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意
张天涯点头答应后,转想七夜问道:“七夜。你呢?”
“我就算了。”七夜回答得很干脆,没有再说什么。他的态度与张天涯之前提议将一夕内丹送他的时候一样,根本就不稀罕!
只有一把用自己獠牙炼化而成的牙刃剑,其他一切丹药法器都不屑一故,包括神器。这就是张天涯的爱将七夜——孤傲地银狼!
张天涯不禁重新打量了七夜两眼,这个家伙当初面对一夕的内丹就一点不动心。没想到面对神器的诱惑。居然也这么有抵抗力。果然不愧是七夜!如此坚毅的心志,想来以后肯定前途无量,更要在睚眦之上。只是表示明白的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天涯,你不能偏心的!你送丁香一件衣服,我也要。按照你刚才说的,只有修为达到仙级的人,才有神器。没关系,只要是你亲手炼出来的,仙器或者一般的法器也可以。不过我也要贴身地衣服,要红色的。”显然比起丁香来。精卫要豪放得多。
“这个……”张天涯犹豫了一下后,点头答应了下来道:“如果是你地话。有神器也没什么关系。毕竟能破掉防御神器的高手并不是很多,而这些人却都不会为了一件神器,而得罪榆伯伯地。不过神器你现在还无法驾御,算了,先练出来保留吧,反正你早晚也会成仙的。这样说来,瑶姬公主呢?呵呵,师兄刚才那份。也可以转让的哦。”
瑶姬听出张天涯话里的挑逗意味,白了他一眼道:“我就不用了。反正现在就算有。也不能用,看着更不舒服。”
张天涯也知道只要瑶姬的修为到了,炎帝的法宝当然由她随便挑。所谓宁差一群,不差一人,刚才问她的时候,就猜到了这个结果。不过该问的,还是要问。得到瑶姬地答案后,又想了一下道:“负屃你呢?现在想来你一直呆在府里,应该不会有谁为了抢你的神器,而打上门来才对。”
负屃摇头反问道:“如王爷所说,我一直在府里,要神器有什么用呢?如果王爷不放心我地安全的话,到不如多派几个高手回府保护,更实惠一点。”
张天涯也知道这个道理,他要送负屃神器,其实多半是见他工作的太过辛苦,心里有些过意不去而已。听他这么说,也没再强求,暗自决定以后有机会,帮他弄一件好的防御神器,到也不急在一时。
之前还说只有仙级修为的人,才有神器送的。这么一会,就发现有三个人,不用怕怀璧其罪了。“小枫和小白修为太低,又没有太大的依靠,就先算了。那么现在,就只差一个人没有说出自己要什么了,大家可都等着你呢。”
随着张天涯的话,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雷雅的身上。
“你们都这么看着我做什么?不会是问我要什么吧?厄……还是算了吧。我的装备是组织下发的,就不用麻烦王爷了。”这么说的同时,心里却感觉有些肉痛。那可是神器啊!连二公子应朝,也不过在卦台取得不错的成绩,老王爷才送他一件作为奖励的。神器即使在神级高手眼中,也是极为珍贵的。
以她现在的身份,连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会有拥有神器的机会。不过作为一个使者,她还是真注意身份的拒绝了。
除了神王级高手外,几乎没人可以量产神器!当然,张天涯是个例外。
张天涯哪里不知道她的心思,既然已经决定将将她挖过来了,自然不会把她当成外人。温和的一笑,开口说道:“既然你自己不选,我就帮你决定了。就炼一件和你身上这件款式差不多的铠甲吧,这个款式的铠甲和你很配的。”
说完不等雷雅说话,便转移话题道:“还有青鸾和火凤,等他们修为够了,再一起说吧。好了!换下一话题。第三件事情,是关于小枫和小白的。丁香,你这次回来的真是时候,刚好可以和我一起主持他们的婚礼。厄……你们一个个的,这是什么眼神?”
卷五 不周 第三百零八章 初到有熊
所有人的都在用一中看白痴的眼神,看着张天除了嘲弄之外,还有鄙视,让张天涯大是莫名其妙了一把。见众人并不说出原由,张天涯把目光落到了正在向后萎缩的丁枫和小白,沉声问道:“你们来个来说!”
