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历史误读
ū局省?br /> 吕不韦晚于孔子约二百五十年,作为大思想家和编辑专家在《吕氏春秋》中也肆意编造了一个政治神话。在<慎大览(卷)·慎大>篇中说:
西门豹比孔圣人技高一筹
“武王胜殷,入殷,未下舆,命封黄帝之后于铸,封帝尧之后于黎,封舜帝之后于陈。下舆,命封夏后之后于杞,立成汤之后于宋以奉桑林。武王乃恐惧,太息流涕,命周公待殷之遗老,而问殷亡之故,又问众之所说(悦)、民之所欲。”
很显然,他又一次极度美化了周制,与孔子异曲同工。完全忽略了《大武》的崇武含义,完全忽略了献俘的炫耀含义,更不知“三点训诫”的威慑含义。
霍管蔡与武庚的叛乱史实,粉碎了吕氏的说法。其粉碎意义并不在叛乱本身,而是霍管蔡三叔对殷之遗民武力监督的真实含义。
秦的统一更为“吕不韦神话”的破产添了注解。尽管秦赢政逼死了吕不韦,但他的思想与方法论还是受重用的,所谓“杀其人而用其法”也。可是在移周鼎灭六国之后,他并没按慎大的戏路(原则)去表演(执行),而是把六国的财富与宫女全聚于咸阳,就不用说“恐惧”、“太息流涕”之类的了。有的只是兴奋,兴奋得手舞足蹈。
孔子对周家这套“两乎皮”的制度义无反顾地吹捧,自有他的解释,在《论语·泰伯》中,他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如此,便比“说一套、做一套”更进了一步。对于老百姓的宣传,不见得有什么效果,所以只有让他们按着你的命令去执行就是了,不必让他们知道这是为什么。并且,最好的政治情景就是“庶民不议”--人民只有低着头听权力层的召呼、支使,而不发表不同的意见,最终导致了拿人不当人的结果:在上者为牧羊人,在下者是羊(被牧者);在上者是父母(官),在下者是儿女(民)。
要使达成这么个高度一致的状态,实非易事。宣传不起作用,就要用手段即以诈术蒙蔽,而制造蒙蔽的手段是虐杀,或者直白地说:用一种蒙蔽对付另一种蒙蔽,用一种虐杀对付另一种虐杀。
西门豹在实践“民可与乐成,未可与虑始”的政治原则是,就充分地使用了以上方法。
魏文侯在位时,西门豹经翟璜推荐去当邺城令(今河北临漳县)。到任后,他走访民众,了解他们最关注的问题。
上岁数的老人说:“这个地方有个为河神送新娘子的习俗,致百姓贫苦。”西门豹进一步询问,老者说:“掌乡间教化的三老还有廷掾每年定例收钱,数量达好几百万,但只用其中二三十万用于为河神办喜事,其余绝大部分就与神职人员分了。神职人员要看到草民百姓谁家女儿长得好看,就以给河神相亲为名,指定下来,经过洗礼斋戒后,就放在专用的大床上送给河神。结果是女孩子在床上漂浮几十里后,就沉入河中。人们怕极了,女儿稍好看一点,就怕被订亲给河神,所以城中逃亡的人多,显得空荡。再说,给河神送新娘子,也没挡了发生水灾。”
西门豹明白了就里,对老人说:“再送亲时,你老人家告诉我一声,我也来参加”。
果然送亲时,西门豹到场。有社会地位的人也差不多全到了,看热闹的人民有三二千人。西门豹说:“把给河神的新娘子带过来,我看看。”他装模做样地看了一番,说:“这个女子太丑,烦大巫去告诉河伯,改日送好的!”
于是,西门豹的属吏抱起一个年老巫婆就投到河中去。过了一会儿,他说:“老太太坐得太久了,让弟子催催。”把一个年轻的女巫又投到河中。这样,共扔进三个弟子。又等了一会子,西门豹说:“看来得烦三老去看一下。”结果把三老也扔进河中。
西门豹装作十分严谨之状,敬等回音。过了好大一会子,他转身请廷掾与当地大户,让他们去个人催一下。他们早被西门豹往河西投人的举动吓坏了,一听这话,敢紧给西门豹叩头,直到头破血流,面色如灰。
西门豹说:“起来吧,别叩头了,看来河神好客,我们就全回家等吧!”无论邺城官吏还是百姓都大为惊恐,从此后再也没人说给河神娶亲的事了!
