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生明月+番外 作者:碗碗(晋江vip2012-5-1完结)





  他一向有度量,这一次又放过了我,不再跟我继续追究。
  不出我所料,何淘淘因为喝醉在家睡了一整天,我见到她的时候,她还在使劲地揉眼睛,“怎么样?千杯不醉,昨天不一样喝得不醒人事?!”
  何淘淘用手挡着脸,试图蒙混过去,“有吗?有吗?我怎么不记得了?”
  酒后吐真言,这么多年的旁观生活让我更加了解人的多面性,我想何淘淘绝对不是看起来的这样没心没肺,甚至可以说是无忧无虑。昨天她说她想要和她喜欢的人在一起,这句话触动了我,所以我陪她喝了很多酒,以至于到最后我们都烂醉如泥。不过,多年的独处也让我知道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如果她不愿意说,我也不会问的。
  可是何淘淘本性难移,在办公室把我的婚事宣扬了一番不说,甚至在走廊里逢人都要通知一下,我静静地想,这下不用发请帖了。但是,我攀高枝的这一事实让本来就看我不顺眼的几个高管越发地看我不顺眼了,不过,许泽谦名声在外,他们看在他的面子上也把恭喜恭喜说的毕恭毕敬。何淘淘偷偷地冲我眨着眼睛,我知道她平日里也受了不少冤枉气,这是借着我的光排解呢。
  我一一向他们道谢,“谢谢,谢谢,我会发喜糖给大家的。”
  “总经理好!”
  我抬起头来时视线正好撞上迎面走来的萧雨森,何淘淘非常花痴地对着他又点头又哈腰,还用嗲嗲的声音向他问好。这两天的氛围已经让我深深意识到萧雨森离我越来越远,就像他现在站在我面前,竟让我有种隔了几世的遥远。
  “萧总。”高管们一一跟萧雨森打招呼,我也不能没有礼貌,毕恭毕敬地向他问好。
  他的脸色很不好看,经过我身边时,用极度冰冷的声音说道:“你跟我来一下。”
  我瞪了何淘淘一眼,她向我做了一个求饶的礀势,萧雨森已经转身离开,我亦步亦趋地跟上他,刻意跟他保持了距离。他的脚步越来越慢,似乎在等我,可是我跟着他慢了下来,距离在最开始的时候已经拉开,我不想再跟他靠近。萧雨森的脚步再没有加快,一步一步似乎很难向前迈。我想起小时候家乡的小路,因为是土路,一到下大雨的时候就会泥泞不堪,我穿着胶鞋一深一浅地从学校回家,我曾经以为那是我走过的最艰辛的一条路,而事实上,人生这条路比那条小路艰辛多了。现在的萧雨森很像小时候的我,我跟在他的身后,看不到他的表情。
  他推开办公室的门,这是我跟他分手后第一次来他的办公室,我像个普通员工一样等着我的老板走进去后才跟着进去,“坐。”萧雨森坐在办公的位子上,他指的是他对面的椅子。
  我很自然地坐了下来,现在我必须是一个优秀的表演者,即使我的内心对他还有一分一毫的牵念,我也不能让他知道,可是他办公桌上摆着的那盆仙人掌确实刺痛了我的眼睛。那是他上班第一天我硬塞给他的,其实他明白,我只是想要送个礼物给他,而仙人掌应该是最实用的,它就这样陪着萧雨森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放年假的时候他还会把它带回我的小屋。我的视线很快从那盆植物上移开,它真是一个尴尬的存在,我以为萧雨森早就把它扔掉了,毕竟苏如曼如果知道了是我送给他的肯定会不高兴的。
  作者有话要说:俺要做一只勤快滴大碗~~~~抱拳




☆、第二十三章

  萧雨森却久久盯着那盆仙人掌,我想他肯定很喜欢它,毕竟它陪了他那么多年,不过这也不一定,比如我也陪在他身边很多年了。
  “你和许泽谦的婚期定下来了?”
