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土





愕牡⑹澄锖退淌奔淠冢辽俨挥玫P牟垢奈侍狻?br />   神情悠然的洛克靠在副驾驶座上,穿着一套撕去标志的黑色索斯比亚制式战斗服。他吊二朗当地架着腿,半敞的领口中央探出密集的黑色胸毛,一根仿佛永远也不会消失的香烟,斜叼着夹在两片薄薄的嘴唇中央,
  如果换在以前,在没有服用抗辐射药剂的情况下,他根本无法在中度辐射区域内生存。不过现在他却活得很滋润,强烈的射线非但没有使身体觉得任何不适,还让他隐隐有种细胞被刺激着的轻微快感。
  望着从正前方迅速掠过的风景,洛克重重喷出一口飞快消逝的烟雾:“我得承认,你是一个非常神奇的家伙。没错,神奇,只有这个词,才真正配得上你。”
  透过眼角的余光。林翔微笑着瞟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三星寄生士啧啧!我做梦也没有想过能够拥有这种力量。”
  伸出粗壮的胳膊,仿佛自恋般抚摸着粗糙的皮肤,洛克很是轻佻地吹了声口哨:“今天晚上,我一定要去找个火辣性感的妞,谈谈人生,谈谈理想,顺便再好好做个实验,看看我的下面是不是变得和拳头一样坚硬、挺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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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真的,你怎么知道我一定能够救你的命?”林翔直接过滤了那些无关谈话核心的语言,目不转睛地看着正前方。
  “直觉。”洛克吸了一口烟。淡淡地回答道。
  “你的直觉,一向都这么准确吗?”林翔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
  “准确倒不一定。但是在那种时候,我只能相信你。呵呵!那个叫做比尔的家伙真他妈的狠,直接震碎我所有内脏,葛利菲兹花光了所有的储蓄,也只从他手上买回我半条命。说实话,我从没想过还能活着与其说是相信你,倒不如说是憋着最后一口气,只想在临死前再见上你一面”
  风,顺着车窗两边湖呼啸而过,刮在脸上,很硬,有种阻塞呼吸的窒闷。
  “很多人都说,“朋友”这个词不应该存在。至少,不会存在于这个该死的世界。然而就是那么巧,葛利菲兹和我,还有奥蒂莉亚,偏偏会成为最好的朋友你的出现,使这个小圈子又扩大了那么一点点。妈的,这次老子人情欠大了,胖子从比尔那里帮我买回了半条命,妞儿又从麦基那个混蛋那儿抢回我几天时间,最后,你的血救了我,还让老子莫名其妙进化成了寄生士哈哈哈哈!这次赚大了,也亏大了。万一哪天倒霉,你们几个要我把吃进去的东西都赔出来,那该怎么办?把我砍成三段,每人分上一块?哈哈哈哈”
  洛克在笑,眼角却一直流淌着泪水。
  林翔听得出,他的确是在笑,笑得非常开心,非常舒畅,非常痛快。
  至于泪水每一个人都会哭。但是哭所代表的含义,不一定是悲伤和痛苦。当心灵深处最温柔的地方,被某种不经意的东西碰触到的时候,人。一样会哭。
  在旧时代的字典里,这个词,叫做“感动”。
  河流北方,是一片低矮的丘陵。这里的植被显得略微稀疏,空旷的荒野上丛生着一簇簇的灌木。它们同样具有锐利的硬刺和令人难以接近的外表,但是却不会像重度辐射区域内的变异植物,利用潜伏在地面和青嫩的枝梢作为掩护,捕杀所有敢于接近的生物,成为供应自己生长所需的养分。
  在一块显然是被人类脚印踩踏出来,分别朝着西、北、东南三个方向,形成几条不太规则道路的岔口旁边,洛克带着自己的突击步枪和鼓鼓囊囊的背包跳下了车。
  林翔坐在驾驶室里,双手巴着方向盘,一动不动地看着他。
  尽管没能亲眼看到佣兵队长的尸体下葬,但是很多人都认为洛克已经死了。包括爱玛城里为他诊治的医生和护士在这个时代,内脏全部破裂,等同于死亡。
  按照林翔最初的想法,进化成三星寄生士的洛克,应该成为“秃鹫”佣兵团的副团长。但是葛利菲兹却不这么认为。按照他的说法,一个死人,尤其是一个拥有三星寄生士力量的强大“死人”,应该在其它地方发挥出更加重要的作用。
