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中兴
这女孩是濠州城的达鲁不花(注:武官名,元朝州一级的军事主管,权力凌驾于知州之上)札朋的掌上明珠,独生的宝贝女儿,年方十八,蒙古名字叫鱼奴儿,但是因为一出生就被母亲带到了中原,所以长大后的所见所闻均是中原人物,中华文化,再加上离了广阔的草原和彪悍的马儿,性格跟原汁原味的蒙古人就差异了不少。
不过,她的骨子里还保留着相当强烈的粗犷性子,说话做事果断倔强,经常化了妆跑出去游玩,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她最想往的生活。曾经因为一名士兵在街上无故殴打一名汉人妇女,被她撞见了,回来就告诉老爸,非要把那家伙五马分尸。
札朋瞧不起汉人,觉得打死几个贱民无所谓,但实在扼不过女儿的央求,只好派人将那名士兵找来,硬是打了五十军棍,屁股都打开了花,回到军营不久就因为伤口感染死掉了,真是可怜。
这年月没有阿司匹林,得个感冒都得盖上被子躺上好几天。
“有这么严重吗?”女孩听完了李虎的汇报,惊异极了。
小姐的怪脾气李虎自然是知道的,所以丝毫不敢怠慢,忙上前二五一十的讲了一遍事实经过,当然免不了添油加醋夸大真相,把朱云天说成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小魔鬼,放火抢劫、奸淫虏掠、无恶不作,反正世间的坏事快都让他做绝了,就差去大都刺杀皇帝和太后了。
鱼奴儿狐疑的听了几句,再打量跪在地上的这个所谓的“魔鬼”,脸上布起了阴云,很年轻帅气的小伙嘛,怎么可能干这么多坏事儿呢,便说道:“抬起脸来,本姑娘看看。”
朱云天一听,就像溺水之人垂死之际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慌忙用膝盖移动两步,到了小姐的跟前,把脖子挺得老直,几乎就是从生下来至今为止最帅最善良最感人的一副面容了。眨巴着眼让她看了个够,他愤愤的道:“姐姐可要救我,我是被冤枉的,因为叛军正好由村子里经过,便硬捉了我去入伙,我想既然横竖都是死,但总比留在村里饿死要强,便去混了几天饭吃……实在是未做任何伤天害理之事。”
“姐姐,青天可以作证!月亮明白我的心!” 他指着夜空大叫,歌词都背了出来。
“住嘴!”鱼奴儿的脸胀得通红,愠怒道:“谁是你姐姐?哪能乱喊乱叫!”
她作势上来要踢他,脚刚抬起,内心却涌出了一种莫名的情感,姐姐这个称呼叫得她头晕目眩,心弦颤动。
她又咯咯笑出声来:“你这人着实有趣,也不看看自己多大的人了,便随便叫我姐姐。我看,你也不像杀人放火的材料,更别说……别说什么奸淫虏掠了。”
朱云天一脸严肃的道:“那是,本人一向与人为善,怎么可能去做这等无耻之事!若有……天打五雷轰!”
说完方想,现在快半夜了,估计雷公已经搂着雷婆睡着了,听不到我发的毒誓,肯定不会灵验的。
“李参军,到底是怎么回事?”