“是的姐夫。”见事情逃是逃不过了,丁枫只好硬着头皮站出来,向张天涯解释道:“其实……在半个月前,我和小白已经完婚了,是姐姐和凌飞大哥帮我们主持的。”这小子居然玩先斩后奏!反了你了!
张天涯马上一把将丁枫抓了过来,冷着脸逼问道:“说!怎么回事,为什么不等我回来?”
“厄……”丁枫马上陪笑道:“其实我也想等姐夫回来的,可是……可是,我们当时并不知道姐夫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啊,我怕小白肚子里的那个,等不了啊。我总不能让小白,挺着个大肚子,跟我拜天地吧?”
张天涯计算了一下,从丁枫报喜开始,现在已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了。三个月就显怀了,如果再等下去,时间真不是很宽余的说。何况又有丁香这个当姐姐的在,多自己一个不多,少自己一个也不少。他们先斩后奏,似乎也没什么错。
放开丁枫后,张天涯不好意思的揉了揉鼻子道:“既然如此,结婚就结婚了吧,谁让我当时回不来呢?不过先说好。是你们没有事先通知我地,贺礼就不要想了,想叫我补?门也没有。请大家收回鄙视的目光,换一下话题。”
丁枫、小白见张天涯并未生气,自是松了一口气,至于送贺礼与否,他们并没放在心上。反正他们现在什么也不缺,如果有好处的话。张天涯也绝对不会忘记他们的一份。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好在意的呢?
既然第三件事情,在自己张罗之前已经办完了,张天涯直接进入了第四个话题道:“最后一件事情,也就是关于去有熊探宝的事情。黄帝的胸襟也算广阔,只要有项链者。皆可以前去参与,至于能否得到宝物,就全看自己的机缘了。至于一条项链,可以带多少人进入,现在还不清楚。不如大家商量一下,这次随我一起前去地人员安排。”
一听到这个连一些神王子弟都垂涎不已的宝藏,除了雷雅外,众人都一幅跃跃欲试的样子。见此情景,凌飞及时的开口补充道:“先不要把事情想得太好。这个宝藏本非神州之物,其中有什么样的危险。谁都无法预料。所以前去的人选,除了修为外。应变等方面,也缺一不可。天涯。我看也不用征求什么意见了,你想带谁去,直接说不就完了吗?难道我们中,还能有人和你计较不成?”
张天涯想想也是,点了点头道:“这个宝藏太过神秘了,如果是探索地话,并不适合带太多人去。否则恐怕会被误会,有侵略有熊的嫌疑。呵呵。开玩笑。我之外,师兄也一起去好了。至于其他人,师兄你什么意见?”
“我也要跟去。”没等凌飞说话,精卫马上抢白道:“这么好玩的事情,绝对不能少了我的一份。”感情对她来说,这个宝藏唯一的吸引力,就是好玩。
“不行!”张天涯这次决绝得很强硬,不留一点商量的余地道:“你是神农国的公主,金枝玉叶,宝藏中又凶险莫测。你和丁香绝对不可以去,你们如果出了什么意外,我可是会伤心死的!”
