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十辑)





谝档囊丛拥枚啵鞘虑榈墓淌钦庋模?br />   叫那个对我做过坏事的人穿上衣服,拿上一把刀,然后把他带到Y区一个没有多少人的走廊地带,那个地方还没完全建成。爸爸只给他三分钟的准备时间。我听说花费了一点时间以便使他确信这是他的惟一的选择。最后他终于接受了这个事实。
  在这三分钟里,举行了一次正式的馈赠仪式,保尔叔叔送给爸爸一双崭新的雀格牌皮靴,最新式样的。他和爸爸穿的型号差不多。
  爸爸穿上靴子,布莱尔叔叔在爸爸的腰带上安上一个特制的记录机。“伙计,这小东西可非常好用,你要是不在心的话,它会提醒你。”
  罗欧叔叔给爸爸一把50毫米口径的瑞格手枪和一些备用子弹。
  本杰明叔叔给爸爸带上祖鲁人的护身符,说:“我的朋友,不用力量和勇气,你本身就有无穷的力量和勇气,这个护身符会使你心无杂念,动作准确。”
  说着爸爸就和这些朋友相互拥抱。
  最后,爷爷拿出他自己的日本武士剑,剑还在鞘里。爸爸弯下身,接过这个礼物,然后按住剑柄,把剑鞘一端递到爷爷那里让他握住,两人一拉,刀就出鞘了。
  爷爷曾对我说过,这把剑一旦出鞘就必须见血才能入鞘。
  爸爸和爷爷拥抱过之后就转身走了,和他的朋友们消失在清冷的走廊尽头。但他们每个人都曾告诉过我,他们每颗心都和他在一起,和他一起向前迈进。
  真的,爸爸穿上雀格牌皮鞋走起路来一点声音都没有,神了。
  顺便说一下。我现在好多了。当我出院回家时,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参加为我举行的舞会。我认识的和喜欢的人都来了,连吉姆也来了,他曾为失约向我道过歉还说他非常高兴可以在任何时候一起陪我回家。
  我想他毕竟不是一个守信用的人。
  最叫我高兴的是爸爸妈妈为我表演了全息图。我胳膊上还缠着绷带,还玩不好,但是跳舞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于是我来到人群中间跳舞,和平常没有什么两样。
  我真的喜欢与恐龙共舞。
  顺便提一下,韩德逊夫人,我在舞会上也见到了你。你似乎过得很愉快。你和本杰明叔叔在谈话,一幅含情脉脉的样子。你想我们班的同学是不是想知道这些呢?
  韩德逊夫人,你不认为这值一个好分数吗?

  凯米,你的分数是A
  并不是因为你写的
  关于上次舞会的事
  我不介意别人知道你的本杰明
  叔叔和我的事:当你长大
  足以明白这其中的原因,
  我就会在你身边,向你微笑。
  ——卡拉





