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腥年代






    “噢。”

    等等……她这是干什么……

    张莫谦满脸黑线。

    只见蒋娇媚叉起一块洋芋咬了一半,便嚷嚷道:“太辣了太辣了,吃不惯。喏,莫谦,给你吃。”说完,将她咬过的洋芋递到张莫谦嘴边。

    “……”



    “吃啊?张嘴,快。”

    张莫谦还是不张嘴。

    蒋娇媚脸色一冷,皱眉道:“张莫谦,你为什么不吃?你嫌我脏么……”

    “哪有嫌你脏……只是,我们这样也太暧昧了吧……我们又不是情侣。”张莫谦满头大汗,想到从今天开始便要和这个疯女人同居,心中后悔不跌。天啊,以后怎么过日子,我还不如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你追姐姐,那咱们就是情侣,你吃一口我吃一口多有趣。”

    “追你?”张莫谦腿一软差点摔倒在地,要是这个疯女人做他女朋友?他不敢想象怎么过日子。

    “怎么?难道姐姐不配做你女朋友?还是嫌姐姐不漂亮?”蒋娇媚说着,一把抓过刚好从他们身边经过的一个穿校服的小学生:“小弟弟,我问你,姐姐漂不漂亮?”

    那名小学生哪里见过这么娇媚的女人?

    直接吓傻了,直到蒋娇媚问第二遍,小学生才结结巴巴道:“姐姐……你……真……漂亮。”

    “小弟弟真乖,没事了。小弟弟再见。”

    听到可以走,小学生拔腿就跑,好像见了鬼一样。

    “张莫谦,听到了吧?连鸡鸡都没发育成熟的小弟弟都知道姐姐生得漂亮,哼,你别抵死不承认。追姐姐吧?姐姐很容易就能追到手的。”蒋娇媚在张莫谦耳旁吐了一口香气,诱惑味十足。

    如果被京城许多在蒋娇媚面前碰过壁的官二代富二代听到,不知道会不会气死。蒋娇媚很容易追到?这是天方夜谭吧!

    “不追。”张莫谦摇头道。

    “不追,可以,那你吃洋芋。”蒋娇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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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吃。”

    “吃不吃?”

    “不吃!”

    “吃不吃?”

    “不吃!”

    “吃不吃?”

    “不吃!”

    ……

    十五分钟后。

    还是在原来的那个位置,蒋娇媚死死抓住张莫谦的手,一直问一个问题:“吃不吃。”

    天啊!这个女人不累?不口渴?

    “我吃!”

    张莫谦挫败。

    在张莫谦的记忆中,蒋娇媚这个疯女人从来没有怕过谁。相反,怕她的人很多,即使在蒋家这个鱼龙混杂的大家庭,就连经历过抗战的老太爷,也对这个曾孙女头疼不已。

    蒋娇媚有一句很经典的名言:“女人征服男人,男人征服世界,我要征服一个可以征服世界的男人。”



    蒋娇媚看着眼前正“苦逼”的吃着自己咬过的洋芋的男人,想到了张莫言和她说的话。

    “两个施良,不如一个张莫谦。”

    这个男人将来能走多高?她很期待。

    张逸群,那个曾经对身处高位的父亲施舍不屑一顾,为了母亲犯下命案,母亲病逝之后孤身杀进长三角,白手起家,一个放在哪里都不起眼的小人物卯足了劲的往上爬,十八岁进魔都,用了十年的时间住上了魔都最豪华的房子,喝最好的酒,抽最好的烟,数过十一位数的钱,娶了长三角最漂亮的女人做老婆,睥睨八方,谁见了都得恭恭敬敬的尊称一声张爷。

    这个曾经惊艳长三角的男人似乎在张莫谦诞生那一天就预料到了一切,所以自从张莫谦生下来,他就不断的给张莫谦灌输他所知道的一切知识,有点类似于揠苗助长。每一个想站在高处的人得到的东西和付出的那些往往是成正比的,要想异于常人,那就必须付出异于常人的努力。没有理所当然的成功,也没有毫无道理的平庸。

    我养你二十年厚积薄发,我压你二十年飞扬跋扈,为的就是让你有一天狠狠煽所有人一巴掌!

    自从他出生的那一刻起,这个世界就注定要等着他君临天下!

    ps:求票票呐,希望明天新书榜再上一名

第一卷  家里停电,请假!

