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纯良(原名:从良吧,姑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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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我还像模像样地伤心了一把,还专门写了一篇“我的玻璃心,碎了”的苦情诗,发表于学校报刊杂志上。后来,王轩逸实在太过滥情,大四这一年换女朋友的次数快要超过我一年例假的次数了。最后我都不记得这封情书被我扔到了哪里了。
  这个情书事件本来就应该这么悄无声息地过去了,但事情的转机在于:这位王轩逸同志在毕业晚会时,忽然邀请我共舞一曲。曲终人散时,他在我耳边低语说到:你喜欢我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我晚上在学校门外等你。
  我在震惊于此话的同时,很快理智地分析出这封情书外泄的可能性。因为除了我自己和那封风格诡异的情书之外,不存在任何人证物证能让王轩逸有此结论——我从来不跟其他女生一样,张狂地去球场加油助威或者害羞地欣赏他的背影,每次遇见王轩逸,我只是赤luoluo地欣赏。这是一种单纯的审美。我喜欢他的单眼皮眼睛,喜欢他立体感颇强的鼻子,喜欢他丰润的嘴唇,喜欢他健硕的身躯和翘翘的臀部。这是老天爷赐给凡人的美好礼物,是个艺术品一样的存在。我在欣赏这个艺术品的时候,充满了肉欲,但是没有丝毫□。当然你们会说,肉欲和□没有什么差别。那你就犯了我们学校那些小女生的错误了。我的意思是,如果王轩逸是个很坏很坏的人,比如说是杀人狂之类的,我也会很有肉欲地看向他,但是我估计全校没有一个女生会对一个杀人狂产生□的。我想王轩逸足够聪明,应该从我看向他的眼神里判断出来这种差别。但他现在这么笃定地说我喜欢他,只不过是仗着我亲手书写饱含感情的一页情书而已。我想告诉他,如果他有幸看见了那封情书,那他就当是看见一个孤独的老女人在半夜思春时的嚎叫就可以了,并不用往心里去。重要的是,我自己也搞不明白我曾经有没有喜欢他,现在还喜不喜欢他。也就是说,我不敢保证我的那坨肉欲里面掺进了□没有。
  那天晚上,我犹豫半天,没想好怎么答复。但我还是如约去了学校门口,顺便还戴上MP3,听Linkin Park撕心裂肺狂吼《in the end》。
  我在校外的门口等了四个小时。我觉得Linkin Park唱了四个小时,他们喉咙也该哑了。烤串的新疆大叔都撤摊了,学校的情侣也陆续出去打野战了,我也没等到他。盛夏的深夜,试验田里传来青蛙不耐烦的呱呱叫声。薄雾笼罩,天上连颗星星也没看见。我穿着一身浅绿色的单薄连衣裙,踩着一双白色的高跟凉鞋,在凉风中有些瑟瑟发抖。每次我想要扭头走了,我总会隐隐觉得身后有了脚步声,于是我告诉自己再等等再等等。直到学校宿舍锁门时间的临近,我才彻底地感受到,很多人很多事情是等不来的。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伤害。我觉得这是对我的最高羞辱,我恨不得一掌劈死他。
  一个月后我接到他电话,还没等他利索说完一句话,我就说:你去死吧。然后重重挂了电话。
  自此,这段回忆被我封箱打包,沉入谷底。其实回过头来想,我只不过是生气他放我鸽子,还没有到辜负我感情的地步。而且这场暗恋究竟是不是真的也不好说,因为我还暗恋过无数个帅哥,这些暗恋里面,王轩逸并不是一个特殊的案例。周林林知道我曾暗恋过方予可后,还特地在方予可前许诺,她可以出借方予可的腹肌不限次数地让我的狼爪抚摸。大家相互能开玩笑地说这些的时候,我对方予可早已没有所谓的男女感情了。所以我现在能这么泰然地和王轩逸重逢,泰然地和他搭讪,泰然地和他交谈,说明我早忘记了那人生中的小插曲。
