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十辑)
特雷不知道他自己带有病毒。这不怪他。但有时我也会对他大发脾气。
这也许就是我接受这次访问的原因吧。可能其他人就不会像我这样做了。
记者:你和特雷还有联系吗?
艾玛:没有。我们已经有三年没联络了。
记者:你父母想以强奸幼女罪控告他,是吗?
艾玛:是的。但我认为这种做法太愚蠢。事实并不像他们想的那样。
记者:为什么不是他们想的那样呢?
艾玛:强奸幼女这个罪名很愚蠢。他没有强奸我。他很好,比其他那些人都好。
记者:但特雷是成年人,事实上他已经七十几岁了。
艾玛:我知道。但他不像七十几的人……不像。我是说,从某种 角度来讲不是那样。你知道,特雷差不多可以算是我们当中的一分 子。他跟卡莫不同。照你的说法,卡莫也算强奸幼女,却没有人责怪他。我没有和卡莫发生过关系,但我知道他和其他很多女孩有过,但没人归罪于他。
他们企图把其他所有罪过都怪在卡莫头上。他们说他卖毒品给我们,还把他说成一个帮派头目。毒品你随处都可以买到啊,甚至在学校就能买到;卡莫也不是什么帮派头目。哪有什么帮派头目啊,我们不需要谁来领导我们做事。
记者:特雷是你们当中的一分子吗?
艾玛:是……不对,不是,确切地说不是,他曾经想成为我们的一员。但愿我早知道这一切,早知道我就不会跟特雷还有那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沾染上了——如果我还是个小孩该多好。
(音乐——《还是小孩好》,“我是谁”乐队演唱。)
最后一次见到特雷?那是我接受检查之前,那个时候还没人知道那种病毒,所有人都对我说:“你很幸运,你得的不是艾滋病,不过你这一生都离不开药了。”
我想我们在一起应该有四个月吧。从十一月到三月,在丹妮斯生日过后我们就分手了。其实算不上分手,只是决定跟其他人相处看看,我们都觉得不应该太当真。我跟特雷说这话的时候他怪怪的,我从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我竟然觉得他很陌生。他退休了,手上还有些办公室的零活。我发现他的童年并不是一塌糊涂,他只是不喜欢他的童年而已。他的朋友不多,过去他对什么事都太认真了。
记者:你们为什么突然分手呢?
艾玛:我们不是一个时代的人。他喜欢他那个时代的音乐,如摇滚和弗兰克·辛那屈什么的。我们无法真正地恋爱,因为他太不一样了。
之后他对我还是一如既往的好,他不是那种分手了就对你不再理睬的人。
放学后我们总是在图书馆附近的公园玩儿。那时是年末,学校也快放假了,卡莫跟布伦达在交往。卡莫其实并不是布伦达的男朋友,布伦达还和另一个叫安东尼的男孩在一起。她每个周末轮流跟卡莫和安东尼在一起。
有一次每个人都在说话,也不知道特雷说了什么,反正DC暴跳如雷。DC的举动让我非常吃惊,要知道平时DC总是当特雷不存在似的。当特雷在场时,DC会无视他的存在;而当特雷不在时,DC就会和卡莫待在一起。可那一次DC开始大声叫嚣:你为什么没有朋友!你这个失败者!你这个该死的失败者!你只知道跟我们待在一起,因为你没有其他朋友!我们也不想要你!你为什么还不去死!
这个时候特雷脸上露出很奇怪的表情。
几个人把DC拉走,让他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盯着特雷,好像一切都是他的错。我不知道为什么,真的,他并没有什么过错。
那天晚上我打算待在丹妮斯家。以前我总是骗妈妈说去了丹妮斯家,结果却溜到别处去,但这次是真的。我把我的东西拿到丹妮斯家,结果我哥哥——他刚从杜克大学回来——带我们去比萨屋吃东西,我们放开肚子大吃起来。后来看到便利店门口聚了很多人,于是我们也围了上去。
碰巧琳西也在,她告诉我DC正在找特雷,还扬言要杀了他。卡莫被捕了。没有人会来劝DC了。
卡莫以前因为在商店偷东西被捕,判了缓刑。这次被捕是因为携带毒品,还因为他是个黑人。
人人都在谈论,说卡莫完蛋了,DC将陷入困境而无法自拔。
琳西一直在叹息:“噢,我的天!”这个消息的确使我感到不安。我知道DC恨特雷,说特雷是个装腔作势的人,只会利用别人。
记者:你和DC是朋友吗?