鱼奴儿觉得这事不太正常,暗暗打定主意,要管它一番。她回头,扳起脸来就问李虎。
李虎垂下头,暗恨自己过于大意了,没想到这小子死到临头,竟然还敢对小姐胡言乱语,而且他妈的还叫了两声“姐姐”,引起了小姐的兴趣,简直是误打误撞了。早知如此,一出府就该不由分说一刀宰了他,然后剁碎了去给花草做肥料。
小姐一向欣赏直率大胆之人,对庸俗保守的世风非常厌恶,再加上身边全是侍候自己的仆人护卫,将她敬为天神,没一个敢跟开玩笑逗乐的,每日生活当然无趣至极,偶然碰上朱云天这么一个嘴里装不住话发骚经验极为丰富的小帅哥,当然由不得她不感觉异样了。
鱼奴儿虽然身为地方最高军事长官的女儿,也曾亲手处决过“罪大恶极”的仆人,但她向来瞧不惯打打杀杀尤其是随便杀人的行为,府中因此受到她惩罚的侍卫仆人已经不下数十人,不过,为朱云天这么一个素未谋面只是偶然遇到的死刑犯说话,还有一个原因是李虎不知道的,也是朱云天想不到的。
她下轿来望向朱云天的第一眼,他脸上那种帅气中带点狡黠,三分狡黠之外又富有七分的真诚,令人怜悯的小男人气质,让从未接触过年轻男性这种表情的她为之一呆,心跳加速。
身边全是杀人不见血的冷血动物,哪里见过这种坚强中带点脆弱、需要女人来保护的男人啊。所以她有点控制不住的叫停,无非是出于自己的一种本能的感觉,也只能说朱云天的命太好了,仿佛就是天注定的一样。从白虎山掉下去直到现在的近一个月的时间,每件事的发生都让他迷迷糊糊,难以参透。
突然有了生机,朱云天岂能放过这个大好机会,定下神来,他嘿嘿一笑,先说了点场面话:“呵呵,姐姐无需怪责这位李参军了,他并未在现场亲自参与,可能是军兵的误会罢了,但请姐姐为我做主,洗刷罪名,感谢感谢啊。”
口气油滑肉麻,好象除了她,世间便无第二人能够救他,也无第二人理解他了。
旁边的侍女们听来,身上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估计晚上睡不着觉了。男人们也是恶心不已,哪来的小混蛋,简直是个太监!大家都在后悔刚才没利索的一刀宰了他,只是让他抽支烟的工夫就碰上了小姐,还他妈的这么肉麻。
“李参军,是这样吗?”鱼奴儿被他这番话推上了高台,已经没有退路了,只能继续挺身而出。
李虎这次没办法了,只好喏喏的说:“是,是,我确实没在,不过……”
鱼奴儿一瞪眼:“不过什么?”
“不过……难道小姐要放过他么?这可是将军下令要处斩的呀……”
李虎扛不过小姐的威势,只好把札朋搬了出来。这是你爹要杀的人,即便你要放掉,也得先去请示他老人家吧。
鱼奴儿的秀眉此时已经拧成了一股麻绳,杀气腾腾,小美女见李虎拿她当空气,竟用老爸来挡差,当然很生气了,一跺脚:“去就去!你们带上他,跟我来!”甩袖就走。
李虎呵呵一笑,道:“小姐可否先去,我和犯人在此等候?”
鱼奴儿白他一眼,道:“你这点小心眼休要骗我!等我回来,这人早死了。”
李虎见鬼计被小姐戳穿,也不难过,若无其事的押了朱云天,跟着她回到了府内。鱼奴儿也不做轿了,散了随从,只领了两个丫环,直入议事堂,见父亲提了一把宝剑,正由里面出来,准备巡视完守卫情况,就回屋歇息了。
她小跑几步,道:“父亲慢走,女儿想留下一人性命,不知父亲能否应允?”
札朋笑呵呵的抚着女儿的头:“是我的鱼奴儿啊,你又想闹什么乱子啦?”
鱼奴儿指着朱云天,撅着嘴道:“那个人,我不想让他死,他挺可怜的,你放了他吧。”
“这……”
札朋一看是朱云天,第一反应是见鬼了?第二反应是怎么还没死?第三反应则是纳闷乖女儿竟然为他出头!他一时语塞,吱唔了半天方道:“鱼奴儿,有些事你还是不要管的才好,他是反贼,是个危险分子,不杀他,对我大元朝可是后患无穷啊。”
“什么后患无穷,女儿才不管!女儿只知道不该杀的人一定不能错杀!刚才李参军已经对我说了,并没什么证据证明他是罪大恶极的反贼啊,他只是被迫加入,是吧,李参军?我看他手无缚鸡之力,也不会什么武功,而我大元朝有百万军队,难道连一个小小的百姓也要惧怕吗?”