西门豹随后实施开十二渠的水利政策,河水灌溉民田,庄稼大丰收。起初,老百姓嫌开渠的活儿累,不愿干,但西门豹还是强迫他们干下去。他说:“百姓可以与你共享成果,但不愿与你共起计划,今天父老子弟虽然认为我苦了他们,百年后必思念我的好处!”
西门豹治邺的故事脍炙人口,也成了历代敢放开手脚做事的官员的历史心理依托,所谓“凡事不求皆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是也。
什么叫无愧于心?很难界定。比方说:我被迫给上司去送钱,这事儿在老百姓看来不对;但我的上司还得给他的上司送,这就是社会风气,我心里无愧。老百姓们不理解我的难处,那是因为他们目光短浅。孔夫子不是说吗:“民可使由之,不可知之”,西门豹不是说吗:“民可与乐成,不可与虑始”。中国的英雄主义与民粹主义的联姻概由此而始。
西门豹治邺的故事是《史记·滑稽列传》的一个附录,由《史记》的另一位作者(也是续补者)褚少孙先生补写。褚少孙的知识修养比司马迁要高,是西汉末年元、成帝间的博士。他替司马迁补了《史记》的残缺,补记的有《武帝纪》、《三王世家》、《滑稽列传》三篇,使该三篇趋于完整。
褚少孙补做<滑稽列传·西门豹治邺>的目的是:“可以览观扬意,以示后世好事者读之,以游心骇耳…”简言之,他写的是让人震惊的故事,而绝非宣传西门豹的蒙蔽与虐杀的倾向即西门豹主义。
西门豹比孔圣人技高一筹
“滑稽”二字本指古时的一种酒器(“滑”本音为“骨”),能不断地往外流酒,后人则引伸比喻能言善辩、行事机敏的人,有使不完的鬼点子。为什么后世一定把西门豹主义奉为英雄主义呢?概因西门豹消除“河伯娶妇”的陋俗后,还开立凿了十二渠,引河水灌溉民田,农业收成大增。
胜王败寇,这是中华文化的铁律!倘使十二渠不成(历史上发生过开发水利失败的事),他的名声就会是另外一种说法。习惯的道德粗线条,会简地衡量一切的!但是在褚少孙先生看来,无论西门豹之于后事的功劳多么大,他做的事仍是“游心骇耳”,让人闻所未闻!
滑稽,仅是“滑稽”二字能概括西门豹主义就太轻松了。
它饱含着蒙蔽与虐杀的血腥,包含着在上者任意使用权威的自由,沉淀成于“惩罚过度”的文化习性。
北宋时期,还有人上演过类似的历史闹剧。不过,那里杀的是一个人(一个揩公家油的小吏),故事也远没西门豹治邺更滑稽,很庄重,但同样“游心骇耳”,让人再次体会到“蒙蔽与虐杀”的深刻内在关系。
西门豹创立的虐杀传统在此后的中国历史上屡有表现,官方强势使那些借法律以逞智慧的人能够随意使用量刑幅度和按自己的意愿呈虐杀之变态心理。--从这点上看,虐杀又是精神病政治的一个突出特点,它与有心理疾病的皇帝屡存于中国历史这一事实相互映照。
东汉顺帝刘保时代,黄昌【注5】因敢于法外杀人,被称为“神明”,而他成为“神明”的背景就是皇帝刘保是在惊恐万状的政变中被推上台的,而在他执政时,有名的外戚梁冀的势力已经形成。整个国家一片暴戾之气。黄昌的暴戾经由一个小小的盗窃案,爆发出来。
黄任宛令时,有人偷了他的车盖,他没有吱声,暗中观察;经暗访,得知了是手下负责治安的贼曹(相当于公安局长)偷的。于是派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捣贼曹家,拿获赃物,杀了曹全家。由于他杀人狠毒,“百姓大战惧,皆称神明。”
东汉袭西汉法律体系,授予长吏(行政区域的一把手)有专杀的权力,但很少有人使用。黄昌如此专杀,连后人如宋代刑法学专家郑克【注6】都认为“收其家,一时杀戮,则残酷已甚矣。”
残酷是这类法外施法者的习性,黄昌的爱好就是“政尚严猛,好发伏奸”。更为严重的是,他有严重的抑郁症,总怀疑别人瞧不起自己或看自己的笑话儿。他在后来一个地方当县官时,有一家姓彭的富豪,临着县衙盖了一处高楼。每当黄昌从县政府出来时,彭家的妇女们就由高处往下观看。这大大伤了黄昌的自尊心,找了个理由把彭姓富豪抓了起来,判处了死刑。
