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情缘
在这期间,不断有喜欢早锻炼的同学经过,热情地和天赐打着招呼,这些人都是老面孔。早上天天碰到,一来二去,大家也都熟悉了,何况天赐现在是学校的名人。不认识他地人不多。
忽然,天赐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不远处的操场入口处走了进来,修长而匀称的身材。头发扎成了一个马尾。一身天蓝色运动服。是曹亚男!只是不知道怎么地。一向神采飞扬,精力充沛的她。现在的身影看上去却显得无精打采,很是落寞。
“曹亚男!”天赐对她挥了挥手,向她走去。
曹亚男边走边想着心事,听到前面有人叫她,好象突然被惊醒似的,看到是天赐这才回过神来,心想,怎么他还在这里?平时这个时候他应该已经回去吃饭了。今天早上起来心情郁闷,想来放松一下,为了怕碰上天赐,算好了时间,这才来到大操场,没想到还是被天赐碰上。
“哦,是天赐啊!怎么?锻炼完了?”曹亚男尽量按捺住起伏地心绪,神色如常地回应着天赐。
天赐来到曹亚男近前,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把她看了个遍,好象没有什么异常的地方,这才放下心来,对曹亚男道:“曹亚男,你最近怎么怪怪的?曹组长说你回家后闷在房间里一呆就是一天,是身体不舒服吗?”
曹亚男心里一震,暗怪堂哥多嘴,嘴上回应道:“没,没有啦!我是觉得以前太疯了,我堂哥常说我简直象个男孩子,上了大学后,人的思想也成熟了许多,我觉得女孩子还是应该有女孩子地样子,就象”说到这里,曹亚男偷偷看了天赐一眼,心里一酸,小声说道:“就象你那个小学同学一样。”
“我小学同学?你是说素文?呵呵,你和她根本是两种类型的人,不可能和她一样的啦!”天赐笑着摇着头,他实在是无法将曹亚男和黎素文地性格联系在一起。
“不一样就不一样,我就知道你只喜欢她!”曹亚男觉得心里一阵委屈,眼眶里忽然充满了泪水,转头往跑道上跑去。
“曹亚男!”天赐在后面大声叫她,但是曹亚男却充耳不闻,跑地远了。
“这个死丫头,发地什么神经?”天赐想追上去再好好问问她,但是一看时间不早了,上午还有课,只好作罢。
××××
下午250,实验楼。
天赐按那个林伟杰所说的地址,找到了实验楼地地下室。下午在实验楼里上课的班级不多,大多集中在34楼,一楼空空荡荡。:人。
天赐刚到地下室的楼梯口,就听到下面隐隐传来喧嚣的乐器声,看样子乐队已经开始排练了。
三步两步走下楼梯,乐器的声音从眼前的大铁门后传出,比上面要清晰了许多,他们正在演奏的乐曲听上去很耳熟,好象是‘信乐团’的成名作【死了都要爱】。
忽然,一个男声和着音乐传了出来。
“把每天当成是末日来相爱,一分一秒都美到泪水掉下来,不理会别人是看好或看坏,只要你勇敢跟我来,爱不用刻意安排,凭感觉去亲吻相拥就会很愉快
在别一开怀就怕受伤害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
这个人的演唱功力一听就不一般,无论是在气息的运用上和对音准、节奏的控制上,都掌握的十分好,由于信乐团的歌,有的地方需要飙高音,他竟然也能够游刃有余,实在太高的地方,他就用技术做巧妙的处理,把这首歌曲的特点发挥地淋漓尽致。
莫非他就是乐队现在的主唱?天赐心里想着,看了看表。2分,时间差不多了,和林伟杰约在了3,拉了拉眼前的大铁门,铁门是虚掩的,里面没锁,天赐把铁门轻轻拉开,走了进去。
地下室的空间很大,足足有四、五百平方米。靠墙堆满了乱七八糟的纸箱子,估计这里的另一个用途是实验楼的杂物间。
当中被清理出来一个大大的空间,摆着架子鼓,电子琴等乐器。地上拖着电线,地下室地顶灯全部打开着,五名年轻的男女正沉浸在自己营造出来的音乐氛围里。
唱歌的是一个中等身材地男生,留着长发。略微有些胡子茬,穿着皮衣皮裤,一副彪悍的打扮。
鼓手居然是一个身穿紧身迷彩背心、头发挽起来的漂亮女生,她打鼓的手法潇洒有力。很帅又很是老练,一看就知道绝非一日之功。
键盘手身材很高,大概在1米80右。中长地头发烫得稍微有些波浪。鼻子很挺。身穿一件真丝衬衫,给人一种很酷的感觉。