  人生中受的伤害那么多,多一件少一件又何妨。人本来就是要越活越豁达的。
  这么多的片段看似很长,回忆起来也就是几秒钟的事情,那些影像如同被风翻动的书页,迅速又清楚地在我脑中过了一遭。眼前的王轩逸仍然摩挲着那只玻璃杯,Kelly望向他,而林大人望向我。
  我舔了舔嘴唇,干笑道:那也是我目前人生中的最后一支舞了。
  林大人看向我的眼神更加飘渺。
  我又补充道:因为那次我跳得状况百出,差点把王总,呃,轩逸的鞋给踩烂了。印象实在不好,所以索性再也不跳舞了,连现在流行的肚皮舞都没去学。
  我说得相当诚恳,彷佛那天我真的如同一个慌张不安地旋转的小女孩一样。事实上,那天我跳得很好。我爸和我妈曾经去过苏联,带回来的财富之一就是交谊舞。我有幸在很小的时候学会,随着音乐摆动身体是我的本能。
  我记得那天,跳到最后,全场只剩下我和王轩逸。大家都在舞池旁边静静看着我们如何地忘记周围的环境,如何的心随舞动。也许,那天晚上他赴约了,我便会接受他,然后发现自己确实也是喜欢着他。
  王轩逸抿了口清水,对着林大人说:那天妖子的表现很好,像一只小天鹅。
  要不是今天晚上我们没喝酒,我都以为王轩逸喝醉了酒。这话说得太暧昧,连我自己都怀疑我是不是记忆错位,我和他之间是不是真的发生过一些绿了芭蕉红了樱桃的风花雪月……
  但他又转瞬笑道:不过当初她骂人很厉害,现在应该收敛很多了吧。Roger你要小心她的毒舌。她曾经被我们全校称为毒舌妇之王。
  林大人笑了笑,转过来对我一脸春风和煦,杨柳佛面的温暖模样:妖子刀子嘴豆腐心,相处久了习惯了。
  林大人在外人那里都叫我小张,只有在公司内部,才会随大流唤我一声妖子。这次突然不经意的改口让我稍稍有些不适应。而且天地良心,我从来没有在林大人前面有过刀子嘴豆腐心,最多就是豆腐嘴刀子心罢了。

  搬家

  我至今觉得匪夷所思,事情怎么就演变成我坐在了林大人高大威猛的SUV越野车里,而车的方向是我家……
  话说昨天,我为了准备搬家开始以蜗牛的速度收拾东西。这一收拾让我对我的人生有了新的认识。败家的证据实在太多,清理起来都是一些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比如一米多高的藤萝状灯柱、无数个长相各异的NICI小熊、四枚卡哇伊风格的组装小凳、还有两柜子的衣服等等。就跟搓澡一样,越奋力地搓越能搓出泥来,大有源源不断的意思。以前每次月初发工资后,前十天去商场,中间十天去淘宝,最后十天拼地下商场,以后我想我得适当缩减逛淘宝的次数了,因为从数量上来说,我收拾起来的那些体型庞大又无实际用途的,多是淘宝消遣惹的祸。
  望着如山般的一堆物品,我感叹到搬家是个浩大的工程,即便发扬愚公移山精卫填海的精神,搬完的日期也是遥遥无期。第二天我跟林大人请假,打算请完假后,再电话通知阿宝这位壮丁开个金杯过来帮忙。大不了,我把那个从淘宝上买的小jj开关的台灯送给他。
  林大人得知我搬家的事由,让我将他这几天的行程报备了一遍后,云淡风轻地说:那就这周周五下午搬吧。我过去帮忙。
  我倒吸一口气。只有小的给您鞍前马后的命,哪敢牢您大驾屈尊到寒舍涅……我将这个意思翻成正常的表达方式跟林大人表了表:平时已经够给您添乱的了,您平时也忙得很,搬家这种脏活累活还是我自己来好了。再说,我的房子又小又乱,让您看笑话了。
  林大人倒是一点也不客气,将笔记本一合上说:没关系,以后你家里的钥匙给我配一把吧。
  啊……我连摇头的力气都没有了。我觉得现下形势下,装小白装无知只会让自己失去立场失去贞洁失去名声,于是我直着脖子问:你想包养我?我不会答应的。
  林大人抚在电脑上的手顿了顿,中指的关节还微微弹了弹。
  然后林大人抬起头看向我,跟看白痴一样的表情说:妖子,你听说过包养一个人,还要被包养的人自己租房子的吗?
  我想了想,确实也有道理,我只好又问:那你是还想替我付房租?
