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月舞清风
“我是一个搓澡工,搓澡本领强,我要把他的背啊,搓得光又亮。搓完左肩搓右肩,双手飞舞忙,哎呀我的十四爷,你到底有完没有完?”心底默默唱着改编版的搓澡歌,郁闷的心情得到了很好的疏解。
唉,不得不承认,现代人的阿Q精神很强!
说归说,搓归搓,小十四的皮肤还是真的不错,滑而细腻,像女孩子似的,不像他的手,带着薄薄的茧子。当然,我可不敢光明正大的占他的便宜,这位主儿我可不想招惹,光是他那个‘女朋友’我都搞不定,怎么敢再招揽麻烦呢?
搓好背后,我小心的解开他的发辫,另外用清水洗净了头发,然后便用干净的布擦去多余的水分,将他的头包起来,就像理发店洗完头后一样。
“喂,你在干嘛?”十四猛地扯开布巾,将它扔到我的身上,不巧,那块湿濡的布便粘在我的胸前。
忍——
他看着我,愣了愣神,而后止不住的哈哈大笑,笑容很纯净,不似平时的嘲讽。
我忍——
“十四爷,先将头发包起来,避免弄湿衣服。”我尽量用平淡的语气给他讲解,眼睛却不看着他,我怕看到他‘丑恶’的嘴脸,失手将他按到水里转世投胎。
“是吗?那你弄吧,弄不好,爷罚你。”声音中仍含着淡淡的笑音,他深深的瞥了我一眼,唇角高高的扬起。
看着胸前的破布,我险恶的撇了撇嘴,用两只指头将它甩到一边,解恨的样子就像甩了某人一般!
重新拿来一块布,极不情愿的走到他背后。由于他刚才乱动,头发浸到水中,我不得不再次擦去水珠,将布巾从脑后包起,在前额收紧。手指习惯的按摩他的头部|穴位,而他显然很享受,竟靠在了桶壁上,满足的叹息。
要说这头部按摩,还是因为在国外上学时隔壁的韩国室友金敏熙,她同时在双耳上打了十个耳洞,结果不幸感染,不能碰水。而我,她唯一的室友,不得不担负起照顾她的责任,每次都是我给她洗头,而那位超会享受的小姐便教会了我这套手法,以便为她服务。
“也不是一无是处啊,呵呵!”他的头仰靠在桶沿儿上,晶亮的双眼向上瞟着我,额头泛起了几道浅浅的细纹。
“谢爷夸奖。”我看着他,微微一笑,他瞬间一窒,气哼了一声,闭上了眼睛。
一无是处?
占了我一堆便宜,气我一溜儿够,终了居然这么说我?我加重了中指的力道,成功地看到他咧起的嘴脸。
“你……”
“爷,水凉了,奴婢伺候您更衣。”
秉着不该看的地方绝不多看的原则,我塞给他一块布,转身去拿屏风上干净的衣物。还好他没有和我再次挣执,要不然完颜凌月的“清白”就快让我毁掉了。
拿着衣物,我不得不怀疑德妃的动机。
她身边多的是得力的人,干吗非要我这个新手伺候她的宝贝心肝儿,而且我可是一个十四岁的黄花大闺女,长相也过得去,而她的心肝儿是个血性少年?
所以——德妃是什么意思呢?
还是说,宫里这样的事情稀松平常,是我老冒儿不懂罢了,学规矩时没用心的后果?
就那么一件长袍,理应一裹一系就完事儿,怎么从我手里出来就这么别扭呢?系好黄带子,不理会他的眼光,我退后两步,左瞧瞧,右看看,而后迅速的摇了摇头,窜到他身边,又把带子解开,从头到尾整理了一下,将衣服弄服帖,系好,再看。还是摇头,再解开!
终于,我重重的叹了口气,“十四爷,您能不能自己……”
摆弄了半天,不是胸前的衣物太鼓,就是腰侧不服帖,显得臃肿,再不然就是勒痛了他。未免他怀疑我伺机报复,我不得不出声辩解。
“爷要你干嘛的啊?”他凉凉的开口,双目微怒却隐含着浅浅的笑意,这样的神情,倒是和四爷很像。
想起四爷,心底的火又烧了起来,要不是他,我也许还能在宫中逍遥些日子!