《与猫同行》作者:麦克·莱斯尼克

  西风卷帘工作室 译

  〔此文为“2005年雨果奖最佳短篇小说”〕

  我在邻居的车库深处发现了这本书。那时邻居退休了,正要搬到佛罗里达去住。他们要卖掉大部分家当,不想花钱船运到南方。
  当时我才十一岁,正想在他们的旧书堆里找本泰山的书,也想找到科拉伦斯·斯皮兰的禁书,如果妈妈没发现,我就买下来。这些书都找到了,可现实的困难随之袭来:这些书每本卖50美分,《一吻致命》还要一美元呢,而我所有的钱就5美分。
  于是我不甘心,又胡乱翻了一阵,终于找到唯一一本我能买得起的,那就是这本《与猫同行》,作者是密丝普里西拉·华莱士(Miss PriscillaWallace),不是普里西拉,而是密丝普里西拉。以后的多年里我一直以为“密丝”也是她的名字。
  我翻了翻这本书,希望在书里发现几张半裸的土著女孩的照片,但里头根本没有图片,只是文字。我一点也不遗憾,似乎知道这个名叫“密丝”的作者没想要把半裸女子的照片贴得满书都是。
  那天下午,我要去参加青少年棒球联盟的选拔赛,而这本书对此时的我就显得花哨且无阳刚之气。书的封面硬皮由一块黄褐色、像天鹅绒一样的布包裹着,上面印着凸起的阳文;衬页是雅致的绸子做的,甚至还有书签,一条粘在外皮上的绸带。我正要把书放回去,无意瞥见书的一页上印着:限印200本,此书为第121本。
  这真正的限印版才5美分,这让我眼前一亮,我怎会拒绝呢?我拿到车库出口处,正正经经地付了钱,然后等我妈妈。她还在里头看货,她总是看,从不买。买东西就是和钱分开,我爸妈都成长于大萧条时代,他们从不买那些能以更低价格租到的东西,或是能免费借用更好。
  当晚我要做出重大抉择。我并不想看这本名叫密丝的女人写的《与猫同行》,可是我最后一个子儿都花在上面了,那可是我最后一个子儿啊。我的零花钱到下周才能拿到。但其它书我都翻烂了,上面几乎全是我的眼痕。
  想到这,我就趣味索然地拿起这本书看起来。看完第一页,第二页,我突然感到自己被这本书带到了肯尼亚殖民地、暹罗、亚马逊丛林。密丝普里西拉·华莱士的生动描写使我向往那些地方,读完一个章节后就仿佛曾经身临其境过。
  书中有很多城市我以前从没听说过,那些带着异国色彩的城市名,如马拉开波(委内瑞拉)、撒马尔汉(乌克兰)、亚的斯亚贝巴(埃塞俄比亚),有很多城市,像君士坦丁堡,我甚至在地图上都找不到。她父亲是个探险家。回想那仍有探险家的年代,她跟随父亲到海外旅行了几次,他无疑让她体验了那遥远国度的奇特之处,想想自己父亲只是个排字员,我真妒忌她。
  我还猜想书中讲述非洲的章节可能都是描写横冲直撞的大象和吃人的狮子,可这不是她所见识的非洲。在我的印象中非洲一直是血肉横飞弱肉强食的世界,但她所描述的非洲是充满金色晨曦,幽暗之处无奇不有,而非处处惊魂。
  她能在任何地方发现美的存在。巴黎的一个周日早上,两百个卖花者沿着塞纳河一字排开在卖花,或是戈壁深处一朵娇嫩的鲜花在盛开,正如她所述的,每个事物似乎都令人称奇。
  我突然像闹铃报响似的惊跳起来,看书忘了时间。这是第一次通宵不睡地看书。我把书放到一边,赶紧穿上衣服去上学。放学后我赶紧回家,继续把书看完。
  那一年我一定把这本书读了至少六、七遍,甚至到了几乎能一字不差地背诵一些章节的地步。我喜欢上了那些遥远的异国他乡,或许也有些喜爱那位作者。
  我甚至以读者的身份给她写了一封信,地址为“某地密丝普里西拉·华莱士”。
  信当然被退回了。

  那年秋天,我找到罗伯特·A·海莱的书和路易斯·拉莫尔的书,兴趣被吸引过去了,而且有个朋友见到《与猫同行》这本书,就拿它那花哨的封面和作者是女人这两点来取笑我,因此我就把它塞到书架上。多年以后我就忘了。
  我从没到过书中所写的那些神奇之地,从没事业发达过、从没声名显赫过、从没大富大贵过,也从没谈婚论嫁过。
  到我四十岁时,我无奈地承认自己不可能有什么非同寻常或激动人心的经历了。这之前我曾写了半本小说,可从没想过要写完,更别说出版发行了。我还白花了二十年去寻找我爱的人,这是第一步,第二步是在其中找到爱我的人,这可能更难,因而我最终还是没有找到。
  我厌倦了城市生活,讨厌与人们摩肩接踵。人们追寻成功和幸福,而这些却不知为何总躲着我。因为在美国中西部出生长大,最终还是搬到威斯康星州北部林区去居住。在那个地区有着最具异国情调的小镇名,比如玛尼托沃克、明那夸、瓦乌绍,听起来像玛靠、马拉克奇,或像普里西拉·华莱士书中其它富有魅力的城市名。
  我在当地一家周报当文字编辑。那家报社更重视取得饭店和房地产公司的广告权,而不是新闻报道里名称拼写的正确与否。这不是世界上最难的工作,我看中的就是这份工作的轻松安逸。我不会去找什么难做的工作,追求成功的青春梦想早已随着对爱情的憧憬和青春的激情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人生迟暮,我只满足于平静的生活。
  我在一个无名的小湖边租了一幢小房子,离城里约十五英里。这幢小房子还有独特之处:一个旧式阳台,门廊那儿吊着一个秋千,几乎和房子本身一样古老;一个船墩伸出到湖面上,可惜我没有船;还有个水槽,是原来主人给马饮水用的;房子里没有空调,但没关系,我确实不需要。冬天我可以坐房间里的壁炉旁,读最新的平装本惊险小说。