鱼奴儿是个聪明女孩,两句话就把责任转嫁到了李虎的头上,言语之中还故意挑动父亲的好强情绪??总不成你害怕一个乳臭未干的平民百姓吧?这让札朋和李虎两人颇为刺头,心里明知这是她在胡搅蛮缠,却又拿她没什么办法。
她说的对,谁也没见朱云天烧杀抢掠,只是追捕朱党份子时抓到的一个倒霉鬼而已,本想杀他之前好好利用一下的一块鸡肋。但是放了他吧,着实不甘心,白让他吃了这么多监号饭,没引来大鱼,现在让他得意洋洋的从眼皮子底下溜走?坚决不行。
两人在那里对眼,眼神交流频繁,暗暗做着手势。朱云天可是不笨,这种神情电影里面司空见惯,一般是有什么阴谋诡计将要出炉的前兆,弄不好就是要使点阴招整死自己。或许是假意答应放人,然后支走小姐,派人背后捅我一刀子,或者是要留下我一条胳膊一条腿什么的。他妈的这样的话还不如死了痛快。
他急忙用身体碰了一下鱼奴儿??哇,好柔软的玉体啊,他感觉到了鱼奴儿热乎乎香软弹性的大腿,眼前仿佛出现了她那白嫩嫩冰清玉洁的身躯,让他狂咽了几大口唾沫。
鱼奴儿被他这么一接触,全身不自在,大男人的乱碰人家身体,也不害臊!这个男孩子太不讲礼数了!不过,她瞬间就明白了朱云天此举的用意,对札朋大声道:“父亲!不要告诉我说要把他挖眼斩腿才可放走,军中不是正缺兵丁吗,如果怕他逃回去继续造反,便把他留在军中,有一顿饱饭吃便是了。”
札朋一愣,乖女儿好聪明。他彻底没招了,看了眼面色坦然的朱云天,心想这个汉人真是聪明伶俐,不但运气好,猜测别人心思的本事也是了得,留下确实是个祸患哪,但用好了说不定也会大有所获,全看自己的手段如何了。
细想之下,他似乎又有点满足感,能够左右这些汉人的命运,说让死就死,说让活就活,当然是得意非凡了。他拍拍女儿肩膀,对李虎道:“你,给他松绑。”
李虎的脸色变得很快,听到这句话,顿时布满了阳光,上来温柔的解开了绳子,还对他笑了一下。但是朱云天并不领情,白了一眼就站起身来。
“谢谢鱼奴儿小姐了!救命之恩,日后当涌泉相报。”
他知书达礼的对鱼奴儿抱拳行礼,风度翩翩的致以谢意。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都是一位百年难遇的正人君子。
鱼奴儿抿着嘴,也还了一个汉人的万福:“这说哪里话,你也像个学识渊博之人,怎的落到了这步田地,天下如此之乱,在外游荡说不定就会遭遇大祸,不如……就在府中谋一差事吧。”
她越看朱云天,越觉得这人跟自己有缘,因为每一眼都让自己有心跳加速的感觉,不由就想把他留在身边。
“这个嘛……”朱云天在心里急忙把算盘打得叮当响:在这里混能得到多少好处?一个月挣多少钱?有没有妞泡,有没有酒喝?做事情有没有回扣?如果只是当一个可怜的小兵,让你们喝来唤去不说,将来说不定就会死在起义军的手里,很他妈不划算啊!可是如果不乐意,出了这门又很可能被将军做掉,小命不保!
越想越觉得,自己其实没什么选择的余地,他不由长叹一口气。
“怎么样?本小姐可是给你了一个活命的机会,但你如果要舍生取义,我也没办法,你们汉人总是这样,多傻啊。”也许是觉得刚才说的那番话过于温柔,让父亲起了疑心,鱼奴儿这会已经变了语调,成了语意双关。
札朋冷笑道:“朱云天,你要在本官手下当差,没有军功,是万万不能的,前几日你闭着嘴巴不交待朱党的罪行,今天鱼奴儿救了你的命,总能让你开口了吧?否则你仍然难逃一死。”
“是,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先让小人好好想想。”
朱云天此时再看李虎,发现那小人又变了脸,面若寒霜,手握住了刀柄,对自己杀气腾腾。
在院子里活动了一下筋骨,他揉揉手腕搔搔脚脖,逃跑是没可能了,这里肯定是元军的一所大本营,再说运气这么好,人头落地之前被这位美女所救,无论怎么样,都是不能再有寻死之心的,对不起自己的小命没关系,千万不能对不起这位美女啊。
想到徐达他们撇下他单独逃窜的干脆劲,朱云天突然感到自己多么的英明伟大,原来怕死也不是一件多么丢人的事儿啊!
你不仁我不义。趁这工夫他左思右想,觉得有必要出卖一下朱元璋和徐达,大爷性命要紧,于是添油加醋把朱元璋、徐达等人抢粮杀人的前因后果细述一遍。
在他嘴里徐达和朱元璋基本上成了上帝手下的犹大,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他称朱元璋为白莲教四大金刚之一,偷军粮就是在准备谋反,而自己不过是一介过路书生,被朱、徐的党羽强行捉住,要他入伙,不然就让他变成太监,完全成了一个标准的受害者。
“哈哈,太监?有意思,不过这么一说你细皮嫩肉长得挺像……”
札朋乐得脸上的肉直打颤,但他很快沉吟不语,好久方才说:“白莲教本官是知道的,辖区内也常有教徒来往传教,但四大金刚却是头一次听说,你详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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