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普眼中的世界





  她知道自己没有完全封杀他,但也没有鼓励他。迈可很正经地跟她聊了一小时——谈论她叙述课程的教材。他分析弗吉尼亚·伍尔夫的《海浪》e Waves)和《雅各的房间》(Jacobs Room),提出非常令人折服的见解,但谈到《到灯塔去》 the Lighthouse)就不怎么高明,而且海伦一听即知,他说读过《达洛卫夫人》(Mrs。 Dalloway)是唬人的。他离开时,她不得不同意另两位同事对迈可的评价:他口齿伶俐、自命不凡、巧言令色,所有这一切都不讨人喜欢;他又有某种不堪一击的小聪明,闪亮而单薄——而这也是不讨人喜欢的。她同事所没有注意到的是他大胆的笑容,和那种叛逆的、好像不穿衣服似的穿着方式。但海伦的同事都是男性;他们不可能以海伦的方式界定迈可微笑中的厚颜无耻。海伦看见那微笑在对她说:我了解你,我知道所有你喜欢的东西。这种微笑会让人怒火中烧,但它吸引她;她要把它从他脸上抹去。她知道,抹掉它的一个办法就是证明给迈可看,他一点也不了解她——或她真正喜欢些什么。
  她也知道,证明给他看的方式并不多。
  开车回家时,刚握住手排档,没有护罩的尖端就刺戳着海伦的手掌。她很清楚迈可把那个圆钮放在什么地方——垃圾桶上方的窗台上,管理员会看见,很可能把它丢掉。它就是一副该丢掉的样子,但海伦想起,她还没有打电话通知修车厂上头的编号。无论如何,她或盖普有一个人得通知修车厂,没有圆钮的编号,只根据年份、车款下单,订到的零件不见得合用。
  
12海伦的决定(7)
但海伦打定主意不回办公室,她心事已经够多了,更没有可能记得打电话给管理员,叮咛他不可以甩掉圆钮。更何况,时间已经晚了。
  反正不是我的错,海伦想道。是盖普的错。她又想,其实谁都没有错,就是这么回事。


  但她还是不能完全没有罪恶感,还做不到。迈可把他的作业拿给她看——为其他课程写的报告——她收了,也看了,因为这至少是允许范围之内、他们可以讨论的无害题材:他的作品。他愈来愈大胆,跟她愈来愈亲近后,也给她看他的创作,他写的短篇小说和关于法国感伤的诗。海伦仍然认为,他们的长谈是以批判性、建设性的师生关系为纲领。
  一块儿吃午餐没关系;他们可以聊他的作品。也许他们都知道,他的作品没什么特别。对迈可而言,只要能跟海伦在一起,谈什么都可以。海伦却为显而易见的结局焦虑——他的作品都谈完了,他来得及写的报告都消化完毕了;他们共同读过的书都聊光了。于是海伦知道他们需要新话题。她也知道这是她一个人的问题——迈可早就知道最终的话题是什么。她知道他表面上装不在乎,实际上很不耐烦地在等她下决心;她有时也会想,万一他鼓起勇气,再度提起当初他写在她问卷上的答案怎么办,但她相信他不会这么做。或许他们都知道,他无须如此——下一步轮到她主动。他要用耐心证明给她看,他有多么成熟。但最重要的是,海伦想让他意外。
  所有这些新情绪当中,只有一种她不喜欢;她非常不习惯有罪恶感——海伦总以为自己做的每件事都是对的,她必须排除对这种行为的罪恶感。她几乎就要达到目标;但还不能完全做到;还没有。
  消除罪恶感需要盖普配合。或许他意识到自己有对手;像参加比赛般,他又开始写作,以一股类似竞争的冲劲,突破了灵感的枯竭。
  他知道海伦在读别人的作品。他倒没想到,海伦考虑的不只是文学而已,只要看到她为了读别人的文章熬夜,作家典型的妒忌就发动了。盖普当初靠《葛利尔帕泽寄宿舍》赢得海伦芳心。直觉告诉他,必须再次追求她。
  虽然爱情在年轻作家刚起步时,是个不错的动机,对于他现阶段的创作却不见得合适——尤其他又中辍写作那么久。这可能是一个必要的过渡阶段,重新考虑每件事,再度注满水井,沉默期是为新著作做准备。某种程度上,他为海伦写的新短篇,适足以反映孕育它的那个勉强而不自然的环境。这篇小说的写作并非基于对生命无常的真实反省,而只是为了缓和作家的焦虑。
  它可能是长期未写作的作家必要的练习,但海伦不喜欢盖普把这篇作品塞给她时,那种迫切的表现。“我终于写完了一篇东西。”他道。当时已吃完晚餐,孩子都睡了;海伦要跟他上床——她需要做一个能予她安全感的长长的爱,因为迈可写的东西已经用罄;再没有东西可以供她阅读,让他们讨论了。她知道对于盖普给她的手稿,绝不能透露丝毫失望,但她克制不了自己的疲倦,她呆呆瞪着它,匍匐在脏碗盘中间。
  “我一个人洗碗就好。”盖普道,替他的小说争取机会。海伦的心往下沉;她读得太多了。现在她要转往性(或至少是罗曼史)发展;盖普不给她,就轮到迈可。
  “我要人爱我。”海伦对盖普说;他正以一个确信会收到一大笔小费的侍者的神态,着手收拢脏碗盘。他对着她笑。
  “读小说,海伦,”他道,“然后我们打炮。”
  她恨他把小说看得比她重要。盖普的作品跟迈可的学生习作根本没得比。海伦知道,尽管迈可算是有天分的,但他这辈子就只是个写作的学生。问题不在写作,问题在我,海伦想道:我要人家注意我。盖普的追求方式忽然令她勃然大怒。真正需要追求的其实是盖普的写作。我俩之间没有追求的问题,海伦想道。因为迈可的存在,每当思考人际关系中说得出口与说不出口的话题时,海伦永远会领先盖普。珍妮曾写道:“如果大家都把放在心里的话说出来就好了。”——这句话显然有语病,太天真,但可以原谅;盖普和珍妮都知道,做到这一点多么困难。
  
