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传记
兰涞氖虑檎媸窍∑婀殴帧!?br /> 『既然事情已经完结,那么我们走吧。』我说完,掉头快步离去,嗥在我身后撵着喊
『小葻别走那么快,小心滑倒!等等我!』
后记:
瓶儿:主人我发现自你从南方回来以后有点变化,你是不是生病了?
我:胡说!~我不知道有多健康呢!
瓶儿:那你干吗最近老是照镜子啊?
我:这个么……嘿嘿,俺在追忆昔日的美丽容颜!想当初在幻境里俺的样子,啧啧……
瓶儿:坏了,主人果然病的不轻呐……
第五集 第三十五章 神兽阿墨 前篇
加上前些时候写的雪尘的故事,我这算是第二回讲走兽妖怪的故事,不过这次不同,故事的主角不是雪豹那样的灵兽,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
…… ……
阿墨这个名字是主人给起的,因为我天生一身漆黑,主人是个写小说的人,很喜欢看书,大概挺有学问的,他说,叫『小黑』太俗气了,因此我就有了『阿墨』这个名字。
我是一只狗,一只黑色的狗,在我两个月大的时候,主人花了不少银子把我从犬舍里买回来。据他们说,我是一只品种很名贵的狗,不过我不在意这个,狗就是狗,不管我值多少钱,我是个玩物的事实改变不了。
也许听我这么说话你们会嘲笑我,就像主人养其它宠物那样。忘记说了,我的主人是个爱心泛滥的人,特别喜欢饲养小动物,现在家里除了我之外,她还养了一对仓鼠、一只乌龟和一缸热带鱼,如果不是怕我不高兴,她还准备再养一只波斯猫。那些家伙们成天嘲笑我,作为一只宠物狗不知分寸,不知天高地厚云云,我知道它们本能的嫉妒我,因为我得到的关怀比它们任何一个都多。但我不在意这个,我从来不会向别的宠物狗那样对着主人摇尾乞怜,人类的恩宠在我看来不值一提,因为我不是一只普通的狗。
说了你们也未必相信,我曾经有很不平凡的一生。千万年前,我便已经存在,那时我就是一只狗,一只奔跑于天地间自由自在的狗。
那时,女娲娘娘造出的人类还可怜的蜷缩在山洞里瑟瑟发抖,天下,是妖怪和猛兽争霸的天下,生存靠的是实力。我天生异禀,长得身高体壮铜头铁臂,一对闪着寒光的眼睛,一口雪亮的银牙,使得狮子老虎那样的猛兽都畏我三分。我在狗群中也是个异数,同类们都拜我为王自愿跟随我左右,我带领它们在荒野上自由的驰骋,以飞禽走兽为食,与豺狼虎豹争雄。每当我仰天长啸,普天之下所有的狗儿都要为我折腰臣服。
这样的日子过了多久,几千年还是几万年,我记不清楚了,我只管带领众犬,做我的犬中之王。我的领土不断扩大,从苍莽的草原到深深的丛林,无处不是我们的疆域,只有高山和大漠我们是不去的,因为那里是神灵和魔鬼的领地。在我的王国里,每天都有出生和死去,而我永恒不变,我从未感到过疑惑,仿佛自己天生便该如此。
有一天的午后,我饱饱的吃了一顿鹿肉,躺在裸露的岩石上晒着太阳睡午觉,这里是我的领地,即便是肚皮朝天的熟睡也不用担心会有哪个大胆的敢来偷袭。因为在周围的乱石丛中,有超过一百只以上的猛狗在做警卫,一旦有哪个不知死的家伙敢闯进来,立刻会被群狗撕成碎片。我真的很快睡着了,睡梦中一个入侵者悄悄来到了我身边,当我被自己的感觉惊醒时,我看到一个白胖乎乎的半老头,笑眯眯的看着我,像看一件稀世的宝贝,若不是我醒的及时他可能还准备伸出手来摸我的头。我一骨碌爬起来,迅速的与他拉开一个比较安全的距离,龇着牙冲他低声吼。他也不恼,反而哈哈笑起来,我知道,他是一个仙人,能轻易接近到我身边而不被我察觉的,只有仙人和魔鬼。
半老头说他叫太乙真人,这个名字我在一些妖怪的口中听说过,似乎名头不小,但我不知道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不是妖怪,跟神仙界也没有半点瓜葛。可是太乙真人那老头可不是这么说的,他说我是天上的二十八星宿之一,叫娄金狗,因为误入凡间才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看的出,他人还算不坏,只是罗嗦了一点,他在我身边像苍蝇一样嗡嗡的絮叨了半天我才听明白大致意思,天上的帝王刚刚走马上任,天界正大张旗鼓的选神封官,他想让我跟他回天界做星官。
