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医古墓
“小沈,你是聪明人,肯定能看得出来,我们对任我笑的研究和控制已经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切尼金那老女人还以为俄罗斯的生物学研究是全球第一的,每天都对着我指手画脚、大吆小喝的,其实她从莫斯科带来的全部资料都在我脑子里,再加上五角大楼派来的七位专家,很快便弄懂了那种猫科动物的基因编码。当詹宾博士研制出来的声控行为芯片植入任我笑脑子里时,马上与他的思想接轨,于是,一个完美的生化杀人机器就正式出炉了——”
老杜表面上洋洋得意,但我一眼就看出了他内心的焦虑不安。毕竟我们交往数年,对于他的某些肢体动作相当熟悉,此刻他不停地将笛子在两手里倒来倒去,就是证明对某件事其实没有太大把握,至多不超过三成。
10我令猫科杀人兽感到恐惧?
“五角大楼忙了这么久,就为了获得杀人武器?老杜,现在不是三十年前的全球冷战时期,各国军事资讯早就半公开化了,所以每个对军事政治略有了解的人都明白,现在美国不缺武器,从特种单兵到集团化作战、从快速反应战车到导弹航母,什么都不缺。他们是军事领域里唯一的老大,各项核心技术最起码领先其它各国二十年以上——也许你自己也不明白何东雷启用了这么多暗线,究竟为的是什么,对不对?”
我提出这些问题的同时自己也一直在思考可能的答案,最终却一无所获。现在所有症结已经归结到最后一个焦点上——“美国人到底要的是什么?”
扑克牌通缉令上的人物全部落马,红龙也身陷关塔摩铁狱,阿拉伯世界里的所有国家与联军的关系正在日益友好。表面看来,事情已经解决得非常圆满了,再追查下去,除了那个徒有虚名的“保龙计划”外,还有什么值得五角大楼担心的?
“这是我们的事,无需沈先生担心。你的使命已经完成,现在可以——”其中一名白衣人突然掏出手枪,稳稳地指向我。
“小沈,你一进入试验室,我们的隐蔽监控设备就开始启动了。不管达措灵童说过什么,也不管你和方星发现了什么,一切都将归零了,因为你们两个马上就会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从此以后,港岛不再有名医沈南,亚洲也不会再有美女神偷方星。无论如何,我感到很遗憾,但你明白长久以来江湖的规矩,不能为我所用,就得彻底消失。那么,我们就此道别,再见了?”
老杜向我伸出手来,两名白衣人随即跟近一步,随时都可能暴烈地出手。
“老杜,我们曾经是朋友。你不觉得如此对待朋友,良心上会过不去?”我握着他的手,表情坦然,因为任我笑那十指一击,并没有给我造成什么伤害。护体神功早就严严实实地在身体的每一个部分布下无形气墙,连掌心雷的子弹都能屏蔽,何况是指甲尖刀。
任我笑是杀人机器,正因如此,他才凡事听从命令,没有自己的思维,无法判断我到底受伤了没有。
“良心?我还是借用古人的一句名言来回答吧——‘良心都叫狗给吃了’!哈哈哈哈……”老杜大笑起来。
“近在咫尺,难道你就不担心我会骤下杀手,拼命也要拉你做垫背的?”我的五指慢慢发力,老杜立刻呲牙咧嘴,用力抽回右手,甩个不停。
“沈先生,别忘了,还有我们两个和四柄手枪在呢。只要你敢动杜博士一下,子弹立刻会在你脸上钻出四个小洞来。以前听说过你的飞刀绝技天下无双,今天能让我们见识一下吗?”握枪的白衣人气焰嚣张,他大概感觉以二对一,已经完全掌控了局面。
老杜退到白衣人后面,远远地看着我,脸上忽然浮起一层沉重的悲悯。在我看来,也许他并不愿意在沉寂那么久之后重新沦为何东雷的党羽,毕竟每个人都喜欢过快乐安稳的日子,一过三十岁,便渴望安定下来,远离江湖上的腥风血雨和打打杀杀。
“小沈,别怨我,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向我挥挥手,径直走向步行梯。
那是最好的理由,当一个江湖人感到对不起朋友、对不起良心时,便会用这句话来搪塞别人,当然也是在自欺欺人。
