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人是大佬






  「|乳鸽和卤内盖饭各一个,所以不用争了。」把盒饭分配给众人,又从裤袋里摸出一包LUCKY丢给志豪,他立即撕开胶纸,不但自己吸,还递了两根给那两个价值两百万的家伙。

  他们一个叫阿健,一个叫阿强,阿健是从大陆过来的污鼠(注:大陆杀手),阿强则是在九龙塘长大的孤儿。阿健的家里还有一个妹妹,他在杀陆天荣以前,就给妹妹寄过一封信,信里写着他们的雇主的名字。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们能活到现在的原因——有人想抓住他们,但也有人在暗中帮他们逃脱。

  埋头吃着自己的咖哩鸡便当,突然发现志豪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虽然很想把他忽略掉,但我的神经又还没粗犷到可以在别人的注视下大口咀嚼咖哩的程度,所以忍耐了几秒钟后,我不得不推开饭盒,问他:「你又怎么了,豪哥?」

  他嘴角的淤血已经差不多消散殆尽,眼眶上的裂伤处也长出了粉红色的新肉,总之被我揍出的伤口都复原得快看不见了,可惜人的记忆却无法像伤口一样,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被抹杀。

  那天他说的那些话,如果可以称之为「爱的告白」,光是回想起来就足以让每日每夜都在反复自问「到底为什么惹来这一身蚁」的我头痛得更加厉害,所以明知不可为,我还是一如既往地采取驼鸟作战,装作什么也没发生。没办法,当人遇到难题又无法解决,甚至无人诉说的时候,就只能选择逃避。

  他用眼神向我示意,借一步说话,众目睽睽之下,我只好和他走进简陋的厨房。

  「就算有什么话,难道不能让我先把饭吃完再讲吗?」拍拍半饱的肚子,我装出哀怨的样子问。

  志豪持续地抽着烟,然后对我发出一声哂笑:「明天,你真是个胆小鬼。」

  「呵呵,你现在才发现?」

  「算了,反正过了今晚咱们就有钱了,既然我已经向你表明了我的立场,也就不在乎多被你揍几次。只要我持之以恒下去,我就不信你不接受我。」

  「臭小子,我接不接受是你说了算吗?」

  志豪把香烟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向前踏了一步。狭小的厨房里,我们的距离原本就不远,这下更是近得鼻尖能擦到鼻尖。

  「干脆就从接吻开始习惯怎么样?本来想在大家面前做的,不过我知道你小明哥超爱面子。」他一边说着,一边伸出手来,我想也不想地一把拍掉他的禄山之爪。

  「唉呀,好烫!」他叫着握住自己的手臂,好像是我打到的那一下,烟头落下来烫伤了手臂的样子。

  「很痛吗?严不严重?」我一下慌了,拉过他的手臂察看,正想把他带到水喉那里去冲冲水,突然一片阴影罩下,嘴唇已经被这个该死的家伙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掠夺了。

  「唔……你这……杂碎……」

  真是太让人生气了,居然利用我的心软!

  可是再怎么骂他也于事无补,趁我张口的一刹那,他的舌头不失时机地闯了进来,不断地攻城掠地。

  柔软湿润的感触在口腔里扩散开来。心里虽然很想问他,和一个刚刚才吃了咖哩,满嘴辛辣黄糊的大男人接吻有什么乐趣可言?不过说实在话,这小子的技巧还真不是盖的……

  「嗯……唔……」

  到了最后的最后,我所发出的声音不管叫谁来听,都只能称之为失魂的呻…吟了。

  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是这么淫荡的人。

  当他放开我的时候,我看到透明还带着小泡泡的唾液顺着他残留着些微青红的嘴角淌下来,相信我的嘴角也一定挂着这样的分不清是他的还是我的唾液。

  虽然我嘴硬地说着讨厌讨厌,可这么多年来,我们一起吃一起睡,在心理还没有意识到之前,身体就已经熟悉和接受了对方所散发的各种气味……也许真要觉得恶心,反而还比较不可能吧。

  这就是所谓的爱吗?不,我知道,这不是爱,而是宠爱。而且我还知道,如果志豪真的死缠烂打下去,出于惯性和纵容我也会不断地默许他的行为。

  在我怔忡的时候,志豪轻轻抬起我的头:「你这几天都没睡好吧?听到你夜里翻身的声音,我很心疼啊。哥!」

  这种好像撒娇的语调好不熟悉,正在调整心律的我骤然听到,犹如上楼时一脚踩空,连心脏也为之一荡。

  妈的,这没大没小的家伙现在又晓得叫我「哥」了,刚才牛得跟什么一样!