星官大小也算个神仙,据说是可以舒舒服服的住到天界一个叫三清仙境的地方(太乙真人把那里描述的天花乱坠)不必在凡间过吃生肉喝生血的走兽生活,但是我不愿意。别看我是一只狗,但我也有脑子,在神仙界做个没什么用的小星官,与在人间做统治着大片土地的万犬之王,这之间的差别我还算的清楚,谁也别想骗我(别看这个道理简单,但也不是谁都能想的通,很多年之后,有只猴子就没想明白这个道理,结果被骗的舍了自己的家业上天界遭罪去了)。
太乙老头最终也没能说服的了我,只得无功而回,不过他倒是撂下一句话,说我命中注定,早晚会回到天界去,不过到时候就没有现在这么好的待遇了。那时候的我,也算是意气风发,坚信『我命由我不由天』,所以他的话我是不信的。
人间界总是战火四起,妖怪们为了争夺地盘打来打去,我带领着狗群霸占着最大最好的土地,谁也没办法从我这里讨到便宜。其实,是那些妖怪们太蠢,他们虽然比猛兽强大百倍,但却不懂得群体的力量,一个个只会窝里斗,结果最后还是被像我们这样擅长打团体战斗的群居猛兽们占了上风。
不过,也许是我们太过自信,不管是妖怪还是猛兽,谁都没注意到更强大的力量在悄悄兴起。又过了很多很多年,凡间界出现了新的霸主,而这霸主竟然是人类,竟然是那些曾经躲藏在山洞里靠野果和小动物为食的软弱家伙!
也不知道这些长得跟仙人一个模样的家伙有什么特别的力量或是能力,他们竟然成群结伙的从躲藏的山洞里钻出来,大模大样的来到了我的地盘上。人类放火把我子孙们世代居住的森林烧成了白地,在白地上面盖他们住的『窝』,种他们吃的食物,害的我的子孙们从此开始过颠沛流离的生活。不仅如此,人类还用各种邪门歪道捕捉我的子孙,捉住了就关起来好吃好喝的养。很多狗子狗孙们从此变得温顺蠢笨,不但失去了做为猛兽的能力,甚至还替那些人类担当起看家护院的工作,这简直是我们种族的耻辱史!
人类不光这样对付我,其他飞禽走兽也遭到了和我们一样的待遇,被人类饲养或者捕杀。妖怪们自持有强大的力量,一开始并不把人类放在眼里,甚至很多妖怪以吃人类为乐。但是很快的,大神们开始帮助人类,他们不但制造一些法宝送到人间,甚至干脆派遣一些有着神人混合血统的,叫做『英雄』的家伙到人间助战。有了神的力量和法宝,一只只危害人类的大妖怪或者被杀死或者被驯服,我看到形式如此不利,于是英明果断的选择了最佳的应对方式――『蛰伏』。
这一睡,数千年眨眼过去了,当我醒来时,发现眼前的时局比从前更坏,人类已经占据了凡间所有的地方,凡间已经被神正式的命名为『人间界』,顾名思义就是人类生活的世界。人间界所有的生灵都得向人类低头,否则就无法生存,而人类则对神们低头哈腰顶礼膜拜。我终于明白了,这一切都是神的阴谋,他们制造人类,通过人类,把自天地初开便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原住民:妖,兽,灵等种族一脚踢开,轻而易举的实现了统治凡间的目的,真是卑鄙下流之极。
知道这一切又有什么办法呢,我只是一只狗,一只野兽,除了尖利的爪子和牙齿,除了一身蛮力,我一无所有。
不过,话也不能说的太绝,除了那些东西以外,我好像还点名气,我醒来没多久,一些山精小怪之类的就闻风而至,来到我栖身的山洞中,争着要做我的跟班。我无所谓,照单全收,只是再次做大王的感觉可真的不比从前了,不但不能威风凛凛的傲视脚下一望无际的土地,就连外出行走都要小心翼翼。
我这个『山大王』每日的生活就是成天在阴冷潮湿的山洞里躲着,享受些小妖怪们送来的山珍美味,偶尔出去溜达溜达,美其名曰:巡视山林。虽然昔日威风不在,但那点煞气到底还犹存,每当我出洞时,一干山鸟走兽纷纷回避,走到哪里都是死一般寂静,我忍不住扯开嗓子吆喝两声,那些参天大树就抖个不停。
