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枭 作者:方白羽
巧妙打造成各种器械和工具,那自己为何不能将身边可用之材,变成帮助自己的工具呢?
杜刚与任侠虽按照任天翔的指挥,将几棵枯树加工安装了起来,却还是没看出它有何用处。就见任天翔脱下自己的外袍,然后绑在那东西竖着的桅杆上,二人这才看明白,它依稀像是一艘双体船。
二人对望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同样的疑惑——钜子是不是因为干渴发疯了,竟然大半夜叫我们在沙漠中造一艘船。
“我没有疯,”任天翔像是看透了二人的心思,悠然笑道,“将船底削平、打磨光滑,他们就能在沙中滑行。”
任侠迟疑道:“可是没有风,它们如何滑行?”
任天翔肯定地道:“明日一定有风,而且是飓风。”
任侠奇道:“你怎么知道?”
任天翔指指天上的月亮:“月影昏暗有晕,明日必起大风。”
任侠抬头看看月亮,再看看一脸自信的任天翔,有些将信将疑:“公子怎么知道这些?”
“我就是知道。”任天翔嘴边露出了他那标志性的微笑,“前日大风之前的夜晚,月色便是昏暗有晕,多年前我在西域沙漠,也曾见到过同样的现象。”他顿了顿,迟疑道,“准确说我当时其实并没有注意这些,只是现在突然想起了这些以前从未注意过的细节,它们就像我昨天刚刚看到过一样清晰。”
这是修炼《心术》后产生的效果,不仅能观察到常人难以留意到的细节,甚至能回想起多年前早已遗忘的信息,它们总是在最需要的时候,从尘封已久的记忆角落冒出来。准确说是高速运转的大脑,可以在更短时间内,搜索到更多、更深、更久远的记忆碎片,并在瞬间进行甄别、判断和归纳,发现表象之下隐藏的“规矩”,并巧妙运用这些“规矩”为自己服务。
不过任天翔没有对任侠和杜刚作更详细的解释,他知道这道理对没有修炼过《心术》的人来说,根本就无法理解。在旁人眼里这简直就像是神秘莫测的巫术,只有达到这种境界的智者,才能互相理解和沟通。他突然想起几百年前在戈壁大战中装神弄鬼、作法借风的诸葛孔明,显然这千门高手也是能看透天象的智者。想到这任天翔心中突然一个激灵:难道千门中也有类似的修炼术?
任侠与杜刚虽然并不能理解,但任天翔已经无数次展露过这种神秘莫测的能力,令二人对他产生了一种近乎盲目的信任。二人脱下自己的外袍,像任天翔一样将它们绑上桅杆,但见这艘沙漠中的船所有部件俱已齐备,就欠吹响西方的飓风了。
黎明时分,沙漠中果然刮起了强风,看苗头有超越前日那场风暴之势。不用任天翔吩咐,几个人七手八脚将“船”抬到空旷处,然后将受伤的小川和萧倩玉抬到船上,齐心协力推着船顺风而行。任天翔在船上操控着风帆的方向,让它吃上更多的风力。就见这艘粗陋的双体船终于在沙子上缓缓滑行,最终不靠人力也顺风滑行起来。
“哈哈,成功了!”任天翔一声欢笑,心中充满得意。小薇一面帮着任天翔操持风帆,一面向杜刚和任侠招手:“快上来!”
二人使劲又推了几步,让船滑行更迅速顺畅,这才跳上沙船。但见沙船顺着风势越行越快,在沙海中飞速滑行。几个人杠开始对风帆的操纵还有些不熟,不过很快就掌握技巧,以风帆控制着沙船滑行的方向,像西高速疾行。
身后传来隐约的马蹄声,夹杂着杂乱的狗吠。显然追兵已经发现了众人的企图,正纵马追了上来。但见身后昏黄的天地间,上百快骑朦胧的身影在漫天沙尘中时隐时现,渐渐逼近,领头的正是倒提长刀、杀气腾腾的燕寒山。
“不行,船太重,速度起不来。”杜刚望着渐渐接近的追兵,突然拔刀在手,对任天翔毅然道,“我下去挡住追兵,为你们赢得时间。”
“我也去!”任侠说着也拔剑而起。小薇急忙喝道:“等等,就算要减轻重量,也该先将那个女人扔下去。”说着就要将萧倩玉推下船,谁知杜刚与任侠不等任天翔阻拦,已抢先跳下船,消失在漫天风沙之中。
船体一轻,速度徒然加快,刹那间将身后的追兵和杜刚任侠抛下老远。听到狂风中隐约传来兵刃的碰撞和隐约的惨呼,小薇不禁哭着向萧倩玉打去:“都是你都是你都是你,要是杜大哥和任大哥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一定要你为他们抵命!”萧倩玉没有还手也没有躲闪,只是遥望杜刚和任侠消失的方向,眼中隐约有一丝异样的微光……
风势渐渐弱了下来,沙船的速度越来越慢,直到最后停止。不过任天翔已不再担心追兵,因为方才那持续了近一个时辰的飓风,早已将追兵抛下老远,飓风也吹散了沙船滑过的痕迹和他们身上留下的气味,相信就是最好的猎犬,也找不到他们的踪影。
任天翔下得沙船,取下风帆系在船头上,然后吃力地拉起船想要继续前进。小薇忙阻拦道:“你疯了,你身上有伤,而且手无缚鸡之力,如何能将两个人拉出这沙漠?”
