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之富甲天下
“难道先知大人要送给沿途经过的部落?”蓝菲也是狐疑地问,“可是您就不怕给了东西他们又不领你的情?”
“我有那么傻吗?”宋歌苦笑着说。“这些东西的确是为了那些沿途的部落准备的,但是可不是白给的。”
说完就不管大家明白不明白,自己回了小楼。
准备好了东西,大家却为谁跟宋歌一起去帕潘斯产生了分歧。
按照娅楠的想法,就应该把人都带上,包括巴巴内的军队。这样遇到什么危险也不怕,虽然帕潘斯不会害宋歌,但是谁敢保证其他人没有歪心思。这算是个主战派,支持的人有拉内利,石头,辛巴达。
而巴斯,克里木这两个人显然理智了许多,带这么多人自然是保险,但是难免有耀武扬威的嫌疑,况且就算把所有的兵都带上,一些中小部落到是行了,几万人几十万人的大部落才不会害怕你这几千人。所以他们主张只带上全部的强者,军队就不要带那么多了。支持他们的有埃辛,蓝菲。
至于肯普贝,则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不过没有人怪他,毕竟他现在只是帮忙,没事的时候给宋歌刻一些魔法兵器,等到月舞恢复了以后圣魔导注定要离开的。
最后大家争执不下,只好看向了宋歌。
看了看这些为了自己的事情产生分歧的人们,宋歌感激地向他们笑了笑,然后才慢慢地说:“我知道大家都是关心我,但是我这次去是不可能带上所有人的。”
听宋歌这么说,娅楠脸上露出了失望之色。
“这次前往帕潘斯,我是要以兽人联盟外籍先知的身份去,既然是兽人的先知,那么我带其他种族去就不合适,会被兽人们误解我和人类有密切的关系,这对他们承认我的身份很不利,所以我只能带巴巴内的人去。”看见娅楠脸上那丝毫不掩饰的担心,宋歌也心有不忍,于是赶紧接着说道:“不过大家也放心,我会带上巴巴内的所有军队,有他们保护,我不会有什么事情的,别忘了,现在我可不是以前的宋歌了,大师不是说了吗,我现在就是个人形金属巨龙,所以大家不用为我担心。”
“哼,什么人形金属巨龙啊,连拉内利都打不过。”虽然宋歌说带上巴巴内的所有军队,但是娅楠仍然不满地嘟囔着。
“把军队都带上?”巴斯沉吟了一会,“这样好吗?家里怎么办,要不还是留下一些军队,然后我们几个陪你去吧。”
“家里就交给你大叔,还有大师,有危险的时候你可要帮帮我们。”宋歌对在一旁喝着绿野仙踪的肯普贝说。
“好了,放心走吧,家里不用你担心。”火系圣魔导大人不耐烦地说着。
得到圣魔导大人的肯定答复宋歌就知足了,至于他的态度,一个这样的强者用什么态度说话都是正常的,因为没有人能够达到他的高度,况且宋歌也知道大师是故意这么说的,这位老人家比较受不了煽情的场面。
“反正有传送符咒,遇到情况你们随时过来帮我不一样嘛。好了就这么决定吧,我们明天就出发。”
大家看到宋歌已经决定了,也就散了去。
可是没过多一会,娅楠就去而复返。
“娅楠,怎么了?还有什么事吗?”宋歌看着有些踌躇的玫瑰龙骑士问道。
“鸽子,其实,我真的担心你这次会出什么事情,我……”娅楠一改平时英气十足的模样,眼神复杂地说,“你知道不知道,上次在红月公国,你被龙人袭击的时候,我以为你……你……那个时候我真的后悔为什么自己不厉害一点,可是。。那以后,我就怕,害怕有一天你会离开我,鸽子,我已经习惯了有你在身边的日子,我不想让红月公国的事情再发生,所以这次,你让我和你一起去好不好?只有呆在你的身边,我心才塌实。好不好?”
