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天
卢乘风看都不看这些护卫一眼,他只是咳嗽了几声,发出了几声尖锐的冷笑。
挽着勿乞的手,卢乘风将勿乞谢了又谢,他一直抓着勿乞的手,丝毫没有放开的意思。
勿乞尴尬的望着卢乘风。也许这是卢乘风表示感激和亲热的一种礼节,但是和一个大男人这样亲密的手握手,无论是勿乞,还是和他灵魂融合的吴望、乐小白,都没这种经验,而且他们都无比的腻味这样的动作。在地球,两个男人如此长时间的握手,很会让人误解到别的地方去。
但是,勿乞看了一眼卢乘风身后那辆悬浮在离地三尺的空中的车驾,强忍住了将卢乘风一掌打倒,将他全身洗劫一空的冲动。初来乍到,做事还是低调一些,一定要低调,起码在摸清卢乘风的底细之前,还不能真的把他给洗干净了。
“呵呵”干笑着,勿乞有一句没一句的和卢乘风搭着话。
张虎带着猎蛮人和蒙村的村人早就赶了过来,在勿乞和卢乘风虚以委蛇的时候,他正带着猎蛮人整理地上的黑衣人尸体。五十名黑衣人的尸身被摆成了一排,所有人身上的零碎,包括他们的弩弓和长刀都收集了起来,整齐的堆在这些尸体前。
勿乞被卢乘风强拉着到了那些尸身前。
尸体就不要说了,除了那黑衣人首领死得漂亮一点,其他黑衣人都是被芒刺所杀,全部都缩成了一团小小的肉团,浑身焦黑,污血蒙了他们厚厚的一层,就连生前的容貌都分不清了。
至于那黑衣人首领,扯下他蒙脸的黑布后,卢乘风的脸色就变得无比的古怪。跟在他身后的黑人大汉小黑和那黑人老头儿老黑,也是脸色一变,小黑更是重重的往一旁吐了口浓痰,以表示自己心头的怒火。
冷笑几声,卢乘风拎起一柄长刀,将那黑衣人首领的面门砍得稀烂,让人再也分辨不出他的形象。
长叹一声,将长刀丢在地上,卢乘风反手握住勿乞的手,煞是凝重的望着勿乞的双眼。
“勿乞壮士,吾和你一见如故,不知有件事情,是否稍嫌唐突了?”
勿乞看了一眼站在不远处,正在摆弄一支强弩的张虎。张虎头也不抬的,只是拼命的摇头。
勿乞明白张虎的意思,卢乘风这种豪门公子,出门在外就被人刺杀,这是一滩漆漆黑的浑水,知道其中苦楚的张虎,自然不建议勿乞和卢乘风产生任何的纠葛。
可是勿乞的心思,那里是张虎能明白的?
握着卢乘风的手,勿乞淡然道:“还请公子明示。”
卢乘风长叹了一声,他望了一眼那些站在旁边浑身战栗的护卫,冷笑道:“乘风此番来小蒙城赴任,身边只有这么一群废物护卫。乘风的性命,却不在自己手中。勿乞壮士神威,数十贼人不是你一合之敌,乘风斗胆,还请壮士做乘风的门客。”
松手放开勿乞的手,卢乘风对着勿乞长身一揖,他长声道:“乘风一片诚心,还请壮士恩允。”
“这个,做门客啊!”
勿乞手指勾了勾自己下巴。
沉吟了片刻,勿乞笑道:“门客就门客吧。我师尊说过,给富家公子做门客,其实很有出息的!”
一旁的张虎用力摇摇头,轻轻地跺了跺脚。
卢乘风面露狂喜,又是一把抓住了勿乞的手。
“乘风得壮士相助,直有如久旱逢甘霖!”
勿乞哈哈大笑,握着卢乘风的手连连摇动了几下。
第十五章 城守
道路尽头,小蒙城赫然在望。
勿乞皱起了眉头,小蒙城的模样,实在是让人失望。三丈高的夯土城墙,低矮的城门楼子,城楼上一面有气无力裹在旗杆上的大旗,加上几个站在城门口有气无力的守门军士,小蒙城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破败。
近到城门口,勿乞看到很多茅草不甘寂寞的从城墙里钻了出来,正得意的随风招摇。这个城门的城门楼子上,居然还有一颗两丈多高的野果树枝繁叶茂的生长着,枝叶之间,还挂上了数十个小孩子拳头大小的果子。
“吱……”
勿乞磕颗牙齿,从牙齿缝里抽了口冷气。
卢乘风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他歪着脖子,死死地瞪着小蒙城的城墙,过了许久,才有气无力的哼哼了一声。但是他很快又笑了起来,眯着眼睛很不以为然的笑道:“勿乞,幸好吾不是此处城守,吾只是此处的典军罢了!还不赶快恭喜我?”