任天翔笑道:“你会帮我,不是吗?”小薇点点头:“我可以帮你拉小川,因为他不仅是你朋友,还救过你的命。但是我凭什么要拉那个女人?她不仅想要我们的命,还害得杜大哥和任大哥为了救她而下落不明。除非你将那个女人留下,不然我不会帮你。”
任天翔柔声道:“你也知道杜大哥和任大哥,为了救包括她在内的所有人宁肯牺牲自己,他们要是知道你将一个重伤不能行走的同伴抛下,会作何想?”“她不是我们的同伴!”小薇急道:“她是我们的仇人,我们已经救了她很多次,再救她也许会将我们自己也搭上。”
“也许在你杜大哥和任大哥这些墨者心目中,根本没有什么仇人。”任天翔遥望来路轻声道,“在他们心目中,每一个弱者都需要帮助。哪怕有时候因不得已而杀人,也是为了扶弱抗强,救助更多的人。”
小薇想了想,跺足道:“好吧,我就跟你犯回傻,但愿老天爷开眼,看在我们一片善心的份儿上,让我们尽早走出这片可恶的大沙漠。”
二人拉起沙船挣扎着继续向前,只可惜老天爷似乎并没有因他们的善举而动心。一个时辰后二人精疲力竭地摔倒在地,几乎再无力站起。二人拼尽全力,也仅拉着沙船走出不到十里。前方地平线尽头,依稀出现了朦胧的城郭,但就这个距离,他们已无力再跨越。
“实在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任天翔浑身瘫软地靠在船头,对一直昏迷不醒的小川愧疚道。小川似乎听到了他的声音,睫毛微颤,缓缓睁开了眼睛。他的目光望向极远的东方,哑着嗓子涩声道:“如有可能,请将我的骨灰送回故土。”任天翔不忍让他失望,握着他的手笑道:“你放心,我一定会将你送回故土。”
小川放下心来,脑袋一歪又晕了过去。就在这时,突见萧倩玉慢慢站了起来,扶着桅杆跳下沙船。经过长时间的休养,加上缺水的时日很短,她的体力已经基本恢复,身上的伤也早已没什么大碍。
小薇惊讶地望着起身的萧倩玉,破口大骂:“好你个奸妇,明明已经恢复,却还故意躺在船上让我们拉你。我们如此好心待你,你却将我们当成了傻瓜!”“你们本来就是傻瓜!”萧倩玉咯咯大笑,“现在你们是不是很后悔?后悔信了墨子那些愚蠢的信条,最终反而害了自己?”
小薇气得还想破口大骂,却被任天翔握住了手。就见他对萧倩玉淡然笑道:“我没有后悔,因为我已开始体会到真正墨者一样的情怀。再来一次,我们依然会救你。”萧倩玉愣了一愣,突然拔刀喝道:“死到临头还要嘴硬,你以为救了我,我就不能杀你?”
面对恩将仇报的萧倩玉,任天翔若无其事地笑道:“我们救你的时候,本来就没有想过要什么回报。你当然可以做你心中像做的任何事,根本不必有任何顾虑。”萧倩玉脸上阴晴不定,握刀的手紧了又紧,不过终究和还是未能砍下去。她收起刀冷笑道:“我就是不杀你,你们也走不出这片沙漠,有什么比眼看着城郭就在前方,却再也没有力量走到更痛苦的呢?”说完萧倩玉咯咯大笑转身就走,往西大步而去。
风彻底停了下来,任天翔、小薇相拥而坐,默默地望着地平线尽头音乐的城郭,心中异常平静。现在他们已没有力量再走那么远,就算有,他们也不可能丢下昏迷不醒的小川。二人默默地望着天边那澄净到不带一丝杂色的碧蓝天宇,心情也像是融入到那片蓝天一样的宁静。小薇轻轻靠在任天翔肩上,突然没来由地问:“公子,你以前有过多少女人?”