“我身上恰好没带飞刀,抱歉。”我摊开双手,凝视着白衣人的尖削下巴。
“那真是太可惜了,用四柄手枪对付一个手无寸铁的高手,传出去,会被人笑话。也好,我会给你个痛快,一颗子弹凿穿脑髓时,你会在最短时间内失去感觉,不会挣扎太久。再见——”他的食指稍稍发力,这柄军用手枪的扳机便开始缓缓后移。
我无法躲闪,因为另外三柄枪都在他们的口袋里等我,准备交织成一个严密的火力网,猫戏老鼠一般跟我玩下去,等到过足了瘾,才一枪毙命。
砰的一声,白衣人骤然向侧面翻滚出去,带起一串鲜红的血花,淋淋沥沥地洒落在冰凉的水泥地上。他的同伴非常机警,在接下来的零点五秒内看清楚发生了什么事,然后一边向子弹来处射击,一边卧倒在地,急速翻身,躲到水泥柱子旁边。
又一声枪响,射杀第一名白衣人的那支狙击步枪再次发威,子弹击碎水泥柱子边角的同时,准确地穿透了那人的咽喉,攫走了他的性命。
汽车引擎的轰鸣声由远及近,一辆绿色计程车从大厅左侧尽头的坡道上一路冲过来,甩尾掉头时,将两名白衣人的尸体扫出很远,又一次让刺鼻的血腥味在空气里无休止地漫延着。
“上车,我们撤,而且还有两个战利品。”方星从车窗里露出头,冷笑着打了个响指。
我向车子后座一望,任我笑横躺着,老杜斜压在他身上,两个人的嘴都被透明胶带封住,手脚则是被反绑在背后,动弹不得。
“你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我不由得感叹。老杜离开现场不过三分钟,方星已经完成了找车、擒敌、杀敌的全部过程。
车子驶上坡道,急促地转弯,沿着一条上行螺旋通道直驶出去。我向四周看了看,立刻明白此地是帝豪酒店的另一个出口,原来我们始终都在酒店的地下部分,布昆和那哑巴司机只不过是给我们演了一场好戏而已。
“布昆和哑巴都死了,现在去哪儿??”方星与达措交流之后,明显变得忧心忡忡起来,但做事的效率则是越来越高。本来胜券在握的老杜,转眼之间就做了她的阶下囚,而且顺带俘虏了失去人性的任我笑。
当我发现试验室的保卫人员全部来自美国特遣队的时候,已经明白老杜的研究是为谁而进行的,这恐怕早就不是港岛黑道势力间的角逐了。于是,布昆的死和大亨的再次缄默将是可以意料到的。
“去我家吧。”我遥望车窗外那些霓虹灯火,帝豪酒店正在渐渐远去。
“我一直在奇怪,后面怎么会没有追兵?”方星从后视镜里警觉地观察着。街上的车子渐渐多起来,但我们始终看不到有跟踪车辆的出现。
车子拐入了一条寂静的斜街,方星缓缓停车,转头望着我:“何东雷并没有出现,他会眼睁睁看着达措飞升、任我笑被劫吗?”
我摇摇头,只是无法找到对方隐忍着不曾出现的理由。
方星从驾驶台上取了一包香烟,沉思着抽出一支,掐掉过滤嘴,在指尖上捏来捏去。
砰的一声,我从另一边拿到打火机后擦亮,举到她身前。
“我不吸烟,谢谢。”她的沉思被打断了,忽然惊觉自己指尖的香烟,倏的弹指,被揉搓得不成样子的烟丝从车窗里飞了出去。
“你没事吧?”我关切地凝望她的脸,仿佛窥见满腹心事正乱麻一样萦绕在她心底。
“我——没事。”她欲言又止,略显焦躁地在方向盘上轻击了两掌,无意中又碰触到了汽车喇叭,发出两声又短又急的笛声。
我没有催促她动身回小院去,潜意识里,自己希望在大战结束之后有一段短暂的小憩,好让自己纷乱的心情平静下来。
老杜挣扎了一下,嘴里发出呜呜呀呀的动静。
方星回头看了看,沉吟着问:“你觉得,他们两个有盘问的价值吗?任我笑变成这样,再留着也是社会的祸患,不如今晚就直接处理掉,免得落在警方手里,又重新成为试验品。”
老杜挣扎得更厉害,方星举手开了车顶灯,冷冷地盯着他。
如何处理任我笑是一个巨大的难题,方星说得没错,只要交给警方,一定会再次辗转落在何东雷手里。至于“处理掉”三个字,说说容易,做起来很难,毕竟他也曾是叱咤江湖的大人物,潜伏老龙身边之前,一直是一个口碑甚为不错的好警察。
“老杜,你有话要说?”方星再次开口。
老杜拼命点头,眼睛用力眨着,急得满头满脸都是汗珠。