虽然过着深居简出的日子,但就算山林中,终究也是有人的足迹,一旦让人类发现我的这副铜头铁臂的异相,那些爱管闲事的『英雄』们准会闻风而来的,我不想找麻烦。
我隐没了锐气,我遮蔽了锋芒,我不想找麻烦……但是,这并不代表麻烦不来找我!也许太乙真人那个半老头说的没错,我或许真的是天上的星星,大概是盘古劈天的时候不小心把我崩下来的,又或者是女娲补天的时候不小心把我碰下来的。总之,我真的命中注定要回到天上去。
就在我在这片山林中住到第七十个年头的时候,一个天界来的『英雄』找到了我。他说我是狗妖,这点我还尚可承认,可是其他的理由我就费解了:我一直呆在山里,怎么就变成他口中的『为害一方』了?怎么就留在人间『天地不容了』?他说这些理由的时候显得一副大义凛然,我没有做任何反驳,只是蹲在地上仰头看着他。他的个子很高,远超过凡间人类,虽然我的个头也异常高大,但在他面前还是需要仰视,不过着并不妨碍我看到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很特别,有三只,两只在正常位置,一只在眉心。看着我说话的时候,那两只正常的眼睛都在闪着恶狠狠的寒光,好像在恐吓我,只有眉心那只眼睛半开半闭,似乎不愿意正视我一样。看来,他只有这一只眼睛是诚实不愿意撒谎的,嘿嘿。
我无声笑了,不过一只狗的笑容,他是看不懂的,他见我露出了两颗雪银的牙齿还以为我要咬他,吓的急忙后退,把他的武器――三尖两刃刀一晃,直指我的头。原来他的胆量并不像他的身躯那般庞大,他不像万年前我见到的那些『英雄』那样勇猛,我突然觉得这个家伙挺有趣的,唔,忘记说了,他的名字叫杨戬。
故事说到这里得打断一下,澄清一点事实。你们不要误会,那个时候站在我面前的杨戬,跟后世被人称颂的『二郎神』之间,还是有很大差距地。世人都知道二郎神是个英雄,十八岁提山救母,后来又收服了为祸人间的妖狗啸天犬,再后来又打败了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孙悟空。其实这一切一切里面有一个很大的错误,那就是:不是二郎神降服了啸天犬,而是啸天犬成就了二郎神。虽然,后世所有的故事、传说里都不是这么记载的,但我既然让某人替我写下这个故事(嘿嘿,提到我了,露一小脸儿:葻某人),那么至少希望听过故事的人都能记住这个事实。好了,闲话不多说,故事继续。
杨戬跟我的第一次对战就发生在我们见面的那一天,他的力气当真大到超乎想象,以至于后来听说了他少年时提山救母的事迹后,我丝毫不感到惊奇。他手中那柄三尖两刃刀当也真锐利无比,算是世间难得的好兵器(据说有一千来斤沉,拿在他手中倒是蛮匹配的),一番横扫竖劈下来,可惜了那些长几百年的古木,折断了七七八八,惟独我一点事儿都没有。不是我存心笑话他,杨戬的战斗能力实在太差了,可能他不明白,有力气跟有战斗力根本是两回事儿,跟他打架我需要把动作放的很慢,无聊的几乎都要睡过去了。最后的结果自然是他没赢我没输,我不想伤他,他也没本事伤的了我。
那天杨戬耗尽了全部力气,无功而返了,不过没过几天就又出现在我住在山洞前,还是一如当初,装一副恶狠狠的模样,仍旧不敢拿第三只眼正视我。我还是一如既往的打发走了他,然而很快又出现了第三次、第四次……这个叫杨戬的家伙居然像蟑螂一样讨厌,永远也学不会放弃。我开始烦了,开始考虑要不要宰了他,不过山精告诉我说他来头不小,是玉山西王母那个老妖婆的外孙,或许宰了他对我来说更加会惹麻烦。我开始权衡利弊思考对策,就在这当口,一件我没预料到的意外事件发生了。
讲到这里需要插叙一下,先请你们见谅,我从来没讲过故事,因此叙述的时候难免颠三倒四,这跟代笔的某人无关。
我插叙的东西跟这件意外事件有关,那是我这一生唯一的一次感情经历。
说来挺丢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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