大家好,我是肤浅的朋友,刚刚接到他电话,他住的地方停电,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来。他说今晚可能更新不了了,让我和大家说声抱歉。

第一卷  第二十七章 女人

    “香格里拉”,一个近年来被用滥了的词。滇南省的中甸县和成川省的稻城县曾经为这个名字的归属打得不可开交,最终中甸抢先一步,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复,将名字改为香格里拉县。而稻城也不甘示弱,申请将原日瓦乡改为香格里拉乡。

    后来,也许是为了圆场,人们又干脆把包括稻城、木里、中甸、乡城、芒康的一大片康南地域统称为大香格里拉地区。

    但,争论远远还没有结束,诸多旅人认为,无论是中甸还是稻城,称其为“香格里拉”都有所欠缺,他们认为地处滇南怒江深处流域的丙中洛才是名字的真正拥有者,因为那里不仅有中甸稻城引以为豪的雪山峡谷和寺院,更有二者难以见到的教堂和众多教徒,而这些恐怕更符合当初那些西方人的天堂形象。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他自己的香格里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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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的丙中洛小镇沉浸在夕阳之中,一片祥和。

    一个身穿粉红色运动装的女人正在夕阳中跑步,这个年轻女人一直保持着一个习惯,每天晨跑和晚跑。

    丙中洛最出名的两座山,碧罗山和贡当山,碧罗山距离丙中洛小镇有相当一段距离,它与太子雪山和更著名的梅里雪山同属怒山山脉,也是怒江和澜沧江的分水岭,碧罗山是女人晨跑的终点站。而贡当山相对较近一些,是女人晚跑的终点站。

    身上被余辉染上一层霞光的年轻女人香汗淋漓的往回跑,二十分钟后,她到达一座依山傍水的小山包,对面就是滚滚的怒江。

    小山包上,一个右腿齐膝而断的男人撑着一根黝黑硕大的铁杖站在一座不起眼的坟前。

    墓碑经历了四年多的风雨,由打了光的青褐色变成了白色。独腿男人没说话,默默的拔掉坟头上的几根杂草,这座坟很干净,可以看得出经常有人打理,在这一代都是长满杂草的坟中很显眼。就像坟冢主人活着的时候,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最耀眼的红星。

    墓碑上刻着墓主人的名字——唐悠扬。

    “张叔。”穿粉红色运动装的年轻女人轻声道。

    “该回去了。”

    “嗯。”未到五十岁便白了一半头发的独腿男人转身,看到晚跑归来的女孩,柔声道。

    两人下了小山包,走了十多分钟的路,在一间青瓦房停了下来。

    “张叔,我去做饭。”年轻女人往里间的厨房走去。

    独腿男人躺在瓦房门口那棵不知年轮的老柳树下乘凉,躺在椅子上拿着自己编织的木扇喝着自酿的苞谷酒,沉醉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意境悠远而淡然。

    “张叔,吃饭了。”年轻女人将土豆和南瓜汤端到了老柳树下的石桌上。

    独腿男人听后,那脸上早已被皱纹和岁月刻下的痕迹在这一刻舒张开来,看着这个孩子,眼睛如刀锋一般闪过一丝明亮,却令人难以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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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饭的整个过程无话,独腿男人依然和每天一样,喝半葫芦自酿的苞谷酒。丙中洛小镇的居民酷嗜饮酒,特别是玉米自酿的苞谷酒,酒劲够大,通常五十多度,喝了相当过瘾,晚上走在丙中洛小镇上,常能遇到醉在街头的当地人。

    独腿男人点燃一支烟,吞云吐雾一阵,方才缓慢道:“小安,德宏那边现在情况如何?方老九不是个善茬,他做了德宏的地头蛇二十余年,稳稳抓着缅甸的玉石生意,是个难对付的角色。”

    “张叔放心,我已经抓到了他的辫子,短期之内他折腾不起来。”年轻女人漂亮的眼睛肿闪过一丝明亮。“在等一个月,我就能拿下保山,凭借着保山的势力,我足以将方老九连根拔起。”

    “你办事,叔叔放心。”独腿男人笑了笑,平和的眼中突然抹过一丝凌厉:“我在长三角失去了一条腿,四年前我失去了老婆。苏家,何家,这笔账,张家会和他们慢慢算。”

    “小安,最近这一年来,各方的势力按潮涌动。你一定要坚守我们之间的约定,不然,不仅报不了仇,甚至连我们全都会陷入险境。”独腿男人沉声道:“你,不能心软。”

    “我知道。”年轻女人点头。

    “张叔,我走了,你自己保重。”

    “你来看叔叔,叔叔已经很高兴了。”独腿男人柔声道。

    鱼小安不知道这个活成精的独腿男人在长三角到底经历了什么大风浪大沧桑,她对这个男人的过去一无所知,独腿男人似乎也不想告诉她。

    不过她感受得到这个男人身上隐匿的锋芒。

    不愧是二十年前惊艳长三角的男人!

