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赖上你+番外 作者:海上烟火(晋江12.09.19完结)





  我悻悻地摸出钥匙打开楼下的大门,“那你怎么不给我打个电话?”
  “我……我不知道你不在家,到了才知道。我怕打电话给你会吵到你,所以就在这里等了。反正你总是要回家的么!”他跟在我身后进了大门,一边上台阶一边说。
  他大概以为,我没回家,是跟莫然在一起吧。
  “其实,是我在公司加了一会儿班,然后,地铁坐过了站,就饶了一大圈。”虽然知道没有必要,我还是解释了一遍。
  他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坐过站你干嘛不下车?你不知道四号线再转一圈需要很久么?”
  我不回头,淡淡地吐出了两个字,“我懒。”
  走进家门,我换鞋,他伸手去摸墙上的开关,“啪嗒”,屋内仍是一片黑暗。
  他疑惑着又反复按了两下开关,还是没有反应。“你们家灯坏了?”
  我在黑暗里抬头望了一眼天花板,淡定地说了句,“大概是保险丝烧断了吧。”随后转身从柜子里摸出一根蜡烛,用煤气灶上的打火枪点燃,递给他,“你给我举着。”
  他接过蜡烛,我带着他走进房间,从工具箱里摸出一卷备用的保险丝,和一把螺丝刀。
  我说,“你在屋里待着,我去换换保险丝。”说着走到楼道里,轻轻咳嗽了一声,楼道里的声控灯便亮起来。
  他像是突然反应过来似的追出来,劈手抢下我手里的工具,用我从来没听过的声音吼了一句,
  “你开什么玩笑?女孩子怎么可以做这么危险的事情?”
  然后便自顾自地,朝楼道里的电路箱走去。
  我倚在门上,看着他的背影,那个在楼道的尽头,为我换保险丝的背影。眼泪又一次猝不及防地掉下来,却还拼命忍着,怕他听见。
  楼道里的声控灯暗下来,我便再轻咳一声,灯复又亮起,他站在灯光的明灭里,给我一种从未有过的感动。
  还记得有一次,小茹来我家做客。电视看得好好的,突然屋子里就一片黑暗。
  我拍拍她的肩膀,然后一个人走到楼道里去换保险丝,她就像我看着杜亦书一样,倚在门边看着我。
  然后她对我说,那一瞬间,她只有两个想法。第一,梓晨好厉害,居然可以自己换保险丝。第二,现在的女孩子,一个人生活是多么不容易,竟然还需要自己换保险丝……
  我很无奈,不学会自己换,又能怎样呢?
  杜亦书换完保险丝转过身来的那一秒,我伸手胡乱地抹着脸上的眼泪,他笑着说,你就是一只小花猫。
  他忙碌着收拾工具,然后又利索地从我的冰箱里挖出一袋速冻的水饺。这还是上次妈妈来看我的时候给我备下的。他不找出来,我大概早就忘了。
  他一边煮水饺一边对站在一旁的我说,“咱不能每天晚上只喝酒是不,你也要吃点东西。你看看你自己,比我刚认识你的时候,又瘦了好多!”
  我又一次湿了眼眶,前不久,莫然也问过我,他说梓晨,你怎么瘦了这么多?
  当时的我,努力挤出一个笑脸回答他,“最近没什么胃口,大概是天气转热的关系吧。过几天就好了。”
  杜亦书端着起锅的水饺,伸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想什么呢?可以吃了!”
  他的侧脸,在厨房昏黄的灯光下,好看的让我想哭。我突然就问了一句——
  “杜亦书,你是不是喜欢我?”
  如果你喜欢我,那我便不能再像现在这样,跟你混迹在一起。
  他哈哈地笑起来,伸出一根手指戳了戳我的脑袋,“傻丫头,你想什么呢?放心吧,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哈哈哈哈……”我也跟着笑起来,“还好还好,你不知道,我差得很~”
  “可不是么,你就是个酒鬼,除了能喝,一无是处。”他说着,拽着我的手臂把我往房间里带。
  我跟在后面,心里想着我才不是酒鬼呢,你不过是正好遇上我失意的时候,我得意的时候,才不是这个样子的。于是我也矫情地说了一句,“切,你也不是我的菜!”
  “那正好!”他又笑起来,“我们还是当酒友吧,再不然,兄弟姐妹都行,哈哈!”