我伸手揭掉了他嘴上的透明胶带,心里并不期望他能说出什么有意义的内容。
“小沈,我有新发现,你对任我笑有某种震慑作用。很明显,当他的十指刺在你的腰间时,突然有一种受到惊吓的感觉,才会一下子退回来,缩在柱子后面。我对他的不间断观测已经达到二十七小时,按照十分之一秒连续快照的分析结果,他的脸部表情和情绪起伏两方面都没有一点恐惧感,似乎身体的每一寸空间都充满了暴戾无匹的杀戮渴望。你,是第一个令他感到害怕的个体,这证明什么——”
他忘记了自己是阶下囚的身份,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满脸开始放光。
恐惧是人类意识力恢复的一大明显特征,无知者无畏,有知者才会体验到害怕的滋味。假如任我笑面对我时产生了恐惧感,一定是他在瞬间恢复了人性、脑子里的兽性大为减退的结果。
“他有感觉!他有感觉!也即是说,无论是植入脑部芯片还是异兽附体,你都会唤起他的感觉。他害怕你,所以才会被你打退,即使听命于笛声指挥,仍然无法突破这种恐惧。小沈,你太伟大了,如果这种情况通报给五角大楼,你将会成为……成为最受瞩目的大人物!”老杜越说越激动,抓住我的手用力摇荡着。
方星保持冷静,但眼角余光却在我脸上扫来扫去,细致入微地观察着。
我摇摇头,把老杜的手推开。
“小沈,相信我,这种研究是极其伟大的,因为我们可以揭开灵魂附体的秘密,真实地接触到‘肉体死亡和生命死亡有所不同’那一课题。想想吧,想想吧,假如我们能在这一领域登堂入室的话,那本……那本《聊斋志异》上的种种匪夷所思的故事岂不都会变成现实?我们将在身体与灵魂的微空间里自由来去,做这个世界上的第三种人,遨游于所谓的‘阴间世界、亡灵世界’。啊、啊、啊——”
他激动得无法表达,双拳上去,在车顶上连擂了二十几下,发出震耳欲聋的噪声。
老杜的祖上,曾有一个五服之外的支脉与写下千古奇作《聊斋志异》的蒲松龄老先生有关联,这一点他向我提过不下百次。细想起来,这也许是促成他研究精神课题的最初动力吧?那本奇书上记载了相当多的阴间故事,宣称人类死亡之后,灵魂一定会凝聚不灭,在另外一个黑暗的世界里永久存在着。之后,在阴间统治者的安排下,进入六道轮回,以另一种身份重回这个世界。
现代科学中,相当多的生物学家正在研究“肉体死亡后,精神去向何方”的命题,与老杜的研究有异曲同工之处。
在我看来,任我笑的异变是由猫科杀人兽附体造成的,后者的灵魂左右了他的思想,才会做出疯狂杀戮的危险举动。可是,我的体内又有什么力量能够震慑住他,难道是——“空气之虫”?
突然之间,我的全身冒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额头鼻凹里全都是滚动的汗珠。
“沈南,怎么回事?”方星的思路转变得没有那么快,暂时还想不到发生在中医大狄薇宿舍里那段情节。
“看看我这里,有什么?”我指向自己的喉结。感觉之中,一条蜿蜒游动的纤细虫子正穿过喉管,偷偷地游向我的琵琶骨和左胸。
方星凑近我,定神观察了几秒钟,倒吸了一口凉气:“你别动,我再仔细看看。”
她从口袋里取出一支笔形电筒,啪的揿亮,瓶盖大小的光圈一下子罩住了我的喉结。老杜伸长了脖子,从侧面凑过来,也在仔细观察。
“是什么?”我尽力控制住自己的呼吸,但喉结一动,那虫子似乎受到了惊吓,游动速度骤然加快。
方星关闭电筒,连车顶灯也关上,车子里的一切顿时陷入了昏暗,只有临近楼宇上的霓虹灯光仍然明明灭灭地照着。我感到自己的左胸仿如被一根绣花针猛的刺痛了似的,那种直透五脏六腑的剧痛滔天巨浪般涌起来,令我产生了短暂的窒息。
“是一条红色的虫子——”老杜发出绝望的叹息。
“你是港岛数一数二的神医,能不能想到解救的办法?”方星沉声问他。
“如果是那种传说中的‘空气之虫’,就谁都无计可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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