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影法师
把所有命令都发出去后,我继续静静地骑在马上跟着人族部队行进,具体的行动指挥已经交给囚魂处理了,好让我可以在接下来的混乱之中想好抽身的方法。在这样的森林里几乎无法摆出任何的阵型,他们会怎样面对呢?
“咦!这是什么!有东西躲在草丛中!”身后突然有人大叫。
不好,发现得太早了,第1分队的骷髅剑士还没有到达指定的分割位置!
“很多!那边也有,大家快看。”身后又有另一个人大叫。
“是埋伏!埋伏!我们被算计了,那该死的王子果然出卖了我们,快点杀掉他!”那名一直怒视着我的武士突然举着剑朝我追斩过来,我的战马立即充满鄙视地抬起后脚便朝着那名武士的胸口狠狠地一下把他踢出去,接着整了整马身,抬起两个有力的前蹄立即踢飞两名冲过来的武士,这就是人族武士喜欢身先士卒的下场。
而此时,我也抽出了我新铸的骑士剑,这种剑骑在马上时主要用于突刺。可是面对这么多敌人围着自己时,又突然发现这把剑没多大用处,难怪工匠说最近都没人喜欢铸这种剑了。真是的,我想他应该早点退休才是,竟然还跑出来害人。
我单手反握着剑向一名武士投出,却被对方轻易地一剑挡开了,看来还没有马蹄好用呢。
“先别杀他,留着他,我们就能活命了!”
“不!杀了他,我们宁愿为国王战死!”
那些人族剑士因为不了解敌方的底势,只是仅仅知道自己被埋伏了就想到会死,他们马上分成两派,一派想用我来做人质,另一派想跟我同归于尽。而身后同时也传来了喊杀声,看来卡索徒还是无法抽身过来指挥他的主力部队啊。
现在的情况是……卡索徒的第10小队正在后方与100名骷髅剑士混战着,他空有指挥能力可是却无法与他的主力部队联络上,而我的100名骷髅剑士是可以远程控制的,这就是优势。但我这边面对的也同样是困境。我牵了牵战马的缰绳,四周亮满了火把,而且到处都是剑,还围了整整两圈。尽管那些剑士们要让出一条手臂来握火把,可我实在没有信心在那些剑术还算高明的剑士之间纵马穿过去。
前方用掉8只吃尸鬼当诱饵,引开了4个人族小队,这已经是我战术上的最大优势了。可是我能用的也只剩下1只囚魂和2只吃尸鬼了,尽管我正在把它们调回来,可是粗略地评估了一下双方的战力对比,实在不乐观。
被包围在中间的我……大概可以正面抗衡3名人族剑士,骑在马上的话,最多可以应付多1名,但即使他们愿意以这种谦让的方式跟我战斗,可要同时应付4名人族剑士,而且他们还会有后备员轮着上,我想我的战马会首先倒下,然后就会轮到我。囚魂那边的话,囚魂本身可以独自抗衡5名人族剑士,2只吃尸鬼各分担一名,也只能为我分担7名人族剑士,而且还不一定能赢。
面对这些杀气腾腾满布血丝的一双双眼睛,我抽出双手重剑,紧紧了手中的剑柄。虽然现在把囚魂藏起来的话,赢的一定是我,可是我死了,囚魂赢了也没意义。卡索徒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所以我只好把囚魂调回来,这样囚魂一定会被人族剑士消灭,然后随着骷髅剑士们的灭亡,卡索徒也许不用死,而我……仍然有可能无法突围。我输了吗?这场一点都不漂亮的埋伏战……
尽管我是这样想,但我的结论是必然的,那就是……一场小小的试验性局部冲突不会影响大局,最后赢的……仍然是我!
随着前方一声不响亮的低鸣,剑士们的脖子纷纷起了疙瘩,他们不约而同地缓缓望向身后,那阴暗的林间,离地三米多,一双特别明亮的眼睛在注视着他们。那本该所有活物都有的瞳孔,早在深渊领主死的时候消失了,双方在对望着,沉默地对望,我本想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溜掉的,可无奈那早该被马踢死的三名武士却像没事人一样在我的前后戒备着。那些该死的武士!
