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女编辑 作者:吴语嫣(晋江2014-07-09完结)





  什么宝贝还用得着Jessica亲自跑一趟。见她答的平淡,《Focus》又一向各司其职,既然跟自己无关,晨曦没有再问。只是貌若关切的寒暄,“今天还回去吗?”
  Jessica还没回答,眼睛只盯着蒋峰。
  蒋峰也看见了Jessica,跟她招招手,走到她身边。
  晨曦看出来她心思在何处,没有再打扰的意思,笑着对蒋峰和Jessica说:“蒋总我提前祝您新年快乐!”说完微笑的对Jessica说:“Jessica,你今天要是不走,我们同住吧。”晨曦说完朝二人举举杯,“我那边有个熟人,先过去一下。失陪。”她稍稍提起一点拖地的长裙,转身远离他们。
  隔壁昨天狂欢一夜,这会儿整栋别墅都静悄悄的。今天天大会安排主要是媒体采访和明星剪彩,晚上是舞会,都跟晨曦没什么关系。昨夜熬通宵写完初稿,收拾收拾东西准备一会做完采访就回家。
  回家的路上晨曦心里嘀咕,没跟Jessica打声招呼就这么走了不太好吧,再一想,算了,本来人家也不是奔着自己来的,彼此不打扰就当这件事没发生过。                    
作者有话要说:  

