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得汉纸归(豪门) 作者:蝎邪(晋江vip2013-08-01完结)
林佩婉叹息,气氛顿时起了微妙的变化。
考上F大,父母亲戚与有荣焉,她第一次尝到众星捧月的滋味。尽管和F大校友中官富二代相比,她仍是很自卑。但是,青春活力的女学生,有美貌,有身材,甫一踏进大学校门,还是很受人追捧的,身边狂蜂浪蝶从没少过,也有不少富家公子追求。她见识到了从前从未见过的世面,也开阔了眼界,在社团混的风生水起,本来这样的生活一直过下去,也很不错。但是,直到后来,她遇见了那个人。
余阳当时经常出入F大是因为他要见舒妤,每次来都站在宿舍楼下等人,开着拉风的跑车,引一帮“群众”围观。
可是当时的林佩婉并不知道。
她先资条件很好,才念大二就已经有影视公司来接洽,业余接点小广告,去跑点做模特,赚点外快。他们的舞蹈队经常跑商演,在林佩婉的带领下,很快成为F大社团中站的很稳的另类。她后来带着社团一帮骨干去拉赞助,其中有一家小公司正是挂在余阳名下,林佩婉胃口很大,野心更大,摸三爬四的,和余阳也搭上了点关系,拉赞助直接拉到了人家总公司头上。
余阳不冷不热地应着,奈何林佩婉太热情,见了面招呼总是要打的。当时余阳事业正处于上升期,时间很宝贵,翘了班挤出来的空暇都陪了舒妤横马路,对于学校社团这些鸡毛蒜皮的赞助,自然不管,下面有相关的负责部门。
那天林佩婉又为了赞助的事,和一个小领导约谈,酒过三巡,领导色胆大,贼胆更大,一些在稍微有些社会经验的人看来不怀好意的话都说了出来,林佩婉当时年轻,虽然也觉得言语之间略有不快,却没有太放在心上,揣不透人心这样险恶。
这次的坎算是顺顺当当地过了,再有下次时,林佩婉已经有些警惕,再说在场人多,她料定对方不敢乱来。为了谈赞助,陪着也喝了两杯,再怎样不能得罪金主。
到底没有出过社会,只是个单纯的大学女生,在社团男生中再怎样作威作福,心计也耍不过出了社会的老狐狸。
酒里下了药,欢场耍惯的老伎俩。她没防备,一饮而尽。心底的想法是,只要喝的不多,醉不了就好,人那么多,对方敢对自己怎样?
显而易见发生的事,对任何一个女生来说,都是不堪回首的屈辱。她记得从那个老男人床/上爬起来时,自己是怎样放空的状态。她到现在都记得,自己裹着单薄的衣服,缩在床脚瑟瑟发抖,那个老男人色/眯眯地从头到脚打量她,那眼神,她到现在想起来都恶心的想吐,那个老男人肥硕的身体让她联想到鼓胀毒囊的蟾蜍,夜夜梦魇,她恨不得杀了他。
她屈辱地披上衣服,起身就走,那个老男人竟然还伸出手,捉住她赤/裸的肩膀,笑的一脸淫/邪,脸上的肥肉乱颤:“以后我们还可以再约……你真漂亮,你的身体……真漂亮!”
林佩婉气的血液上涌,恨不得一刀把满脸横肉的老男人剁成肉泥,她当场扬手给了他一个巴掌:“滚!下次再让我看见你……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正是因为这一秒激动地动怒,她才像被人猛地晃醒,她才醒悟过来自己到底在做什么!下次?为什么要等下次?还有下次吗?
她在这里被迷/奸,赤/裸地躺在一堆肥肉旁边,怎样的屈辱,只要一闭眼睛,就是不堪忍受的画面……君子报仇等十年的,都是十足十的傻瓜!
“恶心的蛤蟆!”她咬牙泄恨。
那个老男人,心比人更丑,人模狗样,说出来的话,居然是皮条客的粗鄙隐语:“小姐,和蛤蟆交/配的你,又是什么?”他竟然大笑,唇角边还黏着晶亮的口水,满脸横肉都在乱颤。
林佩婉气血上涌,如果当时手边有把刀,她真的会剁了那个贱/男!