艾玛:只能说我认识他,我们从没有真正交谈过。琳西和他交往了几个月,所以她比我和丹妮斯都更了解他。
琳西认为DC和卡莫是真正的朋友。不过我想卡莫和DC纠缠在一起仅仅是图他的钱罢了。卡莫比DC长三岁左右。但琳西说卡莫只是利用特雷,真正要好的还是DC。
我不知道什么才是真的。
不久特雷就出现了,他坐在车里,车门开着,和一些人说话。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犹豫着应不应该把我听到的消息告诉他。最终我还是决定讲给他听。
我告诉了他卡莫被捕的事。
他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可除了琳西告诉我的那些,其他的我什么都不知道。
特雷问我卡莫请没请律师。
我从来没想过请律师,就像我以前讲过的,不能把特雷看成和我们一样的小孩子。
特雷用手机给警察局打了电话,说自己是卡莫·威尔逊的一个朋友。当然警察不会在电话里告诉特雷什么,所以他挂断电话说要亲自去一趟。
和他交谈的时候,我感到坐立不安,突然发现他说起话来真的很像一个成年人。我把DC到处找他,并扬言要杀他的事告诉了他。
“该死的DC!”特雷恨恨地骂道。
我想他会立即去警察局。可他逢人便说卡莫的事,还给大家讲可能发生的情况。我拿他没办法,只好回去和丹妮斯还有琳西一块在楼梯上无奈地坐着。我们要把皮肤晒成棕褐色,这样看起来更像埃及或印度人。这种事现在我可不想了,虽说皮肤癌跟其他癌症不一样,没那么危险。
后来我们看到DC了,向这边一家硬件商店走来。
丹妮斯最先看到他,说,“这下惨了!”
当时我只是坐在那,特雷是个成年人了,他完全能够应付这种事。我已经告诉过他了,但现在不知怎的,我对他挺生气。
DC朝他叫骂起来,骂他是个失败者。
我不记得当时有没有人说话。特雷没有下车,所以DC冲上去踢他那样做似乎没什么用,于是他便跳到车篷上。
特雷命令DC下去,但DC坚持让他从车里出来,要和他谈谈。僵持了一会儿,特雷准备出来。DC说了句什么,好像是“我今天要你的命”!
DC手里握着刀。
丹妮斯让我们躲进便利店.实际上我们与他们相隔很远。便利店里的人都是些讨厌的家伙,他们马上报了警。特雷就在车门边,一半身子在车内,一半身子还悬在车外。
琳西的声音变得急促起来:“噢,天啊,该怎么办?!”听了她的叫喊,我也紧张起来了。
可我总觉得不会出什么大事。
特雷不停地对DC说:“冷静点儿,伙计!”
DC咆哮着警告特雷,说别以为他年纪比我们大就可以为所欲为。
最后,特雷钻进车里,把车门关上。
DC还是不肯从车篷下来,在上面拼命跳来跳去,车篷发出一阵阵碎裂的声音。
特雷当时真的气疯了,他突然发动汽车,只见汽车像出膛的子弹一样飞奔出去,DC被抛了起来,重重摔在地上。
特雷把车停了下来,走过去查看DC有没有什么大碍。
DC侧躺在那儿,蜷缩着身子,特雷把他翻过来,他还嘟哝了些什么。因为特雷挡在我和DC中间,挡住了我的视线,所以我没看清DC。马特跟着那些人围上去看热闹,他说当时特雷把夹克衫里的枪掏了出来,用枪指着DC,让他滚蛋。一些小孩也看到了。马特说特雷还臭骂DC不过是个“有几个臭钱的小子”。
记者:你以前见过枪吗?
艾玛:以前在一次派对上见过,枪的主人我不认识。他把枪展示给每个人看,可我想他一定是在哪里偷的。
记者:你再次见到特雷是在什么时候?
