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鬼蛇神





,一个仿唐的旅游城会给国家收入大量外汇。
  尽管穿上唐代服装住进唐代式样的建筑,唐城的居民仍然是现代人,和你我一样;可这里不一样。
  我在藏大半辈子了,我就不是这里的人;虽然我会讲藏语,能和藏胞一样喝酥油茶,抓糌粑,喝青稞酒,虽然我的肤色晒得和他们一样黑红,我仍然不是这里的人。我这么说不是我不爱这里和这里的藏胞,我爱他们,我到死也不会离开他们,不会离开这里。我说我不是;我也不止一次和朋友们一起朝拜;一起供奉;我没有磕过长头,如果要磕我同样会磕。我说我不是,因为我不能像他们一样去理解生活。那些对我来说是一种形式,我尊重他们的生活习俗。他们在其中理解和体会到的我只能猜测,只能用理性和该死的逻辑法则去推断,我们和他们最大限度的接近也不过如此。可是我们自以为聪明文明,以为他们蠢笨原始需要我们拯救开导。
  你们可以在黄昏到拉萨八角街去,加入转经的行列:你们可以左顾右盼看一看穿着皮藏袍的,穿着人民服的,穿着袈裟的人们。他们旁若无人,个个信心满满高视阔步向前走,一圈两圈三圈。你会觉得自己空虚无聊,吃饱没事干到这里东张西望,你会觉得自己走错了地方——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跟你们说的这些都是我和我的心直接经历过的。
  美国人为印第安人搞了一些保留地,这些保留地成了以人为实物的文史博物馆。这里则不同,世界屋脊青藏高原上完全是另一番情景,我的一百八十万同胞在走进了社会主义的同时,在走进科学和文明的同时,以他们独有的方式仍然生活在自己的神话世界。他们用自来水(城镇),穿胶鞋,开汽车,喝四川白酒,随着录音机的电子乐曲跳舞,在电视前看到中国和世界的大事小情。
  这些使我想到,光从习俗(形式)上尊重他们是不够的;我爱他们,要真正理解他们,我就要走进他们那个世界。你们知道,除了说他们本身的生活整个是一个神话时代,他们日常生活也是和神话传奇密不可分的。神话不是他们生活的点缀,而是他们的生活自身,是他们存在的理由和基础,他们因此是藏族而不是别的什么。
  美国在哪?除了地理和物质的差异它和世界其它民族有什么两样呢,没有。(请原谅在这段文字里用了诡辩术——作者注)
  (作者又注:在一篇小说中这样长篇大论地发感慨是很讨厌的,可是既然已经发了作者自己也不想收回来,下不为例吧。)
  春天的时候我到阿里去了一个月,我跟着一个地质小队的车到了西藏西部的无人区。巧了,那里也是冈底斯山的余脉。像往常一样我在小队安营扎寨之后离开地质队员们(他们有他们的工作),背着干粮睡袋往西去。我带了指南针望远镜和一支旧驳壳枪。
  这里地理情况比较复杂,有草地,有绵亘远至千里的大山脉,有沙漠,也有干涸了的沼泽地。第一天没遇到人,也没发现人留下的踪迹,如果第二天仍然没有人迹我就要回头了。我的给养只够四天用的。第二天仍然没有人迹,但是我来到一个不大的小湖泊旁边,真是天不绝我。我先试着尝了湖水,是淡水。温温的淡水。我走累了,天也黑下来,我找了块不长草的沙窝安顿下来。我不打算点火;这里只有枯草,我不能一夜不睡守着火堆添草。我的睡袋挺不错的,是朋友送的抗美援朝战利品。

  看白天出太阳挺暖和的,到了夜间气温仍然在零下二十度上下,我索性整个钻进睡袋,把出入口的拉链拉合。睡了一觉我起身解手,突然发现身上沉甸甸地压了许多东西,我拉开拉链时湿乎乎的雪团灌了满脸,是下雪了。我抖抖脑袋钻出来,埋下头解手。等我抬起头,我一下惊呆了。
  雪已经停了一些时候,满地素白色,空间很亮,可以看出去很远。不远处的湖面竟像沸水一样腾起老高的白汽。天是暗蓝色的,没有月亮,星星又低又密;白汽柱向上似乎接到了星星,袅袅腾腾向上浮动着。我相信这景致从没有人看见过,我甚至不相信我就站在它跟前。这是一条通向蓝色夜幕的路,是连接着星星的通道,是亘古至今从没有人见过的奇观。