  “对,就在下周五。”
  他又陷入沉默,我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所以我首先打破了沉默的局面,“排在你跟苏如曼的前面了,不过你应该不会介意吧。邀请函是许泽谦负责的,我想他应该送到你跟苏如曼的手中了,那我就作为一个员工,诚邀您去参加我的婚礼了。”他没有看我,眼睛盯着窗外,我不知道他把我叫到办公室来是什么目的,但是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所以我从座椅上站了起来,“萧总,要是没什么事儿的话我先出去了。”
  “明月,是不是每一个在你生命中出现的人你都可以毫无留恋地忘记?包括我。”
  我想萧雨森实在是太不自信了,如果他是那么轻易被忘记的人,那么我就不会这么痛苦了,可是他是我这一辈子必须忘记的人,“萧总如果是想找我叙旧的话,我觉得没有这个必要,过去的就过去了,我们应该向前看。”
  他对我的官腔回答并不满意,因为我看到他的手紧紧地握了起来,手背上是暴起的青筋,“过去的就过去了,所以我对你来说就只是一个陌生人了对吗?那些曾经付出真心的感情你就一点也没有留恋过?”
  萧雨森的问题一直都是这么的可笑,那一晚他转身离开的时候我也曾经问过他同样的问题,我问他,这么多年的感情难道他就一点儿也不眷恋了吗?他回答我说,明月,我希望我们以后还能是朋友。可是我做不到,我不想跟萧雨森做朋友,因为我不喜欢他这样的朋友。
  “你知道我只有顾颖杉一个朋友,我并不喜欢太多的朋友。”
  “是啊,你不喜欢,所以只要你说不喜欢就可以不喜欢,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忘记我是谁,忘记我们的曾经,忘记我们是怎么相遇的了,对吗?”
  “这样不是更好吗?你和苏如曼,许泽谦和我,既然大家都作出了选择就应该好好珍惜,不回头看就是为了有更多的时间珍惜现在,这个道理我想不用我来告诉萧总了吧。”
  他静静地盯着我,眼睛里的神色复杂难辨,我想萧雨森终于开始明白为什么我一直自称是冷血动物了。也许对于其他女人而言,一段超过五年的感情甚至比她们的生命还要重要,但是对于我来说并不是这样子的,我甚至在跟他牵手的时候就想过也许有一天我们会分手。
  然而一切都不重要了,“如果没有其他事我先出去了,请你以后不要再单独叫我进你的办公室了,我们还是少见面的好,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我用尽浑身力气跟萧雨森做了最后的告别,无论用多长时间,我都会忘记他,忘记曾经有一个叫做萧雨森的男人爱过我。
  办公室的门在身后合上的时候,我再也压抑不住,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流,毕竟告别一个人是需要勇气的,而我告别的是曾在我生命了占据了重要位置的一个人,所以才会流眼泪。
  可是他的话清晰地回荡在我的耳边,让我无力向前挪动一步,我真的会忘记萧雨森吗?忘记他是谁,忘记我和他的曾经,忘记我们的相遇……
  不会,最起码现在我还没有忘记第一次跟萧雨森的相遇,它就像烙在我心头的一幅画提醒着曾经有一个男孩毫无征兆地闯进了我的生命,带给我不曾拥有过的爱和温暖。
  在上大学之前我并没有做好充足的心理准备,因为我的兄弟姐妹中没有几个上过大学,所以跟高中有太多跨度的大学生活一度让我很难适应。我没有广泛的兴趣,因为本该发掘潜力培养兴趣的年龄我在帮妈妈做家务,所以我的大学有一大把时间供我发呆。那个时候我常常抱着一摞书去自习室,如果没有课,便从早上坐到晚上,我很感谢自习室的安静。
  所以大学期间我读了很多的书,在没有认识萧雨森之前,我看的较多的是言情小说,认识他之后我开始看其他的书。
  跟萧雨森的相识真的很意外,当时我以为这个意外只是一个意外,以后的我们不会有任何的交集,可是人生有太多的意外,它让我跟萧雨森在兜兜转转了一圈之后又回到了原点。
  晚上学校的水泥路上总会有很多轮滑爱好者,有时候我在他们身边经过,也忍不住被他们精湛的技艺吸引,驻足观看。我喜欢这种青春的运动,虽然我自己不会,那个时候我才会觉得自己苍老到八十岁的心被一种野性牵动,只不过我必须压制,压制。
  我像往常一样从自习室回宿舍,转过前面的转角时结结实实地被人撞到了地上,这么长时间来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我就知道这个转角是“交通事故”频发地带。
  “你没事吧?”男生的声音很好听,滴答一声就像荷叶上的水珠滚到了池塘的水中。
