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稼·风丑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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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挣扎着爬起,接过他递的东西,绕到一簇灌木之侧,拭身换衣。 

  沾了冷水的布巾拭过肌肤,令我长时间处于激动状态的身体渐渐平静。那话儿隐有麻木之感,后庭内外更是疼痛。我小心拭净身体,看那条绸裤时,是结实的茧绸缝制,尺寸似乎也嫌小些。我犹豫片刻,探头出去,小心地说道:“爷,我可不可以……” 

  不待我把话说完,雨扶风已淡然截口道:“不可以。” 

  我只得不情不愿地套上裤子。果然有点儿紧,穿上了后庭中更是难过。却也无可奈何。我扁了扁嘴,胡乱穿好外袍,从树后出来。 

  却见雨扶风正在喂那驮了我们一路的栗色马饮水,旁边草地上放着一条薄毡毯,和几个油纸包,想必是预备好的点心食物。我过去将薄毯铺开,打开纸包看时,果然是些葱饼卤肉之属。还有一只扁平银壶,装满了美酒。 

  饮过了马,雨扶风走过来坐下。我连忙奉上酒食。雨扶风第一个先拿起银壶,浅啜一口,道:“好酒!”顺手把壶递我。我接过手,略一犹豫,也就唇饮了一口。雨扶风也不管我,自拿块葱饼卷了卤肉吃起来。我继续拿着酒壶往嘴里倒,不一时就感觉轻飘飘起来。 

  我的酒量是自小练出来的,原不易醉。今次没喝几口就这样,固是因为壶里装的酒烈,再也是我有意为之。 

  昨晚我心里有事,饭就没怎么吃,后被雨扶风玩了大半晚,晨早起来,和雨扶风一起早膳,只喝了些薄粥。他说要出门,立时就收拾上路。一路下山到现在,早饿得不行。偏我肠胃一向娇惯,许是饿得狠了,对着那些面饼大肉,怎也提不起食欲。另外,雨扶风不许我取出后庭中的玉势,接下来的路还不知要怎么走。正好借着空腹,多喝两口酒,晕乎一点应该会比较易挨吧。 

  有了几分酒意,理智渐渐松驰。从昨天到现在,一直藏在心里的疑团就再压不住。我看着雨扶风吃完一块饼,手伸向我拿着的酒壶,便灌了一大口酒在嘴里,整个人凑上去。雨扶风笑睨我一眼,无可不可地任我凑上他口唇,将酒哺给他喝。 

  一口酒喝完,雨扶风免不得将舌在我口中打个转,咂咂唇,颇是回味喜欢的意思。我顺势倒在他怀里,试探着询问:“爷怎么忽然想起要带我出宫?” 

  雨扶风指尖在我唇缘滑过,轻捻我下颏,淡淡道:“出宫自然有事。怎么,你不想跟爷出来玩吗?” 

  我道:“喜欢自是喜欢。但爷只带我一个,又是为什么呢?我好多事都不懂,祁哥和风哥都要比紫稼能干呢。” 

  雨扶风微微眯起眼睛,隔了一会儿,才一字字道:“宫里总要有人照料,所以我留祁子看家。至于风丑,昨天便离宫走了。我们这次出来,便是要抓那小混蛋回来。” 

  我大吃一惊,几分酒意立时退个干净。 



  这晚我们歇在山脚的小镇。 

  小镇很小。唯一的街道贯穿全镇,连接南北官道。我们到时天已完全黑下来,纯朴的山镇居民早都熄灯休息,整个小镇没有一点灯光。星光下望去,一片黑黢黢的房影。 

  我们住在小镇边缘的一处宅院,似乎也是雨扶风的产业。有一对至少六七十岁的老夫妇照料。我们到时老夫妇本已睡下了,又起来帮忙喂马烧水。那老婆婆还弄了豆糕和小米粥给我们宵夜。 

  一口气喝下一大碗粥,又吃了两块豆糕,我空了整天的肠胃终于有了饱足的感觉。待雨扶风也略略用喝了些粥,老婆婆收拾盘碗休息去了,我们就也收拾安寝。 

  我们所歇的屋子,看来仿佛普通人家的寝室。粉白的墙,青砖地,居中一张式样笨拙的花梨木大床,挂着淡青的帐子。右首靠墙一张方桌,床头和桌前各有一把木椅。油灯就放在桌上。 