娅楠的声音已经由最开始的低语变成了哀求,眼圈也红红的。
听着这样的话,宋歌心中一片感动,他早就知道娅楠对自己的心,可是因为自己总是有个没有解开的结所以不敢去面对。他害怕,害怕水儿的事情会再次上演。可是他毕竟是个有感情的人,一个女孩子这样对他自然是有感觉的,宋歌知道自己在一点点的沦丧,而今天娅楠这番话,无疑彻底攻陷了宋歌的心。
走上前去,宋歌伸手轻轻地抚摩着娅楠的俏脸,感受着花季少女皮肤的细腻柔滑,“好吧,你和我一起去。”
“真的?”本来因为宋歌的动作而羞红了脸,把头垂到胸前的娅楠立刻忘记了羞涩,高兴的抬头喊着,不过马上嘟着嘴说:“可是,你也说了,让人类插手其中不太好啊。”
“没关系,我就告诉他们你是我的女人好了。”宋歌调皮地笑了笑。
啊?娅楠瞪着一双美目想了半天才反映过来宋歌的话,惊喜的叫了声,一把抱住了宋歌。
抱着娅楠柔软又不失弹性的躯体,宋歌自从水儿死后第一次感觉自己轻松了。
“水儿,如果你也在就好了。。”宋歌在心里喃喃地说道。
卷二 基本达到小康 第102章 在这建个一汽?
矮人们为了这次出行,特意为宋歌建了一辆车。得到消息的宋歌急忙去找到了负责建造的庞坦大师,把一些自己从书上找到的有关木制马车的想法告诉了庞坦。
宋歌知道在以前的地球马车一直作为一种代步方式存在了几千年,直到蒸汽时代来临以后才逐渐被汽车代替。现在这个世界自然不是蒸汽时代,马车仍然是运输的主力,在兰西镇还有红月城,都有大量的马车存在,当然拉车的是各种各样的魔兽。以前宋歌并没有往这方面想,现在看到矮人为自己建造一辆马车,宋歌的心思动了。
他仔细询问了矮人们这个世界马车的构造,又拿出一本《四轮马车的制造》,仔细的对比了一下,宋歌了解到这个时代的马车勉强还算不错,但是在整体性能上和地球马车制造技术的顶峰水平还是有一定的差距。
这个时代的马车基本构造比较简单,基本上没有脱离以木厢为基本,以皮带吊在无簧板的车驾上的思路。虽然在工艺处理上有了进步,比如说车厢的木料有了加层,在冬季可以更好的保温。有一些贵族的马车甚至开始外车厢的外面包裹上金属,来加强车厢的安全性。车轮也一改光突突样子,包裹上柔软的魔兽皮来减轻马车的颠簸感。但是缺点也很明显,比如说刹车系统很落后,基本上靠人力来控制魔兽。比如说车轴的连动体系不是很完整,造成马车的寿命很短等等。
当宋歌把这些和矮人们说了以后,他们也都点头赞同,他们不是没有发现这样的问题,可是并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宋歌点了点头,这个时代毕竟和地球是不一样的,这是个斗气和魔法的时代,整体文明的发展方向和地球是有很大区别的,这也造成了在许多在宋歌看来很常见的事情在这里显的很稀奇。对这个时代的马车有了了解以后,宋歌突然有了个想法,是不是自己在这里建造个车厂,把自己掌握的技术应用到马车上,提高马车的整体性能,再把马车的外观弄的具有现代气息,然后买出去?这一定会受到人们特别是贵族的欢迎。
有了这个想法宋歌下了决心,等自己这次回来就建个车厂。
把庞坦大师叫过来,告诉他怎么制作杠杆式刹车系统,怎么制作椭圆形的弹簧来减少马车的颠簸感等等。这些理论把大师听的发愣,看似简单自己却没有想到,在心里更是佩服起这个年轻的人类来。
人多力量大,不到两天,一辆崭新的马车就造好了。内部构造自然是按照宋歌的方法制作的,外表也是依照宋歌提供的图片雕刻绘画的,上面还包裹了一层薄薄的新金属,加持了防御用的土系魔法,外面的花纹甚至镶上了紫金。车厢里面空间很大,甚至有一张软软的大沙发,完全可以当成床来用。车厢的四周也挂上了淡金色布料,矮人制作的魔法饰物错落有致的分布各处,一进入车厢一股富贵奢华之气扑面而来。加上拉车的是八头铁甲战牛,整个车子大气,威武,华贵。
看到这辆车宋歌满意地笑了,自己这次本来就要高调出行,有了这车就更能起到效果了。自己就叫那些人看看,我们巴巴内过的是什么生活。想到这宋歌突然冒出个想法,自己是不是也弄面旗帜,上面写上什么寿与天齐,信我者得永生之类的话。当然了,这只是宋歌玩笑的想法,但是他也发现,自从接受了娅楠,心态已经越来越放松了。
