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五辑)
吉利斯眼睁睁看着机器人消失在天花板上方,他万分不情愿,却又无可奈何地站起身来,继续往走廊那边踱去。
C5和C6号是货舱,里面又冷又黑,舱室一间挨着一间,里面尽是储物柜和飞船用集装箱,上面标着各色编码。在C5A舱室中,他找到了组员的配给;轻轻一拉,其中一个冷藏柜的柜门便滑开了。他用了几分钟时间观察里面的内容:真空包装的密封袋,里面的东西已受过脱水冷冻处理,也认不出来是什么,只能靠读那上面贴着的神秘莫测的标牌了。没有一样能勾起人的胃口。他从袋子里随手拽出一块黑乎乎的东西,什么都像,又什么都不像,可能是加工过的熟牛肉,也有可能是巧克力饼。可他还不饿,于是把这东西又猛地推进去, “哐”地一甩柜门,关上了。
吉利斯回到环形走廊上,走到通往中心枢纽地带交通井的入口处。他打开入口处的舱盖时还犹豫了一下,梯子的第一级横档就在跟前,但他没有立刻抓住往下爬。从这里沿着凹槽式引梯爬下去,可以到达交通井最底层。以前他曾下去过一次,那次他一心只想赶往指挥舱,所以竟没留意这窄窄的一百英尺深的井是干什么用的。也难怪,阿拉巴马号飞船泊在高门地时重力为零,飞船上的每个人都把它当成走廊,而现在,当时是水平方向的走廊变成了垂直方向的深井。
他朝下望去,五层之下的极深处就是H5舱室那硬邦邦的金属地板。假如他的手在梯子扶手上稍稍打个滑,或者是脚下一溜,哪级横档没踩稳,他就会直通通地摔进井底。必须一步一步、非常谨慎地往下挪,要是出了什么闪失的话……
秘诀就是坚决不要往下看。于是在踩梯子下井的时候,他有意只盯着自己的双手。
吉利斯打算在H2和H3舱室逗留一下,检查检查里面的发动机工作情况和生命维持系统的运转状况,可是,不知怎么的,他发现自己一直攀到H5舱室才停了下来。
这一层有三个气密门。左右两扇通向阿拉巴马号的两艘交通艇,分别叫瓦勒斯和海尔姆斯。吉利斯透过一个嘹望孔仔细观望海尔姆斯,这艘空间交通艇乖乖地安身在自己的机坞里,三角形机翼折叠着藏在宽阔的机身下,气泡状舱盖有铠窗罩着。看到交通艇的一刹那间,他甚至产生了一个疯狂的、冲动的念头,想干脆偷偷驾着海尔姆斯,飞回老家去。不过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这种飞行器上的燃料和氧气储备只够用于轨道飞行。驾着它连海王星都飞不到,更不用说到地球那么远的地方了。而且他也没受过任何驾驶飞船的特殊训练。
从嘹望孔那儿收回目光,他转过身来看到了另一扇气密门,就在他所站位置的正对面。那个气密门并不通向停泊交通艇的接口,而是通往外面的无限空间。
欲行又止,犹犹豫豫地,像是在和心中的意愿对抗,吉利斯发现自己竟往这个气密门走去。他转动舱门上的圆锁,内层入口松开了,然后他拉开门走了进去。这个气密舱里亮晃晃的,面积不大,只能容纳两个身着太空服的人。对面就是漆着虎皮条纹的对外出口处,旁边的舱壁上装了个小小的控制面板。上面只有三个主要按钮——密封,排气,以及打开——三行字上方分别是三种颜色的灯:绿、黄、红。绿灯现在亮着,表明现在的状况是内层入口已打开,而此刻密封舱内压力指数正常,符合安全系数。
密封舱内很冷。这会儿飞船上的其他地方都暖和起来了,但在这里吉利斯还是感到有一股刺骨的寒气钻透他的衣服,一直渗进他的身体里面,他看到自己呼出的气凝成一丝丝白烟,幽灵般地在眼前冉冉上升,将他的视线搅得一片模糊。他不知道自己在那儿呆立了多久,不过他在三个按钮跟前的确是思前想后,踯躅了很久。
也不知什么时候,他听到自己的肚子开始咕噜咕噜叫起来,于是转身走出这间气密舱。他小心翼翼地将内层入口锁好。出来之后,他在舱前还逗留了一两分钟。最终,他将这里也定为今后不会再经常光顾的地点之一。
然后,他按原路返回,攀了很长时间的梯子,才回到井边,爬上中心枢纽处。
飞船上到处可以见到精密计时仪,上面既显示格林威治标准时间,也显示飞船上的相对时间。
