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蟒之灾 作者:霸恶(起点vip2014-03-13完结)
那需要多么庞大的能量?简直难以估计。
第七十三章血兰将开
时间缓缓流逝……
两天之后,七十二条巨蟒都陆陆续续的到来。
在王霸道第三次进入天坑,吞食的十滴十万年石乳还没来得急炼化,七十二条巨蟒就全部召集完毕。
这也是因为血兰花开放在即,就算刚刚这片区域地震了,但蟒群还是自主的往这边赶来。所以在王霸道一声召集,巨蟒群才来的这么快。
说起来,十滴十万年石乳,其含纳的能量也只有泰坦巨蟒蛇胆能量的十分之一,蛇胆也就只需要一天时间炼化,十滴十万年石乳怎么需要这么久的时间?
到不是王霸道炼化的速度变慢了,而是石乳能量中有些轻微杂质,王霸道炼化的时间至少增加了好几倍。
王霸道抬起身子,俯视众蟒,无尽威严瞬间散发而出,所有巨蟒伏在地上颤抖。
到不是王霸道故意摆威风,而是在动物世界中没有真正的忠诚,只有绝对的实力,绝对的强者为尊!而且,要时不时的‘调教’,这样巨蟒们才不敢背叛!
忠诚?王霸道从不相信这东西!不管它是否存在……
女人无所谓正派,正派是因为受到的引诱不够。男人无所谓忠诚,忠诚是因为背叛的筹码太低。
在调教了巨蟒们一番之后,显尽威风,王霸道才以神识外放对巨蟒们下达命令。
命令很简单,就是让巨蟒们镇守天坑,分批外出捕食。
怕巨蟒们不理解,王霸道还特意“细说”了一番,把镇守天坑,分批外出捕食,两句话详细以“蛇语”解说。
接收了王霸道的命令,巨蟒们领命各自盘旋在天坑边缘,把天坑围绕的水泄不通。别说其他动物,就算是只鸟,也别想飞进去!
王霸道见巨蟒们已经投入到工作中,便把目光凝聚在血兰花上……
血兰花已经有部分开花了!
说来兰花色淡香清,多则生于幽僻之处,清新淡雅,花香袭人,但血红颜色的兰花却把那份神韵破坏的干净!
血兰花颜色鲜颜,仿佛是被鲜血染红了一般。看上去不仅没有清新淡雅的感觉,反而充满暴戾气息。
王霸道准备先把十滴石乳炼化了再说,炼化完之后,血兰花应该差不多全部开花了。
王霸道到是想分些万年石乳与巨蟒们,但巨蟒们不懂修炼,吞食了也是浪费,能够吸收十分之一就算不错了,其余的九成就全部都浪费了。
最后,王霸道还是决定不把万年石乳给巨蟒们糟蹋,天材地宝本就难得,浪费了可是要遭天谴的……
M国、纽约。
世界贸易中心,它是纽约市的标志性建筑,是美国金融、贸易中心之一。
此刻,大楼中一间会议厅正在进行着会议……
“你根本就是在欺骗我们!”
做为赞助人一方的约翰逊首先发难:“你承诺过我们,会研究出治疗各种癌症的药品,为此,我们赞助了一百七十亿美圆。但你欺骗了我们,等待了四年,但你依然没有拿出我们想要的药品!”
“我们说到做到,请相信我们!”身为博士的琼斯很是诚恳的说道。
“抱歉,琼斯,我们不想再赞助你们了,我们要终止赞助你们部门的研发!”约翰逊的语气显然没有商量的余地。
琼斯示意着他的助手杰克,杰克点了点头,打开投影议。
画面上是一种植物,一朵硕大的花朵,红得近乎黑色,层层叠叠花辧包裹着花蕊。
杰克道:“我想,你们都认识,四年前已经介绍过了。这种花叫血兰花,它里含有一种成分,它可以延长细胞分裂的寿命,可以……”
“NO!NO!先生们,我想我们没必要再谈了。这个话题我们四年前已经谈了一次,也已经相信了一次,现在我们将不会再相信!”约翰逊直接打断了杰克的介绍。
杰克无奈对琼斯道:“博士,还是你来吧!”
琼斯点点头,接过杰克的话题道:“好的,先生们,就让我来介绍吧。我保证你们听了之后将不会再撤资,而是加大赞助。只是一分钟,先生们,想要赚钱就需要有耐心,不是吗?”
“好吧,我再相信你一次!”约翰逊沉默了一会,点了点头。
见约翰逊从新坐了下来,琼斯微微一笑,继续道:“四年前的话题我就不说了,说说这四年来努力的成果吧!”