  我服侍雨扶风上榻。自己捻小了灯,也爬上床,放下床帐。雨扶风取出一颗指头大小的明珠照亮,倚着床头坐着。我跪伏在榻上,翘起后臀,在他脸前褪下那条嫌小的绸裤。此时我当真是四肢酸软,疲倦欲死,丝毫玩乐的心情也无。但这并不是我可以做主的。而且,如果今晚不巴结好雨扶风,取出我后庭中那物,明日上路只怕会更难过。 

  今天实在是漫长又劳累的一天。一整天山路走下来,虽然后来路上雨扶风没再象开始那样不断弄我,却也一直没给我取出后庭内的玉势,整个下午骑在马背上,还穿着这结实又不透风的茧绸裤,实在是非常难受的一回事。 

  还好这时雨扶风也没有路上那么好兴致。略略狎玩片刻,就给我取出了玉势。那物一去,我整个人松快下来,几乎立刻就沉入梦乡。恍惚知道雨扶风拖我入怀,伸手进我后庭玩弄。不过,一整日马“骑”下来,我后庭隐隐发木,已不怎么有感觉了。 

  很快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14 

  离开那山脚的小镇,雨扶风先教我骑马。不知是雨扶风这师父高明,拟或是我这“弟子”聪慧,再不然就是那两匹马儿性情格外和顺,在我看来,骑马实是容易至极的事。我只用了大半个时辰,就摆脱初始时的战战兢兢,可以在马鞍上坐得稳稳的了。之后就与雨扶风各骑一匹马儿,踏上了旅途,一下都没摔到。 

  第一日走得非常从容。游春散步一般,骑着马逛个一、二十里,就打尖儿吃中饭。之后又走了二三十里,到一个有近千住户的城镇,看看近晚,就在镇上最大的客栈歇下,要了最好的上房。晚上雨扶风也没有再闹我,只抱我在怀香了香嘴儿,摸弄几下,就闭上眼睛睡去。倒是我不惯这般待遇,偎在他怀里,发愣直发了整个时辰。 

  第二日我骑马已熟练得多,速度就明显快起来。那一天下来,走了约摸百十里的样子,日暮时分抵达又一个大市镇,早早投宿安歇。这般一日日晓行夜宿,我心里疑虑渐生。 

  雨扶风曾对我说,此次出门是为了抓天风丑回宫。 

  初听见时,我实是惊惧莫名。我虽不清楚天风丑在极乐宫到底是什么身份,但看他那么清冷高傲的人,一样免不得在雨扶风胯下承欢,绝不是正常意义上的“弟子”可知。和我一样是别人送的娈僮,又或是雨扶风买回来的奴仆都有可能。无论是哪一种情况,他这样不告而走(我拒绝使用“逃跑”这样的词),一旦被抓住,惩处都是极严厉的。 

  而且,据说天风丑出走的那天,正是雨扶风行为反常的开始。 

  我不免要想,雨扶风大白天找去我房里,那个闷死人的亲吻,以及吻到情热时又掉头不顾这种莫名其妙的行径,是不是因为他发现了天风丑的出走的结果?毕竟天风丑的住处离我不远。当晚他召了女子伺候,是不是因为忽然厌憎起会逃走的男孩子?又把我叫去,是不是因我溜去天风丑住处探听情况?那晚他明明对我没什么情欲的。 

  从雨扶风那日的诸般表现,以及第二天就决定下山来看,天风丑的出走对雨扶风是很有影响的。只是这位爷的反应方式比较奇怪,让人测不透深浅。唯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那绝不是高兴喜欢的意思。则我会担忧天风丑被雨扶风追上的结果,也是理所当然。 

  可是,这一路的情形,同样也很奇怪。鉴于雨扶风那似乎无所不知的诡异能力,我倒不奇怪他会胸有成竹般带着我穿州过府,完全没有下一站往哪里走疑惑。只是觉得他带着我这么晓行夜宿,实在没有多少追拿逃奴的紧迫。难道他并不急着追回天风丑,对他施以惩罚? 

  我们先沿着官道往北走了两天,抵达大江,然后折而向东,沿江下行,又走了三天,到了繁华的九江码头。 

  这一路行来,我见识到雨扶风的另一面目。 

  在我心里,向来把雨扶风与我以前的干爷长清划做一类,所谓仕宦巨族,风流名士。走马章台,招得满楼红袖;驱车过市,自有掷果盈车。除了品茶饮酒、诗词唱和、狎昵温存,别的是不会也不肯去操心的。 

  为此,自雨扶风在半山里打发白袍仆役回去后,我就一直在担心,不知道这一路打尖落店的事情,要怎么处理。 

  要知我长到这么大,其实不曾真正出过远门。走得最远的一次,是陪长清去他江洲的别业避暑,通共不过半天的车程,这边还不曾上车,派过去安置打扫的仆役就已经到了。我要做的,便是陪着长清一路坐在车里说话儿,到地方下车后,从打前站的仆役手里接下水盆手巾捧给长清…… 