瞪了卢乘风一眼,勿乞有气无力的朝他拱了拱手:“贺喜公子,恭喜公子,公子不是小蒙城的城守,果然是人生第一大幸事!奇怪耶,这么破烂的城池,为什么还要放在这里?”
骑着一头坐骑的张虎凑了过来,他隆声道:“为了蒙山里的药材、矿产、树材、兽皮兽肉和蛮子!”
张虎指着小蒙城侃侃而谈,将小蒙城的情况介绍了一番。
蒙山物产丰厚,无论是谁都无法无视蒙山的出产。所以拥有蒙山统治权的吕国特意在蒙山外建城,负责蒙山所有物产的汇集和转运。同时蒙山内的蛮人时常出山骚扰吕国,在小蒙城设城,也起到了预警、防御的作用,蛮人一出,小蒙城首当其冲挡住蛮人,就算挡不住,也能拖延他们一段时间。
所以小蒙城固定居民不过三五万人,城内混饭吃的流动人口超过二十万,更驻扎了天地人三旅十二营城卫军,总军队人数就接近了八千人。
八千驻军,就算是吕国的其他繁华大城中,也少有这样的军队数量。
“原来如此!”卢乘风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就算卢家根本之地溧阳城的驻军,也不过三千罢了。这弹丸小城,居然有八千驻军,难怪还要配上一个典军!”
谈说间,一行人已经到了城门前,张虎就向勿乞和卢乘风抱了抱拳。
“勿乞兄弟,卢公子,到此一别,后会有期!勿乞兄弟,这小蒙城地方不大,你若有那心思,只管来找大哥我就是,我们这一队兄弟,平常就住在城东的‘猛虎院’里!那是我们的老窝了!”
大声交代了几句,尤其是着重叮嘱了一番勿乞,张虎看都不看卢乘风一眼,施施然合着一票属下,骑着卢乘风那些死去护卫的坐骑,一路快速的冲进了城去。
老黑、小黑的脸色有点难看,他们黑漆漆的面孔狠狠的皱成了一团。
卢乘风则是晒然笑了起来:“这张虎很好,是个有故事的人哪。视豪门公子为毒虫猛兽,是个明白人,也是个没意思的人。勿乞哪,你觉得呢?”
望着张虎等人远去的背影,勿乞很坦诚的说道:“张虎大哥,是个好人!”
卢乘风拍了一下额头,呵呵笑道:“哎呀,的确是个好人。罢了,猎蛮人免不得要和城卫军打交道,以后我这典军,多照顾照顾他们就是了!啧,他们的衣甲兵器,不都要从我这里购买么?”
勿乞点了点头,上上下下的看了卢乘风一阵子。这典军,感情还负责小蒙城的军械管理?
一旁的蒙村人也向勿乞打了声招呼,快速押解着三十几辆大车进城去了。他们也看不惯卢乘风这豪门公子,总感觉和卢乘风之间隔了厚厚的一堵墙,无论是卢乘风说话还是做事,他们都觉得无比别扭。
尤其是卢乘风逃命的护卫居然还撞伤了几个蒙村的村人,蒙村人更加不可能对卢乘风有好脸色。
虽然卢乘风很慷慨的给了蒙村人一大笔医疗费,将死去护卫的坐骑都赠送给了张虎他们,还将所有黑衣人的兵器和身上的一点浮财都送了出去,依旧没能换来蒙村人的好感。这些朴实的汉子就是一根筋,卢乘风的护卫招惹了他们,连带着他自己都变得不是人了。
无奈何地叹了一口气,卢乘风轻拍双手望着勿乞苦笑。
勿乞摇摇头,指着那些策骑跟在后面,垂头丧气宛如斗败公鸡的二十几个护卫,冷然道:“公子还是想办法在小蒙城多招揽些人,就靠他们,没什么用的,还不如赶了回去,省得浪费粮食。”
卢乘风用力一拍手,大笑道:“对啊,他们是我的护卫,留他们在这里,还要浪费军粮来供养他们。罢了,罢了,你们留下坐骑我自然有用,自己走回溧阳告诉夫人,就说我平安到达小蒙城了!”
那些护卫听了勿乞的话,脸色就有点不对,再听到了卢乘风的命令,他们拔刀杀了勿乞的心都有了。留下坐骑,就靠两条腿千里迢迢的走回溧阳?这不是要人命么?