吉利斯在醒来的第二天,就决定还是不知道时间的好。于是他找了一大卷黑色绝缘胶带,走遍所有舱室,将能找到的钟全都给蒙上了。
飞船上没有地球的白天与黑夜的循环往复。感到累了,他就睡,不想睡了,就起床。过了一阵子,他发觉自己老是躺在床上,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想,只呆呆地盯着上铺的床底板发愣,也不晓得自己无所事事,浪费了多少时间。这样可不好,因此他给自己制定了一个固定的日程表。
他重新调整了飞船的内部光照系统,这样照明灯每隔十二个小时就自动开与关,就好比是地球上的日出和日落,这样他心里就有数了一点。每天早晨,他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绕着环形走廊小跑步,跑呀跑呀,跑得腿也疼了,呼吸也急促了,喘得一塌糊涂的时候,他还是坚持将最后一圈的全速冲刺跑完才停下。
然后,他会冲个澡,再给自己梳洗整理一番。他的胡子开始往外长了,长到一定的时候,他就会很用心地刮胡子。头发也渐渐长起来了,要是他觉得头发长得太长,就会用一把从医务舱室中寻来的医用剪刀替自己剪头发。当然剪出来的效果不怎么样,一块一块的,完全是瞎剪一气,但只要能让头发前不遮眼睛,后不扫脖子,他就心满意足了。另外,他照镜子的时候有意离远一点,以免近距离看见镜子中的自己。
梳洗穿戴整齐之后,他会光顾飞船上的厨房间,给自己做顿早餐:冷冻谷物,在脱水蔬菜里加水调成菜汁,几块处理过的水果,一杯热咖啡。享用这些东西的时候,他还喜欢打开嘹望孔,透过这个小小的对外窗口,观赏每一颗星星。
用完早餐,他会来到下面的客厅兼餐厅,打开墙上镶着的屏幕。他可以进入人工智能子系统的资料库中检索其中的海量资料,可惜这些资料中娱乐内容太少了,主要是教程,比如说,阿拉巴马飞船操作系统服务指南,农业方面的课程,航天生物学,着陆要点,还有关于地球上有史以来拓荒殖民方面的学术性研究,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反正他决心致力于找出一切资料,学习一切知识,就当自己是个对什就当自己重新回到大学,是个一年级新生。
背诵、记忆,再默不做声地自己考考自己,以保证学到的都会了。或许他这种做法毫无意义,他也没什么理由要学会大豆的绿色培养方法,可这样做能让他的脑子不空着,不会去胡思乱想。
虽然他学习了很多有关阿拉巴马号飞船上冬眠箱系统的知识——一切都是从头学起,因为以前他对此是一窍不通。可不管怎么学,他仍然无力回天,仍然想不到一个好办法,让自己再回到冬眠状态中去。最后,他回到了C2B舱室,关闭了他原先所睡的箱子的出入口,将箱体回复原位。这以后,他不打算再回到这儿了;跟H5舱室的气密舱一样,这个地方也让他觉得不舒服。
有时候学累了,他会花几个小时的时间和机器下下棋,一直玩到底,试图与电脑程序一较高下。当然了,每一次都是他输。电脑永远不会输,人再聪明,也休想赢它。不过渐渐地,他也掌握了电脑的一些棋步,知道它下一步会怎么走,有时也会暂时抢个先机,争取多走一会儿棋,然而最后还是以输棋告终。
吃的东西就是那些千篇一律、枯燥无味的预制熟食成品,所谓的肉啊、水果啊,还有蔬菜什么的,尽是些人造替代品,为的是在长年累月的冷冻保存之后还能食用,但他总是竭尽所能,将它们烹制得尽量可口些,至少能咽得下去。学会看标签之后,他就选了好多各式各样的食品,将它们通通搬到餐厅兼客厅中来。他花了不少的时间和精力来研究怎样才能让这些东西的味道勉强说得过去,至少能变个花样,不至于餐餐都是老样子。结果可想而知,通常都很糟糕,但时不时的,他也会炮制出一两顿美味,吃完之后还想吃。比如有一道菜,在细长的意大利面条上撒上炒鸡丁和凤梨块儿,他最初还以为吃起来肯定会觉得怪里怪气的,其实味道挺不错。遇上这样的成功例子,他就会将菜谱输入餐室的计算机中,以备后用。
