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尸之死





  “‘面罩人’特地将经理办公室里的指纹擦得一干二净又是怎么回事?”
  崔西也不认输。   棒槌 学堂·出 品
  “啊哈!博士又陷在约翰就是史迈利,两人互换身份的假设里了。你认为经理办公室里的不管是约翰还是史迈利,都有必要隐瞒自己的身份,所以才把指纹擦掉。你又想太多了,这一定是詹姆士做的。他为了凸显自己按下的欧布莱恩的指纹,所以才会把其他多余的指纹擦掉吧!虽然这个主意很笨,不过,事实就是如此。”
  “还有很多地方说不通啊!最明显的就是侵入密室的方法。虽然你一直嚷着密室、密室,但我不认为凶手会在困难度如此高的情况下,使用这种伎俩,冒这种风险。毕竟,这种侵入的方法太不切实际了。”
  “怎、怎么说?”崔西生气了。
  “艾汀小姐不是说她没有直接受到詹姆士的指示,而是因为要展现‘女性的独立自主’才自动自发地把棺材推进去的吗?躲在棺材里的凶手如果真想潜入呈密闭状态的犯案现场,不会靠这种不一定会发生的偶然。”
  崔西退缩了。
  “那、那是……对了,艾汀虽然这么说,但其实她也是共犯。她和詹姆士串通好了,她在说谎。她知道棺材里有玄机,故意推进去的。”
  “如果是这样,那就又有矛盾了。你刚刚不是说詹姆士是用欧布莱恩的头来做掩护吗?这么做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让艾汀不小心打开棺盖时看不出里面有人吗?如果艾汀真和他串通好了,他就不需要做这种二流魔术师的伪装啦!”
  辩到这里,崔西的信心开始动摇,说话也变得吞吞吐吐。终于,他动了肝火,拿哈斯博士出气。
  “我又不是犯人,这种小细节我怎么会知道?警察只了解案情的大要不行吗?之后让整天闲闲的FBI心理分析师在作研究时顺便调查就好啦!反正——”
  这时崔西想起自己手上握有关键的证据。他立刻振作起来,从怀里取出证据,拿给到目前为止对两人的对话和争吵都无动于衷,置身事外的詹姆士看。
  “不好意思,这张照片是我去你家叨扰时拍下的。本来打算过几天拿了搜索票要再去拜访一次的。照片里的东西,正如你也知道的,是那监视器上拍到的面罩……”
  崔西的话悬在半空中。证据都已经被摆在眼前了,为什么詹姆士还是一副无关紧要的态度?在他身旁的福克斯不知何时站了起来,表情诡异地看着这边。在崔西开口前,福克斯说话了:“不好意思,当长官和博士忙着争论的时候,我一直觉得怪怪的……不是啦,我指的是这位詹姆士先生……我靠近一看,发现他已经死掉了。他的后脑勺有个很大的伤口耶……” 




   

