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毁–我不要王子





  由于那次灾难,我的头发被修剪得异常地短。新年回老家探亲,和表妹一起逛街,竟然被误会是表妹的男朋友!
  后来头发渐渐留长,看着镜子中头发越来越长的自己,还是挺有女人味的。
  ^_^ 
  第二年回去,又被人当成表弟的女朋友。
  拜托,我大他整整7岁,我又不是女色魔。
  
  我正在自我陶醉中,忽然发现周围一堆人手机开始纷纷响起,然后他们开始窃窃发笑。尤其胡子笑得最贼。
  “怎么了?胡子,老实交代。”我察觉不对劲,作出恐吓的姿态。
  “没什么啊,我只不过把我干妹妹的美女照发给大家看看。”胡子说。
  杨强忍住笑,对我说:“我转发给你,你自己看。”
  “我的手机不能收图片。”
  杨好心地把他的手机递给我,让我自己看。
  胡子发的信息,就是我的那张照片,还有追加留言——“号外!号外!诡异电脑半夜开机事件元凶——恐怖食人长发女鬼!”
  “胡!子!”
  我开始追杀胡子。杨扑上来很有先见之明地抢回他的手机。
  
  下班回公寓,吃了晚饭开始看资料,不知不觉很晚了,准备去洗漱一下就睡了。经过客厅的时候听到有脚步声,我诧异地循着脚步声走了过去,看到大门那边走进来一个女人,眼影涂得一层红一层蓝,灯光斜斜照射过去,视觉冲击及其严重。
  鬼啊!
  咦,这鬼好眼熟。
  哦,原来是室友刚刚回来。瞧她那个妆化的哟。
  都怪胡子无事生事,害得我也一惊一乍的。
  
  第二天去公司,经理发布了新规定——不许在办公室里抽烟,发现一次罚款100。这种规定,我是无所谓,不过胡子和竹子他们那一帮人就不乐意了。
  我以前也劝过他们“吸烟是慢性自杀”。而他们的回答是“只要曾经快乐”。
  幸好经理的规定是“不许在办公室里抽烟”,而不是“不许在上班时间抽烟”,他们商议着实在憋不住了,就出去抽一根再回来。
  早上竹子又买了一个好大的大饼。竹子说:“大饼留着,自杀回来再吃。劫后余生,吃什么都美味。”
  上午十点,几个比较郁闷的人忍受不了,集体出去“自杀”。外面骄阳似火,而且有水泥有钢筋,似乎还能擦出火花。天知道他们中了什么邪。
  回来的时候,他们个个神清气爽:“啊呀,古语有云:吾日三杀吾身。果然有道理!”
  我手扶着额头,有气无力:“拜托,是‘吾日三省吾身’!”
  
  中午吃完了饭,下楼去买点水果。上楼的时候发现电梯坏了,不得不走楼梯。安全楼梯那儿光线不太好,鬼影憧憧的。快要到我们公司那层的时候,我忽然在楼道里隐约听到人声。我吓得赶紧抓紧手里的袋子,缓缓地放轻脚步,靠近了,模模糊糊看到两个影子。两个鬼?怎么办,他们鬼多势众,打不过,会吃亏的。
  “原子,你怎么来这儿?”鬼的声音很耳熟,好像是竹子。
  原来是我们办公室的自杀团伙。他们还真会找地方。
  我松了一口气,走上前,说:“又在这里自杀?”
  竹子朝我的脸喷出一口烟:“一起死吧。”
  然后,我很意外地看到另一个人竟然是王子。我以前都没见过他抽烟啊。
  “你放心,我不吸烟,我只是出来透透气。”王子对我说。
  透气?在这种有毒气体严重超标的空间里透透气?话说回来,他干嘛向我解释?我又不是他的老婆。
  无论如何,二手烟的危害不容小觑。
  我闪。
  回到办公室,打开我刚买的一袋子水果。王子走了进来,顺手拿了几个橘子去清洗。
  “昨天胡子的特大新闻,你还挺上照的啊。”王子捏着一个湿漉漉的橘子,一边剥皮一边说。
  提起这件事我就来气。胡子那个王八蛋,我一定不会轻饶了他!
  “五官不错,但是皮肤差了点,反正没我好。这叫——远看山有色,近听水无声……”说着,王子乐呵呵地把橘子瓣塞进嘴里。
  讨厌鬼!刻薄鬼!实在太过分了!怎么可以随随便便拿女孩子的缺陷开玩笑!我就不信胡子手机拍照的象素会那么高!
  王子把剥下的橘子皮递给我:“我洗过了。”
  真难得,我的喜好他竟然还记得。本人吃橘子向来喜欢皮甚于肉。天生命苦的人啊。
  “王子你竟然给原子吃橘子皮!”只听一声大喝,走进办公室的竹子一脸气愤。
  我立即很配合地装出委屈得像童养媳一般的模样。
  正义感强烈的竹子更加义愤填膺,从王子那里抢了几个剥好皮的橘子过来,送到我面前。
  “王子你太过分了!”竹子喊着。
  “她说她喜欢吃橘子皮的。”王子说。
  “世上怎么会有人喜欢吃橘子皮?原子毕竟是女孩子,你欺负人也要有个限度!”
  被当成坏人的王子愣在那里,想辩解,却不知该怎么辩解。呵呵,有吃橘子皮这种变态习惯的人的确很稀有。
  王子,你也有今天啊!
  趁他们在那边磨蹭,我低头津津有味地吃我的橘子皮。
  