  “没事。”我艰难地从地上站起来,他伸出手来扶我,我抬起头来对他说谢谢。路灯下,他的脸那样清晰,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干净的男生,对,是干净。那一天他穿着白色的t恤,蓝色牛仔裤,像任何一个普通的学生,点点星光洒在他的发梢。我敢发誓,如果没有后来的分分合合,我会永远记住那个画面,那个不小心撞到我的男生,那将是我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美丽画面。
  “对不起,对不起,刚刚滑过来的时候我没注意到你,肯定摔疼了吧?我看一下有没有受伤。”
  “没事,没事,你继续玩吧,我没事。”说着我就要跟他挥手说再见,可是他很倔强,执意要检查我身上有没有受伤,结果腿上擦破的伤口让他更加的自责。
  “我送你去医务室吧,对不起,让你受伤了。”
  “没关系,真的没关系,你继续玩吧,我自己可以走。”如果那一天我态度强硬一些,自己走掉,是不是就不会给萧雨森再一次伤害我的机会?我不知道,但是现在回想起来,觉得一切似乎都是冥冥注定的,腿上的一个小小伤口最后竟然演变成为一颗心的黯然神伤。
  “这怎么可以?是我把你弄伤的。”他脱掉脚上的轮滑鞋,说什么也要陪我去医务室。
  说实话,那真的不是一个多么严重的伤口,以前我还被镰刀割破过手指头呢,不过他坚持要送我去医务室,我也不好再推辞。
  他陪我去医务室上了药,经过这一撞我们算是认识了,那个时候并没有多少人认识萧雨森,关于系草的传闻一向很神秘,可是萧雨森的名字我似乎在这之前听到过。
  “我是经管系的萧雨森,真对不起害你受伤。”
  我笑着摇了摇头,“今天你已经对我说了很多对不起了。”
  他挠了挠头,将我送回了寝室,我以为转身之后就不会再见到他,毕竟校园这么大,如果不是刻意等待和寻觅,想要见到一个人并不容易。
  然而第二天我就在宿舍楼下遇到了萧雨森,我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单纯的一点擦伤就让他如此重视,我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因为我从没想过自己可以这么娇贵。
  “中午一起吃饭吧,就当我跟你赔礼道歉。”
  “昨天你已经道过谦了,而且不止一次。”
  他腼腆地笑着,“我想了一晚上,觉得很过意不去。”
  我不知道萧雨森平日里都跟什么人接触,但是单单将我撞倒在地这件事真的不值得他过意不去一个晚上,我有些哭笑不得,心想要是拒绝了他心里就永远过不去了,所以我只好点头答应,“好,不就是吃顿饭嘛,我答应就是了。不过,我的腿真的没关系,又不是瘸了折了,你不必那么内疚。”
  腿上只是擦破了一层皮,我还是像往常一样穿着运动短裤在学校里游荡,那个时候我是我们寝室唯一一个不修边幅的人,我甚至连睫毛怎么贴都不知道。所以,萧雨森才在多次约我吃饭之后说出了他的目的,他说我很特别,因为我从来不化妆。他说出这样一句话时,我真的为寝室的那几个姐妹感到伤心,因为她们努力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就是为了吸引帅哥的眼球,而公认的校草萧雨森竟然是不喜欢化妆的女孩子的。
  他的理由其实挺让我喜欢的,所以他请我看电影时我也没有拒绝,但是当他提出要跟我交往时,我拒绝了。我并不排斥恋爱,但是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准备好,除了顾颖杉,我没有跟其他人亲近过,萧雨森很优秀,我不能否定,但是爱情这种东西对我来说太陌生,我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
  他当时很失望,紧紧握着的玫瑰花始终没有舀回去,“我不会放弃的,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接受我。”
  单纯的学生时代,如果有一个人让你很感动,并且在任何时候都愿意陪在你身边,更重要的是那个人似乎住在你的心里,甚至连灵魂都是契合的,你会怎么办?
  所以萧雨森确实没有放弃,而我在与他的相处中渐渐沦陷,深深地爱上了他。其实,从小到大我经历过很多事情,那个时候的我已不愿意再去信任别人,但是我愿意相信萧雨森,相信我们能够一直幸福到老,相信就算世界末日我们还是会在一起。
  而事实证明,我错了,我真的错了,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够相信的人只有自己,因为你能掌控的只有自己的心。
  我抹掉脸上的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