“那我给爷换个人来。”耐力用尽,我转身欲走,却被他扯住胳膊,一个趔趄撞到了他的怀中。
小小年纪,就这么大劲儿,怪不得能打赢十三。
“这么急着投怀送抱?”想要站直身子,奈何他不肯撒手,一只手紧紧地环着我的腰。拉扯之间,鼻子里尽是他身上传来的清爽味道。
“爷,奴婢对天发誓,对您绝没有半点非分之想,您放开奴婢吧,要是被人看到,问题就大了。倘若让若含知道,她会不高兴的!”而我会非常麻烦。
挣扎了两下,我便放弃抵抗,猛然想起若含,连忙用她当借口。
以我的日常观察来看,他们两个现在的关系貌似不错,最起码从若含口中是这样说的。
“哼,用她来威胁爷,你认为有用吗?”下巴再次被捏起,我无力的翻了个白眼,古代的男人是不是都喜欢来这招?
“对我没有半点非分之想是吗?那你对谁有非分之想?九哥?四哥?八哥还是十三哥?”他危险的眯起了眼眸,沉声说道。
“十四爷,奴婢——”
“我警告你,不要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就忘了身份!”墨黑的眸子,注视着我良久,终于,他转身挥挥手。
而我,则迅速的离开,不愿再多呆一分钟!
舟车劳顿
七月二十六日,康熙皇帝巡幸塞外,留下太子监国,随行的除了几位得宠的妃嫔外,便是大阿哥,三阿哥,四阿哥,八阿哥,九阿哥,十阿哥,十三阿哥,十四阿哥,十五阿哥,十六阿哥。
长长的队伍浩浩汤汤的从京城出发,康熙的御辇打头,随行的阿哥分别轮流护驾,其后跟着的妃嫔按品级跟随,最后是宫女的马车,以及大批的行李和备用品。
暖风习习,车帘轻拂,由于昨夜的雨水,泥土和青草的味道不时混杂着飘入鼻内,清新而潮湿。
嗒嗒的马蹄声不绝于耳,吵杂之中又有一股说不出的和谐之感。
想我在现代生活二十二年,不晕汽车不晕飞机,没想到临了跑到古代居然坐着马车大吐特吐,现在虚脱的已然出气多进气少了。
“凌月,有没有好些,还是难受得紧么?”红梅坐在我的身旁,一脸担心的看着我,悬着的手想要安抚我,但又犹豫的放下。
因为我晕车状况太强烈,所以德妃便派她来照顾我。这点,我还是深受感动的,但是,这也让娘娘身边的人笑了个够。因为,我是所有人当中晕车状况最惨烈的,几乎把能吐的都吐了,现在嘴里尽是苦涩。
以前看电视时也没觉得马车有多颠簸啊,顶多有些摇晃。而且在府中也做过几次马车,除了头有些昏外,并没有太严重的症状,谁想到从出宫到现在还不到一天,我就已经快歇菜了。
“谢谢你,红梅。让我躺会儿,这会儿已经好很多了,只是有些累。”我趴在车上,眼皮也不抬,虚弱的说。
“是啊,能吐的都吐光了,能不好么?你呀,谁想到你这么伶俐的人居然会晕车,还这么严重。快歇歇吧!”
“谁规定伶俐的人就不能晕车啊,要是我带你在高速上飞车一次,保准你吐的比我还惨。”我嘟囔着,也不管她是否明白,只是纯粹的想要发泄。
“高速?那是什么?”红梅侧头,眉头轻锁,不解的道。
“不知道就对了。倘若你明白,恐怕我真的要兴奋的挂掉了。”我声音越来越小,上下眼皮不断的打架。
红梅嗡嗡的又说了些什么,但是我的听觉神经已经自动关闭,无暇顾及了,只盼望着早些到达。
仿佛坐在摇篮里,缓慢而又有节奏的摇摆,我的神经也跟着摆动,搅得头脑晕乎乎的,似乎要炸开一般。
忽然,一切静止,归于平静。
嗒嗒的马蹄声在周围响起,不时伴随着说话声,我迷糊的躺着,却感觉有人握着我的手,脸颊上泛着淡淡的凉。
眨了眨眼,马车中有些昏暗,一时不适应,赶忙闭了眼,复又睁开。
“胤祥?”看着背光的人影,我试着出声,声音有些嘶哑。
“嗯。喝些水会好点儿。”他将我的头扶起,就着水袋,我浅浅的喝了几口,干涩的喉咙顿时润滑了很多,说话也有些力气了。
“咦,马车停了?”我后知后觉的发现,现在已然是傍晚了,马车内看不清他的脸色,只能凭借声音听他的心情。
“十三,你还在生我的气么?”我迟疑的伸手,想要抓着他的胳膊,最终却僵在半空之中。
我问的是什么话啊?如果是我,将满心的希望寄托于他人之上,却被别人回绝,肯定早就气得不知东南西北了,更何况他这位尊贵的皇子?