  他接着说:「等有了钱,我们在马尼卡提上修一栋小房子,用白色的花岗岩砌成墙壁,外面还要整理一个小小的庭院,然后我们买一艘小船……啊,还要在客厅里挖一个壁炉!」

  「笨蛋,加勒比海那种地方还需要壁炉吗?」

  说完我才发现糟了。

  志豪顿时笑逐颜开:「你已经答应和我一起修房子了哦,从此不许反悔!」

  「答……答应什么了?我的意思是……我们五个人说不定哪一天真的可以修一栋自己的房子嘛!喂,你回来!听我说清楚啊……」

  并不理会我的强辩,志豪已经开了门,像欢快的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地出去了。以他的个头来说,大概也只有这种真情流露的时刻才会让人想起,他也只是个十八岁少年的事实吧。

  「豪哥,你和小明哥都在说些什么?」外面阿珊在问。

  「只是猜测今天夜里会不会落雨。」志豪若无其事地回答。

  我这才想起,外面还有两个曾经直击我和志豪接吻镜头的观众呢!真不知道他们刚才会怎么想我们。

  无力地坐在地上,我不由得用手抱住了头。刚刚……居然又被志豪牵着鼻子走了一回。

  伸手摸摸自己的唇,方才的触感似乎还残留着。其实也并不是会让人产生强烈排斥感的行为啊,难道我已经开始变得不正常了吗……也许我的身体里天生就携带着隐性的同性恋因子也不一定吧?

  然而和接吻相比,他那段对未来生活的描述还来得更加危险,因为那竟让我在不知不觉中怦然心动。

  一直以来都告诫自己,人的命是不同的。像我们这样的「黑人」,即使哪一天机缘巧合,获得暂时的风光,也只是像鱼偶尔会跃出水面一样,看看世界,就又只能回到水里。而到了那时,水流的冰冷已会使沐浴到了阳光的鱼儿变得难以承受……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跃出水面呢?

  因为害怕失去,所以拒绝拥有。志豪说得对,我就是一个这样的胆小鬼。

  可是这一次,我居然发自内心地有了和他一起去赌赌未来的冲动……太危险了,绝对会付出巨大代价的。

  我不敢让自己再分析下去了,因为要是再想下去会没完没了。管他为什么动心,也许是人在压力之下会变得特别脆弱,也许是我对志豪一向没辙,也许是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种对虚妄的执着……总之,事情走到这一步,我已经是过了河的卒子,回不了头了。




第二章
  十二点钟,我和志豪一前一后,夹着阿健和阿强往早已废弃的九龙码头走去,一到晚上,我们住的地方就黑漆漆的没了灯火,只有从偶尔一扇窗户里射出的微光,把一排排违章建筑的影子犬牙交错地映在地上。而今天不知是怎么叵事,连叫床声都消失不见了,四周静默无声,鬼影憧憧。要是有可能,我真想扯开喉咙喊一嗓子,以驱散那些潜藏在黑暗和寂静里的未知的恐怖。

  好容易走到了目的地,该来的船却没有来,我们只好等着。蹲在海堤的隐蔽处,看着沉静得近乎冷漠的暗黑海水,为了打发时间,我们不得不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阿健突然说:「我不喜欢你们抽的这种日本烟,尼古丁的味道太淡了。我在大陆都是抽红塔山,每天妹妹下完工,就给我带一包回家。」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家伙,只有在提到唯一的亲人的时候,才表现出一点脉脉温情。

  「人」就是这么奇怪,不要说做杀手的他了,就是那些恶贯满盈的战争犯,在私生活中也都是一副共用天伦的样子。说不定,「让自己重要的人过得更好」恰恰就是他们去伤害别人从而获取利益的动机和信念吧?那么我呢?我的信念又是什么?