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在最糟糕、最屈辱的时刻,她第一想到的人,居然是躺在手机联系人里那个面也没有见过几回的男人……
余阳接起电话时,身边有很杂的音,后来林佩婉回忆了一下,猜测他当时应该是在参加什么聚会,或者和兄弟们high在兴头上。
林佩婉在电话那边哽咽的说不出话来,只断断续续报出了地名,余阳可能印象中根本记不得这个妞儿,那时他们一点都不熟,只客套地打过几次招呼,可是一放下电话,余阳还是很快赶到。这一点,林佩婉后来回想,仍是十分感动。也许就是在那个时候,她才对余阳有了不同一般的感觉。他好像是慌措中出现的神,他们的眼神交汇都是冥冥之中的注定,余阳推门进来时,林佩婉嚎啕大哭,那一刻,眼泪毫不受控制地滴落,他之于她,根本就是一种信仰,在她最无助最痛苦甚至要寻死路的时候,他光芒万丈地出现。
所以,后来,她拼命地要把余阳抢到身边,甚至不择手段,在他心里,不惜烙上一个泼妇的形象。这当然是不高明的手段,可是她根本就顾不及,也许对待别的男人,她可以像任何一个温婉的小三那样善解人意,可是介入了余阳和舒妤的婚姻,她就只能不择手段地掠夺,生生把自己逼成了魔鬼。
那个小总管后来被余阳修理的很惨,她报仇报的很快意,当然,那些她都不想再提了。
再后来,余阳突然有一天在她面前失态,喝的酩酊大醉。她问不出所以然来,第二天才旁敲侧击地打听到,余总青梅竹马的小姑娘,名花有主。对象是同一个社团暧昧很久的学长。
那是她第一次看见余阳哭。当然不是为她。
“很可怜。”许如仪几乎要哭出来:“可是,你指望我就这样原谅你?”
“不不,”林佩婉轻轻摇头,“一码归一码,我做过的事,甚至能够摊上杀人罪。舒妤……你孩子差点死在我手里,是吗?我不指望你原谅,真的,”她还开得起玩笑,“我只是想跟你讲这个悲惨的故事,让你高兴高兴……”
舒妤低头,夹了一块方糖,丢进咖啡杯,轻轻搅拌。
林佩婉拿起拐杖,从座位上慢慢站起来:“要不然,我们叙旧就叙到这里?”她抬头,看了看窗外的天色,好似在自言自语:“不早了……”转身时,还不忘回头吩咐一句:“我是真心地,希望你们复合。我现在念佛,不害人的。”
舒妤接了个电话,突然对林佩婉淡淡一笑:“你看,恐怕你的想法是达不成了,我同事跟我说,有人在公司外面放孔明灯,用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向……”她顿了一下,仍是微笑:“向……许如仪求婚。我想,我走了桃花运了,很快有新的婚姻。”
“不开玩笑?”
“不开玩笑。”她淡淡:“我不可能,和他复婚,我有更好的选择。”
“哪怕是为了添添……也不?”
舒妤一愣。眼底分明有忧色:“添添……他现在在伦敦,应该……过的很好。”
“你怎么知道,今天向你求婚的人……不是余阳?”林佩婉大笑起来。
“当然不会!”她很肯定:“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放孔明灯,余阳从来没做过这样……”她突然想不出形容词,只要顿住。
“人都会变的。”林佩婉若有所思。
刚回单位,同事一号二号三号四号N号女同志一个个围了上来:“如仪!给红包哦!”
其实她心里都没底,这些年来,追求的人是有的,不是当年读书的时候散在英国了,就是后来各奔前程了,跟在眼前的同事,都不亲密。
会是谁呢?
☆、【晋江首发】这城市那么空 这回忆那么凶(6)
“如仪,这么大阵仗;估摸着要耗死那愣子几个月工资!你怎么想?赶紧地!”
“反正电台、摄像机、记者、报告都是现成的!你要应了;我马上发稿子,哈哈哈,我们许大记者大婚通稿!红包钱能不能打个折扣?最近手头有点紧来着……哈哈!”