其中一名悍不畏死的武士放下火把,双手举着剑在众人不安的目眼注视下一步一步谨慎地走向囚魂。
在那双属于死者的眼睛下,突然裂出了一张近一米长的嘴巴,那个嘴巴里长着像磨盘一样一排一排的牙齿。
站在最前方那勇敢的武士用颤抖着的嘴唇,轻轻吐出:“怪物……”
就在那名武士回过头像要确定一下还有多少人依旧站在自己身后时,囚魂不动声色地迅速踏前了两步,一把一米多长的砍刀自上而下。‘啪’的一声,武士反应迅速地用双手剑抵挡了一下,可那强大的冲击力还是把他的剑压回了他的头盔上。他的手当场垂了下来,虽然还站着,但很明显已经进入了半昏迷状态。囚魂手起刀落,第二刀砍在武士的肩膀上,压着他的背部把他整个人砍翻在地上,胸骨仿佛也像其它骨头一样被连带着压碎了,武士的口中吐出大量鲜血,他爬在地上被受损的神经支配着,抽搐着身体。接着囚魂的两把大砍刀在众剑士面前左右开工,三两下就把那名武士……他们的其中一名指挥官剁了。
“啊……啊!”一种我设想之外的声音在剑士们中响起了。
无论是谁先叫出来的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代表恐惧的表情无需魔法的引导,比任何传染病都要来得迅速地扩散。就连我身边那几名讨厌的武士也被感染到了,他们一个挨一个地缓慢后退。
第一百一十节
都是些刚刚还在说要跟我同归于尽的人,我不明白拥有压倒性力量的他们在害怕些什么,有什么东西对他们来说比死更可怕?比杀掉我更具吸引力的呢?
我相信在场无论是谁都看得出,囚魂的剑术并不特别高明,即使力量特别惊人,即使能左右手同时驾御两把重型武器,但以那些人族剑士的身手,要是谁冒死跳到囚魂背上给它的脑袋来那么一两下……就一定会有效果的。而且无论是事前事后都可以顺便给我补一两下,好让我躺在地上不再生事。50名剑士,4名武士,像这样的力量只要牺牲掉三成人员的生命,再笨的战术也能成功。
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他们没有冲上去,是的,谁也没有……
但是他们也同样没有逃跑……大概因为他们都认为自己必须是勇敢的。
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同伴们一个一个被囚魂砍倒,而在思考着要反击还是要逃跑吗?似乎两样都需要勇气呢!
接着,两只吃尸鬼总算追上来了,因为只有两条腿,而且长得比囚魂短,实在是难以在这种危急的情况下同时到达的。
一名剑士指着空无一物的树丛喊道:“哗!有很多……我看见有一大队的吃尸鬼在朝这边过来!不!那是一支由怪物组成的军团!绝对不会有错的!那是蓝斯特的阴谋,我们被一支邪恶的亡灵军团埋伏了!”
那本该毫无说服力的话语在这一刻成了魔咒。本来还在犹豫的三名武士纷纷对自己的小队发出了撤退命令,曾经勇敢的剑士们现在全都像着了魔一样夺路而逃,而我那本该只能同时抗衡5名剑士的囚魂现在却带着2只吃尸鬼像赶羊一样引领着几十名剑士向特定的方向逃亡,每每手起刀之间总能为我赢回几条性命。
不过我总觉得有点不妥,那样悬殊的战力对比。要是那些剑士被迫急了,反过来咬一只,便会发现其实事有可为。吃尸鬼死光了也无所为,反正有肉有时间就有吃尸鬼,没有足够多的肉,空有吃尸鬼只是一项负担,但我实在不忍心失去一只造价高昂的囚魂。因为那是我耗费了大量时间亲手造的……我可爱的战争工具。倾注了我的心血,我对它有一伤感情。
第一名被砍倒的武士之所以能迅速被砍倒,是因为他大意,对敌情不了解,自以为站在安全距离。囚魂虽有个肥肚子,别人看着又傻又可爱,但那不是因为它吃得太饱所致,而是因为里面塞了好几副棺材,这些棺材都通过严格测量定位,是不会妨碍到囚魂活动的。其实利用四条腿运动的囚魂可以跑得很快,进能追击敌人,退得保自身逃脱。
看着囚魂把身前的敌人一个一个砍倒,直到它消失在我的视野之外,我始终没有把它召回来,也许是出于贪婪……我想看到更多的反对者倒下,不杀白不杀,四条腿对上两条腿最大的优势就在这里,追击敌人而无须支付战争成本。
过了一会儿,待囚魂跑远了后,我的骷髅剑士们拖着一名重伤员来到我身边。
“其他人呢?”我问。