  一个夏末的夜晚,空气中微微透着威斯康星州独有的寒意,我坐在还没有开始用的壁炉边,读着一本惊险小说――轰鸣的汽车里喷出火舌冲过伯林、布拉格或其它没有听说过的城市。此刻我感到迷茫,难道未来就是这样?一个孤独的老男人,一整个晚上坐在壁炉旁读着流行小说,也许膝盖上还盖着一条毯子,也许唯一的伴侣就是一只虎斑猫。
  为什么是一只虎斑猫呢?我记得可能是因为《与猫同行》这本书,我不曾养过猫,但她却有,还是两只,它们随她周游世界。
  多年来我都没去想这本书了,甚至不知道还在不在。但今晚我不知怎么的,急着要找出来看一遍。
  我来到放杂物的房间,所有的东西都散散地放在那里。其中就有二十四箱书,我打开第一个找,接着第二个,一个接一个。在翻箱倒柜中,我看到了布拉伯力斯、阿西莫夫、强德尔斯、汉梅兹的书,再深挖下去发现郎德卢姆斯、安本勒的书,两本赞恩·格雷斯的古书。突然我找到了这本书,我这本唯一限印版的书,还是和过去一样雅致。
  然后我打开书,这大概是三十年后我第一次再次阅读。读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还是像第一次读似的被深深吸引住了。内容一点一滴正如我所记得的一样精彩。和三十年前一样,我全神贯注地读,忘记了时间。看完时已是旭日东升。
  那天早上我没干多少活,满脑子里都是书中优美的描写和对人世的深刻观察。可对我来说人世疏远已久。一阵狂想之后我想了解普里西拉·华莱士这个人是否还活着,如果还在人世,可能已经垂垂老矣,但我仍可作为读者重新写一封信,设法寄给她。
  在午餐时间,我抽空到图书馆,要找到她的其它作品。可图书馆藏书和书目档案里都没有她的书。这是个乡村图书馆,工作人员态度友好,但藏书的电脑化管理对它仍是一件遥远的事。
  回到办公室我在互联网上搜索,找到37个不同的普里西拉·华莱士。有当小成本电影演员的;有在乔治顿大学教书的;有培育展览用的贵妇人狗的,还干得很成功呢;有住在南加州的年轻母亲,生了六胞胎;有当周日连环画画工的;就是没有她。
  此时我认定在互联网上也找不到她的信息,突然有一行字跳出来:
  普里西拉·华莱士生于1892年,卒于1926年。《与猫同行》的作者。

  1926年,不管现在还是过去,这时间完全能说明一封读者信为何无法寄达。
  在我出生前她已经死了几十年,即使如此,我还是顿感失落和痛惜,为何那样热爱生活的人会英年早逝。
  她离开人世那么多年,人们或许都从未认识到她在所到之处发现的美。
  人们都像我这样对世间的美麻木不仁。
  字下面还有张照片,像是古老的深褐色锡版照片。照片上是一个清瘦的年轻女子,红褐色的头发,黑而大的眼睛,仿佛忧伤地望着我。或许这忧伤只是我自己的感觉,因为我已知道她会在三十四岁时死去,所有对生活的激情都随之而去。我把她的资料打印出来,放到办公室抽屉里,下班时把它带回去。
  我不知道为何这么干,其实只有两句话而已,却又隐隐感到人的一生,任何人的一生都应不只是两句话,特别是这个虽死犹生的女子,她在触动我麻木的心,让我感受世界的精彩,至少在读她的书时,世界不像我所感受的那么平淡沉闷。
  我热了冷冻食品,吃完后在壁炉边坐下来,拿起《与猫同行》随意翻看着,找我喜爱的段落读。有一段是描写乞力马扎罗山的山顶白雪皑皑,一群大象在山脚下缓缓前行;另一段是叙述在一个五月的早晨,她漫步在凡尔塞的花园,闻到浓郁的花香。接着在书的末尾,有一段是我最欣赏的:世间漫漫旅途我还未走完,途中还有许多美景值得欣赏。在这样美好的日子里,我祈望能一直活下去。我由衷地相信在我离开人世多年后,只要有人捧起其中的一本书阅读欣赏,我将会重生,对此我深感慰藉。
  这是个令人欣慰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