“四年前,我们派遣了一队探险队去寻找血兰花,但不幸的是,他们居然在亚玛逊遇到了巨蟒,死伤惨重。只有两名女士与两位英雄回来了。但可惜的是,他们只带回了三朵血兰花。三朵血兰花我们经过四年的研究,研究出一种能治疗爱滋病的药品,这就是成品,请看。”
在琼斯示意下,杰克从抽屉中拿出了一合药物提给了约翰逊。
琼斯继续道:“可惜的是,三朵血兰花实在太少,而且,他们在回来的路途中耽误了时间,血兰花已经不适合种植了。”
“这种药品只能治疗爱滋病早期,晚期的无效。我们需要血兰花研究,越多越好。先生们,我想你们应该想想办法,那些大蟒蛇不是我们研究所的人能够对付的了的,所以,我们一直没有再去寻找,我们需要你们的帮助!”
约翰逊怀疑的道:“这药品真的有效吗?”
“哦,谢特!你这是再怀疑我们的研究成果?”琼斯对约翰逊怒目相视。
“NO!NO!我只是在求证!”约翰逊道。
“好吧,你们可以拿药去找个爱滋病早期的病人求证一下,不过,约翰逊先生,这药就只有这么一合,我们已经没有血兰花了。那三朵血兰花就只提炼了这么一合药品。而且,如果你们不再赞助,我想会有人感兴趣……”
“好吧,我们相信你。如果你们需要,我们可以聘请一支佣兵进入亚玛逊丛林寻找血兰花。”约翰逊说道。
此刻约翰逊心情不错,就算研究不出治疗其他癌症的药品,单是这种能够治疗爱滋病早期的药品,他们就已经赚翻了!
1998年有250万人死于爱滋病!2002年有300万人死于爱滋病!2005年有300万人死于爱滋病!而在将来的2020年将有1亿人死于爱滋病……
这是多么庞大的数字!如果能够研究出治疗爱滋病的药品,那他们公司将迅速壮大成为世界最大的公司,而他约翰逊也将成为世界个人财富排行榜的新贵!
爱滋病是可怕的恶魔,只要人一旦感染上,目前没有任何手段可以完全治愈,死亡率高。
目前只有一种方法能比较有效的抑制病毒,那就是使用鸡尾酒疗法,在感染后即将发病时服用,只要长期不间断的服用,就可以维持生命到原来的寿命。也就是说你本来可以活到80的,即使你感染了爱滋病,只要你不停服用鸡尾酒疗法,就可以照样活上80。
但服用鸡尾酒疗法一个月的费用是7000美圆,对于一般人士来说无法享用。而如果能够研究出治疗爱滋病的药品,那定价上万美圆,甚至十万美圆也能卖的出去。如果大量出产……
想到这样的前景,约翰逊便热血沸腾起来。当然,首先需要寻找到血兰花,把它带回来移植。
“先生们,要提醒你们的是,血兰花近期将开放,最多半个月左右就会凋零。所以,先生们,你们的动作要快!”琼斯提醒道。
“琼斯博士,请你放心,我们将聘请欧洲与北美洲最强大的佣兵团,保证半个月内把血兰花带回来。哪怕聘请它们花再多的钱!”约翰逊就差拍胸保证了,对于美好的前景,他比任何人都期待。
“好吧,我期待着你的好消息!”琼斯点头道。
第七十四章恐怖的原始丛林
烟波浩淼的亚玛逊丛林中,此刻正有着一支队伍在光顾。
这支队伍装备着微型冲锋枪、手枪、军用匕首……等等,更有一名壮汉肩膀上抗有火箭筒,这种火箭筒是便携式反坦克武器,威力巨大!
在热带丛林通常树林密集,空间狭窄,自动步枪的杀伤较强,但是体积和射速受限,不太适合在狭小的空间发扬其自身火力。相反,微型冲锋枪小巧敏捷火力持续性好,更易于作战!
另外,丛林作战必然要辅以匕首和手枪,一旦与敌人遭遇又来不及使用枪,这时候匕首是最佳的选择。不要小看匕首,丛林作战没有匕首,会大大影响战斗员的作战能力!
对于这些常识,做为欧美最强大的佣顾兵团“血牙”的成员,他们自然不会不注意这些常识。
“血牙”是世界排名前十的佣兵团,此次他们接受了埃森美集团的任务,来亚玛逊中寻找一种血色的兰花……
对于亚玛逊没人愿意来,亚玛逊中危险性实在太高了。里面的动物、植物都是要人命的,稍有不慎,可能这里就是他们的藏骨之地。
但埃森美集团开出的价钱实在让人心动,一亿五千万美圆!这是一笔多么庞大的数目……
什么是佣兵?