  我以我所剩无几的白头发起誓,那条通道就在我跟前,那天晚上,在那个地图上也没标出的小湖畔,我就这样像个傻孩子似的站了许多时候。我没有向湖泊走近,我怕那是海市蜃楼,走近就消失了。
  后来我重又钻进睡袋,这次我把头露在外面,看着星星一闪一闪地眨动,我没做梦就睡着了,睡得沉沉的,直到嘎嘎的野鸭群把我吵醒。这时我知道我可以不必往回去了,我起身后打了两只肥肥的黄鸭。
  鸭群只在湖边嬉水,湖心仍然蒸腾着白色的水汽。我为昨天夜里的激动感到好笑,这不过是个温泉湖。在地热源非常丰富的青藏高原上,这样的小温泉何止一个呢,可夜里我简直像到了天堂。天气晴朗无风,太阳很快使气温上升,半尺厚的春雪到中午时已经融化得不留一点痕迹,渗入沙质草滩了。
  第四天中午我走到了那个巨大羊头所在的沼泽边缘,不能再向前了,我站的地方离它大约三四百米。我沿着沼泽边缘走,试图寻找一条哪怕是能够稍稍接近它一点的途径,我失败了。没有任何一条可以接近它的路。
  我是前一天晚上发现它的,当时暗红色的夕阳正缓慢地向地平线滑去。它的剪影意外地印到已经不再刺眼的巨大的落日上,我用望远镜什么也看不清楚,只模模糊糊地知道那是个平地兀立而起的什么东西。
  那是个巨大的羊头,两只巨角都已经折断了,凭着几百米外的目测,我估计它有二十几米高。用我的五倍望远镜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它是石质,表面蚀剥得很厉害。
  开始我想到的,这是尊石雕。
  不对。如果是石雕,它是怎么移到这里来的呢,就体积而言估计它有几千吨,而周围没有大块的石料来源,这里又是沼泽地,它位于沼泽地里面几百米,这是一。第二,在世界各民族的宗教偶像中还从来没有以羊头塑雕的,况且又是这样规模巨大的雕像。第三,望远镜可以清楚看到羊头的各部分比例是合理的精细的,形象酷肖,下颌淹没在积水的沼泽里。我们知道东方的绘画和雕塑都是写意传神的,只有西方古代美术艺术品才是写实的,莫非这是尊希腊石雕?第四……第五。它肯定不是石雕。
  这个结论有了,马上也就有了另一个结论。
  它是史前生物,是什么恐龙吧,也许可以叫它羊角龙吧。最遗憾的是我没带相机,没有留下这个珍贵的景象。我说了没有人相信,地质小队的不信,其他人也不信。我神经出毛病了,我得了狂想症。这是我自己的诊断。
  我曾经给有关部门写了信,没有回音。
  那么我也不再认真,当玩笑当故事说说而已。可是琼布呢?琼布也得了神经病?
  e.这还不是全部,不是他们请你来的缘由。你随他们到山里去,他们指给你一个很大的碎石堆,你看见了他们叫你看的。
  那是只朝上伸着的马的短腿,圆的蹄壳,棕红色的短毛。他们告诉你这马就是那熊弄走的,大概它一下没吃完就埋在石堆里,留出一只腿来作记号以便下次能够找到。他们说这是早晨发现的,发现了就及时去请你。他们把你当成了保护神。他们迷信你,相信你可以为他们杀死那头瘦熊。
  你知道你得杀死它,你自然是能够杀死它的,因为你是猎熊人,你只能杀死他。他们要留下两个带枪的帮助你,你把他们劝回了。打孤熊不需人多,人多只会增加伤亡的可能性。那次在山地之王的巨掌下丧命的伙伴使你记忆犹新。
  你一个人留下来,在埋死马的石堆近处隐下身子。你知道来了这么多人,熊一定可以闻到气味,它短时间是不会来的。只有在它饿了又觅不到食物的时候,它才可能来。
  你不敢打瞌睡,那样你就成了送上门的瘦熊的又一顿美餐。他们的话重新响在你的耳鼓;第一个人说的你完全不信,可是其他人说的它的情况无疑等于为第一个人的话作佐证,你不能不相信大家的话啊。
  那么准有一方面错啦,是你还是大家?你当然相信自己是对的,可是难道大家会对你一个人说谎吗?搞不清楚搞不清楚。“到时候就知道啦。等我打死它就知道它是不是长着像手那样的长指头啦。”你对打死它满怀信心。