第三十章 死者的说法







   死无对证。

                 ——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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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刚刚就想说了,可是长官一直觉得我很烦,我才会延误报告——”
  寻找哈斯博士的葛林来到经理办公室时,福克斯正要开始解释。听了这话的崔西筋疲力尽地瘫在沙发里,跟坐在桌子后面的死人没有两样。不安福克斯一边偷瞄上司的反应,一边报告。
  “就在警官叫我来这儿之前,我们刚逮捕到了万圣节女高中生命案的凶手。犯人就是我们警署的警员古德曼。就是去年刚从纽泽西州搬来,被录用的近视眼古德曼啊!据说古德曼在越南受到相当大的精神创伤,患有杀戮妄想症。也不知道他的病除了越南的事以外是否还有其他原因……进我们署里之前,他应该也有住院一段期间吧?不过他隐瞒得很好。说到破案的经过——他的私用车被街上的小混混给偷了,不巧那帮混混在艾摩斯街发生了车祸。当时,车子的后车箱开了,用塑胶垫包住的女高中生遗体从里面掉了出来。万圣节当天古德曼没有值班,他在开车经过案发现场时,看见了被害的女高中生,就乘机把她给掳走了。呃,虽然警方事后立刻拉起了封锁线,但不管怎么说他也是同事嘛!所以就打声招呼:‘嗨!怎么样?’——‘累死人了,下班后来喝一杯吧’就让他过去了,如长官刚才所言,他可说是搜查的盲点——”
  崔西对福克斯的话全无反应,依旧瘫倒在沙发里。
  “……于是,我们去古德曼的家里搜索,挖开后院,结果就找到了之前失踪的三人的遗体。唉!现在署里吵得是天翻地覆,署长都快要疯了。啊!对了,署长还交代我说,如果碰到长官,要我向你问柯林斯医生的电话——”
  崔西宛如要复活的死人那样,身体抽搐地站起身来,接着他破口大骂:
  ““……柯林斯医生已经打算当我的专属医生了,妈的!犯人竟然是警察?这种鬼话你也信?那、那个火葬申请书怎么解释?派车单呢?詹姆士开着灵车载着没有要下葬的老太婆遗体在街上四处逛又是怎么回事?还有,那个证据呢?在詹姆士家里的面罩又作何解释?”
  福克斯不知该怎么回答。“火葬申请书和派车单的事我不知道啦!不过,那个女高中生装扮成的面罩杀人魔的事倒是弄清楚了。照片上虽然看不到,不过,她那天戴的其实不是真正的面罩,而是用纸箱裁剪后做成的面具。那面具和遗体一起掉了出来,警官在詹姆士家里发现的应该是如假包换的面罩吧?”
  崔西再也说不出话来了,再度瘫进沙发里。然后,也许是要将这一切交代清楚吧?桌子后面的尸体开始动了过来。
  死了的詹姆士好像触电似的,身体抽动了两、三下。然后他睁开双眼,一脸错愕地看着挤在房里的人。   棒槌 学堂·出 品
  看着这一切的崔西对自己一点都不吃惊的反应反而感到惊讶,自己已经习惯死人复活了。感觉已经麻木了。人类不断适应一切,延续存活了几千年,现在连崔西对这个死人频频复活的世界也开始适应了。
  “呃,我怎么了?我死了吗?”死人开口说出每个死者必说的经典台词。
  哈斯博士也熟练地测了测脉搏,查了查瞳孔对光的反应,然后恳切细心地说明他死到什么程度。在耐着性子等待死者理解、接受、心情平复下来后,哈斯博士问道:“这是谁做的?”
  詹姆士充满恨意地说:“不知道。我坐在椅子上,窗户突然打开,有人跳了进来,从后面朝我头上敲下去,速度太快了,我还没来得及看清楚是谁。”
  “你想会是谁杀了你?”
  “……这个嘛,我不知道。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我也——”这时他突然想到,“对了,你们大家为什么都挤在这个房间里?”
  陷在沙发里的崔西有气无力地说:“我们正在告发你杀死约翰和犯下连续少女凶杀案,证据也都有了。你没听到啊……”
  讲这话的崔西因为觉得丢脸,语尾几近颤抖。但詹姆士却毫不留情地说道:“对不起,我刚刚死掉了,完全没听到,不好意思,可否请你从头再讲一次?”
  崔西像个任性的孩子般摇头拒绝。哈斯博士和福克斯面面相觑,看来是无法指望崔西了,哈斯博士只好把刚才房里的对话重说一遍。
  全部都说完后,这次换死者对崔西的说法提出反驳了,这是崔西最害怕也最讨厌的事。