艾玛:那件事后我再也没见过他。我向医院说起过他,所以医院的人肯定联系过他。他是那种病的发源嘛。
我不是惟一和他有过性关系的人。布伦达也跟他上过床。还有一个我不太熟悉的女孩,叫简·圣安妮。简还和其他男孩子有过性关系。自那件事之后,我就只和我的男朋友保持性关系。至于布伦达嘛,我不太清楚。
[简·圣安妮和布伦达的采访。简·圣安妮一家六个月前搬到乔治敦,我们在她的家中对她进行了采访。布伦达和她的母亲仍然住在夏洛特。]
这件事让我明白了许多,成年人与我们是不同的。我真不知道我想不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记者:为什么不呢?
艾玛:你知道的,DC的行为很愚蠢,但他毕竟还是个孩子,特雷无论如何都不能算是个小孩。不管DC的想法或行为有多恶劣、多坏,特雷也不该那样对待一个孩子!
记者:那么你认为是特雷的错?
艾玛:不,确切地说他没错,错就错在他出现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
记者:他是不是早应该了解这点?
艾玛:也不是的。我的意思是他根本不可能早就了解。从某种程度上讲,是我错了,如果我们大部分时间都在保龄球馆待着,如果几个想要返老还童的老家伙出现时,我们大家互不理睬(但这只不过是本能反应罢了),如果我不是主动去和特雷搭讪,这一切的一切也就不会发生了。
特雷的生活原则与我们不一样。我不是说小孩子之间就不会互相伤害,但你知道,特雷却一直这样认为。
记者: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艾玛:我也不太清楚。只是特雷一直都这么想的,即使他自己并不打算那样去做,即使当他气得发疯的时候,他总认为小孩子会相互伤害。
(音乐——《孤独》,埃灵顿公爵)
艾玛:我父母知道我的事后感到非常震惊,他们觉得对我这么多年的教育好像完全被否定了。我的父亲为此哭了一场,全家都被我害得惶惶不安。
尽管我和家人之间交流仍然很少,可现在我们的关系拉得更近了。我们家不是那种子女和父母非沟通不可的家庭。
记者:你现在还去参加晚会吗?还喝酒吗?
艾玛:不,我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去参加晚会了。自从我服用这种抗病毒素后,一直觉得身体不舒服,也就再也没出去疯了。父母也给我买了一台和丹妮斯的一样的配有监测器的PDA,但我再也没有像以前那样耍小聪明了。琳西还是和原来那样,她会告诉我最近又发生了什么事,但我现在的感觉却和以前不同了,我不想长大,不想做一个成年人。特雷以前也肯定有过这样的感受。想起来真是可笑,我居然会跟他有同样的想法。
(音乐——《我的母校》,史蒂利·丹)
《一代新人》作者:霍华德·法斯特
航空
寄自印度加尔各答
一九四五年十一月四日
华盛顿
吉恩·阿巴雷特夫人收
亲爱的姐姐:
我找到了。我亲眼见到了。因而我确信我的生活有了一个有意义的目标,这就是当一个海外调查员,为我姐姐在人类学研究上的一些异想天开的怪念头服务。不管怎么说,这反正比百无聊赖的生活强。我一点不想回家,也不想作进一步的解释或说明。我这个人神经过敏,萍踪浪迹。你知道,我在卡拉奇被解雇了。我很乐意做一个退伍军人和旅行家,但是只消几个星期我便厌烦得要发神经了。所以你给我派差,我是很高兴的。现在这个任务已经完成了。
本来这事会更让人激动的。可是你寄给我的那则简短的美联社新闻全部细节都交代得相当精确。桑加的那个小村在阿萨姆邦。我先乘飞机,再换窄轨火车和牛车到达那里的。这季节酷热已退,旅行还相当愉快。我在那儿看到了那个孩子,她现在已有14岁了。
我敢肯定,你对印度有足够的了解,能明白在那些地方,14岁就算是成年,大多数女孩在这个年龄已经结婚。孩子的年龄不成问题。我详细盘问了孩子的父母,他们根据两个非常独特的胎记认出了自己的孩子,亲戚们和村里其他人也都记得这两个胎记,他们的辨认更充分地证实了孩子的身份。这类事在这种小村庄里是很常见的,不算稀奇。
孩子
页面: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