  周围有种你不习惯的静默。你是个猎人,通常你总是一个人,按说你早该习惯安静和孤寂了。你其实早就习惯了,只是这一次不同,你觉到了这一次和往常不一样。
  山巅一如既往,眩目的白色雪顶使你蛊惑,这时你想起该有条狗来和你作伴。连你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你不要一条好狗崽子来养。你是整个冈底斯山唯一不养猎犬的猎人,而且是猎人里最悍勇的猎熊人。
  你突然明白了。没有鹰隼和貌似凶恶的秃鹫。往日的寂静里,澄碧的天穹上总有几只褐鹰像风筝一样缓缓盘桓,移动的鹞影使你觉到了蓝天,白云,雪顶之间的相互位置;因而天地间也就有了生气,大自然是你活的洋溢着生命节拍的伴侣。可是没有,整个天幕上任何显示生命迹象的东西都没有。奇怪。
  你想,是该要个狗崽子了。
  你又记起,大约有半天时间了,你没看到任何小动物。而平时,那些兔子,秃鹫,黄羊和獐子都时不时地来和你互道一声你好,它们知道你不会伤害他们。你记得有一次你坐在篝火旁擦枪,那只漂亮的草狐走过篝火旁竟站住了,你和它长时间对视;你因此断定它并不像人们说的那么狡黠可憎,你从它眼神感到你完全能够理解的轻柔和善意。现在它们都到哪去了呢?奇怪。
  还有那只小毒蝎,那只差点,要了你命的小家伙。你在一块平滑的山石上打盹,觉着谁在搔你的痒,你睁开眼缝就看见它正雄踞在你的鼻尖上,威严地四下巡视。你不敢动一下,不敢大睁开眼睛,甚至不敢出气了。它似乎完全不知道这对你是多么残酷地开着玩笑。你不敢在它伫立不动的时候下手,你怕它那时和你一样正严阵以待;你等着它移动。移动的时候也就是它麻痹的时候,是它以为平安无事对自己神经稍加放松的时候。它终于移动了,你突然挥动手臂挥掉了它。它掉在碎石上挣扎着要重新爬过来,你本想上去蹈烂它;最后你只是不知其然地摇摇脑袋去了。
  现在你无端想起它,这许是你觉得静默使你不堪忍受的缘故吧。
  这时你才发现了其中的问题,它不伤人。先后有五个人见过它,把它说得非常凶残,然而五个人中间没有一个受到它哪怕是轻微的伤害。这才是关键。还有一个细节,它一次抢过火枪折断了,又一次抢过棍棒也折断了;而且每次都是先做这件事。这么说它知道枪?知道人拿着这种棍棒会对它造成致命的伤害?不然它为什么总是先行下手把枪毁掉呢?
  你知道熊,熊尽管聪明却没有聪明到能如此具体的辨明利害;熊是伤人的,特别要伤害拿枪的人。熊没有指头这谁都知道;熊做不到总是直立着奔跑;最大的棕熊也没有他们说的那么高;也没有他们说的那么瘦的熊。你觉到这里有个误会。
  你初步肯定它不是熊。不是熊,那么可能是什么呢?这里巨兽除了熊就只有虎了,而虎只有在冈底斯山脉东南麓的森林地带才偶尔有见;按他们说的不是熊也更不是虎啊。
  不去想它,只有看见才知道它是什么。
  你开始把思绪转向父亲。父亲死的时候你只有十一岁,那一年你算正式继承了父亲的衣钵,你有了自己的火枪(它曾经在父亲手里震慑了百里山区的猛兽)。
  那对年轻的猞猁夫妇在成功地袭击了三只幼獐之后,卧在草丛里挑剔地用长舌添净对方皮毛上的血点,灼热的阳光使吃饱喝足的它们昏昏欲睡,与枯草颜色相近的华贵的毛皮不时地痉挛般抽动一下。猞猁是那种最最注意个人卫生的生灵。
  这时你父亲故意弄出个声音使它们惊觉。雄猞猁显然看到了枪筒在阳光下的闪亮,它后腿慢慢弓起,前腿匍匐在地,头以下颌着地的姿势平放。你父亲知道它就要蹿起来了,食指浸出的汗渍润滑着枪扳机。雌猞猁在这个不长的时间里悄没声息地钻进身边的草丛。这是最糟糕的。雄猞猁没有马上扑击猎人。
  结果可想而知,雌猞猁向侧翼包抄,雄猞猁为它赢得了时间。你父亲的枪声和惨叫引来近处的猎獐人,刚刚吃饱的猞猁没有来得及把你父亲的身体拽走。
  你父亲死于他的孤傲,通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