    在鱼小安出了院子之后,独腿男人的眼睛却在一瞬间透彻得令人心惊胆颤。灌了一口自酿的酒劲十足的苞谷酒,站起来哼起了京剧。

    “孟达随领吾密令,去往下汴关调出马超。以计而行。再令老将严颜。去往巴西阆中,替回翼德、魏延,一同来取汉中……”

    京剧——阳平关!

    气势雄浑!

()

    长江三角洲上了年纪的人都知道,张家的男人,有野心!

    …………………………………

    …………………………………

    昆州,创业园。

    入夜。

    话说和漂亮女人同居是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事,更何况,这个漂亮女人还是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高材生。有模样,有身材,有学历,有家世。标准的白富美。

    而张莫谦,典型的屌丝,还tmd是肩负重任,一不小心就要吟唱“人生自古谁无死”的屌丝。按理说,这么一个屌丝和白富美同居,要羡煞多少靠五指姑娘和岛国床上爱情片度日的男人?

    可惜,张莫谦不幸福,一点都不幸福!

    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房子,咱36d姐姐自然把唯一的卧室霸占了,看着在客厅瑟瑟发抖的张莫谦,蒋妖精大发慈悲,分给了小莫谦一个枕头,一床被子。

    “莫谦,晚上盖好被子哦!别冻坏了,不然姐姐心疼!”披着浴巾的蒋妖精说完,在卧室门口露出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容。

    “晚安!”

    “砰!”

    卧室门被反锁。

    显然,这间屋子的主人已经换了。张莫谦反而变成了“客人”。

    好一招反客为主!

()

    张莫谦看着紧闭的卧室门,心里骂道:蒋娇媚,你丫别以为我是吃素的,再把老子惹毛了,直接把你按在床上Rou棒伺候!

    “莫谦呐,别背地里骂姐姐哦!”

    “……”

    这女人难道会读心术?

    第一次在自家睡沙发的张莫谦难以入眠,无聊之余翻开钱包,看着夹在里面的那张相片怔怔发呆。

    这是他和一个女人的合影,相片上的女人很漂亮,妖精般的容颜,亲昵的趴在他肩头咬他的耳朵。

    张莫谦抽出相片轻轻的搓揉着,自言自语道:“张莫谦,她不是你的菜,是舍则该舍,忘了吧!”

    舍?说着真的能舍么?

    有时候我们说,时间是一剂霸道的毒药,它可能令曾经再刻骨铭心的人都会变得可有可无。可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就算再可有可无,终究还是忘不掉的。如同一杯茶,过千遍水,虽然索然无味,但依旧有茶香;如同一张被揉捏的白纸,就算是在铺平,还是有折痕的。

    更何况是一个深爱的女人呢?说忘记,只是两个字。但谈何容易?

    他什么时候能真的忘记鱼小安,也许天知地知,但你不知我也不知。

    张莫谦霍然起身!

    “啪!”

    走到阳台上点燃一支烟深深的吸了一口,这天晚上月亮很亮很亮,穿破乌云,驱散黑暗,照亮了整个昆州市。

    ps:这一章,献给那些你懂……我懂……我们都不懂的……爱情。



第一卷  第二十八章 流星

    张莫谦清晨六点半起床,穿衣洗漱,跑步热身,在附近的日月湖公园里面打了两套劈挂拳,之后买早饭,有条不紊。

    等他买好油条包子回到创业园,蒋娇媚刚刚起床。

    都说一个人起床时刻的表情眼神可以反映出一个人内心的真实写照,但这话放在蒋娇媚身上,明显不是很适用,这疯女人一天到晚,不论做什么,都是一副很娇媚的姿态。

    漱个口洗个脸也能将娇媚气息散发得淋漓尽致。

    两个包子一根油条,张莫谦拍了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