那是纯粹出于利益而为其顾主作战的战士,这就是佣兵!
钱财动人心,血牙佣兵团心动了。讨价还价之后聘请费提升至一亿六千万美圆,就此,血牙中最精锐的团队来到了亚玛逊丛林,也就是此刻的十八人……
布莱恩是一名退伍军人,而且是由美国海豹突击队退伍的。他受雇于血牙佣兵团,曾经在伊拉克执行过任务。他为钱而战,因为在佣兵界熬上几年抵过当兵几十年。
前几天血牙接受了埃森美集团的任务,布莱恩自愿报名,在今天他们终于来到了亚玛逊。
此时布莱恩行走在前,正在开路。在这种原始丛林中根本就没有道路让你行走,这里不是电影和小说,不会出现主角不死的定律!所以,开路是非常危险的工作,因为往往最先受到攻击的就是开路者。
“哦,谢特……队长,也许我们最好的行程是回去。这鬼地方太危险了,刚刚我差点被毒蛛蛛咬中……”在前方开路的布莱恩抱怨道。
队长名叫威廉斯,是一名中年壮汉:“NO!NO!你这个白痴,你应该小心点。我们是为了一亿六千万美圆而来,如果我们完成了任务,我想我们都会成为百万富翁!”
“是的,布莱恩。队长的话很对,你是个胆小鬼,我想你应该考虑自己回去。哈哈……”
“哈哈…哈哈……”其他队员都笑了起来。
布莱恩怒目戴维斯:“戴维斯,你这个该死的杂_种,等你被毒蛛蛛咬中之后再来嘲笑吧!”……
随着越是深入,丛林危险相续而来。血牙佣兵团遇到了凯门鳄、食人鱼,用翅膀走路的荷爱卿鸟,叶片上能坐一个人的大王食人莲,长达八米的森蚺,象幽灵一样的南美黑豹。危险无处不在,布莱恩还是逃脱不了厄运,被毒蛛蛛咬中,幸运的是他们携带了解毒血清,最后保住的生命。
而嘲笑布莱恩的戴维斯也被毒蛇咬中,注射了一针血清之后也保住的生命。
此刻,血牙佣兵团诅咒声一片,他们已经后悔来到了亚玛逊丛林。这地方实在太危险了,稍有不慎就会死在这里。
无数要人命的动植物,比他们参加战争时的敌人更可怕。毕竟,战场上的敌人至少他们看的见,能有效的防御。但丛林中的危险无处不在,可能你身边的一条小虫子在你不注意的时候就能杀死你。或者一只飞过的花蝴蝶,可能它就带有剧毒,当你一碰触它,那恭喜了,你绝对会被它毒死。
雨林树蛙,一些有毒昆虫和各种有毒的树藤多不胜数,死亡在这里是非常常见的。
血牙佣兵团一行十八人终于花了三天时间深入了丛林,来到一条亚玛逊河支流前。
在这三天中他们饱受摧残,不仅是身体,心理也一样。不过他们不愧是最精锐的佣兵,虽然精神不震,但依然井井有条的前行。
戴维斯:“该死!早知道就准备好船只。”
布莱恩与他针锋相对的道:“白痴,船只?那笨重的家伙只有傻子才会带,而且,我们不是带了充气船吗?”
队长威廉斯:“好了,你们先停歇一下。马丁森,你去把充气船充好气,我们过河。按照地图路线,只要过了这条支流,再翻过六座山脉就能到达目的地。而且,这段路程我们要在五天之内完成。伙计们,我想你们没有问题吧!”
五只充气船被充好了气,十八人陆续上了充气船。
充气船在河流上飘逸,望向两旁,河流边缘葱翠闪耀的植物,在褐色滚滚大河里,有片片摇落的碎屑。
队长威廉斯道:“亚马逊流域是地球上最后的几块原始土地,这里的部落大致上仍未受到现代文明的改变,他们仍然追猎禽鸟和猿猴,用弓箭捕鱼,栽种木薯。他们虽然落后,但我们需要他们的帮助,我想,我们应该去寻找他们,之后让他们为我们带路。这样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戴维斯:“这个注意不错,至少能避免很多错误路线,毕竟我们的地图很粗糟,很多路线都难以认清。而且我们对于这里的地域也不熟悉,找个土著带路是最好的选择。”
其他人也纷纷应和赞同。
几个小时之后,到达了对岸。众人陆续下了充气船。留下一个队员在收拾,把充气船的气都放掉,这样容易携带。
突然,一个深红的浆果从高空一处低枝上掉了下来,‘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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