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流觞





!崩枞舸蚨狭怂?br />   “我……”低着头的孩子猛然抬头,眼中泪光闪烁,“我也不想偷东西的,可是,可是家里真的没钱了!奶奶她、奶奶她病得很重,我怕!我怕她也丢下我!我只有她一个亲人了!”
  哭叫着的孩子浑身颤抖着,却倔强地扛着头。
  轻叹口气,擦去那孩子满脸的泪水,黎若柔声道:“我随你去看看吧,应该能帮上点忙。”
  那孩子一愣,继而“哇”的一声扑到黎若怀中大哭。
  无奈摇摇头,瞅瞅自己被弄得脏兮兮的衣服,黎若索性蹲下身去,拈起袖子细细给那孩子擦净,脸上的笑容温暖柔软,“乖,不哭了。咱们走吧。嗯?”
  被那温暖笑容镇住的孩童乖乖点头,乖乖举步,手却紧紧握住黎若袖角,不肯松开。
第十四章
  被那笑容煞到的,还有一个一直冷眼旁观的人。龙静寰不知自己为什么会注意到那个为个小偷儿出头的青年,不知自己为什么突然间有了将这一幕戏看到结果的兴致,不知自己为何看到那样澄净美丽的笑靥时竟会觉得移不开眼。那抹笑容,让那看上去似乎不过是美丽了些的躯壳乍然间生出叫人目眩的光芒。
  摄人心魄。
  吸口气,他笑了,伸手召来一直跟随在身边的侍卫统领左英,“朕要知道他是谁。”
  “是!”看着面前眼中闪烁着狩猎之光的君王,左英快步退下。
  深知那位陛下本身的武功水平,且绝不似外行人眼中的只有自己随侍,隐迹的暗卫足以护卫帝王的安全,所以左英走得并不太担心。
  向着青衣青年消失的方向追踪而去,左英心中暗暗猜度那人的身份。世家子弟与武林中人,都是有可能的,只是比之世家子弟,他没有那分高傲,比之武林人士,他却又多了几分气度风华。而且虽然看上去内功颇一般,他的身手却又是极好的,虽动作不多,但每个动作,都自给人一番赏心悦目的感觉,与其说是武功不如说是艺术。如此人物,江湖上应当大大有名才对,但他却从未听说——他却不知,黎若的游历,从来不是以江湖为目标,所以能见他动手的,寥寥无几。旁人大多只听说他自幼有伤,武功怕是难有成就而已。还有,旁人或许未曾在意,虽然那人似乎一付简朴衣着模样,那身衣物,却是京城最为有名的成衣坊出品,还有那料子,可非家境小富的人家能穿得起。想到竟有人指着那人鼻头大骂穷酸,左英都有一股想暴笑的冲动。
  私心里,左英颇为那青年感到遗憾,他实在不该笑那一下的。惹起那位帝王的兴趣意味着什么他是最清楚不过了。帝王的宠爱,向来来的快去的更快。被那位帝王弃之若蔽芾的猎物,他这个与帝王一同长大的贴身侍卫实在是见得太多了。青衣人容貌虽不是顶尖,皇宫中比之更美丽的人儿也有那么几个,可是那一笑啊,真的让人顿生出天下无人能出其右之感。他真的,不该那一笑的。虽倾国倾城的美丽,却注定是断送一生憔悴的祸由。
  那样的一个人,若被吞噬再那阴暗的宫墙之内,该是如何可惜的一件事啊!但帝王眼中势在必得的光芒,却不是他一个小小侍卫统领能阻挡得了的。只能说,时也,命也,缘也,孽也。
  
  不知不觉,这一跟踪就是大半天。等候着那人为那孩子的亲人延医买药,也看到那人在告辞出来后皱着眉扁着嘴可怜兮兮地抖着满是眼泪鼻涕灰尘的衣裳,全然不见在面对那祖孙时极力装出的自然。原来,那人还有点小小的洁癖。于是忍着笑看那人如火烧眉毛般地冲向住所。于是听见下人的惊呼——四公子……
  原来,那人竟是景王倾心恋慕的那位神秘爱人。
  
  听到左英的回报,龙静寰眉头微微皱起。俄而,食指一扣桌,“静滔的眼光还不错。那个林黎若还算配得上他。”
  此事,就此揭过。
  不知为何,左英只觉得大大松了口气。想想,却又觉得莫名其妙。
  后来,有人曾进献了个少年给帝王,极柔美娇艳的一个小人儿,帝王却挥袖间将之赏了臣僚。隐约间,左英却觉得那少年眉眼间颇有几分与林黎若依稀的相似,不细看却是看不出来的,心中不免打了个突。
  龙椅上的那位,性子里颇有几分古怪之处。若是对某一事物另眼相待,则无论如何都不会再接受与之相仿之物,哪怕只得一分的相似。
  若对他而言是特别的,那若非是正品,他将是不屑一顾的。
  对人,也如是。
  
