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散文鉴赏文库
友谊
友谊,是一把雨伞下的两个身影,是一张课桌上的两对明眸;是理想土壤中的小花,是宏伟乐章上的两个音符。
没有友谊,生命之树就会在时间的涛声中枯萎;心灵之壤就会在季节的变奏里荒芜。
友谊与爱情
台湾当代大学生散文选
丁思逸
童年是一场梦;少年是一幅画;青年是一首诗;壮年是一部小说;中年是一篇散文;老年是一套哲学。人生各个阶段都有特殊的意境,构成整个人生多彩多姿的心身历程。其中如诗如画的青少年时期孕育着最纯真的感情;初恋是一朵含苞待放的感情之花,怯生生的欲语还羞,稚嫩而懦弱,不堪风吹雨打,容易随风飘去,留下淡淡的惆怅。这是思春期的一种幼稚的对异性的憧憬和幻想而已。
从前封建社会“男女授受不亲”或“男女之间只有爱情,没有友谊”之类的观念早已落伍,不合新时代潮流了。现在青春男女自由选择朋友,多方观察,选定对象,由当初淡淡的友谊,慢慢进展,蜕变成浓浓的爱情,经过如诗如梦的恋爱阶段,挽手步入结婚礼堂才是标准的婚姻三部曲。没有友谊的基础,何来爱情?所谓一见钟情的奇遇究竟是偶然,闪电式的结婚喜剧也不一定妥当。友谊是孕育爱情的蓓蕾,恋爱是爱情之花的盛开,结婚可不是恋爱的结束,而是更精彩的统集,花开得更完美,更馥郁,并且边开边结下丰美的果实。
男女间的感情是微妙的,情人眼里出西施,恋爱中的男女陶醉在诗情画意的幻想中,只看到对方美好的一面,雾里看花,隔着一层朦胧神秘的美感。婚后才发觉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原来是个笨牛,曾经拜倒迷你裙下的她也不是什么维纳斯的化身。婚姻的美满幸福不是天赐的,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培养,对方的缺点要容忍,自己的个性要改进,相互切磋琢磨,像两个多角石头碰在一起,越磨越圆,才能渐趋圆满。
婚前多交几个异性朋友,可以比较选择,原是合情合理的事。年轻时,在感情的汪洋中漂流探险,寻找理想的对象,留下一些浪漫的回忆,也是人生旅途中的韵事。一旦结了婚,就得收住感情的帆,准备驶入爱的避风港,过波平浪静的生活。
婚前的友谊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婚后的爱情是独占的、专一的。为了避免无谓的风波,必须把稳感情的舵,当心情海里的暗礁,纵然沿途有多少迷人的旖旎风光,也只能远眺欣赏,不可涉足其间,流连忘返,迷失方向。
有人说:男女因误解而结婚,因了解而离婚。又有人说:女人是被爱的,不是被了解的。实在是耐人寻味的问题。果真因了解而离婚,宁可不了解,只管爱就好了。新婚燕尔,卿卿我我,偶尔闹点小意见,也只是一阵感情的涟漪荡漾而已,立刻雨过天睛,互相道歉,反而增加情趣。不久,孩子降临,忙得没有闲情逸致闹风波,青春的一首诗是很容易朗诵过去的。
壮年的小说却是多彩多姿的,这个时期的人生,就像棋局的中盘,千变万化,风起云涌,异军突起,成败得失,难以逆料。这部小说不管它如何写法,我们总希望男女主角有始有终,克服一切险阻,把稳爱的小舟,安然渡过去。现在的社会男女多半婚后都有职业,女人走出厨房,接触社会群相,对于男女间的友谊也有比较开朗的看法,对于先生的应酬交际也不必多疑多问,男人对太太当然也是百分之百的放心。成功的婚姻基于互相敬爱和信任,更有赖于双方自重自爱的修养。
中年是人生的秋天,思想成熟,子女长大,事业有成,经济富裕,从此迈向人生的坦途。这篇散文写来应该轻松流畅,毫不费力,也值得自我陶醉。不过万一掉以轻心,不加约束,也有可能节外生枝,无端起风波,触上感情的暗礁。现代人寿命延长,驻颜有术,中年心身未衰,事业发达,精力过剩,交际场中偶尔逢场作戏,灯红酒绿,心醉神迷,所谓“四十而不惑”的话,有时候好像不怎么可靠呢!时代不同,这句话恐怕可要打点折扣吧?