  林大人这回抱着拳看我没说话,黑黑的眼睛里跳着一闪一闪的火苗。
  我肯定是惹怒林大人了。林大人怎么会小气到付房租呢……我大胆地又试问了一下:Roger您是想给我买房子?
  林大人眼中剩的最后一点火星子也被我无情熄灭了,他叹着气说:等你成为公司的骨干型人才,公司也许会掏钱给你买房子。但按照你现在的智商这辈子也没什么希望了。我问你要个钥匙,是想让我儿子有什么事能去你家。
  我虽然还没有搬家,但是对我那单身公寓的生活已经充满了向往。这种向往大概是这样子的:清晨的阳光透过白色的窗帘洒进床上,我慵懒地欠了欠身子,床对面的写字桌上,笔记本完成了一夜的使命,终于下载完几G的精彩视频,而我起床后的任务是——双击它。
  但是这种生活仅限于我一个人。外人存在的情况下,这种愉悦的心情很快会演变到尴尬的境地。
  我要誓死捍卫我的独身生活。
  我想了半天,终于颤悠悠地说:聪聪毕竟也7、8岁了,这个年龄刚好是孩子成长的敏感时期,最好有父母的陪伴。刚才您也说了,我智商不高,文凭也在那里,教育孩子既没有经验,更没有天赋,这种关系到林家未来命脉的任务我实在不敢一人承担。再说,林夫人应爱子心切,怎么会放心将这么乖巧的孩子断送在我这里呢。
  林大人站起身来,跟我说:他妈妈肯定很放心把他交给你。上次去大连,你不是和他相处得很好?现在孩子数学英语都还不错,就是语文差了点。你好歹也是科班中文系出来的,就不要和我推脱了。孩子也不是天天上你这里来,可能一周也去不了一次。不管怎样,我每个月给你账户汇3000块钱,算是孩子教育费,怎么样?
  我嘿嘿地笑:那多不好意思啊,怎么能收您钱呢。我也很喜欢这孩子啊。3000块钱就不用再缴税了吧……呵呵。
  于是乎,我就这样坐在了林大人的车上。
  这一天林大人和林思聪两人穿了一套父子运动套装。林大人穿了一件墨绿戴帽卫衣,卫衣上的图案居然是铁臂阿童木脚踏风火轮——哦不,脚踩风火轮的是我们中国的哪吒——铁臂阿童木脚踏火箭振臂飞翔,下身穿了一条灰色的休闲棉料裤子,脚上是一双纯白色的NIKE AIR的球鞋。整体说来,林大人是打高尔夫球来了。
  我们三个愚公和精卫开始慢慢地往车上运载各种五颜六色的生活用品。林思聪对我扔在地上的JJ开关台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停地趴在沙发边上拨弄。林思聪本来长得一副天真无邪的模样,在拨弄台灯的开关的时候,时不时露出了一些与其年纪不相符的淫 荡猥琐之色。我隐隐觉得我这样毁人不倦地涂炭生灵,将魔爪伸向祖国的未来,有朝一日终会成为林家的罪人乃至全民族的罪人。想到这一层时,我立马将台灯扔进了垃圾箱。
  林大人宽敞舒适、有容乃大的车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摇身一变成了塞满各种大包小包、瓶瓶罐罐的难民车。发车的时候,林思聪趴在车窗上,依依不舍地望了一眼静静地躺在垃圾箱里的JJ台灯。
  到了新家,终于把所有的东西码放到位之后,已经是晚上五六点钟了。林思聪躺在我的床上,开始嚷嚷肚子饿了。我希冀林大人能够在我的新家展现家庭主男的一面,比如给我们做一份意大利面条哪怕蛋炒饭聊以充饥。我肯定是最近台剧看多了,以为帅气多金的美男们长了干净的指甲,都是会为了深爱的人弹上《致爱丽丝》和或者□心炒饭的。但我不是林大人爱的人。林大人既没有给我弹钢琴,也没有给我舞菜刀,他只是躺在林思聪的旁边,动也懒得动一下,徒留了一双好看的手。
  我的这个单身公寓面积不大,还得劈成房间客厅厨房和卫生间。房间里除了能放下一张床和一张苗条点的桌子,已然拥挤得厉害。当然这也真是一张KING SIZE的床,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