  几个饺子下肚,我便伸手去抓啤酒罐。杜亦书甚是无奈地摇了摇头,替我打开了易拉罐。自己也跟着开了一罐。
  音响里一首接一首,全是悲伤的音乐。我抱着一罐啤酒盘腿坐在沙发里,伸手推推他,
  “诶,你说,爱上一个人,是什么样子的?”
  “不就是你现在这个样子咯。”
  我摇着头,“才不是!”然后指着自己,自嘲般地嚷嚷着,“我这种,能叫爱么?”
  “怎么不能?”他反驳道,“至少你是爱他的,我知道。”
  “嘿嘿,你知道……”我喃喃地,“不光你知道,他也知道。可是有什么用呢?”
  “林梓晨,如果你真的想要,为什么不去试一试?毕竟那只是他的未婚妻,他还没有结婚不是么?”
  我冷哼一声,拽着他的衣服把他拉过来,凑在他耳边说,“他是没结婚……但是我知道,我不是他要的那个人。如果我是,他就不会跟我说那句‘回头是岸’了……”
  我们喝了一夜的酒,然后我晃晃悠悠爬上床,歪歪斜斜地睡了过去。
  临睡前,我随意地摆了摆手,丢给杜亦书一句话,“兄弟,本姑娘允许你在我家打地铺了。”
  醒来时,我身上盖着薄薄的毯子,一转头,看见杜亦书睡在沙发边的地板上,只简单地铺了一条席子。
  我有一瞬间的恍惚,脑海中突然冒出一句词——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Chapter 3  我是毛豆

    对于辛苦工作了一个星期的白领来说,周末存在的意义,就是补觉。
  我在早晨延续生物钟效应的7点醒之后,在心里文艺了一把杨柳岸晓风残月,然后随意地翻了个身,又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已经中午。朦胧中看见沙发边的地铺已经消失,视线上移,便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看书的杜亦书。整个画面弥漫着一种“儒雅”的气息,我突然觉得要是在古代,他至少也是个秀才。
  “诶,”我叫他,“你爸妈给你取这个名字,是不是想要你好好读书,读好多好多书,直到把你自己读成一本书?”
  他转过头来,浅笑着把书放在茶几上,“我见你睡得香,就从你书架上随手拿了一本,随便看看罢了。”
  我随手捞过一个枕头抱在怀里,侧过身子看着他,“那你现在不看书了?”
  “你醒了,那我就不看了。”
  我突然兴致高昂地甩了枕头,“那我们出去玩儿吧!”
  “好啊,你想去哪里玩?”他从沙发里站起来,一边把书插回到书架上,一边又说,“我们该吃点东西再出去,外面挺热的,我怕你中暑,哈哈。”
  我坐起来,几乎不用思考地脱口而出,“巷口有家牛肉面很好吃,你陪我去吃好不好?”
  “好啊。”他笑着点头应允。
  巷口的河南牛肉面很出名,据说这对老夫妻已经在这里做了十年的牛肉面。生意好得不行,价格也一直很公道。还有一条很牛的规定,24小时营业,但是拒绝外卖。
  我每每赖在家里不想出门,就会无比怨念这家店没有外卖服务,但是想到那鲜得不得了的牛肉汤,还是会很没骨气地咽咽口水,灰溜溜的乖乖出门吃面。
  我们坐在不大的店面里,叫了两碗牛肉面。面一上桌,我立马抄起桌上的辣椒油,狠狠地淋了两大勺。杜亦书一边往自己的碗里舀一勺辣椒,一遍略带惊讶地问我,“你好像很能吃辣的样子……我印象中上海女孩子很少有这样吃辣的。”
  我豪迈地搅拌着碗里的面,“这点辣,小意思~我小时候跟着爸妈走四川闯重庆游贵州,什么辣的没吃过?”然后我瞥了一眼他的碗,“你也能吃辣?”
  他看看我的碗,又看看自己的,低调地说,“嗯……比你差一点点。”
  我嘿嘿一笑,心想能比上我的人还不知道在哪里呢!一阵小得意,就开始稀里哗啦地吃面。
  吃着吃着面我才想起,自己真的已经一个多星期没有好好地吃东西了,当然,除了昨晚那几个饺子。
  杜亦书吃得想当含蓄,当我已经把面条消灭干净,开始捧着碗大口喝汤的时候,他碗里的面还剩下一小半。
  我看着他斯文的样子,实在很难把眼前这个他,和那个每晚陪我大口喝酒的杜亦书联系起来。唯一的解释是,他可能不太喜欢吃面……
  我放下汤碗,怯怯地问了一声,“那个……你是不是不太喜欢吃牛肉面?”