“方愣子终于开窍了啊!看不出来啊;如仪,你平时闷不吭声的,没想到……”
……
许如仪小眼神秒过去;那帮群魔乱舞的混蛋瞬间噤声;方愣子……果然是方仲!同事这么久;他左左右右对许如仪是有过暗示的,奈何许如仪并不接;偶尔逼急了;她也会推挡:“公司不允许办公室恋情,我现在……对未来并没有什么打算,更不想为了恋爱,丢了工作。”
方仲的嘴唇都在微微发抖,很紧张地把捧花递到许如仪面前,在同事们的起哄下,也不管不顾了,当即单膝跪下,……求婚的诚意很足啊。
当然,在许如仪眼里,未免……太快了。她仍是用先前那套理论明里暗里拒绝,她是个奔事业的人,平时工作中就是“远近驰名”的“拼命三娘”,因此她用这个理由拒绝,在同事们眼里也算是合情合理。一时间,盲目的起哄声倒是平静下来了,公司最忌办公室恋情,大家都不敢为了一时的八卦,敲了同事的饭碗。
怎料方愣子就是不开窍,许如仪已经拒绝的如此委婉,给足了他面子,他偏要自己凑上来:“如仪,我……如果你不愿意放弃这份高薪工作的话,我……我愿意走的!只要我主动离职,就不存在什么办公室恋情的说法……”
她头很大,深呼吸了三秒,终于大声把压在心里多年的心事说了出来:
“你大好年华的,何必要和我一个离过婚的女人纠缠不清呢?你条件又不差,很多未婚小姑娘扑着赶着迎上来!我我我……”
她一仰头,大有壮士一去不归的意思,索性豁出去了:“我不但离过婚……和前夫还有一个三岁的儿子!你……你能接受吗?”
在场一圈同事默默散开,几个平时和她比较要好的,都惊的张嘴问道:“如仪,这……这是真的吗?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起过?”
她摇摇头:“都过去了……我想重新开始,但是,现在显然还没有做好准备,现在,我不想和任何人有发展……谢谢大家的关心。”
雨突然落下。气球散在迎向的风里,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被一阵突如其来的急雨啄的七零八落。
她的手机震了一下,晃出一条短信:
“添添病了,回伦敦?”
02打头的电话,来自神秘莫测的许谦益。她的心揪的很紧,关于添添的一切,她都关心,都紧张。
可是她不能回拨,拨过去的电话,通常要转接三四次,才能真正到许谦益手里,他是大忙人,这些事情跟他商议,效率会低很多。
找另一个人,显然更方便。
余阳不知道她和添添有联系。但其实这很好解释,添添时常被送到伦敦住一阵子,她又长年在英伦求学,因着温思懿的关系,她和许家也过从甚密,自然能够远远地望那孩子一眼,甚至偶尔能以特殊的身份陪在他身边。所以这次添添有点小疾,许谦益便第一时间告诉她,这也说的通。
方仲突然跨前几步,从声音里就能够听出来,他很紧张:“我……我早该想到的,你,你那么漂亮,又有才华,工作又好,这么多年……怎么可能还单着,原来……原来……”
许如仪已经无心纠缠,况且天已经下起了雨,大家都站在这里也不是个道理,便搪塞道:“往后路很长,你有更好的女孩子等着,我……不适合你,我都快三十了……以后……”
“那那那那……那我还有机会吗?”
果然是个愣子,许如仪满心里都念着远在伦敦的添添,根本无暇再跟他推皮球:“我还有点事,要先走了……以后,还是……以后再说吧。”
话说的太急促,她也没有顾及自己是否说的得当,本来是拒绝的话,在愣子眼里,也许就成了鼓励。她没细想,把随身采访稿子交给同事,自己跑进大楼,裹了件风衣出来便走。
很熟悉的路,很熟悉的环境,她跑进来时,略微觉得有点不适,却也没细想哪里怪异,急促地顺着印象中的路,跑去他办公室里寻人。
从前生分的五年,她很少单独来这里,只有和温思懿叶端晴她们一起的时候,才会顺道跑余阳的办公室小坐。这里的每一条路,每一处扶手阶梯,谈不上太熟悉,但至少不陌生。
可是……
今天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上了三楼,她刚要推门时,脑中却一个激灵:这里……那么大的办公楼,那么长的路……竟然沿道没有见到一个人!
整座大楼里,安静的没有一丝人声。
可是,余阳的办公室灯却亮着。
门沿漏着一条缝,隐约能见里面有人影晃动。
她没多想,半只脚已经跨了进去,伸手一推,门室大开。
她匆匆瞟了一眼,心中早已生悔,真是恨自己手痒!干嘛偏偏赶巧要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