12海伦的决定(8)
盖普仔细地洗碗,等海伦读完他的小说。海伦是训练有素的老师,直觉地取出红笔,开始阅读。她不该这么读我的小说,盖普想道;我不是她的学生。但他默默洗他的盘子。他知道现在不该打扰她。
  守望
  盖普
  我每天跑五里,经常遇见一些油嘴滑舌的汽车驾驶,他们会把车开到我身旁,(安全地坐在驾驶座上)问:“你在做什么锻炼啊?”
  窍门就是有规律地深呼吸;我很少会喘不过气;我回答他们时脸不红、气不喘。“我要保持可以追赶汽车的体能。”我说。
  听见这话,各个驾驶员的反应不一;他们表现出不同层次的愚蠢,也有不同层次程度的所有其他情绪。当然,他们都没想到我没说真话——我才不是为了要保持体能追赶汽车;起码我不会在大马路上追汽车。我放他们开走,不过我真的相信我追得上他们。我在大马路上跑步,并非像若干驾驶员以为的是企图引起注意。
  我住的一带没地方跑步。即使只跑个中距离,也得离开郊区。我家那儿,每到十字路口,四方来车都必须停下;街区极短,直角的街道划分对脚跟很不好。更且,人行道有狗逞凶,到处是小孩玩具,不时草坪洒水器还会喷水出来。好容易找到一点跑步的空间,就有个老人家占据了整个人行道,握紧拐棍儿摇摇欲坠,或借手杖武装自己。有良心的人不会对这样的人高喊“让出跑道!”。就算在安全距离外从老者旁边通过,若保持我原来的速度,似乎也会惊吓着他们;我可不想引发心脏病。
  所以就只有拿大马路当锻炼场啦,但我锻炼自己是为了郊区。以我的体能,在我家附近超速驾驶的汽车绝非对手。只要他们勉强在停车标志前做个样子停一停,那么驶到下个十字路口踩刹车前,速度就不可能超过五十。我总归赶得上他们,我可以跑过草坪、人家的门廊,越过秋千和小孩的嬉水池;我可以穿过灌木围篱,或飞身跃过。我的引擎没有声音——而且稳定、永远调节在最佳状态——有其他车驶近,我都听得见;我不需要在停车标志前停车。
  最后我都跑赢他们,我向他们挥手;他们总是停车。虽然我显然处于令人佩服的追车状态,真正让超速者望而生畏的,倒不是这一点。不,让他们生畏的几乎总是我那份舐犊之情,因为他们几乎总是很年轻。是的,我的舐犊之情让他们清醒,几乎每次都成功。我劈头就问:“你看见后面我的小孩吗?”我焦虑地高声问他们。超速的老鸟被问到这种问题,都立刻害怕撞倒了我的小孩。他们立刻变得自卫。
  “我有两个年龄很小的孩子,”我告诉他们。我刻意营造戏剧气氛——我的声音会有点颤抖,好像我在克制眼泪,或某种难以言喻的愤怒,或两者皆是。他们或许会以为我在追捕绑匪,或我怀疑他们会性侵害儿童。
  “怎么回事?”他们千篇一律会问。
  “你没看见我的小孩,是不是?”我重复一遍,“一个小男孩用一辆红色的小车拉着一个小女孩?”这当然是捏造的,我有两个儿子,他们也不真的那么幼小。他们这时可能在看电视,或在公园里骑脚踏车——那儿很安全,没有汽车。
  “没有,”困惑的超速者说,“我看见小孩子,好几个,但没看见你说的这两个。为什么问?”
  “因为你差点撞死他们。”我说。
  “可是我没看见他们!”超速者抗议道。
  “你开得太快,所以才看不见!”我道。这句话一出口,就像他们犯罪的证据;我说这句话的神情就像已握有确凿的证据。他们永远无法确定。我反复排练,娴熟无比。我拼命冲刺的汗水,这时开始从我的八字胡和下巴往下滴,落在驾驶座的门上。他们知道只有真正为孩子担忧的父亲,才会跑得那么快,像疯子般瞪着人看,蓄那么无情的八字胡。
  “对不起!”通常他们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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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附近到处是小孩,”我总是告诉他们,“你可以到别处去开快车,不是嘛!拜托你,为小孩着想,再也不要来这一带开快车。”要知道,我的声音绝对不凶恶;总是哀求的声调。但他们看得出,我那双诚恳、热泪满眶的眼睛背后,有个备受压抑的狂热分子。
  