夫妻双方对于爱情和友谊的看法,往往有些出入,两者观念如果混淆不清,容易引起误解,徒生龃龉。尤其女人比较小心眼,往往疑心生暗鬼,越想越不对,疑窦丛生,于是来个电话查勤,突击检查,甚至秘密跟踪,演出侦探小说的话剧来。
男人也有特别多心的,对于在外做事的漂亮太太很不放心,整天猜想一大堆,疑云重重。其实,只要有信心,互相信赖,对于友谊和爱情之间的界限,有明确的认识,也就不至于庸人自扰,自寻烦恼了。
友谊和爱情都是人生旅途中寂寞心灵的良伴,友谊淡如茶,爱情浓似酒,好茶清香解渴,好酒芳醇醉人。能有机会结识几个知音益友是人生难得的幸运,香茗尽管多尝无碍,好酒可不能随便乱喝,只有两人珍藏的幸福美酒,可以浅斟低酌,深情款款,慢慢地品尝。
所以这一篇秋天的散文需要两人衷诚合作,才能写得开朗豁达,飘逸潇洒,趣味隽永。
当夕阳无限好,白头偕老时,茶香酒味都已尝尽透彻,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唯有相顾莞尔,笑而不答的哲学况味了。
有谁是你
《中国青年报》
夏凡
我把泪水和欢笑留给你;我把梦和追求留给你;我把早晨和黄昏留给你;我把我的一半留给你。我知道这个世界上必有你的存在;必有你成为我的一半成为我的太阳;必有你容纳我并拥抱我的一切……虽然有时候我很孤独很寂寞,甚至忍不住想尽快寻觅你得到你,想向你倾吐我的思恋,想向你敞开我的情怀,想向你挥霍我的欢颜,但为了来日如期的温馨,我必须凝聚我的渴望,必须凝聚我的向往,必须凝聚我的热情。
我知道你一定在的,一定在前方某个路口或者某个站台上等我。我知道你最终会出其不意地走过来,出其不意地和我相识并且相知。
就这样,我很孤独、很快乐地走在这条路上,我的目光总是坚定不移总是向着前方。而且全然不顾荆榛如林、险壑遍地。
我时常检查自己的脚步是否坚定,时常希望跨度大些再大些。我老是想像即将与你相会的日子,老是回味你。我甚至已经感觉到你的存在,感受到你的呼吸。我已经看到你在前面不远的地方正摇曳着一束鲜花,向我频频致意,频频呼唤……所有的阳光铺满这条道路,有一种充满魅力的幸福在牵引着我,与你相随我信心勃勃、步伐坚韧。
就这么走向你,我满是尘土、满是疲惫。
就这么奔向你,我泪流满面、笑容满面。
纵然不知——现在有你是谁?究竟有谁是你?!
有些人
《台港文学选刊》
张晓风
有些人,他们的姓氏我已遗忘,他们的脸却恒常浮着——像晴空,有整个雨季中我们不见它,却清晰地记得它。
那一年,我读小学二年级,有一个女老师——我连她的脸都记不起来了,但好像觉得她是很美的。有哪一个小学生心目中的老师不美呢!也恍惚记得她身上那片不太鲜丽的蓝。她教过我们些什么,我完全没有印象,但永远记得某个下午的作文课,一位同学举手问她“挖”字该怎么写,她想了一下,说:“这个字我不会写,你们谁会!”我兴奋地站起来,跑到黑板前写下了那个字。
那天,放学的时候,当同学们齐声向她说“再见”的时候,她向全班同学说:“我真高兴,我今天多学会了一个字,我要谢谢这位同学。”
我立刻快乐得有如肋下生翅一般——我平生似乎再没有出现那么自豪的时刻。
那以后,我遇见无数学者,他们尊严而高贵,似乎无所不知。但他们教给我的,远不及那个女老师多。她的谦逊,她对人不吝惜的称赞,使我突然间长大了。
如果她不会写“挖”字,那又何妨,她已挖掘出一个小女孩心中宝贵的自信。
有一次,我到一家米店去。
“你明天能把米送到我们的营地吗?”“能。”那个胖女人说。
“我已经把钱给你了,可是如果你们不送,”我不放心地说,“我们又有什么证据呢?”“啊!”她惊叫了一声,眼睛睁得圆突突,仿佛听见一件耸人听闻的罪案,“做这种事,我们是不敢的。”
她说“不敢”两字的时候,那种敬畏的神情使我肃然,她所敬畏的是什么呢?是尊贵古老的卖米行业?还是“举头三尺即在神明”?她的脸,十年后的今天,如果再遇到,我未必能辨认,但我每遇见那无所不为的人,就会想起她——为什么其他的人竟无所畏惧呢!有一个夏天,中午,我从街上回来,红砖人行道烫得人鞋底都要烧起来似的。