他没有出声,我顿感尴尬,想要收回手,却被他一把抓过,带到怀中。
“我不会放手,永远!盈盈,我认定你了,所以,你逃不了了。无论你愿意与否,我都不会放手。没有人可以将快乐带给我后,再自私的取走。”
我的头埋在他的怀中,听着他沉稳的心跳,不适的感觉渐渐隐退,余下的,只是平和。是的,如果这样的静谧能够存在,我愿倾我所有换此刻的安心。
我慢慢的环住他,感觉他身体瞬间的僵硬,撇嘴一笑。
可以跨越三百年的时空,遇见心底一直期盼的人,我为何要逃避呢?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船到桥头自然直,以后的事情谁又能够料到呢?
不求天长地久,但求曾经拥有!如果有一天我会离去,那么,我希望保有最美好的回忆!
“咕噜,咕噜。”几声不雅的声音响起,我死死的抱紧他,不肯抬头。
他身体一僵,猛然爆出阵阵大笑,连带着我的身体也微微的颤动。
我气极,猛地想要推开他,却忘了自己虚弱的身体,一个趔趄险些撞到车壁。要不是他眼疾手快,赶忙搂着我,也许我今天就算不挂掉,也落个轻微脑震荡。
“笑什么,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更何况今天我的惨烈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哼。”
“乖,别动。头又晕了?”十三小心的让我靠在车壁上,独自翻身下车,然后伸手将我抱出。
“咦,红梅呢?”我倏然发觉,抬头看他。
凑巧他刚刚将我放下,靠着马车,我才发现我们此时应该到了驿站,今天要在此安顿了。
“我还在想,你什么时候会发现呢!这么迟钝,要是我不在你身边,丢了可怎么好?”他状似无奈的摇头叹息,我撇嘴瞪他。
敢说我迟钝,要知道,本小姐读了17年的书,算起来比他实际年龄还大,他还敢在我这儿叫嚣,看我身体复原后怎么整他。
“好啊你,敢说我笨,哼,那十三爷以后有不会的问题,可不要来找我哦!奴婢驽钝得很!”我撇过脸,歪头看着路旁的参天大树。
此时大批的人都忙着处理着手边的事情,或是准备晚膳,或是准备明天的行装安排,或是伺候主子稍事休息。
“别呀,我的盈盈才没有那么小气。来,我带你去吃饭,一会儿你梳洗一下,好好休息。这才赶了一天的路,以后路还长着呢,你这样怎么行。”他温和一笑,扭过我的身体,想要拉着我的手,却被我躲过。
我示意他先走,他看着我别有含义的笑了笑,率先迈步离去。瞅着他的背影,我亦步亦趋的跟着。
喧嚣的驿站,我却觉得四周无比安静,像是在彼此之间下了结界,隔绝了外界。
自从有了那天的颠簸教训,我在车里铺了厚厚的被褥,也对车身做了一定的休整,所以,日后的几天,我也渐渐的适应了,只是偶尔还会头晕。
让我感到庆幸的是,德妃非但没有怪我,还赏了一些腌梅子。要知道,德妃这次出来,身边的侍女就带了红梅、明宣、若含和我。这一路上十几天的行程,而我一直待在自己的马车里。想到这里,心里便热乎乎的。
不管是虚情假意,还是勾心斗角,总之,此刻我感到的温暖,我愿相信它是真的,单纯的,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照的感情。
今儿个红梅到前面伺候去了,车内就我一个人。
无聊至极,也只能按记忆开个小型演唱会了。当然,我可不敢扯开嗓子大唱,要是定个惊扰圣驾的罪名,我只能吃不了兜着走。
边唱边自娱自乐,灵光一闪,我拿出我的特制笔,一根鹅毛。这可是我在御膳房里千挑万选才选来的几根优秀鹅毛,用这个写字比毛笔方便多了。
拿出墨汁当钢笔水,用鹅毛蘸着,取出我早已准备好的装订本,开始了我的日记之旅。当然,首要任务是把我有记忆的歌词记录下来,不然,也许某一年的某一天,我连这些现代的证明都会忘记。
慢慢的路程,就在我的写写抄抄,昏昏睡睡中倏然度过。
“盈盈?”
我一惊,是十三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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