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纯良(原名:从良吧,姑娘) (
林大人看了看我的脚,缓声说道:痛吗?
我点点头。不痛也得说痛啊。何况这是真痛。
林大人蹲下来看了看我的脚,又起身说道:怎么弄的?
我过滤掉在主题公园的过程,直接说到了结尾:我们两个出去随便走走,然后聪聪睡着了。我就背着他走了一会儿,没想到把脚弄伤了。我实在是太笨了,没有照顾好你家孩子。
恩。除了最后一句是假话外,其他都是大实话。
林大人看了看趴在肩上睡得一脸安逸的林思聪,大概相信了,说了一句特安慰我的话:那这算工伤吧。
那天,林大人特地让服务员给我来了一次促疗按摩,按摩过程中,我痛得飘飘欲仙,快要生活不能自理。
心里腹诽,林大人在表达对职工的关爱时,都有他独特的方式。
因为我的工伤,我彻底沦为林思聪的陪同。林思聪虽然喜欢看柯南,倒也很自律,看完一张光盘就会看一会儿书,这些书大多都是奥数、英语等我不能涉猎的题材。出于对孩子的关照,我还不能开电视,来得匆忙还没把笔记本带上,最后我特别期待林思聪看柯南的时间,这让我不仅记住了铃木园子的名字,甚至都记住了像若王子士郎他这种诡异的龙套名。
在和林思聪的时不时的交谈中,我了解到他还没有上小学。原因很简单,他爸爸认为他可以直接在明年夏季进入三年级,前两年的教材内容太简单,林思聪在4、5岁的时候已经学会了,但为了能让他享受到部分的集体生活,林大人左右衡量了一下,没让他跳很多级,“凑活凑合”地准备到时去读三年级好了。
如果可以穿越的话,我想就会发生当时12岁的我和8岁的他成为同学的情况。这真让我惆怅。
小家伙稍微显得和他老爸不一样的地方,就是他很爱娱乐八卦。以后要是有机会,可以跟阿宝、Wendy姐组成八卦三人组。虽然八卦这个习惯不好,但这是一个非常亲民的坏习惯。因为这一点,我和林思聪的关系又好上了一步,顺便我就告诉他了牛顿并不是因为苹果发现万有引力、达芬奇小时候并没有傻得画无数个鸡蛋以及爱因斯坦没有弱智到做一天小板凳的真理。最后我还做了一个压轴大放送,告诉他其实居里夫人做个小三,喜欢上了有妇之夫郎之万,一个比她小好几岁,也是很有成就的物理学家。
小家伙听这些八卦的时候,眼睛睁得通圆通圆的,耳朵也翘起来了。
然后我诚挚地教育他:八卦要不失八卦的高度。一味追求那些活在闪光灯下的红男绿女他们那些妖艳的情史,失去了看问题的水准和品位。在八卦的时候,不要忘记追求真理、追求人文关怀、追求历史沉淀感。这样的高端八卦,我们统称为“名人轶事”。
小家伙被我的理论震慑住了。一度耽误了他“黑母鸡下1个蛋歇2天,白母鸡下1个蛋歇1天,两只鸡共下10个蛋,最少需要多少天 ”的计算时间。
我的脚因为助疗按摩,恢复得很快。按照按摩师的说法,本来就没有伤到筋骨,只要把肿块中的淤血推开便没事了。
这样我还赶上了和Kelly、王轩逸还有林大人共进午餐的机会。大体上来说,能把所有人叫上一块喝酒吃饭,就表示项目已经谈得差不多了。
饭桌上,王轩逸先提出自己不能喝酒。酒桌上这句话简直跟放屁一样,呃,不对,屁还有点味儿呢,那就简直跟空气一样。想当初我也是非常谦虚地假么呵呵地说,我不会喝酒来着。最后还不是在酒桌上开红白黄三中全会,喝得死去活来。
但Kelly立刻补充道,轩逸从来不喝酒,你们可不要难为他了。大家也相互认识的,就别走客套了,随性吃个饭就好,晚上还得赶飞机呢。
Kelly这一声“轩逸”叫得很亲昵,我疑惑地看向林大人。林大人顺势说了句:王总是王经理的弟弟。
哦……我恍然大悟地看着姐弟俩,一下子想不出来说什么话,停了半响之后才补上一句:果然长得很像。
因为我这句话说得很封闭性,没有给大家提供探讨的空间,场面有些冷下来。
林大人打破了尴尬,先说到:王总和小张怎么会成为校友呢。以前Kelly不是说您出国了吗?