  因此出门应该怎么样,我是完全不明白了。我只模糊地知道,出门在外,金银钱钞是一定不能少的。这让我很是发愁。在我的印象里,大爷们出门是不会带什么钱钞在身上的,走到哪里,有什么花费,都是跟在身边的仆从管家拿银子出来。而我也根本没有任何钱钞。不要说钱钞,便是换洗衣服带了几件,我都不知道。行李根本就不是我收的。 

  事实却是,我们这一路走下来,当行当止,找客栈进食肆,打尖歇晌,饮马上料,雨扶风通通一手包办。若不是他身上的衣服不比我穿的差,我都不知谁是主子,谁是僮仆了。 

  九江的聚英栈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大客栈。然而,正如客栈名称所示,住客多是举止粗豪的江湖汉子。这次出门,或许是为了行动方便,雨扶风换下惯穿的长衫,改着武服,再配上那两柄长剑,倒也称得上英武不凡。我却怎么看怎么觉得一派儒雅风流,和路上看见的那些镖师护院之类全然不同,不知他为何会选这样一家客栈。 

  (两匹马儿鞍上各自挂着把剑。我虽学懂了骑马,那剑却任谁看了都知道是摆设。第一次落店时雨扶风让我把剑拿着。却不想那剑外表华丽精致,却是重掂掂的坠手。我拿起来走没两步,就被剑鞘磕痛了腿骨,最后还是雨扶风接了去。从那之后,每次落店他都要拿两柄剑。) 

  不仅选中此店歇宿,雨扶风更表现出那些江湖豪客的挥霍作风,全不顾我们只有一行二人的事实,包下一个有着三间上房、外带两厢的独立院落。 

  “马照料好。告诉伙计,没有召呼时,不许来院里打扰。”站在包下来的独院门口儿,雨扶风一手提着两柄长剑,侧头跟一路打躬作揖引我们前来的客栈掌柜说着,一手推着我的背将我推进院子。我忽然觉得一道凉气掠过脊线,黄昏艳阳之下,接连打了两个冷战。 


  15 

  雨扶风虽然富有,极乐宫珠玉遍地,那么奢侈地包下整间院子,也完全是有原因的。 

  出宫到现在足足六个晚上,雨扶风虽然夜夜与我同寝,却都没有与我欢好。我知道他并非是全然不想。 

  三天前刚能看见大江的那个晚上,我们所歇的城镇,有间十分有名的酒楼,连我都自往时的客人以及长清处知道它的大名。雨扶风带我去那里用餐。看上去极平常的一间酒楼,除了楼上凭窗的雅座可以俯看大江之外,我怎也看不出它何以会如此出名。但是哪里当真是座无虚席。雨扶风和我勉强轮到一张小桌,吃了又贵又难吃的一餐。不等我们结束各自碗里的饭粒,后来等座儿的人的灼灼目光就已经盯在了我们身上。 

  犹其令我不喜的,是酒楼中不仅有长清雨扶风这类我心目中的风流文士(酒楼出名的原因主要就是有许多知名才子文人的题咏文词),挂刀带剑的江湖粗汉也很多。那些人猜拳行令、狂呼滥饮,大谈特谈一些争杀劫掠、寻仇报复的血腥事件,吵得整间酒楼乱哄哄的,还颇有几个面目不正的宵小人物不时拿淫猥的目光瞄我。 

  总之那座名楼着实是令我大失所望,一餐饭吃得极是不爽。雨扶风大概也不怎么喜欢,餐后茶也没叫,就带我回去客栈。出门时还给一伙面目猥亵的家伙拦着,说些不三不四的疯话。雨扶风被当成富贵人家的二世祖,叫他把我送他们“乐乐”,就放过他。还说雨扶风“挂上把剑就当自己是侠客,也不看看那身细皮白肉,扮相公还更象些”。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雨扶风动手打人。更确切地说,我其实什么都没看见。只听见一声冷笑,眼前一花,雨扶风的背影晃了晃,噼啪几声过后,那几个家伙就都捂着脸滚得满地。然后雨扶风就带我回了客栈。 

  那晚雨扶风相当亢奋,与他同床睡的我自是清清楚楚。本来以为他会干我的,谁知却只把我头塞进被去叫我品萧,说什么“看来近日江湖真是太过平静了,打几个混混都成了大事,一群人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