  ☆、20。4

  吃过晚饭,晨曦坐在电脑旁整理照片,张兰给她端来一杯热牛奶,“别贪黑,早点睡觉。”
  晨曦叫住她妈,“唉,妈你别走,给您看我新拍的照片。”她点开一张放大,“怎么样,您女儿漂亮吧?”
  张兰半晌没出声。只听晨曦一个人在滔滔不绝,“就是他,送我项链的那个人,老是老点儿,不过是不是还挺帅的?”
  “他是什么人,干什么的?”
  晨曦嘴角扬了扬,“地产公司的老板,叫蒋峰。这次的活动就是他们公司办的。”
  张兰看着晨曦,不同以往的细细打量。就像晨曦不是她闺女,她也不认识晨曦那样。
  都说男孩像妈,女孩像爸。可晨曦却和她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除了比她年轻的时候瘦一点,五官声音都如再版。
  “你不喜欢钱晓伟,是不是因为他?”张兰的目光中有种说不明的隐讳。
  晨曦直摇头,“不是,不是,真不是!”
  看着将信将疑的张兰,晨曦解释道,“妈,不是我不喜欢钱晓伟,是我打一开始就没喜欢过他,没感觉,您知道吗?我认识他有十年了,也没什么感情啊,压根儿就培养不起来,只能说明我俩就是一绝缘体,连细菌都滋生不了。我一直拿他当哥们儿。”
  “晓伟听了又该伤心了。小曦,妈是过来人,知道什么才是对你好。钱晓伟这孩子知冷知热,会疼人,你跟他在一起这辈子不会吃亏受委屈,妈放心——”张兰看了眼晨曦,告诉她,“幸福和痛苦,其实都叫爱,但妈不能让你去挑那,让自己心如苦井一样痛苦的爱情。”
  晨曦深吸了一口气,沉默着。她在心中问自己,如果和邵启明在一起,那会是怎样的爱?
  想到邵启明,她的心像被数只小手抓着那样一紧,手也不自觉的跟着握成了拳头。晨曦低垂着眼睛,看似有力的拳头,却软弱得不知挥向何处。“妈,我明白了。您放心吧。”她低声说。
  看张兰情绪低落,似乎有什么心事,晨曦哄着她说:“反正也没事儿,明天我陪您逛街去吧,发挥发挥我强项给您买点衣服。大过节的,咱应该吃喝玩乐才对,我回来这么多天,还没给您当过司机呢,您也坐坐女儿的车。这可是用我辛勤的劳动汗水换来的啊——”
  张兰点点头,答应了,竟有些惆怅的说:“陪我去喝杯咖啡,跟你爸一辈子,什么清福没享着。”
  晨曦被逗得发笑,应声说好。
  老夫老妻的爱情都溶在花开花落岁月无声的日子里了,深沉不表细水长流。一辈子的挑三拣四,却是一辈子的谁也离不开谁。
  【此处空一行】——————————————————————————
  寒假前夕,老郑异常忙碌。张兰告诉晨曦要去见老同学,让她自己吃饭,换了衣服出去了。
  “蒋峰,我是张兰。”如果不是这个男人再次闯入她的生活,她的青春早已经入土为安了。
  蒋峰的身子晃了晃,沉重的心无比的疼。时隔半生,自己还能再一次听到她的声音。这么熟悉又这么遥远的声音,从心底到耳畔的距离,他走了三十年。
  “兰兰?”似乎还是不敢相信这一切,他的声音轻得像怕把梦吵醒似的。
  张兰的眼底蒙上一层雾气,她忍着心中的颤抖,克制着声调说:“你要还在D市,什么时候有时间,我想见你一面。”
  “今天!”蒋峰不假思索,“今天好吗,等会儿我派车去接你。”
  “不用,我不想见到外人,我自己去,你把地址告诉我。”
  茶楼清雅,十分宁静,张兰进去的时候有人把她引上二楼包间。
  这里说是包间,可并不是密闭的。半开放式,视觉通透开阔,半掩着的轩窗外,亭台轩榭草长莺飞尽收眼底。
  蒋峰一人静坐在一把降香黄檀太师椅上,手指转着那串不离身的沉香十八子。鞋跟触碰地板的声音打破了这片寂静,恍惚中,他循着声音站起身。
  “你来了——”张兰真实的出现在自己面前,他心中积蓄下的千言万语,此刻却全部遁去,徒留他怔怔的望着她。
  他望着她,目光复杂,“兰兰,我很想你。”
  张兰目光低垂,坐着不说话。她把头撇过去,悄悄抹了把眼泪。多少年,多少次,只要一闭上眼,与他分别的那个下午就又回到了眼前,像梦魇一样无法脱身。当她想起那日他们说过的话,蒋峰的语气和表情,知道而今再也回不去。一遍又一遍的痛彻心扉,就会把她折磨醒,然后眼睁睁望着白花花的天花板发呆。
  “对不起!”蒋峰看着她,希望能与她目光相会。他继续说:“当年……当年是我混蛋!我知道一切都回不去了,但我一定得赔罪,是我伤害了你,对不起!”
  张兰始终冷冷的坐着。
  蒋峰微微吸了一口气,“你终于肯见我了。”
  张兰的表情骤然冷漠,“你离晨曦远一点!”
  蒋峰一愣,随即神色平静的说:“要不是因为我遇见了晨曦,这辈子也许我再也见不到你。”他说着,叹了口气,“这些年我一直惦记着你,一直惦记着你。我经常在夜里惊醒,因为害怕,我总怕今生再也没有机会见到你。我怕我,怕我没有机会再见到你,没有机会告诉你这些——”
  他眼眶湿润,声音变得哽咽,“有时我想,今生如果再也见不到你,我的一生还有什么意义。”
  张兰说不出话,驻扎在心底的恨此刻是不是已经瞬间都融化,她不愿承认也说不清楚。只是一见到他,那颗心依然能回到曾经的柔软。
  蒋峰怔怔望着她,眼眶里细碎的泪从脸庞坠落。他声音沙哑,“当年离开,离开你,对不起——!”
  张兰低声说:“这么多年都过去了,那些事我早已放下。”她知道自己在等什么,自己耗尽半生用恨来记住这个人,不过是想听见他亲口一句的“对不起!”
  只是,她以为自己不会等到。
  蒋峰拍拍她的手,眼角眉梢依旧是昔日温柔,“这些年,过得如何?”
  张兰看着面前的这杯茶,迟迟不语。
  今生遇见蒋峰是最大的幸事,也是最大的不幸。她品尝了真正爱情,也收到最惨痛的情伤。年轻时指顾间的那三五年,成了张兰一生都无法抚平的伤痕。之后的日子,张兰把全部心思都放在养育晨曦上,让她长大成材,让她今生顺顺利利。把她紧紧护在心口,绝不能像自己一样,因为一个男人葬送自己的青春,清苦蹉跎那花样年华。
  如今她已是知天命的年纪,儿女情长早已轻淡得成了犄角里密封罐上的灰。过得如何,又如何?张兰点点头,回答说:“还好。”
  蒋峰听了,静默点头。之后问她,“有什么我能为你做的吗?”
  张抹着眼角的泪,低声说:“不用,我很好。”
  他说:“还有晨曦。晨曦要是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你尽管开口。她的事业、工作,只要需要我的。”
  “晨曦已经成人,她自己的事自己都安排得很好。”张兰斩钉截铁的回答。
  蒋峰点点头,“这些年我看着晨曦一个人在S市工作、生活,受了不少委屈,吃了不少苦,但晨曦很棒。晨曦,晨曦像极了你。”他看着她,眼里的目光依然有二十几年前的在乎。
  张兰眼神如坚冰一样寒冷刺骨,字字清晰势如警告,“晨曦是郑建国的孩子!”
  蒋峰目光哀戚,嘴角微微动了动,没有说话。
  即便悔不当初,现在一切都晚了。即便悔不当初,现在一切也已经,沧海桑田,时过境迁。
  朝暮无常,往事让他恍惚,本来心心相印的两个人,却阴差阳错一步步走成了后会无期的陌路人。他是最相信,命运可以改变的人。努力寻找机会,得到更多,得以掌控生活。走过来终于明白,当你去创造一件东西,往往就会失去另外一件。不是改变,是得到和失去,这才叫命运。
  他心中的爱从未干涸,可现实生活就如车轮滚滚向前,他又能如何?                    
作者有话要说:  