  “洛克是一个死人,一个在费迪南德和索斯比亚两大势力当中注销户口的死人。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至少有几百个人都能证明这家伙变成了骨头,没人会注意到他的存在,他完全可以用另外一个身份,悄悄离开这片土地,走得更远一些,去不属于费迪南德或者索斯比亚的地方重新发展。你简直不能想象这是一个多么绝妙的计划,一个普通人走那么远,只会变成暴民肚子里的肉食,但是洛克不同,他强大得可怕,强大得令人感到发抖。隐月城要发展,还需要很多东西。费迪南德和索斯比亚并不万能,这个时代只青睐强者。五百个流民的战斗力都比不上一个初阶寄生士,恰恰相反,一个初阶寄生士却能轻易拉起一批武装、一支军队。这些人不需要你花一粒粮食供养,他们会逐渐壮大,会去抢劫甚至强占那些我们需要的,但是无法用钱购买或者用其它物资交换到的东西。他们是一支背朝光明的力量,是属于潜伏在黑暗中的势力。向北、向西,或者向南,只要离开费迪南德和索斯比亚的势力范围,就能另外组建起一支新的武装,一支由死人率领的军队。与其让洛克留下呆在城里发霉甚至泄露你自己的真实身份,不如让他有多远滚多远。这家伙有手有脚,拳头也大得吓人。他知道该怎么照顾自己。说不定下次见面的时候,他身边会多出十几个风骚的娘们管他叫老公,还有上百个小萝卜头管他叫老爸。他走得越远,对你的帮助就越大”
  地区经理的思维的确异于常人。林翔不得不承认,葛利菲兹的话虽然不全对,至少,他考虑得要比自己周全得多。
  这里,位于费迪南德势力边缘。也是他与洛克分手的地方。
  “你真的打算就这样去接自己的新娘?”扛起背包,洛克悠然地冒出一句。在只有男人的场合,女人永远是最好,也是最令人感兴趣的共同话题。
  “那是我的愿望,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寄托。”林翔笑了笑。
  “艾琳娜是个好女孩。以你目前的身份,大小也算是个城主。养两个老婆,不吃亏。”
  深深地吸了一口快要燃尽的烟头,洛克又意味深长地加上一句:“如果换了是我,至少要娶二十个妞。这他妈的才是男人真正应该享有的生活。”
  林翔只当什么也没听见,笑骂着使劲拍了拍他的肩膀:“快滚吧!荒野上到处都是腐狼,母狼最喜欢你这样的男人。”
  洛克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忽然捏起拳头重重擂了擂他的肩膀,沉声道:“只要稳定下来,我会立刻传递消息给你们。帮我转告胖子和奥蒂莉亚,大家一定要活着,谁也不准死”
  林翔认真地点了点头:“你也是。”
  “这是个肮脏透顶的混蛋世界。真是活见鬼,我怎么偏偏觉得心里这么热乎再见了,神奇的小子。去接你的小新娘吧!记着,每天晚上多**几次,到时候咱们好好比比,看看谁生得更多!哈哈哈哈”
  第一百三十节 推销
  从刘宇晨留下的地图来看。第二十四号生命之城,距离隐月城西北大约四百多公里。
  “医生联合协会”,是一个非常庞大,触角几乎延伸到世界每一个角落的组织。以他们拥有的实际人力,当然不可能把整个网络铺得如此之广。事实上,得到协会正式认可,获得颁发相关证明文件的持牌医生,差不多每个大、中型定居点才有那么一两个。然而这些医生所带来的辐射效应相当惊人。除了必不可缺的医疗技术,最受人们关注的,其实还是价格昂贵的强化药剂。
  在这个没有秩序的时代,军队和武装是所有势力生存的根本。训练、武器加上强化药剂,是精锐士兵与普通武装平民之间最大的区别。数量稀少的自然进化异能者无法满足各大势力的要求,他们只能拿出大量资源,与医生联合协会交换相当数量的药剂,造就出一批批实力精悍的强化士兵。不过,由于资金和人体接受能力方面的诸多限制,构成军队的绝大多数成员,均为二至三极强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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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家族势力都掌握有一定数量的高级强化或者进化人类。作为最核心的精锐,这些人的待遇比普通士兵优厚得多,甚至在某些方面享有一定特权。尤其对待势力范围内的女人,在不破坏基本社会结构稳定的前提下。频繁的**易、**、一夫多妻制等现象均被允许,奴隶购买和战利品(女人)分配,同样会遵循高级异能者优先挑选的原则。这固然是因为进化人获取的生活资源比普通人多得多,可以凭一己之力养活更多的人。最重要的,则是因为他们拥有强壮优秀的身体素质。按照进化论和基因学说的观点优秀物种的组合**,诞下后代的基因组合与细胞结构会更加合理。他们会比自己的父辈更加强大,出现进化个体的机率也会相应增加。