有一天,他实在无所事事,就在船上闲逛,想找点儿别的什么东西来分散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他发现了一只粗帆布袋子。这只袋子的主人是乔治·蒙特罗,是国防工业部的一名工作人员,曾为阿拉巴马号飞船逃离地球出过力。显然他设法带了些书在身边,藏量虽小,但能带上船来还真是挺棒的。内容大多都跟野外生存有关,不过另外几本倒是二十世纪的经典之作:J·布罗诺斯基的《人类溯源》,肯尼思·布鲁尔的《宇宙飞船和独木舟》,弗兰克·赫伯特的《沙丘》。吉利斯把这些书带回自己的住处,将它们放在枕边,作为睡前阅读佳品。
偶尔,他也会到指挥舱转转。第三次去的时候,控制台上的显示屏告诉他阿拉巴马飞船已经穿过了日心引力场,此刻正飞越星际空间,也就是恒星与恒星之间黑沉沉的空间。由于吸气式冲压发动机挡在前方,因此没有朝向正前方的视窗,不过他已学会如何遥控设在燃料箱上的摄像镜头。只要把镜头调到合适的位置,就能实时显示船首正前方的景观。看上去正前方的星星全都聚成一簇,多普勒效应使这些恒星形成了短短的彗星似的尾巴,若隐若现地闪着点点蓝光。然而当他转动镜头,回头观察飞船飞过的路线时,他看到了一个形状不规则的黑洞已经在飞船船尾后越张越大。太阳以及它的所有行星,包括地球,全都不见了踪影。
他又多了一件烦心的事儿,正因为如此,他后来很少再去摆弄摄像镜头。
他吃饱了睡,睡醒了跑步,跑累了又学,学完了便去下那无休无止、永远得不到成就感的象棋,再不然他就到处找能干的事儿干,消磨时间,尽量让自己的日子过得充实一些,心里也好受一些。时不时的,他发现自己嘟嘟囔囔自言白语,不知咕噜着什么名堂。没有谈话伙伴,只有嘴巴同大脑讲话,自言自语,唠唠叨叨。每当注意到这种情形,他就会有意识地立刻打住。然而无论他怎样想方设法逃避他自己,最后总要回到孤寂的飞船走廊上,继续徘徊在一个个空无一人的舱室门口。
当时他并不知道,他的神经已开始渐渐错乱。
他的连体工作服变得破烂不堪。要知道这可是他惟一可穿的衣服。当然,除此之外,他还有件浴袍。他检查了一下载货清单,得知服装封好贮藏在C5C舱室。就是在翻找衣服的时候,他竟然发现了酒。
阿拉巴马号飞船上决计不会有酒鬼,可还是有人想办法将两箱苏格兰威士忌、两箱伏特加和一箱香槟酒偷偷带上了船。不用说,那是带上来准备留待全体成员安全抵达欧塞伊·马加里斯47号后庆祝用的,酒可以助兴嘛。吉利斯发现酒是藏在备用服装里捎带上来的。
他竭力不去想酒的事儿,能耐多久就耐多久吧。他一向不是个喜欢喝酒的人,也不想现在上瘾。可几天后,他尝试做牛肉拉面的努力又一次失败了,看到桌上一团半生不熟的烂乎乎的面条和几片味同嚼蜡的替代品人造牛肉,他再也忍不住了,他发现自己恍恍惚惚走向C5C舱室,这是他第二次进入这个舱,他拖出一瓶苏格兰威士忌。拿着酒回到餐厅,找了个玻璃杯,倒了大约两指高的酒,又兑了些水进去,搅了搅,然后坐下来重新开机下棋。喝到第二杯后,他发现自己特别放松,这种感觉自打他不合时宜地提前从冬眠箱中醒来一直没有过。
第二天晚上,他又喝了起来。
这就是他那暗无天日的不幸甘子的开端。
“鸡尾酒时光”很快就变成了他每天精神最亢奋、感觉最欢乐的高潮。不久,他发现没有理由每天非要等到晚餐过后才能享用,于是他改在每日下午玩象棋的时候喝第一顿酒。又一个早晨,他突然觉得每天一大早来杯香槟,开始一天的行程,那滋味儿简直妙极了。于是每日醒来,冲淋一番,剃须梳洗停当之后他就打开酒瓶,接下来的一整天他都是醉醺醺的,完全沉迷于酒液琼浆给他带来的松弛与麻木之中去了。他还发现了一招,将柠檬粉冲调成汁,与伏特加混在一起,味道也是其美无比,于是他的早餐中就加上了这种掺人柠檬汁的伏特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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