花心大萝卜
杨把话筒放在我的耳边。“听听看,酷吧?我这个客户他们公司的自动转接等待音乐用的是约翰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我正建议老总把我们公司的转接留言改成《老鼠爱大米》。”
  没过多久,老总来找我,问:“你普通话怎么样?”
  “基本上,我现在去参加普通话考试应该能拿到一级。”我很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普通话非常标准。
  “好,总机电话提示你来录。”
  不会吧。我连忙说:“老总,我不会唱歌,准确地说,我无音不全。”
  “这和唱歌有什么关系?”老总反问。
  我明白了,杨不成熟的提议没有被老总采用。老总只是让我最简单的录一段话。
  “不用唱歌,那就没问题了。”我自信地点点头。
  老总刚走,竹子马上凑过来:“原子,没看到我刚才拼命和你使眼色?答应那么快干什么?唉,你要吃苦头了哦。今天下班回家先买点润喉糖预备着。老总在这方面是很强烈的偏执狂。”
  杨则一脸沮丧:“我宁愿听老鼠爱大米。”
  
  竹子的话原来是真的。我开始录了才知道老总是多么可怕的一个人,吹毛求疵,不厌其烦,录了很多很多遍,也不见他有作罢的意思。我的嗓子痛得要命,声音越来越哑,越哑老总越不满意。弄到最后,我渐渐连话也快说不出来了。
  正在这时候,王子进来了。不知道他是不是听竹子他们说的。
  “老总,可不可以到此为止?原子明天上午还要和我一起去做售后培训,嗓子哑了就不好对客户交待了。”王子说。他用的是商量的口吻,但神情却有点不友好。
  “是吗?”老总看向我。
  我不记得我有这样的安排,但还是立即点点头。
  老总见状,只得放人。
  临走的时候,王子丢给我一包润喉的药。“明天别顶个公鸭嗓门出来。”
  