这个问题我也很想知道答案。我想现实中的八卦比名人轶事有趣多了,有机会教一教林思聪。
王轩逸的手指掠过杯沿,抬头看着我笑道:我没有出国,也没起洋名。我才20多岁,背负一个王总的名字,走到哪里都不自在。何况我也就是个挂职副总,我爸才是真正的王总。你和我姐也是多年的朋友了,更不用这么见外的称呼我,叫我一声轩逸就好。高三的时候,大概到了青春叛逆期,因为一点点事情,我和老头子吵得天翻地覆,我一气之下没有出国,去了偏远的大学。没想到一待就待到了毕业,老头子也拿我没办法。
说到这里,王轩逸的脸上出现一抹无奈的笑。
我安慰道:王总,大学就是个过场,到哪里读都一样。
王轩逸盯着我说:我说了,不要叫我王总。
我心想,你根本就没说。你只是说林大人可以叫你王总,又没点名道姓地说我也可以。不过想想,再怎么说他也算是我们公司的重要客户,我没必要上纲上线地较真。
于是我又甜甜地补了一句:轩逸。
这一声甜死人不偿命的呼唤让在座的其他两位都抖了几抖。
Kelly打着哈哈地说道:看来我家轩逸和小张之间同学情谊很深哪……
王轩逸喝了口水,缓缓说道:那是相当深的。我人生中最后一支舞就是和这位小姐一起跳的。
他的话还没说完,我一声“噗”地血溅三尺,将口水均匀地喷洒在饭菜上,煞是好看。
回忆
我大学的时候开始了目前为止累计32场暗恋的第一次单相思。单相思的对象正是这位妖孽王轩逸。
王轩逸当初还没有现在这么有骨感,脸上还有些婴儿肥,但是丝毫不影响他在我们林学院长成一棵郁郁葱葱的苍天大树。临西市坐落得偏僻了些,民风也相对比较淳朴。到这所林学院就读的一般都是来自郊区或者城市的普通家庭孩子,对名牌什么的还没有形成概念。王轩逸当初身穿一套大对勾的运动服和一双莲花球鞋驰骋于球场的时候,这些朴素的大一少女们没有将注意力放在这些物质崇拜和攀比上,只是对挥汗如雨、不停用手势指挥队友的王轩逸产生了一些很纯粹很朦胧的想法。我们简单把这种行为归纳为:花痴。
在有王轩逸的球场上,你经常会看到一些外表腼腆内心风骚的女孩儿们在球场外围不停地徘徊,等待王轩逸的一记错误射门,将球踢到她们身上,要是有幸落个骨折,也许还能坐在王轩逸自行车的后座上,上演一段校园青春高纯度爱情。当时席绢亦舒的书都太火了,很多女生走火入魔,一度以为各种巧合都是可以随意制造,而这些无数次的巧合可以顺利升级成爱情和婚姻的。我当初的室友简尔就是这些魔女之一。我觉得简尔的爸妈肯定是台湾言情小说看多了,不然取不出这么饱含小言的名字出来。简尔每天看很多诗,背很多英文词,写无数篇散文,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和王轩逸不期而遇,让他无论选择哪个角度,都能判断出这是一个美好的文艺女青年。而文艺女青年在蔽塞的临西,一度是淑女的代名词。我因为比他们大两岁,内心相对来说成熟很多。我虽然中意他,但绝不至于大冬天的穿着一身薄薄的白毛衣游走于球场外围那么骚包。
有一阵子,我和简尔的生活费因为在月度预算上出现了严重错误,而在实际消费中又因为偷偷溜出临西市嗨皮了一下又没有做好有效的补救措施,导致此后每天生活在两人凑一顿饭或者两顿并一顿饭的窘迫中。那天我和简尔打赌谁先计算出灭绝师太留的那道诡异的数学验证题,谁就有机会吃全餐,输的人全部买单。悬赏之下必有勇夫,我的脑细胞大批阵亡后,终于险胜一招,兴奋之余我饿得两眼昏花,眼冒金星,拉着简尔走近道,直接穿过球场跑向食堂。
正当我们饿狼扑食般冲到食堂门口的时候,身后有人一记高空射球,球砸在食堂门口的石狮后迅速反弹,威猛地弹在简尔的鼻梁上。简尔的白色素布衬衣上瞬间斑斑点点。虽然我对食堂门口为什么要伫立两头红果果暴露生殖器的大石狮无法理解,但这个时候再找学校领导理论这个逻辑未免显得晚了些,只好转头寻找肇事者。
我有轻度近视,无法分辨抱着球跑过来的人长什么样子。但我腹中空空,现在奶娘又血流如注,我心急得厉害,老远地就凌空破口大骂:你他妈的这么大一个洞都射不准吗?控制不住射到外面把人弄出血了倒是拿张纸来擦一擦啊。抱个球管个鸟用?!