  派人将那祖孙接来,收了那男孩儿做露华浓的小学徒,算是给了那对相依为命的老少一个安身立命之所。黎若虽没有兼济天下的心思,这点小忙倒是不吝出手。
  
  转着手中精巧的玻璃杯,黎若陷入了沉思。普通玻璃的制取,已获得成果,因为玻璃的制取本身算不上很复杂的工艺。黎若没觉得怎么惊奇,倒是山庄的技师得到成品后兴奋不已。在此之间,若想得到如此透明的物什,只有自少数几种天然矿石中加工。如此一来,一则成本价格极为昂贵,二则受矿产本身影响颇大,难得有大件精品的出现。而这玻璃,原料竟是如此的普通,沙、纯碱或钾碱和石灰,通过高温熔化后就可以得到玻璃。单看这些原料,普通人是无论如何也无法与那些透明晶亮的成品联系在一起的。
  大部分玻璃器皿是吹出来的——像孩子吹肥皂泡那样吹出来的。只是不是用麦杆来吹,而是用—根有木头嘴的长铁管吹。在坩锅里,待熔化了的玻璃稍稍冷下来以后,工人用铁管末端蘸一点玻璃液,就用力吹起来。这样得到了一个玻璃泡。
  从这个玻璃泡可以制成所有想制的东西:杯子、高脚酒杯、瓶子,甚至平板窗玻璃。
  假定要制一个瓶子,就把玻璃泡放到一个模子里,向铁管吹气,一直吹到玻璃泡填满了模子,抵住了模子的壁。瓶子冷却下来之后,很容易取的来:这就需要把模子做成可以拆开的。
  当然,先要把瓶子从吹管上切割下来,这只要用一根冷的铁棒划一下瓶颈就行了。——这还不算完。还要善于把它冷却。
  如果拿一根玻璃棒放在火里烧熔。让一滴玻璃落到水里,就得到透明的硬的玻璃珠。这种玻璃珠只要掰下一小块,就会碎成粉末。
  玻璃冷得太快,就是这样不结实。
  要使玻璃更结实,得把它放在一种特别的窑里经过比较长的时间,让它很慢地冷却。
  有些玻璃器皿,比如杯子、高脚酒杯、小花瓶,冷却以后还要在磨石上打磨。先打磨成粗糙没有光泽的平面,再用金刚砂或者别的某种粉末来抛光,使这些平面变得光滑发亮。
  当然,也可以不用这种先吹制、再打磨,再抛光的方法,而用一种更简单的方法:浇铸,就像用生铁浇铸东西一样。如果某种玻璃容易熔化,加热容易变软,还可以简单地用压制的方法。浇铸或者压制成的玻璃器皿很容易和打磨成的分别出来——它们的角都是圆的而不是尖锐的。不过,打磨出来的玻璃制品价格要昂贵很多,所以现阶段,凌霄山庄还是以这个为主要的生产方法,至于浇铸的法子,黎若打算等过个十几年甚或几十年再说。
  大块的镜玻璃也不是吹成的,而是浇铸成的,先制成大块的厚平板,然后打磨抛光。各种玻璃制品的区别还不只是在制法上。
  玻璃还有不同的种类。比如,绿色的瓶玻璃是用普通的黄|色沙子、碱和白垩制成的。在普通的沙子里有很多铁锈,使它变成黄|色。在玻璃窑里、黄|色转变成绿色——这是一个可靠的标记,表明这种玻璃里有铁。
  要制无色的窗玻璃,就用比较白的沙子。而要制最上等的玻璃,就用纯洁的白色沙子。还用钾碱代替普通的碱,用石灰石或者铅丹代替白垩。这样就制得像金刚钻那样又重又发亮的一种玻璃——水晶玻璃。
  这些相关知识,黎若都写在了纸上,交由众人理论联系实践,同时也力求改进创新。
  技师对新事物的狂热是外人无法想象的执着,通过他们的大量实验反复改进,现在的玻璃产品无论是在工艺上还是质量上,都称得上是上乘之作。于是山庄也开始逐渐的制作起这些产品,只等一个好机会使之面世。玻璃产品,凌霄山庄打算走物以稀为贵路线。
  近视眼镜、老花眼镜,放大镜,黎若也将之提上了日程,不过他一向都是做的甩手掌柜,所以具体的问题只能等山庄技师们再行摸索了。不过这三者的出现,技师们还是报以很浓厚的兴趣。
  现在,黎若动脑筋的是另一样东西——镜子。