忽然,我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人疲软地靠在一堵墙上,他的眼睛闭着,黧黑的脸曲扭如一截枯根,不知在忍受什么?他也许是中暑了,需要一杯甘洌的冰水。他也许很忧伤,需要一两句鼓励的话。虽然满街的人潮流动,美丽的皮鞋行过美丽的人行道,但是没有人伫足望他一眼。
我站了一会儿,想去扶他,但我闺秀式的教育使我不能不有所顾忌,如果他是疯子,如果他的行动冒犯我——于是我扼杀了我的同情,让我自己和别人一样漠然地离去。
那个人是谁?我不知道,那天中午他在眩晕中想必也没有看到我,我们只不过是路人。但他的痛苦却盘据了我的心,他的无助的影子使我陷在长久的自责里。
上苍曾让我们相遇于同一条街,为什么我不能献出一点手足之情,为什么我有权漠视他的痛苦?我何以怀着那么可耻的自尊?如果可能,我真愿再遇见他一次,但谁又知道他在哪里呢?我们并非永远都有行善的机会——如果我们一度错过。
那陌生的脸于我是永远不可弥补的遗憾。
对于代数中的行列式,我是一点也记不得了。倒是记得那细瘦矮小、貌不惊人的代数老师。
那年7月,当我们赶到联考考场的时候,只觉得整个人生都摇晃起来,无忧的岁月至此便渺茫了,谁能预测自己在考场后的人生?想不到的是代数老师也在那里,他那苍白而没有表情的脸竟会奔波过两个城市在考场上出现,是颇令人感到意外的。
接着,他蹲在泥地上,捡了一块碎石子,为特别愚鲁的我讲起行列式来。我焦急地听着,似乎从来未曾那么心领神会过。泥土的大地可以成为那么美好的纸张,尖锐的利石可以成为那么流利的彩笔——我第一次懂得。他使我在书本上的朱注之外了解了所谓“君子谋道”的精神。
那天,很不幸的,行列式并没有考,而那以后,我再没有碰过代数书,我的最后一节代数课竟是蹲在泥地上上的。我整个的中学教育也是在那无墙无顶的课室里结束的,事隔十多年,才忽然咀嚼出那意义有多美。
代数老师姓什么?我竟不记得了,我能记得语文老师所填的许多小词,却记不住代数老师的名字,心里总有点内疚。如果我去母校查一下,应该不甚困难,但总觉得那是不必要的,他比许多我记得住姓名的人不是更有价值吗?
有信
Jo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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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念的是信!”午宴时同桌有人叹口气道,“现在没人写信了。要不是周途电话减费,恐怕我们全会失去了联络。”
“琼可是常写信的。”请吃饭的主人说。
大家都转眼望着我。“是吗?讲给我们听吧!”
我当时还不识字。只认识5个字母:J、O、A、N和X。这就够写一封示爱短柬给圣诞老人了。
“XXXXOOOO”,我在信里吃力地吐露心意,“X”代表吻,“O”代表拥抱。我把这样的感情填满整张纸,再用四种颜色的蜡笔签了名。妈写好信封地址,我贴上邮票,然后我们带着我生平第一封信走去投入邮筒。
那时我对地理,现实生活的范围或邮政局的工作,都一无所知。不过我明白可以把信托付给未知者,它自然而然会达到目的地。那个星期,我一想到自己的信到了圣诞老人手里,就兴奋得透不过气来。
他的回信来了。“阿琼,有你一封信。”妈喊道。
我手颤颤地拆开信,瞠目望着那些既神秘又美的字形。妈来到我身边,我顺她手指点着的地方,听她高声读那封信,一直读到那十分脱俗的结尾:“圣诞快乐,同时XXXXOOOO!圣诞老人。”我们母女俩瞪大着眼互相对望。
“再念一遍!”我说,有点哆嗦。
我就是那样地记住了通信的基本原则:有来才有往。而收到一封信实在是人生至乐之一。
从那时起我一直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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