骷髅不会说话。如果没有魔力的支撑,它们只是一副骨架,但通过精神上的联系,我已经知道那些人族剑士全都被屠掉了。平均10名骷髅剑士围杀1名人族剑士,在四面八方都是剑刃的情况,即使再好剑术也很难发挥作用,何况他们并不具有剑术上的优势。
论剑术,我的骷髅剑士无须训练,就拥有与它自身运动能力相匹配的武艺,平均水平甚至在人族剑士之上。近身格斗时由于不畏惧死亡,能抢占进攻的先机。论武器质量,大家的武器都是产自同一个国家的,所以差别不大。唯一差别在于骷髅剑士的防具比人族剑士差了一个档次,那是决定胜负的。
之所以有这个差距是因为我认为降低单兵生产成本,转而增加数量更有利。骷髅并不需要厚重的盔甲,因为它们没有要害。如果有的话,一个坚硬的头盔是不错的选择。但我的愿望是……最好连这个头盔也省了。
战争所到之处,没有盔甲的平民尸骨随地就能捡到,攻城掠地后随即就可编组部队。让死人复生,变成骷髅战士,再用他们的皮肉制作成能抵御部分魔法效果的皮甲,然后随便分它们一把剑就成为骷髅剑士了。这些剑,战时一车就能放一大捆,不够的话,还能从双方的尸堆中补充一些。支撑源的话,只要随便找到几个活人就可以建造,想使用这么灵活的作战方式战斗,那么特制契文的时候就应考虑周到。规定所有骷髅剑士都不穿盔甲的话,那么它们复生后的剑术适用性将更大。毕竟,我不需要考虑穿着各种盔甲会对骨架运动产生什么不良影响。
“王子……是你。”卡索徒咽下一口气悲痛地说道:“不,你已经不是我所认识的王子了。你……不是人。那些骷髅都听你的,到底是何时开始,使你变了,变得这么陌生?这般可怕?”
“你说得太对了。你所认识的那位王子已经被我杀掉了。我不过是披着这层人皮,扮演着一个不相称的角色而已。我现在就告诉你,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这样。我不喜欢……埋藏着自己。不过很快,人们都会知道我。是的,我会撕开这张本不属于我的脸蛋,露出我的真面目,你不过比他们早知道一点罢了。”我面无表情地说。
“你说……你把王子杀掉了?那……你……你到底是谁?”卡索徒惊讶地问道。
“你还记得罗素安科多那所魔法学院里的亡灵巫师吧。或许你不知情,谁骗谁这些并不重要,只是……身为弱势群体中的一员,真的很不快乐就是了。为什么得势的不是我们呢?你们是那样的虚弱。如果我们得势了,或许你们就得伪装成亡灵巫师过活了吧?不过你大概没机会了。”我说。
“你……你就是它?你这只畜生,抛弃人类的尊严,你这只下贱的狗,不!下贱的猪……”卡索徒也只能说到这里了,原本我想听到更多的,可是我不喜欢‘猪’这种称呼。因为尽管我不一定很聪明,但至少我期望我的选择是对的,‘猪’的负面意义实在太重了,我不喜欢承担,所以没有听他把话说完,就反手一剑刺穿了他的嘴巴。
“我的骷髅剑士们,去把那些残余力量瓦解掉吧。”我说着,自顾自走进密林之中。那两股人类的气息,实在太熟悉了,那两个家伙就在这附近,他们是不是听到我刚才的话了呢?
我实在太高兴了,我的宠物蕾依莎……捉住她,然后用锁链捆绑起来,跟小白兔们摆放在一起。
第一百一十一节
传说中,有那么一个家伙,他的名字叫‘老天’,他曾经说过‘很多事情都是事与愿违的’。我一心想摸进树丛中寻找蕾依莎美丽的身影,可是却什么也找不到。当我想要放弃的时候,我的骷髅剑士们却为我逮住了科茵。
待科茵被两名骷髅剑士押送到我跟前时,我才发问道:“你的同伴呢?”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这里只有我一个!”科茵。
“算了,找到你也算一项意外收获。刚杀掉一员,现在马上就可以补充一员了。科茵,知道吗?我最近开始喜欢魔法师了。他们也许没有我想象中那么讨厌,前提是他们必须为我服务。我知道蕾依莎跟你在一起,我已经闻到她的气味了,她就在不远的地方,可惜我的部下无法完全包围这片林区。如果她打算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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