  医生联合协会从未公布过这方面的研究数据。几十年的时间,足够让一些潜在的秘密浮出水面。辐射世界不像旧时代那样,遍地都是狗屁不通的权威和专家,搬出各种莫名其妙的理论和数据混淆视听借以扬名。人们可以凭借自己的眼睛和经验,从身边的每一个微小变化中寻找答案。
  林翔前往二十四号生命之城的目的非常明确。
  第一:他需要一批强化药剂。
  第二:按照和刘宇晨约定的时间,他可以从那座遥远的城市里,找到一个新的应嘉。
  飞扬的尘土和闷热,在浓重的暮色笼罩下逐渐变得暗淡。微凉的空气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蜢虫。从体积大小和外形判断,它们很可能是旧时代蚊蝇类喜欢血腐昆虫的变异体。相比那些古老的祖先,它们的体形更大,翅膀更加有力,锐利的口器更加坚硬,有些甚至进化出像剪刀般锋利的腭片。这些肮脏的生物和人类一样,体内都携带着寄生病毒。截然不同的身体构造使病毒的特性也发生了改变。它们喜食血腐,叮在人体表面吮吸血液的同时,还会释放出比旧时代蚊虫更加强烈溶血物质。畏惧阳光的它们,可以在黑夜中肆无忌惮寻找所有能够当作食物的东西。一旦被这些家伙缠上,成年人会在短时间内出现生理性休克,最终,成为它们大肆叮咬、取食的鲜肉。
  夜晚的荒野,其实比废墟更可怕。更危险。
  发动机的轰鸣在沉沉的暮色中传得很远,沿着刘宇晨在地图上标注的路线和方位,刻意压住速度的越野车,缓缓开进一个在图面记录上被叫做“芦苇镇”的小型聚居地。
  这个小镇规模不大,除了几幢明显是在村落废墟基础上加盖或者沿用的砖木混合建筑,剩下的房屋都和其它流民聚居点一样都是用薄铁皮和木板钉起来形成简陋围墙,以捆扎起来的枯草或者废旧毡板、瓦块铺成房顶,简单搭建,式样低矮,四面漏风的棚屋。
  大功率强光车灯照着板结干硬的土面,显出一片闪亮眩目的炽白色光晕。顺着横向穿过镇子的唯一一条夯土道面,越野车在一间悬挂着酒吧标志,整体外观多少还算完整的小屋旁边停了下来。
  陌生外来者的的到来,在聚居地居民当中很快引起了注意。一群衣衫褴褛的人从棚屋里走了出来,他们毫不掩饰自己贪婪的目光。荒野居民对于实力的判断标准,通常以对方的外表进行衡量。林翔身上那套质地精美,做工考究的高弹战斗服,已经超出了流民们对衣服的最普遍认知,庞大沉重的武装越野车也足以证明这个男人拥有的能力。这样的装备,只有在那些强大的高阶进化人或者手握重权实力者身上才能看到。
  人们可以根据理智判断做出本能反应,但是潜意识里强烈的占有欲望。却往往会压制理性思考,促使主观思维做出非正常的举动。
  外来者只有一个,数量上的绝对优势,或许能够弥补实力上的不足。
  当然,仅仅只是或许。
  一个手里端着老式火药枪的男人走上前来,皮肉不笑地说道:“嗨!小子,我需要你身上那套漂亮的衣服。如果不想在屁股上开两个洞,你最好”
  “咔嚓”
  谁也没有看清楚林翔的动作。男人声嘶力竭的惨叫和骨头交错的脆响,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当无数双眼睛顺着来时的路线,重新返回到越野车旁边的时候,却惊异地发现原本握在男人手里的火药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落到了林翔手中。
  粗大的枪管,在细长柔白的手指间迅速变形、弯折。可怕的力量挤压着坚硬的金属,平直的枪身像麻花一样扭曲着,发出“吱吱嘎嘎”的呻吟。
  表情不善的人们脸上开始露出畏惧,耸动的喉咙里不时传来响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