贝司手竟然又是一个女生。长发披肩,下身穿着一条蹦得很紧的豹纹紧身裤,上身穿了豹纹小背心,把美好身材展露无余,显得十分性感火辣,而且她表演欲很强,演奏时,身体摇摆舞动,手指在琴弦上飞速拨动,头发飞扬激荡,很是引人眼球。
吉他手是一位剃着板刷头的男生,他地脸部轮廓线条分明,黑色背心,黑色牛仔裤,和女贝司手相比,他的动作要小得多,两人一动一静,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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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都要爱,不哭到微笑不痛快,宇宙毁灭心还在,穷途末路都要爱,不极度浪漫不痛快都要爱:|沸腾才精采”
一首歌曲已近尾声。
‘好!~!!’天赐忍不住鼓起掌来,这个乐队确实不错,主唱功力深厚,其他队员合声恰到好处,特别是两个女生的合声,很有特点。
五人这时才发现站在门口处地天赐,当下停了下来,饶有兴趣地打量这位不速之客。
“哦,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地。”天赐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天赐地外型无疑也给了那五个人极大的惊讶,特别是两个女孩子,眼睛里更是充满了好奇,这个身材高大,长相帅气到了极点地男生到地下室来干什么?这里的东西都是一些千年都不会动它的杂物,不会有人对它们感兴趣的。
那个主唱对天赐招了招手道:“你就是昨天晚上给我打电话的男生吧?请过来吧!”
说完回头对其余四人道:“不好意思,我还没告诉你们,昨天晚上我在网上发了个帖子,招聘乐队主唱,没想到刚发了5钟就有人应聘了,我就让他今天过来试一下。”
四人这才恍然大悟。
“哦,原来是这样啊,我说杰哥,会不会太早了些?离你毕业还有大半年呢!”键盘手对杰哥说道。
“不早了,明年上半年我就要开始找工作了,到时候就没有太多时间搞乐队了,还是现在落实一下比较放心。”林伟杰答道。
这时,天赐已经走到他们面前。
那个女贝司手一手搭在天赐肩上,绕着他走了一圈,上上下下打量了天赐好一阵,吹了一声口哨道:“小学弟,长得好帅啊,你是今年刚入校的吧?我以前怎么就没见过你呢?叫什么名字?”
天赐没想到这个女生会这么大胆,高耸的胸部几乎要碰到了他的身上,鼻中嗅到一股诱人的甜香,脸立刻腾地一下红了起来。
他从小到大哪里见过这么开放的女生?虽然自己的妹妹静漪和曹亚男有时候也故意挑逗一下他,但是和这个女生相比,简直是青涩苹果,小巫见大巫,她简直是性感到了骨头里,举手抬足,每一个动作都撩人遐思,这才是女人中的女人。
“我叫庄天赐。”天赐觉得自己的喉咙好干。
“什么???你再说一遍?”五人的眼睛都睁得老大。
“庄天赐。”天赐只好再重覆一遍。
“你就是那个在篮球馆被人咬了一口的庄天赐?”女贝司手放开了天赐,追问了一句。
天赐心想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件事情自己也是受害者啊!见她追问,只好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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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三十六章 应聘主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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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对视一笑。
键盘手凑了过来,捶了林伟杰一拳:“嘿!杰哥,你可真行,把学校的校草给拉来了,这下咱们乐队可拉风了,这小子听说在大一学生里的号召力可不小,他创立的社团‘天极道’部,里面有三百多号人呢!”