  那以后,老总就没再找我提关于电话录音的事。
  第二天的售后培训。客户组织了一堆人来学习,气氛紧张得不得了。所有人都盯着我们两个。正在这时,王子电话响了,他出去接个电话。我被留在会议室,大眼瞪小眼。等王子接完电话回来,我已经开始讲解了。他抱起手臂站在一边听,微微含笑。
  “多好,锻炼了你的能力。看你平时大大咧咧,其实最缺就是自信心。”会后,王子对我说。
  我看着他,诚挚地说:“谢谢你。”谢谢你昨天为了帮我不惜得罪老总。
  王子淡淡一笑:“不用客气。我是为了我自己。”
  “为了你自己?”我不由得疑惑。
  “你是要留着我一个人欺负的。别人不可以。”
  “你……”我睁大眼睛。这家伙,好嚣张。
  “怎么?有意见?”
  他的傲慢让我不快。“我凭什么要被你欺负?”
  “凭你喜欢我。”
  “谁说我喜欢你?”
  “我只问你是不是还喜欢我?”他面色不稍变,定定看着我,“如果你说不,我马上辞职打包回家……”
  “你辞职和我有什么关系?”
  王子的眼睛狠狠猝然发亮,唇边逸出冷笑:“到现在你还不相信我是为了找你才来这里的?”
  深吸一口气,我在心里暗暗为自己加油。“就算你是来找我的,你也只是想道歉。王子,你不喜欢我。你长得帅,能干,家里又有钱,喜欢你的女孩子数不胜数,你却分不清到底谁是真心谁是假意。然后你想到了我,当初那个被你不屑一顾的傻瓜。在你最惨的时候,只有我陪着你,哪怕你残废了我也不在乎。可是我不能保证我还是以前的那个我。我现在有自己的生活要过,不可能像念书时那样全心全意只想着你一个人。你找不到可以信任的人来爱,又一直因为我退学的事情感到内疚,所以你才会来找我,你才会觉得你喜欢我。其实,你自己也没有把握,所以你才让我来肯定,是不是?抱歉,我唯一能肯定的是你感激我,别的我不知道。”
  我是比你穷,但是我还没有穷到去要饭,所以,我还可以凭自己的本事赚钱,我不需要别人的同情和怜悯!经济上,感情上,统统不需要!
  “王子,请你想清楚。我不希望你有一天后悔,不然,到时候最可怜的人会是我。”
  “不错啊,口才越发长进了,我没白教你……”王子忽然扭住我的手腕,表情很是冷酷,“不是我没有想清楚,是你在害怕。就像你不敢用Linux,不敢用紫光一样。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你就那么点出息?”
  我被他说得哑口无言。
  王子说的没错,我的确是害怕,害怕那种完完全全把心交出去之后的失落感,一旦丢了自己,什么幸福快乐都不再掌握在自己手中,而是靠对方施舍。这些日子以来,一味的进进退退,欲语还休,似是而非,也只是因为我害怕。
  我知道我心里喜欢他,可是又不敢接受他。
  “笨蛋!”他狠狠瞪了我一眼,“我还没有奢侈到施舍自己的爱情!”说完,他甩开我的手,转头不再看我。
  中午我去热饭,看到王子,我放下便当盒就走人。坐在办公室里看到王子回来,我再过去,发现便当已经热好了。
  吃着温热的午饭,咀嚼着和王子重逢后的这几个月。他的目中无人,我的傲气相争。我们隔了这么多年也能重逢,算是很有缘份吧。
  下午王子出去见客户。看着他的座位空着,不知为什么,我心里也空荡荡的。一个下午,什么事也没办成。
  下班回到家,随手乱翻那些少女漫画。漫画里,女主角和男主角总会经历许多许多莫名其妙的波折,仿佛全天下的倒霉事都集中在他们身上,到最后作者才会将早已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两人拖入教堂。
  当真有那么多波折,最后又怎么可能在一起?
  这种故事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机率,恐怕比一生中被雷打中两次的机会还小吧。
  究竟是我们寻找爱情,还是爱情寻找我们?
  爱情终究不会像时装一样层出不穷,爱情机会是有限的。
  思来想去,我决定要抓住青春的尾巴啊。虽然我也不是太老的说。
  一夜未眠,我终于想通了,决定接受王子。难得主意打定,怕自己泄气,想立即去见王子,偏偏遇上周末不用上班。咬咬牙,一鼓作气,干脆去王子住的地方找他。虽然没去过,但他给我留过地址。
  按门铃,深呼吸,下定决心把面子踩在脚底下。反正又不是第一次主动说喜欢他。
  一个女人穿着很性感的睡衣开门出来。她半眯着眼,睡意朦胧:“你找谁?”
  我傻在那里整整一分钟,然后掉头狼狈逃窜。
  水性杨花的男人!毫无节操的王八蛋!
  他是家中独子,不会是他妹妹。
  我只想走,离他远远的。他是一个烂人。我这辈子再也不要上他的当!他是黑巫师伪装的王子。
  出了公寓,招手叫了一辆出租车,坐在后座,我用手挡在眼前,装作是遮挡车窗外射来的刺目阳光。过了一会儿,干脆低了头靠在前座后面,躲着司机上面悬着的镜子,再也控制不了眼泪流下。手机在喧闹地响着,我也不愿意去接。一包纸巾都哭烂哭化了。
  司机在地铁站边停下车。
  我止住哽咽的声音,说:“我没说要停。”
  司机很温柔地对我说:“小姐,伤了感情再伤钱就更惨了。想哭去地铁哭吧,来来回回坐到末班车,心里会舒服点……”
  下了车,我沉默地坐在地铁一角。
  坐了多少圈?不想管;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