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医古墓
以我的知识范畴,能够清楚地判断流沙是否存在。
灯光下,井底的沙子纹丝不动,反射着淡淡的白光,正是古人“大漠沙如雪”的真实写照。3g华夏
“没有脚印,不过,也没有流沙。”我也松了口气,喜忧参半。
方星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放开了我的胳膊,勉强笑着:“一个坏消息,伴着一个好消息,总算上天还给我们面子。”
我开了另一支电筒,递给方星:“咱们从头开始,一点一滴地搜索井壁,直到电量耗尽为止。”
之所以做这样的决定,是因为绿洲里的其它地点都已经搜索完毕,唯一可能存在变数的就是这口传说纷纭的古井。当然,我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古井、鬼墓都是向地底延伸的,它们应当有某种共通之处。从古至今,沙漠原住民收藏宝贝的习惯,都是挖掘地窖保存,因为在风沙呼啸的大漠里,他们的房子、帐篷、驼马随时都有被卷走的可能,只有土地是不会欺骗他们的。
暂且不管白骨之井的传说那些是真,那些是假,先把搜索的焦点贯注到这里再说。
两道光柱交错着指向井底,开始了细致入微的检查。我们的耳朵里依旧能听到树枝燃烧声、风吹灌木声、地鼠啮齿声、毒蝎翻动沙粒声,所有的声音汇集在一起,犹如一支水平低劣的交响曲。
“沈先生,也许我们该到井下去。我总觉得,秘密就在下面,近在咫尺之间。”方星沉思着摸出一支荧光棒,嚓的折断,向井底丢去。碧莹莹的光芒瞬时间将沙地渲染成了一片诡异的绿色,她的脸色变得越来越凝重。
“要想下去,必须得等到天亮。悍马吉普车上带着自动绞盘,咱们可以制做一个简易的升降机,但是现在,只能凭肉眼观察,没必要冒险。”我很清楚黑暗中可能存在的危机,目前的状况下,只有我们两个能够彼此信任,其他人心里想什么,根本无从知晓。
方星紧盯着井底的碧光,眉心渐渐皱了起来。
断壁那边似乎有某种响动,我手里的电筒倏的照了过去,视线中只有凌乱的枯草在夜风里凄凉地抖动着。
“怎么了?”方星抬起头,熄灭了电筒。
“大概是地鼠在打架吧——”我向她眨眨眼睛。那种动静,是一个体重超过七十五公斤以上的大汉悄悄接近时发出的。在两支小队共二十人之中,只有艾吉具备这样的特征。
方星叹了口气,会意地翘了翘嘴角,发出一声长叹:“没有任何发现,又白白忙碌了一场,沈先生,我们该回去休息了,明天再说。”
艾吉似乎在故意盯我们的梢,前一次我和方星在井边交谈时,也是他神神秘秘地突然闪了出来。我不想挑起冲突,仍旧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
“好吧,我们回去。”我在转身之前,无意识地重新向井底照了一下,忽然浑身一震,头皮一阵发麻,头发也仿佛要根根直竖起来,半边身子立刻变得僵硬麻木了。不过,即使在这种突如其来的震撼发生时,飞刀仍旧及时地出现在我指尖上,不至于门户大开,完全失去防范能力。
方星向我靠过来,立刻发觉了我的古怪,低声问:“什么事?”
我缓缓地吸了一口气,马上恢复了镇静:“看看井底,少了什么东西?”
方星探头一看,半秒钟之内,身子骤然一震,双手用力按在井台上,失声叫起来:“那些、那两截荧光棒不见了——”
即使荧光棒烧尽了以后,在电筒的白光照射下,也应该非常醒目才对。
现在,下面只有干干净净的沙地,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仿佛被一台高效率的过滤器清洗过了,所有的杂质被排除掉,只剩下松散的沙粒。
“现在,我知道为什么看不到下井者的脚印了。”方星低语着。
既然连荧光棒都能吞噬掉,消弥脚印的痕迹岂不更是小事?