如此残酷,就不能用“游心骇耳”四个字来概括了。郑克虽然对黄昌的歹毒有所批评,但对与自己同为北宋的张咏“一钱诛吏”的残酷却只字不提反而大力赞扬张咏第二次斩吏的决断力。
北宋太平兴国(公元976年至983年)间,鄂州崇阳县(今湖北崇阳县)知县张咏某日见一小吏从库房中匆忙出来,头发上挂了一个铜钱。张咏喝问钱的来源,小吏从容回答:“拿的库里的,怎么样!”。张咏本以为他干这种事会胆小,没想到还理直气壮。张咏变了脸,下令打小吏板子。小吏也气急了:“一个小钱算什么,你能打我,却不能杀我。”语气饱含挑衅与威胁。张咏也气急败坏,提起笔写了一个判词:“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斩!”拿刀在手,砍下小吏的人头。
张咏知道这个杀人是不合法亦不合程序,所以向上级写了“申府自劾”(自己揭发自己)的报告。结果是,不但没受处分,反而日见升迁。皇帝赵光义(已改名赵炅)很赏识他的肃贪行为,一直让他当到枢密直学士(总参谋长)、兼掌三班院(组织部长)。到真宗朝时,他仍身居要职。
在发生了“一钱诛吏”的事件并受到皇帝的肯定后,张咏于十几年后再行越法杀人之举,并且也很奏效。淳化五年(公元995年),他以益州(今四川成都)知州本职兼西川路(治所亦在成都)同捉贼招安使【注7】期间,消灭的主李顺王小波主力,李王余部尚有活力,但官军有所懈怠。其中有一个军吏犯了轻微过错,张咏下令决杖(打军棍)处置。没想到小吏不服,极力申辩。张便有心用“一钱诛吏”的办法处置小吏,便语激小吏:“莫非你想吃一剑?”小吏高叫:“决杖不得,吃剑则得”向张反叫板。张见小吏上套儿,下令拉出去,斩首。其余军吏都吓坏了,面面相觑…
相比两次越法杀人,第二次还有些道理,可称为:实行紧急状态法下的非常措施。以现代法律程序来判论一千多年前的案例,当然很牵强。而问题是,撇开程序法不论,仅从文化积淀角度来论,这无疑是在鼓励为官者可以使用超越法律的手法来达到政绩目的。比方说,尽管我雇佣黑社会对付拆迁中的“钉子户”,不管冲突如何,只要我建成了漂亮的高楼大厦、花园广场,什么程序、什么法制,都得服从政绩。所以,西门豹主义与张咏主义仍是今天依法行政的一个巨大的文化障碍,与张咏之肃贪形成明显对比的是,宋初的高级国策竟然鼓励贪污。贪污也成为位高权重的大臣的自保手段,比如赵普力以经济上的不廉洁表明自己无政治野心。张咏反以一个小吏的人头来表明自己肃贪的决心。
西门豹比孔圣人技高一筹
【注5】黄昌(?-公元142年),字圣真,余姚(今浙江余姚)人,曾任宛(今河南南阳)县令,官终太中大夫。名列《反汉书·酷吏列传》。
【注6】郑克,生卒不详,宋开封人,宣和六年进士,曾作湖州提刑司干官。据前代《疑狱集》补充成《折狱龟鉴》,多记破案方法。
【注7】该职是专为讨平李顺、王小波事件而设的临时职务,李顺为王小波的妹夫。
清朝时,鼓励贪污仍然是皇帝收拢重臣的一个办法。乾隆操此术尤精,只看他放纵李侍尧就明白了
李侍尧出身贵族世家,汉军镶黄旗人,其四世祖李永芳是清朝的开国元勋,其父当过户部尚书。他以有才而闻名官场:一是识人、用人准确,部下为之争光;二是评论时政,切中要害。因为这二项,乾隆皇帝称之为“天下奇才”。但他也是个人格分裂型的巨贪。任云贵总督时,尽卖官之能事,下级知府无不以行贿而得职。当地有治铸场,许多县官兼任最高管理者(厂员)。有时又专任此职,原任暂空。有一厂员任满,要求调回本职,李侍尧向这位县级官员一次要了八千两银子。
李侍尧办案也多施巧夺之计,如案中写明赃物六百两黄金,李侍尧大笔一挥改为六十两。结了案,五百四十两黄金就成了他自己的了。
为稳定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