“是呀,杰哥,这下如果我们开演唱会也不用到处去拉观众了,起码有三百多个现成的。”那个女孩鼓手也来到了近前。
林伟杰也是出乎意料之外,没想到这一招聘竟然把学校的校草给招来了。乐队的灵魂在于主唱,如果主唱本身在学校具有强大的号召力和人缘,那么这个乐队就成功了一半。
自己已经是大四的学生,马上就要面临毕业,实在不忍心看到这个自己一手创立的乐队就此解散,所以想趁自己离开前给乐队找到一个合适的主唱,让乐队继续存活下去,天赐刚刚大一,从外型上看绝对合格,只是不知道他的声音条件如何,万一是个无音不全的乐盲,也是无用。
想到这里,林伟杰迫不及待地想对天赐测试一番,当下对天赐道:“庄天赐,你的外型条件OK啦,不过我还想测试一下你的嗓音条件,是否符合我们的标准,刚才那首【死了都要爱】你会唱吗?”
天赐点了点头,这首歌是去年十分流行的歌曲,虽然高音很高,但是年轻人都喜欢这首歌奔放不羁的意境,每次到卡拉OK。天赐他们都要点这首歌,四个人拿着麦克风狂吼一番,做为开场曲,说不出地痛快淋漓,加上刚才又听他们唱了一遍,更是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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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你站到主唱的位置,试试看!这首歌有点难度,有的地方高音上不去没关系,我看看你的基本嗓音条件就可以了。”
林伟杰拉着天赐站到了自己的位置。自己则站到了天赐对面五、六米处。抬手示意乐队开始。
乐曲声起,天赐闭上眼睛,稳了稳心神,手扶着没有接上音响的麦克风架。开始了演唱。
“把每天当成是末日来相爱,一分一秒都美到泪水掉下来,不理会别人是看好或看坏,只要你勇敢跟我来。爱不用刻意安排,凭感觉去亲吻相拥就会很愉快。
随着天赐的歌声,林伟杰脸上惊讶的神色越来越多。这个校草学弟的嗓音条件真是太好了,不仅声音带有磁性,而且胸腔地共鸣十分好。虽然技术显得粗糙了些。甚至连最基本的颤音都掌握的不好。但是绝对是一块纯金璞玉,只要好好打磨。绝对可以比自己这个主唱做的更好!
渐渐地到了歌曲地高音部分,林伟杰心想,自己唱到这里的时候,会用降KEY和变换假音演唱来处理,虽然效果不太好,但是这实在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
因为原唱阿信的嗓音实在是太高,如果自己按照原来地KEY往上飙,无疑是自讨苦吃。现在就看这个小学弟是如何处理的了。
“死了都要爱,不哭到微笑不痛快,宇宙毁灭心还在,穷途末路都要爱,不极度浪漫不痛快都要爱
林伟杰不敢置信地看着天赐,这首歌的高音难度这么大,连自己都需要做技术处理,天赐居然直挺挺地飙上去了,虽然这样直直地飙高音并不明智,也不太好听,但是却显示了天赐具备了绝对惊人的音域宽度,只要辅以技巧,绝对可以把他打造成一位天王巨星!
另外一点令林伟杰惊讶地是,在整个唱歌的过程中,根本没有看到天赐有明显的换气动作,他地肺活量可以用恐怖来形容。
从他这个位置看过去,乐队里其他人地脸上也都露出了吃惊地神色,两位女生的眸子里,更是闪着不不可思议地光芒。
天赐一曲唱罢,林伟杰带头鼓起掌来,其他队员也跟着鼓起掌来,他们心里都知道,有了这个庄天赐的加入,对他们这个乐队来说,将意味着什么,绝对会是脱胎换骨的变化。单单从他的外型上,就会让整个乐队看上去让人眼前一亮,拿现在的流行词来说,阳光乐队成了标准的‘视觉系乐队’!
听到他们鼓掌,天赐也不好意思起来。
“天赐,你不要误会,我们鼓掌并不是说明你刚才唱的好,恰恰相反,你需要改进的地方很多,飙高音并不是象你这种飙法,但是你的声音条件却令我们满意,我们鼓掌是欢迎你,因为现在,你已经是阳光乐队的一员了!”
“真的吗?学长?”天赐没想到,自己居然真的成为了阳光乐队里的一员,起初,自己可只是打着偷学几招的主意,才来报名应聘的啊!
“嗯,以你现在的水平,还无法接替我成为主唱,不过,从今天开始,我将会对你的演唱技巧做彻底的专业训练,相信几个月后,你会真正具备主唱的资格,来,我给你介绍一下乐队的成员。”
天赐心里一喜,心想,正和我意,自己来这里的目的就是求高人指点。
经过林伟杰的介绍,天赐对乐队的成员也有了大致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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