  海岸线上突然出现了一盏劈碎黑暗的船头灯,隐约有一个人影站在船上,只见他用手电筒冲岸上打了几个信号,我也赶紧用镭射小电筒回应他。伴随着马达的突突声,一艘小型快艇停在了岸边。

  「动作快点啦!」驾船的人不耐烦地催促阿健和阿强登上小艇。

  我正想赶快离开。

  「站住!」是阿强的声音。接着是保险栓掰开的冷冰冰的响声,「你们俩也要上来,和我们一起走。」

  我霍地转身:「为什么?!」

  「你知道我们的目的地。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去告诉宏胜,两头收钱?」

  「我们会守口如瓶的。」

  他冷笑:「说出来谁信?」

  志豪拉拉我的手臂:「我们也上去吧。」

  「你也看到现在的形势啦!不走又能怎么样?放心好了,宏胜不是不讲道理的社团,国栋他们暂时不会有事的,我们以后再来接他们就是了。」

  我冷笑:「麦志豪,放手。不要搞得连兄弟都没得做!」

  说着我甩开他的手:「不会有事?这才真是『说出来谁信』!」已经懒得再揍他了,我大步流星地往回走。

  「姓明的,我真的要开枪了。」阿强喝道。

  我知道他这种人一定会说到做到。

  「……你杀了我吧。」面无表情地看着黑洞洞的枪口,我突然觉得万念俱灰,找不到一丁点儿活着的意义。这种哀莫大于心死的感觉,甚至盖过了对死亡的恐惧。连相依为命的兄弟都这个样子,还不如双腿一蹬,来个眼不见为净。

  「明天!」麦志豪拔高了声音,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在你心里,他们三个总是比我还重要!」

  我骂道:「放屁!如果他们三个想丢下你跑路,我难道不会回去找你?」

  都什么时候了,他还执着于这种鸡毛蒜皮的事情!

  灯光的映照下,我睇到志豪的脸色一片苍白,呼吸十分零乱,嘴唇也在微微颤抖;而那眼神,就像是乞求主人能把他领养回家的无助小狗一样。

  真是……最有资格伤心的明明是我好不好?

  「算了算了,都是自己兄弟,何必搞得大眼瞪小眼呢?都上船再说吧……」阿健似乎想发声解困,然而海面上突然传来尖锐的汽笛声,犹如死神吹响的号角,胶着的气氛一下子被外来者搅乱了,我们所有人的耳畔都「嗡」的一声,心沉下去。

  昏暗的海面和沙滩在很短的时间里变得亮如白昼,几艘快艇以合围之势阻断了我们逃跑的路线,数十个流氓冲上海滩,把我们团团围住。一个一身黑衫的大块头男人分开人群走到我们面前,凛然威风得像一尊深色的乌木雕像。我当然认识名声响亮的他,宏胜的青龙堂堂主龙标,江湖中人都得尊称他一声标哥。

  就算被条子抓住,也比被宏胜的人逮住强一万倍。

  这就叫自做孽不可活吧?去赌一场根本没有胜算的赌局。看着宏胜的人一步步逼近,我在心里自嘲地想着。

  但是阿健和阿强两个显然并不打算束手就擒,而是想拼个鱼死网破。本着杀一双保本,杀两对算赚的原则,朝人堆里不看目标地疯狂乱射。趁着出现了小范围混乱的时机,我一步冲进人群,举手便撂倒两个,并冲志豪大喊:「快跑啊!」

  可是他反而冲上来,和我一起试图打倒更多的人,嘴里还喊着:「你快跑!」

  这个笨蛋!他以为这样我能跑到哪里去啊?本来还想杀出一条血路掩护志豪逃跑,可仔细一想,宏胜只怕早已等候多时,瓮中捉鳖,哪里还有逃得出去的道理。

  脑子很快冷静下来,分析了形势,我放弃抵抗。我们出来混的,能拼的时候当然得尽力拼,拼到了尽头,就得有认命的心理准备。

  转眼间,阿健已经被打成了马蜂窝,横尸沙滩;阿强也受了重伤,之所以没立即送命大概是因为宏胜的人特意要留下活口;志豪则被他们抓住头发,摁倒在沙堆里。

  我看着向我围拢的几个男人,没再做任何抵抗就乖乖举起了双手,并且大叫:「我们只是引路的人桥,别杀我们!」动弹不得的志豪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向我,目光里充满了谴责。如果不是张嘴就会进满口沙子,他一定会对我的没骨气破口大骂。

  龙标走过来,把我俩打量一番,他的目光真是锋锐如刀,立即就判断出我并没有说假话,于是叹息着说:「小明,我一直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