  ——还是逃不过死人的羞辱啊……

  崔西没有办法像约伯一样把这当成是神对自己的试炼。然而,无情的詹姆士还是开始说话
  “什么密室,真是无聊!又不是侦探小说。那天晚上,‘ 升天阁’的窗户并没有上锁。那以天——”
  “等一下,”崔西着急了,“你说了‘升天阁’的窗户——你果然有在现场?先不管女性失踪案件,约翰的死果然和你脱不了关系!”
  “你才要等一下咧,我现在照顺序一个一个讲。”詹姆士劝阻崔西,实在不知道现在谁才是侦探。“总之,那天六点左右,我因为要准备隔天法林顿的葬礼,所以进入了‘升天阁’。当时为了通风,我把窗户打开,一不留神就忘了再将它锁上。员工进行门户检查是在行点左右的事,窗户是在那之后打开的,所以那里并非密闭状态,是你自己硬要往那个方向想。”
  崔西挤出最后一丝力气捍卫自己的论点。
  “可是约翰的尸体被发现之后。福克斯有马上查了一下,‘升天阁’的窗户的确是上锁的。这点你如何解释?是你干的吧?那时你其实还在西厢吧?那你为什么要堵住自己的退路呢?”
  “我怎么知道?又不是我干的。说到这个,我要从那房间逃出来的时候,还因为窗户被锁上而大吃一惊呢!”
  “那窗户是约翰锁上的。”
  葛林突然插话进来,崔西和詹姆士都讶异地看着他。葛林连忙说:“好了,这事我待会儿再解释,你们接着说。”詹姆士耸耸肩膀继续往下说:“既然法兰西斯都这么说了,那也不无可能。我可不知道约翰的行动。总之,在傍晚把‘升天阁’的窗户打开是个偶然,我没有想到之后会派上那样的用场。晚餐后,约翰说会在经理办公室待一整个晚上,我就想到‘升天阁’的窗户没有上锁的事,心想:好极了!那天晚餐前,约翰就已经开口要我离开墓园了。所以为了当天晚上的某个目的,我在约翰的酒里下了安眠药。”
  “你说的那个目的——”崔西正想发问,却被哈斯博士的声音给盖过去了。
  “——那个掺有安眠药的酒,剩下的一半被冒失鬼哈定喝了,所以他才会在回程的车子里呼呼大睡?”
  “是的,哈定突然把酒抢去暍的时候,我也很着急,不过因为加的药量够,所以我估计已经喝了一半的约翰也会被迷昏才对。
  “然后,因为大厅有庞西亚守着,所以在十点前我从殡仪馆的后门绕到两厢,从窗户进入“升天阁”。接着我就躲在停柩室的长椅后方,等待机会下手。令我讶异的是,艾汀小姐竟然把棺材推进了“升天阁”里。这实在出乎我意料之外。虽然在遗体处理室的布告栏上写了将遗体搬入,但我没直接指示她要这么做,我觉得她根本是多此一举。”
  “把棺材搬进去是多此一举……”崔西的推论正轰隆隆地开始瓦解。
  “是啊!”詹姆士不灵活地耸了耸肩膀。“不过,我立刻想到可以利用这个突发事件。毕竟,现在是死人复活的怪异现象频频发生的时候。于是我把欧布莱恩的手偷偷藏进了罩衫的口袋里——”
  “那棺材里装的果然只有头和手而已?”
  “嗯,你问我的时候,我说威廉将欧布莱恩的尸体从棺材里偷走是骗你的,那其实是我做的。而且只有头和手而已。只要有这两样东西,之后就可以像你说的那样,用简易寿衣和填充物伪装成气派的法林顿遗体了。要骗南贺那种人,这样就足够了。欧布莱恩的身体,我留在原本的棺材里送了回去。我怕参加葬礼的人在抬棺的时候会因为重量太轻而察觉不对劲。另外,因为威廉不知道这件事,所以当约翰被杀,他怀疑到我头上时,我也跟他说大概是欧布莱恩的尸体复活,逃出去了吧?他完全相信,还很害怕呢!
  “来到西厢走廊的我正犹豫着该不该进入办公室,却在这时,我听到有人走动的声音,所以才在‘黄金寝宫’和‘升天阁’两头转来转去。虽然我没发现,但当时我和约翰两人似乎是玩起捉迷藏了。我完全不知道这一切都被监视器拍下来了。就在追逐之间,我心想无论如何都要达到目的,于是,我进入了经理办公室。”
  崔西从沙发里探出身子问道:“你说的目的,就是把约翰杀死吧?”
  詹姆士不悦地说:“我?杀死约翰?开什么玩笑!我没杀他。约翰虽然惹人讨厌,但我还不想成为杀人犯。我的目的是——笑笑!”
  “笑笑……?”在场的人异口同声地说。
  “没错,就是笑笑,约翰心爱的波斯猫。我无论如何一定要把它抓来、撕开、放火烧掉、让它化成灰。这股冲动连我自己都克制不了。可是,约翰老是将那只猫装在篮子里带进带出的,从不离身。连躲在旅馆里时也一样。我一直在找机会下手,但……然后,那天晚上我终于忍不住了,我下定决心,要把猫抢过来。不过,我实在讨厌争执吵闹的场面,所以才会在约翰的酒里下药,为了不让人认出来,经过再三考虑,我戴上面罩潜入办公室里面……”
  “等一下,你的目标不是约翰,而是笑笑?”崔西的声音听起来好像快哭了。
  詹姆士露出“你不是之前已经问过了吗?”的表情瞥了崔西一眼,说道:
  “我就是讨厌猫,不行吗?因为我们有一段时间都不在家,所以我不知道约翰变得那么爱猫。这对我来说是不可饶恕的,我不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