12海伦的决定(9)
通常开车的都是大孩子。有股烧汽油的冲动;他们需要以疯狂的速度跟着车上收音机的音乐跑。我不想改变他们。我只希望他们到别处去做这种事。我承认马路是他们的;我在马路上锻炼,都谨守本位。我在路肩的软土、灼热的沙砾、酒瓶的碎玻璃之间跑——踩过被压扁的猫、被分尸的鸟、被揉烂的保险套。但在我住家附近,汽车不能称王;还不能。
  通常他们会学会。
  跑完五里,我做五十五个伏地挺身,然后五百码短跑,接着五十五个仰卧起坐和五十五个转体动作。倒不是我对数字五特别感兴趣;而是因为做费力而不花脑筋的体操时,不要记那么多数字会容易点。淋浴后(大概五点钟),从黄昏到晚上,我让自己喝五瓶啤酒。
  晚上我不追车。孩子晚间不该出外玩耍——不论在我家附近或任何地区。我相信整个现代世界里,晚上汽车是大王。郊区也不例外。
  事实上,晚间我很少出门,也不准我的家人冒险外出。但有次我去调查一桩明显的意外——黑暗中忽然布满车头灯向上投射并爆发开来的线条;沉默被金属的呐喊和碎玻璃的尖叫刺穿。不过半条街之外,我那条街阴暗完美的正中央,一辆吉普车翻覆,流出机油和汽油的血液,极深的一摊,我看见里头有月亮。唯一的声音:炽热的管子和熄灭的引擎里热气的哔啵。吉普车好像触发地雷而翻覆的坦克。人行道遍布崩突裂痕,显示这辆车于此静止之前曾经数度翻腾滚跌。
  驾驶座侧的门只能开一道缝,但已足够奇迹般地使开门灯发亮。亮起的车厢内,方向盘后面——仍然头下脚上,仍然活着——有个胖男人。他看来没受伤。他的头顶小心地靠在车顶上,现在那儿当然变成地板了,但这人似乎并没有清楚地意识到环境的变化。他的表情主要是困惑不解,因为他头旁边有颗咖啡色的大保龄球,像另一颗头;事实上,他跟保龄球脸贴着脸,感觉可能蛮像贴着情人被砍下的脑袋。
  “是你吗,罗杰?”这人问道。我不确定他是跟我、还是跟保龄球说话。
  “不是罗杰。”我替我们两个回答。
  “罗杰白痴大鸟蛋,”这人道,“我们的球换错了。”
  我猜他说的是保龄球。
  “这是罗杰的球,”他解释道,对贴在脸颊上的咖啡色大圆球示意,“我早该知道这不是我的球,因为它装不进我的袋子。我的球可以装进任何人的袋子,但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