  “没有啊,我很喜欢吃。”
  “那你怎么吃这么慢?”
  “我才不像有些人……一个星期不吃饭,这会儿像个饿狼似得……”
  我立刻噤声,得,一不小心又把矛头引到了自己身上。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我只好又端起汤碗,咕噜咕噜喝起汤来。
  鲜哪!!当我把碗里的汤喝到一点都不剩的时候,他的面吃完了,汤也喝了不少。
  心满意足地结账,他不准我付钱,一直强调,两个人才十块钱,真是划算。我也不跟他计较。
  我们站在马路边,等着对面的红灯闪成绿灯。他侧过脸来问我,“怎么样,想去哪里玩?”
  我迟疑着回了一句,“没想好……”
  他哈哈一笑,“那就交给我来安排吧!”然后顺势牵起我的手过马路。我脸不红心不跳地任由他牵着我的手,一直走到马路对面,他才放开。
  走去公车站的路上,他有些不好意思地问我,“刚才,是因为要过马路,我才牵了你的手……你不介意吧?”
  我没心没肺地摆摆手,“不介意不介意~我从小就过马路疑难,没人带着,说不定能在路口站上十几分钟。”
  他又笑起来,“看不出来,你身上奇怪的毛病还挺多!”
  我们并排坐在公交车最后一排靠窗的两个位置上,我这才发现,他还背着一个单反相机。
  小心翼翼地捧过他的相机,印象中能玩得起单反的都是有钱人。不是有句话说么,“单反穷三代”……搞不好手上的这个东西,比我自己都贵。
  他见我有兴趣,便解释道,“我喜欢拍照。这个相机前不久才刚买的,入门机而已。”
  “看不出来,你还是个玩摄影的~”我摆弄着比我心里奢望的小数码卡片机高级了好多的佳能单反,在心里小小地膜拜了一下。
  “现在器材是有了,”他顿了顿,“我就是少了个毛豆……”
  “毛豆?”我听错了么?为什么脑子里闪过丝瓜,黄瓜之类的蔬菜?
  “哦,我们都管model叫毛豆的。”他又一次对我解释。
  我瞬间觉得自己很shallow,死乞白赖地申辩,“拜托,这位兄台,不要用专业术语欺负我这种门外汉好么?改明儿我也用古诗词跟你对话,好不好?”
  “好好好……不过毛豆也不算什么专业术语……”
  我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随即无比温柔地回敬了一句,“老天若不随人意,不会作天莫作天。”
  他脸上的表情瞬间呆滞,我窃喜着把头转向窗外,想跟我斗!哼!
  不料背后却传来一记快门的“咔嚓”声,然后我听见他说,“林梓晨,你愿意做我的毛豆么?”
  我回过头去看他,我以为自己会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一丝戏谑的神情,却不想,满是认真。
  他一认真,我反而横不起来,“这个……那个……我不上照啦。”我推脱道。
  “没关系,我会把你拍得很好看!”他怂恿着。
  我不置可否,不说答应,也不说不答应。他反倒笑起来,“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同意了啊!”
  我和杜亦书第一次单独去的地方,陆家嘴正大广场,汤姆熊。
  他去换代币的时候,我环顾四周,眼神毫无疑问地,落在投篮机上。
  我一直觉得,到这样的地方来玩,放松身心是最重要的。所以上次莫然说要投篮的时候,我很乖的站在一边看着。我不习惯这种在休闲时刻还让自己流汗的运动,可是他喜欢。
  他喜欢的东西,我都愿意试着去喜欢。即便不想尝试,也愿意陪着,看着。
  不一会儿,杜亦书换了30个代币回来,见我的目光停留在投篮机上,便拱拱我,“怎么样?想投篮?”
  我死命摇着头,“不想不想,投篮有什么好玩的。”
  “那你想玩什么?”他问。
  我冲他眨眨眼睛,“跟我来!”
  ……
  一个小时后,我不得不对自己承认,莫然在选择游戏这方面做出的决定,还是很理智,很正确的。
  他玩投篮,流的是汗;我玩牧羊人大作战推币机,流的是血。
  当杜亦书第N次跑去柜台换代币的时候,我望着他的背影想,今天真是大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