我生气的状况下说话分贝大概会有我平时说话声的数倍以上,时不时地还能来个海豚音,穿透力很强。这些话在球场中来回飘荡,回音不断。很多人愣了会儿神,消化完我说的话之后抱着肚子纷纷笑到躺下。后来想想,我这人确实是有下流的本事,非要将好好的一顿训斥给低级化,让所有人贻笑千年了。
这个射不准的理论给大学男生宿舍提供了不少茶余饭后的笑料,而我也在最初两年被评为全校的毒舌妇之王。
简尔在和王轩逸一来二去的交往中,果然过渡到了男女朋友阶段。自从有了王轩逸这个男朋友后,简尔越来越文学女青年,每晚不卷本诗集阅读就睡不着觉,每次睡觉前都会重重一声叹气,彷佛一睡着就要驾鹤西去。我想,王轩逸作为一个运动爱好者,喜欢上一个将叹气视为审美的女孩,也真是匪夷所思了点。只不过这段爱情维持不久,王轩逸又砸到了别的女生,顺势将她替换下了。为此,简尔恍惚得跟祥林嫂一样,没事就跟我说,让我带她去球场。
我起初的时候因为自己算是两人的媒人,还偷偷约了王轩逸见面,让他好好对待简尔,顺便还对第一天的粗俗言论道了一下歉。但我咬定当初说话的时候除了“他妈的”这词是我常用语以外,其他这些骂人不带脏字的双关语都不是我本意,纯粹是听者多心了。
我记得那天清风徐来,水波不兴。林学院荷塘中的莲花开得鲜艳夺目,一群群蜻蜓在荷塘上方低空飞翔。夕阳下,我俩的影子被照得特别特别的长,落在一堆无名小黄花上。很是诗情画意。
那天王轩逸照旧穿了一身运动背心和短裤。足球在他脚下行云流水地转来转去。小腿肚因为长期暴露在太阳底下,已经被晒得黝黑黝黑,但肌肉绷得紧紧的,很有运动员的范儿。听完我的话,他还挺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就是他那一瞬间的彷徨无措,我开始有了第一次的心动。这一下子让我感觉和他亲近起来:帅哥并不是那么高高在上,他也会拉屎也会放屁也会局促也会尴尬。一个平面化的帅哥形象突然立体起来,亲民起来。但是心动归心动,却不至于跟他的粉丝一样恨不得在年终会的时候挂一个“轩昂气宇、逸群绝伦”的横幅出来。私以为,曾经那么纯朴的林学院就是因为王轩逸而变得彪悍和凶猛的。
王轩逸照旧没有和简尔走在一起。简尔也彻底放弃了王轩逸,转而专心投入一个叫赵飞的球员的真爱中去了。
我那次动心在王轩逸的高调恋爱和频繁换女友的过程中逐渐降温。到大四的时候,我都忘了我曾对这么一个帅哥心动过了。简尔说大学不找男朋友很可耻,当然我本人也从未停止过对人生伴侣的终极追求,只不过不是我不愿委曲求全,就是他们不愿意委曲求全。随着毕业脚步临近,我隐隐觉得大学如果这么过去也委实太平淡了些,于是我决定毕业前怎么着也要找一个养眼的做我的男朋友,不知怎么的,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王轩逸。
当时我想追求王轩逸的想法,就像我要拿到毕业证一样,成为了我生活的一个行程,到最后我都忘了我追求他的动机、原因是什么。我每天都在搜集他分手的情报。在得到他分手的确切消息那天,我连夜写了一封很彪悍的情书。这封情书从写作风格上来说,有些像诗经。前面大半篇都在用“起兴”这种艺术手法,扯一些有的没的的东西,什么临西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啊,授课老师越来越变态啊,我老喜欢张国荣啦。后面一小截忽然笔锋一转,直抒胸臆地说,我是风儿你是沙,我是太阳,你是向阳花。在写情书的时候,我因为太关注于内容的优劣,并没有注意到文字的版面布局,生生将“你是向阳花”五个字甩到了纸张的反面。而“我是太阳”这四个字我又生生漏了一个“是”字,使得“我太阳”成了当页的一句绝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