准备好了一切,宋歌带着娅楠,蓝菲,拉内利和五千巴巴内的军队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这次沿途要经过包括狼族在内的许多部落,这可是一次考察兽人联盟的好机会,而作为宋歌亲选的生意负责人之一的蓝菲自然是不能不去,所以宋歌的豪华马车里又多出了一个漂亮的狐女。
出了巴巴内最先经过的就是蒙特鲁。现在的蒙特鲁在外表看起来和巴巴内没有什么区别,错落有郅的二层小楼,繁忙的兵工厂,酒气飘香的酿酒房,当然还有牛头人女人脸上幸福满足的笑容,这些都告诉宋歌他们过的很好。两个部落虽然离的近,但是宋歌并不经常过来,所以这次到了这里受到了留守蒙特鲁的牛头人热情的招待,这些留守的人多为老人和妇女,他们看见自己的儿子和丈夫威风凛凛的穿着矮人们打造的魔法盔甲,骑着高大的铁甲战牛,一丝不苟地守护着他们的外籍先知,都忍不住欢呼出声。
宋歌和娅楠蓝菲都走下了车,来到这些热情的牛头人们中间,感受着他们发自内心的谢意。这时的宋歌觉得自己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正是因为有了蒙特鲁和巴巴内这两个部落坚定地战在自己的身边,自己的一切才有了保证。不管到了什么时候,只要自己一声召唤,这些人和他们的家人,都会毫不犹豫听从自己的指挥。
在蒙特鲁整整呆了一天,宋歌和他的车队才出发,刚刚走出村子,就迎面碰上了特意来找他的摩安丁矮人的族长伊斯坦布。原来他是听说宋歌要深入兽人联盟的腹地,不放心。特意带了两万战士要和保护宋歌一起去。宋歌自然是心中感动,矮人们的确是太够朋友了。不过他不能带伊斯坦布去,所以只好和族长仔细说了一下其中的厉害关系,这才打消了伊斯坦布的念头。不过这位矮人王还是叮嘱宋歌,事不可为就马上回来,大不了不要这个什么外籍先知的身份,以后和他一起在这边逍遥快活。宋歌知道他是为自己好,赶紧点头同意了。
辞别了矮热闹族长,过了蒙特鲁,就到了狼族的领地。宋歌一行人还没走多远,远远地就看见一队狼人骑兵急驰而来。
近了以后宋歌看见领头的人正是和自己有过一面之缘的狼族四大将领之首的坎基。
卷二 基本达到小康 第103章 宴无好宴
坎基纵骑来到如长蛇般的队伍前,双腿一夹双头狼就停了下来,后面的骑兵也跟着整齐地停下,动作整齐划一,毫无声息。
虽然多次看过狼人骑兵的表现,但是每次宋歌都会在心中发出赞叹。巴巴内的骑兵宋歌天天都在看,虽然进步神速,但是在整体配合与骑术上和狼人骑兵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的骑兵能达到狼骑兵的水平,一旦达到了,牛头人骑兵的战斗力又会前进一大步。
看见宋歌从车上下来,坎基赶紧下了双头狼走了过来:“外籍先知大人,我王已经备好酒宴,特意叫我在此等候,带先知大人前往我族。”
说完眼睛瞄了一眼富丽堂皇的大车,显然对这辆车很感兴趣。
“好啊,我也要见狼王有事相商呢。”
在坎基的带领下,一行人进入了狼族的部落。
狼族不愧为兽人联盟人口最多的种族,领地的范围特别大。其聚集地除了没有城墙外俨然就是一座大城市。几条纵横交错的街道两旁都是密密麻麻的房子,期间有很多店铺开在其中。宋歌特意观察了一下,这些店铺的种类非常单一,基本上都是一些经营生活必须品的。不过由于狼族人口基数大,生意还是不错。
又留心看了一会宋歌暗自点头,狼族在兽人里强大不是没有道理的。经济社会形态按照地球上的习惯可以分为原始,奴隶,封建,资本,共产。现在兽人里的绝大部分部落都是处于一种原始的状态,或者说,渔猎社会。而狼人的部落显然超越了兽人的整体水平,这里已经有了基本的商业萌芽,如果不是因为蓬加平原的贫瘠,土地不能耕种,并且没有其他如矿产这些资源,那么狼族的发展程度会丝毫不亚于人类。在这样的情况下狼族在兽人里面占据了一个特殊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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