“我想现在就下去看看——”方星扭头盯着我,眼神中充满了“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狂热。
我也很想下去一探究竟,但却不愿意给别人做探路先锋,到了最后,即使有什么发现,也统统成了“为他人作嫁衣裳”的无名英雄。
“明天,有的是时间,不必急在一时。方小姐,咱们该回去了,不管下面有什么——”
我忽然记起了关于怪蛇的传说,后背上唰的起了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浑身上下,到处都感觉刺痒起来。假如今晚重演“怪蛇咬人”的那一幕,我和方星也就成了千里迢迢自投罗网的无辜者,从此在地球上消失了。
方星直起身子,紧抿着唇,神色已经紧张到了极点。她的思想总能够跟我保持一致,想必也能联想起那些怪蛇来。
“我们回去吧。”我在她肩上拍了拍。
空气里似乎添了某种若有若无的血腥气,我听到有水滴跌落在草叶上的声音,只是刚刚经历了巨大的震撼,精力并没有完全集中起来,所以,忽略了这件怪事。
我们回到了吉普车旁边,围绕着篝火的队员们有一大半已经相互倚靠着入睡了,艾吉果然不在其中,这也就间接验证了他跟踪我们的事实。
黎文政缓缓地起身,向吉普车走来,神色平静得像一潭死水:“两位去哪里了?”
我举了举手中的电筒:“随便走走。”
方星靠在车门边,极度萎靡不振,如同大病初癒一般。可惜手边没有镇静剂,此时此刻,她需要借助药物平定自己的情绪。
“我感觉到,敌人就在附近,并且会按捺不住地进行第二轮屠杀。你看,这群人都是摆放得恰到好处的诱饵,只要他出现,今晚就是那人的死期。”
他举起啤酒罐,慢慢地喝了一口,即使在做这种最普通不过的动作时,他全身的弦也紧绷着,从头到脚,毫无破绽。
我惊讶于他说起那些同伴时的语调,毫无感情色彩,仿佛那些不过是稻草扎成的靶子,专等敌人上当的。不过,当我彻底地明白过来眼前的人只是一名为钱卖命的职业雇佣兵时,心里马上释然,在他眼里,完成任务、得到奖赏才是最重要的,为了达成这一目的,他可以把任何人踩在脚下,当作垫脚石。当然,这其中也包括我跟方星。
“那个人,就在五百米之内,我能感觉到他血管中奔涌着的杀气。沈先生,你是中医,肯定明白,人类在太冲动的情况下总会做出傻事来,总会得意忘形,不知天高地厚。所以,等一会儿,请你跟方小姐都不要动手,我太久没杀过人,需要锻炼一次,否则,刀子就要生锈了。”
他又喝了一口酒,身子向左一转,对着草屋那边:“他,就在那里。”喀的一声,黎文政手里的啤酒罐被捏扁了,酒液四溅。
“呃……呃……”有个人跌跌撞撞地从断壁中间逃了出来,双手扣在自己脖子上,嘴长得很大,却只能发出一声接一声无意义的音节,像一条濒死的大鱼。
“是艾吉,唉,我做错了!”我陡然明白过来,在井边闻到的血腥味、听到的水滴声就是艾吉被杀时发出的,那时滴落的,肯定是他喉咙里的血。
方星“唰”的一声拔枪在手,但黎文政倏的向后退了一步,右手已经扣在她的腕子上,瞬间夺下了那柄银色的转轮手枪。这个动作快到了极点,我的阻拦动作还没有启动,枪已经塞进了我的掌心里。
“沈先生,我们有言在先的。”他仍然沉得住气。
艾吉跑进广场,奔向篝火,脚下一软,向前跌了出去。从睡梦中惊醒的队员们四散躲开,没有一个人出手扶住他,任由他一头扎进了火堆里。空气中增添了皮肉被灼烧的糊味,那堆篝火被压灭了一大半,广场里的光线也黯淡下来。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避让艾吉的队员不约而同地捂住了脖子,一起向前扑倒。
血腥气陡然浓烈起来,有人的血溅在篝火上,火光突然变成了青碧色,诡异无比。另一堆火前的队员端起了冲锋枪,但却看不到敌人在哪里,只能惊惶乱叫着:“谁?是谁?出来、出来——”
我拉开吉普车的门,抓住方星的胳膊,推她上车,随即自己也跃进驾驶室,反手关门落锁。这种车子的铁皮和玻璃都具备初级的防弹能力,可以做为暂时的避难所。
“不知道他能不能抓到活口,杀手再次出现,正好给我们提供了寻找无情的线索,对吗?”方星拿回了自己的枪。