任天翔想了想,摇头道:“记不清了,只记得从我懂事开始,身边好像就没少过女人。”“他们中间,你都喜欢过谁?”小薇疲惫得直想睡过去,只有问些心中已想问的问题,才能勉强令自己保持清醒。
任天翔想起可儿,想起丁兰,想起小芳,想起高原上的仙子仲尕,又想起记忆深处许许多多或模糊或清晰的面孔和名字,直到想起那个舞中的仙子,他的心突然隐隐一痛。默然良久,他微微摇头道:“没有,一个也没有。”
“我不信!”小薇嗔道,“你不喜欢他们,怎么会和他们在一起?”
任天翔眼中突然有种莫名的伤感:“因为我寂寞。”
“寂寞?”小薇有些不解,“为什么会寂寞?”
任天翔目光落在极远的天边,良久黯然道:“我在青楼长大,虽然青楼一直都很热闹喧嚣,人来人往,但我却很孤独。母亲每天都要应酬到深夜,所有人都在寻欢作乐或强作欢颜,没人有工夫关心一个小孩的喜怒哀乐,哪怕我故意在她们的衣衫上涂上墨水,或往客人的茶杯里吐口水,他们发现后也最多是扇(通假字)我两巴掌,从来不问我为什么要那样干。”任天翔轻轻叹了口气,“后来我回到任重远身边,他是义安堂堂主,更没有时间陪我。义安堂每一个人好像都有自己的事,我只好去外面交朋友。我结交了长安城一帮和我一样无所事事的纨绔,整天混迹青楼妓寨,用热闹喧嚣填补心中的空虚,用虚情假意弥补精神的失落。但是在每一次欢娱之后,心中只剩下更大的空虚和寂寞,必须用更大的刺激才能填补。”
“我陷入了一种恶性的循环,”任天翔轻叹道,“吃喝玩乐成了我生命的全部,我不能停下来,因为一旦停下,就会陷入一种无所事事的空虚、寂寞和无聊之中。我害怕这种感觉,因此不断追逐各种各样的女人,结交和我一样无聊空虚的朋友,用各种虚幻的幸福来麻痹自己,知道变成一具感觉迟钝麻木的行尸走肉。”
小薇似懂非懂地问:“那……寂寞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任天翔想了想,迟疑道:“就像自己是这个世界可有可无的过客,世上的一切都跟自己没什么关系。你活着没有人在意你,你死去也没有人会记得。你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要活在这个世上,即使置身于最奢华的盛宴,左右簇拥着最美丽动人的女子,你依然感觉自己是孤独的一个人,没有人真正在乎你心里在想什么,更没有人关心你心中的喜怒哀乐。”
任天翔眼中那一抹发自灵魂深处的寂寞和忧郁,令小薇心中莫名悸动,她怔怔望向任天翔,低声问:“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心里在想什么?”
任天翔抬首望向天边,幽幽叹道:“在离开长安之前,我一直是衣食无忧、无所事事、麻木无知,美酒美色、鲜衣怒马是我人生最大的喜好,只是这样的生活在旁人眼里或许值得羡慕,对我来说却如同行尸走肉;离开长安后,我尝到贫穷和饥饿的滋味后,便将财富作为自己的第一追求,为财富殚精竭虑、甘冒奇险甚至是不择手段。但是当我开始拥有巨大财富后,财富对我来说又变得索然无味,没什么稀奇。”任天翔说着从项上摘下那枚伴随了他很多年,也鼓励了他很多年的开元通宝,用复杂的的眼神翻来覆去看了片刻后,一扬手将它扔出了老远。望着那枚铜钱消失在黄沙之中,他继续道,“后来因为妹妹受洪邪欺负,我又把做个掌握权力、人人敬畏的权贵当作人生新的目标。很走运我做到了,成了皇上跟前的红人,与公卿大臣陈兄道弟,与王公贵族把酒言欢。在外人眼里我很威风,但其实我自己最清楚,多大的官其实都是 狗,只是等级不同,小官伺候大官,大官伺候皇上,每天必须以主人的喜怒哀乐为自己的喜怒哀乐,主人叫咬谁就咬谁,叫打滚撒欢就打滚撒欢,不然轻则被主人冷落、被同僚欺凌、被下属轻看,重则身家性命不保。”说到这任天翔幽幽轻叹,“所以我心里其实非常理解安禄山,没人愿意永远做狗,只要有机会,谁不想堂堂正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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