼翼地让自己别显得痛苦或者是在责备谁,他知道说前妻的坏话是不礼貌的行为。塔姆森问他有没有跟谁约会的时候,他诚实地告诉她他都忘记怎么约会了。他告诉她,有两次他约女生出来,但都被拒绝了,因为他的邀请里有太多的试探和胆怯。塔姆森建议他,如果他想让人知道他对人家有兴趣,就要毫不迟疑地说出来。就在这一刻,他用双手环抱住她,开始吻她。这是他有史以来做过的最冲动的事情,也是他经历过的最令人兴奋的接吻,就像电影里一样。考虑到,他对作为情人、丈夫或者伙伴角色的毫无信心,这一举动让他们两个都感到震惊。李子酒给他壮了胆,但是他的第一反应是应该道歉。她微笑的方式还有她第二次吻回他的举动让他明白了,根本无须道歉,他正确地理解并反馈了她的暗示。后来,他们又接了几次吻; 最后一次是站在停车场。她说她的通灵师告诉她,她会去见一个名字以“P”'  P开头的人即指保罗(Paul)。——译者注'开头的人。在保罗揭开这个不切实际的说法之前,她说,她该走了。保罗不相信通灵师,但他知道告诉她这一点没什么好处。她跟他吻别,或者在某个层面上说,他们没有说再见。“嗯,啊。”他说。他应该说些更有意义的话的。
  那天之后,他喜欢上了想念她。想到她,他就会很平静。在他父亲的办公室,他根据记忆拨通了她的电话。
  她的电话留言机说:
  “你好,我是塔姆森,有事请留言。如果是保罗,我出去了,不过随时可以打来叫醒我,要不然就早上再打给我。”
  他把电话放回去,但是就在那一瞬间,他听见塔姆森的电话机发出哔哔声。这意味着她醒了,知道有人打过电话,甚至可以猜到是他,这让他很尴尬。现在,他必须拨回去,切实地说点儿什么。
  他停下来分析她电话留言的含义。她专门给他录了一条电话留言,这是好的征兆,这意味着她在想他,而且不怕别人(斯蒂芬)听见。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