我的武器是飞刀,所以对号称“湄公河蜘蛛”的黎文政如何出手很感兴趣。这一次,大家的关系是敌是友并不确定,我想看清楚他武功中的弱点,做到知己知彼。
“先看战局如何再说,我觉得,都南察还没有那么好心,愿意鼎力资助咱们救人。黎文政身上,很可能肩负着另外的使命。”
隔着防弹玻璃窗,我的视线追随着大步前进的黎文政,看他一路走向侧面的石凳。
十具尸体并没有及时掩埋掉,当他踩进尸体堆里的时候,其中一具尸体陡然跃起来,双臂交叉一挥,闪出两道十字形光芒,直袭他的脑后。
这是第一个发难的杀手,但我却没看见黎文政的刀,那尸体已经向后仰跌了出去,喉咙里的血下雨一样喷溅着。
与此同时,篝火旁又有两人倒下来,根本来不及开枪射击。
黎文政大步向前,直扑断壁后面。刀光又闪了起来,那是杀手的刀发出的,但黎文政从刀光里穿过,势如破竹一般撞飞了一堵断壁,伴随着一声凄厉的嗥叫,敌人已经被杀,一颗血淋淋的头颅擎在黎文政手里。
他的轻功高明得出乎我的想像,几乎在一瞬间飘飞到篝火边,右手袖子里有柄小刀一亮,随即缩了回去。假如不是有那些篝火映着,想必别人连刀刃上的这一点光都不会发觉。可以想像,那柄刀上添加了防眩光化学涂层,杀人于无影无形之中。
黎文政杀死的最后一人,竟然是自己的一名属下,那必定是一个伪装成队员的样子混进来的敌人。此刻,活着的队员只剩三人,满地都是仍在哧哧喷血的尸身。如果说杀手们的进攻路线足够诡谲的话,那么黎文政的反击则是快如雷霆霹雳,一击必中,出刀必杀,让我不得不在心里感叹:“这才是一流国际杀手的风范。”
“好身手。”方星靠在车窗上,轻轻鼓掌。
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市,。谁能想到那么木讷孤单的一个人,竟然是武功绝顶的江湖高手呢?由此可以推断,都南察身边藏龙卧虎,必定还有更多了不起的人物。
10疯人镇,白骨井
这场战斗在短短的三分钟内便宣告结束,敌人吞吃了黎文政的诱饵,同时也付出了生命,被同样诡异的刀法“割喉”而死。3g华夏
黎文政背对着火光,向驾驶室里的我们招了招手。
我能感觉到他杀人后的极度疲惫,映在火光里的影子微微有些驼背,或许出手前蓄力的时间越长,效果便越惊人,同时承担的压力也会相应增大。
“这大概是都南察手下最难缠的一个对手了——”方星跳出驾驶室,大步走向篝火。
我不想跟黎文政成为敌人,与他相比,在港岛钉库道时见过的“鸳鸯杀手”简直如同幼稚园的娃娃一样弱不禁风。他连杀了三个人,行动路线坚定不移,仿佛敌人是早就摆放得端端正正的靶子,只等他靠近、出刀、格杀,连逃避的机会都没有。
“还有一个,就在车厢里。”当我跨出车子的时候,黎文政打了个手势,向吉普车后面指了指。这辆车就是我们三个一直乘坐的那一部,我记得他曾在拐向疯人镇的那个路口上买过两箱可乐,就丢在车厢角落里。
我走向车尾,突然发现有个瘦小的男人正蜷缩着身子,伏在车厢的一角,手里各抓着一罐可乐。
他的眼神,像是跌进陷阱里的豺狗,不断地闪现着凶悍贪婪的目光。
黎文政走近车子,从那人的脚边捡起一把黑胶柄的老式剃刀,用拇指试了试刀锋,猛然划向那人的右手边。嚓的一声,可乐罐子的底部被齐刷刷地削掉,暗褐色的液体哗的一声泼在车厢里。
“真是一柄好刀,他们三个已经死了,你呢?要死还是要活?”他说的是阿拉伯语。
“活。”男人只答了一个字,手肘一撑,猛的跳起来,但膝盖一软,随即再次跌倒。
“别乱动,那些可乐里添加了最猛烈的麻药,就算是一头成年猎豹喝了它,也会变成一滩烂泥。你,大概就是阿富汗叛军里的头号悍将洛亚上尉吧?据说还得到过本拉登的‘杀人王’金质奖章?”黎文政冷冰冰地盯着对方,剃刀稳稳地捏在右手的拇指、食指之间。
我见过很多优秀的刀手,他们具有一种无伤大雅的通病,那就是喜欢将小刀在指缝里转来转去,那种动作包含了卖弄、自恋、炫耀、作秀等等各种说不清的因素。
黎文政与普通刀手绝对不同,老老实实地捏着刀,没有任何花哨奇特的动作。
“我不是——”刀光一闪,那男人的左腕跌落下来,犹自握着可乐罐。鲜血像是失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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