更要命的是,他们就这样被自家服侍的公子赶回去,家族会怎么看待他们?这回去了,皮都会被扒下一层。
二十几个骑士连滚带爬的翻下马背,顾不得地上肮脏,忙不迭的向卢乘风磕头赔罪。
勿乞冷眼望着这些人,阴沉着一张脸道:“公子,看你的了。他们似乎不把你的话当做一回事!”
卢乘风的脸色愈发的铁青难看,他厉声喝道:“留下坐骑,给我滚回溧阳。难不成,要我动用家法?”
那些护卫身体一起哆嗦了一下,他们相互看了一眼,再也不敢吭声,一个个垂头丧气的拎起兵刃行囊,慢吞吞地转身朝来时的路走了过去。
勿乞淡然道:“见贼而逃,是为无胆;弃主不顾,是为不忠;不服主命,更是大逆不道的行径。这种废物留在公子身边,还能指望他们做什么?不如在小蒙城招揽一批可用的人手,更加来得便宜。”
卢乘风若有所思的望着勿乞,很是赞同地点了点头。
勿乞淡然一笑,毫不回避的和卢乘风对视着。卢乘风的目光深邃复杂,惺忪无神的双眼宛如重重黑幕,不知道隐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东西。勿乞的双眼清澈如水,眸子也是亮晶晶的宛如不含丝毫杂质,但是他的眸子最深处却是一片幽蓝色的水波,风平浪静的水波下面,更是不知道藏了多少要人命的漩涡。
两人对视一笑,同时望向了小蒙城的城门。
猛不丁的,城里传来了密集的脚步声,足足三四百人排着仪仗队伍,快速朝城门迎了出来。在这些人最前方,是一尊圆滚滚、胖乎乎的肉山,正艰难的一步步行走着,气喘吁吁的擦拭着脸上流淌下来的汗水。
“可是卢家公子来了?典军大人,典军大人咧,您来了,我们小蒙城的城卫军,可就有了主心骨了!”
隔开老远,这胖子就用那油腻腻的甜兮兮的声音大叫起来。听他的话,显然他是来迎接卢乘风的。
等这一尊肉山走到了面前,勿乞才看清了他的容貌,顿时不由得大为倾倒。
这家伙的身高也和蒙村人差不多,高度在两米开外,但是他的腰围怕是能有自己的两个身高大小。他浑身上下,到处都是白嫩嫩水波一样的肥肉,就连最难堆砌脂肪的双耳,都堆满了一层层细腻的白肉,看上去和猪耳朵也没什么区别。
这人的五官更是精彩,团团一张肉饼子脸也就罢了,他那白净脸上的五官,却是精致得让人无言以对。
水汪汪的桃花眼,可惜小了两圈。挺翘的鼻梁,可惜短了半寸。精致的,真的和红樱桃差不多大小的樱桃小嘴,红润的点缀在他面孔正中偏下一点的地方,那甜兮兮的声音,就是从这张小嘴里吐出来的。
猛的打了个寒战,勿乞不敢多看这人的身材,一对贼光兮兮的眼睛,只是飞快的掠过了大胖子的衣饰。
衣衫是用上好的丝绸所制。勿乞顿时放宽了心,能有丝绸制品的地方,再坏也坏不到那里去。
头顶金冠是用紫金铸成,金光熠熠紫气升腾。紫金是好东西,在盗得经内,紫金是一种用途广泛的基础性材料,修炼者无论是制造飞剑还是法宝,都少不了动用大量的紫金。这人能用紫金做发冠,可见这里有紫金矿藏,收集大量的紫金,不是难事。
金冠上镶嵌了拇指大小的宝石三颗、珍珠四粒。三颗宝石艳红如血,一眼望去,就觉得浑身燥热。这是三颗蕴藏了火性能量的宝石,同样是修炼者用得上的宝物。
对比那四颗珍珠,珠子倒是寻常货色。蒙山不靠海,能有四颗珍珠嵌在发冠上已经是很奢侈的装饰。倒是那三颗宝石,一定要弄清楚,是从外地购买的,还是蒙山当地出产的。
除此外,这胖子腰间一条玉带很显眼,尤其是玉带正中那块拳头大小的椭圆形水绿色宝玉,更是让勿乞心动不已。那哪里是寻常宝玉,分明是一块中品的“绿澜石”,是水属性灵石的一种。
但是最有价值的还不是这些东西,而是胖子右手大拇指上套着的一个金色指环,上面镶嵌了一颗黄豆大小精光四射的红色晶体。看到这指环的时候,勿乞的心脏都快跳出来了。
金色指环,是用“天砺金”制成,是上品的庚金属性材料。就这么指环大小的一小点天砺金,也足以融入其他的材料,锻造一柄威力不弱的庚金属性法宝。
而那红色晶体,更是一块能自动吸收天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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