  ☆、20。5

作者有话要说:  在写大结局,三万字左右写完一起发,也许会有番外,接下来会断更几天sorry。写得好辛苦的一个故事,谢谢你们能读到它,喜欢它。
  晨曦在家闲极无聊,想出去逛逛,沾染下节日气氛,顺便把肚子填饱。
  “Tracy!”
  放假时间,与世隔绝。而且是在D市,听见有人这样叫,晨曦不免有些恍惚,只当是在喊一个同名的人,好奇的回头看一眼。
  可当晨曦转过身,出现在眼前的这个人,她不禁更觉神思恍然。
  “Tiffany?”晨曦有点认不出眼前的这个人了。“你怎么在这里?”晨曦记得她是S市人,大学也在S市读的。
  “那天酒会我就看见你了。”Tiffany面带冷漠的回答。
  晨曦明白了,看样子她还在做这行。那天没叫她,应该是不愿再与《Focus》打交道。晨曦微笑着打量她,亲切的问:“最近怎么样,忙什么呢?”
  Tiffany没有回答晨曦,她说:“本还想回S市再约你呢,真巧在这儿遇见了,有空吗,找个地方坐一会儿?”
  晨曦觉得有些意外,但还是答应了,“行啊,我正休假呢,大把空闲。今天能遇见你真是太好了。”
  旁边就是布鲁克林,二人各自揣着心思,随便点了点东西喝。晨曦捏着吸管搅拌着面前的Mojito,等着Tiffany先开口。
  “Tracy,你知道我最羡慕你什么吗?”
  晨曦微笑着问,“什么?”
  “你是总被幸运之神眷顾。”
  不愧是Claire的助理,一招砍到致命。晨曦心里咯噔一下,许多久远的事又重新浮现在脑海。
  晨曦耸肩,笑得似乎有些尴尬。
  “我们就没有你这么命好了,职场命途多舛,本以为低头做事,就会万事大吉,可是没办法,管你是什么好人坏人人,树倒猢狲散是吧。”Tiffany依旧那股娇滴滴的声音,语气却是一种嘲讽。
  Tiffany的言外之意不过是抱怨自己受了株连。想起之前与Claire见面时,Claire提起Tiffany那愧疚又难受的劲儿,晨曦直觉得心寒。
  并没有人建议她离职。当时她主动辞职,还给了晨曦一个下马威。大家自以为她是忠贞护主,反过来跟这儿冒酸水儿。
  晨曦看着她似笑非笑的样子,心里隐隐滋生出不耐烦。假期里听着一个在《Focus》都没有多少交集的前任员工,祥林嫂似的数她的陈谷子烂芝麻,确实是件挺无聊又浪费大好时光的事儿。
  晨曦笑起来,玩笑似的说:“我哪里命好了,还不是照旧在卖命吗。你看看这大街上的人,有吃有喝有人养的才叫命好,像我们这样的人,到哪里不是一样做牛做马的拼命干活?”
  晨曦算是怎么笑都很好看的那一类,这独门绝技帮她在很多人心里都留下了个好印象。更重要的好处是,就算心里银牙碎咬、面目狰狞,面子工程依然阳光灿烂,察觉不出罅隙。
  对于晨曦的还击,Tiffany根本不为所动。“你知道Claire为什么离开吗?”Tiffany问。
  晨曦一愣,“她不是出国准备要小孩了吗?”
  Tiffany从鼻孔喷出一团冷气,“哼,她可真护着你——”
  从Tiffany跟着Claire到后来跟着她自己,晨曦觉得Tiffany给人留下的印象就是傲慢,傲慢得理直气壮。晨曦有些不悦的说,“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Tiffany倒吸一口气,不可理喻的看着晨曦,“Claire辞职全是因为你!因为蒋总执意要把她手上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