依精卫的个性,当然不会就这么放弃,但张天涯的态度也十分地坚决,争执了半天后,最后还是精卫妥协了。又经过一翻讨论后,最终决定,除张天涯和凌飞外,把七夜也一起带上,此狼修为不低,办事也够果断精明,众人中,也只有他是最合适的人选。
……
龙骨城是有熊南疆最大地城市之一,由于最近边塞,城防也绝对优秀。单说城墙,但足厚足三米,高二十余米,最让人惊奇的是,整个城墙从上到下,都包裹有三寸厚地一层铁皮,如果想攻破,可想难度之高。
龙骨城本属于边塞重地,难行百里,既是坂泉之野,为有熊、神农两国的交界处。却因为两国已数十年未有战端,城内尽是一片繁华太平的景象。又因城东三十里的泰威山是有熊过几大重要铁矿产地之一,来往客商自是不断,这一个边塞城市的繁华热闹程度,即使比起内地几个大城,也不遑多让。
城中最为热闹的是金星街,街道贯穿南北城门,两旁高楼林立自是不用多说。最可贵的是,整条街道并无铁器作坊,其中贩卖铁器的店铺,也只卖成品,不予加工。在整个城中,这里甚至可以说是最繁华且无噪音污染地地方了。
大街上,由南至比走来四人。其中一个一身公子装扮,手中一把看起来就价值不菲的折扇不时开开合合,做足了一幅风流才子地架势。在这公子身边,是一个看上去比他略长几岁的青年男子,一身武装打扮,不时看向一些和城防有关的建筑,眼中露出赞许的光芒。
与这两人走在一起的,是一男一女,行时比之两人略落后半步,即使两人偶尔停下说笑,这一男一女,也都十分注意,没有逾越这半步的界限。明眼人不难看出,前面的两个公子,才是为首者,而后面这一男一女,虽然也是相貌不凡,但看起来,地位上却差了一些。
而在大多的路人眼中,前面的两个人虽然相貌不凡,到也并不希奇。反到是后面的一男一女,到叫人一见难忘。原因就是这一男一女的气质打扮,都太有特色了。男的极帅,却长着完全不合年纪的一头银发,配合一身白衣,显得一尘不染。女的也是极美,一身打扮更是有熊国有实权者都认得的娇龙套装。两人都是冷若冰山,似乎将世人都不放在眼里一般。
这四个人,正是北上一行的张天涯、凌飞、七夜和这次有熊之行的向导雷雅。
一边轻摇折扇,张天涯随口问道:“这个龙骨城既然是以铁器闻名,为什么名字上却与铁无关,反以龙骨为名呢?难道关于这个城市,还有什么美妙的传说吗?”
跟在后面的雷雅,一听张天涯问起,马上答道:“这龙骨之名,乃是取字城西四十里的金星山上的一条巨龙之骨,关于这个,到没有什么精彩的传说可言,让王爷失望了。”
一旁的凌飞听到两人问答,不仅好笑道:“我说师弟啊!你怎么每次碰到有名一些或者规模较大的城市,都喜欢打听是否有相关的传说呢?难道你这个人特别喜欢听故事?是了,要不你哪来那么多故事讲给别人。”
张天涯合上扇子,在手中转了两个花样,摇头说道:“其实是因为我之前喜欢四处游历,那时候就养成这个习惯了。其实这些美妙的传说,是欣赏一个地方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部分,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有的时候未必真的有仙有龙,只要一个传说,对有游人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凌飞听他说得有板有眼,点了点头道:“听起来挺有道理的。不过若真是仙人大战的话,效果应该会更好一些吧。你回去可以在当初我们大战一夕的那个小山上,立上一个‘除夕碑’,在上面将你除夕的事迹添油加醋的渲染一翻,肯定能成为一个游览圣地!”
凌飞的话,多半是开玩笑的,可是说者无心,听者却有意。张天涯听后便开始琢磨此计是否可行,大体想来,确是一个让万寿更为繁华好地注意。不过对于这样给自己歌功颂德的事情。张天涯却有些不屑为之,主要还是不要意思。
张天涯有所顾虑,七夜自然看得出来,很难得的开口接道:“属下到觉得这个注意可行。我这就传信,让老四着手去办此事。”见张天涯默许后,马上取出玉简,将想法发给了身在万寿坐镇的负屃发了过去。
凌飞见自己的一句戏言,竟然真的成了真事。不禁撇了撇嘴,挖苦道:“又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这一句话,说得张天涯心里叫苦不已。原因没有别的,只因为这句话,凌飞是和张天涯学的!难道他是慕容家地创始人?
一时找不出话来反驳。张天涯懊恼下对雷雅问道:“雷雅,你对这里比较熟悉。有没有传说不要紧,要紧的是这里什么独特美食,一路走了这么长时间,都有些饿了?”其实这小子是打算化悲痛为食量……
雷雅马上答道:“本地有两中美食远近闻名。其一是豪鱼,味道极是鲜美。书上说这种鱼必须要以原之水来烹食,才能将其中的美味作到最大的发挥。另外一种是鹿宴,将一整头的野鹿的各个部位,做成二十四道汤菜,包括鹿血也可以选择喜欢地酒服用。至于味道具体如何。雷雅到是没有吃过。刚好前面不远就是本城最大的酒楼金星楼,雷雅方才所说的两种美食。那里全有,而且是龙骨城中。最得最好的。”
“好!”张天涯听得食指打动,将已早经合了起来的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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