  对现在的铜镜,黎若是颇为诟病的,不单人照不清楚,肤色也清一色黄澄澄一片。黎若当年对自己新形象的确认,都是后来从湖水里得到的。不过因为身为男子,难免对自身外在形象关注不大,所以黎若一直没有制造镜子的迫切动力。现在是因为玻璃制品已经成功,他觉得可以考虑一下这玩意儿了。反正,为此物伤脑筋的人不会是他就是了。
  镜子的制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水银制法:在一块玻璃上放一张锡箔,上面浇上水银。水银能溶解锡。这样制成的液体有一种特性——它会牢固地粘附在玻璃地上。把玻璃稍稍倾侧一下、让多余的水银流掉。然而,制造水银镜子太费事了,要整整花一个月的功夫才能做出来。况且,水银有毒,镜面也不算太亮,所以黎若不打算使用这个法子,他觉得镀银镜更合适一些,虽然现在还有一些障碍。镀银镜子根据的是银镜反应。在硝酸银溶液里加上氨水和氢氧化钠,最后倒进点萄葡糖溶液,硝酸银溶液里的银离子就会还原成金属银,沉淀在玻璃壁上。为了使镜子耐用,通常在镀银之后,还在后面刷上一层红色的保护漆。这样银层就不易剥落了。
  葡萄糖的制取要简单些,在 100 ℃下用 0。25 %~ 0。5 %浓度的稀盐酸使玉米和马铃薯中所含的淀粉发生水解反应,生成葡萄糖的水溶液,经浓缩后便可得到葡萄糖晶体。
  盐酸能用食盐固体与浓硫酸加热产生的HCl气体溶解于水就可以;硝酸银的制取则可以以稀硝酸为浸出剂从银矿石中浸出银,经过沉淀脱杂,络合分离、还原净化,制得树枝状单质海绵银。从化学海绵银出发,硝化制取硝酸银。至于硫酸和硝酸的制取,这个世界尚存在着名为炼丹术的东东,想必可以从中得到点什么,反正这两种酸的性质黎若也已经清楚地交代过了,能不能找到就纯粹是运气问题。
  只是每每想起的时候,黎若都不免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一剽窃盗版家,占着前人的发明创造招摇撞骗。不过这些想法也只是偶尔浮现。没必要成天价的同自己过不去不是?只是凌霄山庄众技师见他每有奇思妙想过人之智却从不见一分自满自傲,不免对他的评价又高上一层。黎若却觉得这些技师才是真正值得钦佩的。自己不过是站在巨人肩膀上,所以看得远,而他们却能克服诸多不良因素,另辟蹊径达到殊途同归的目的,这才叫真本事。
  至于其他的商业产品,黎若暂时不打算再将之面世。贪多只怕会噎着。不过先交给自己人研制倒是可行的。同时,黎若也将一些有用的东西交给技师还原,并逐步在民间推广,例如水车,例如梯田,例如水渠灌溉。农,是一国之根本。农民,历朝历代都是最可怜可叹的,能帮上点忙黎若也觉得心里舒坦些。
第十五章
  天气日渐的凉了起来,某尾鲜虾复活,时不时的就爱活蹦乱跳那么一下下。对这位不爱走正门专喜爬墙头的林四公子,王府的侍卫已日渐的习以为常。虽然龙静滔已将通行的玉牌给了某人,但到底架不住某人“这样比较浪漫”的歪理儿。虽然伊人依旧的不肯在王府过夜,但比之先前的有意无意逃避,已是好上太多。有的时候,龙静滔都觉得自己现在实在是很容易满足。唉,自从认识了某人,他就发现自己原来也是个很好哄的人。夫纲不振呐。
  相较于刚回京时的忙碌,最近将事务处理得七七八八的龙静滔已是空闲了许多,也因此有了更多的时间来陪伴林大美人——此称号只限背后使用,某人坚持认定适合自己的代号是“帅哥”——这“帅”之一字的种种用法,正是某人的大力推广,虽然成效……嘿嘿!
  让龙静滔满意的是,最近他的皇兄陛下已经不大拿黎若来取笑他了。虽然偶尔会有种古怪的感觉,但龙静滔又觉得是自己多心。自己的这位皇兄,性子极是骄傲,决不屑于去做违背自己承诺的事情的。
  他却不知,虽不曾刻意安排,但龙静寰却仍旧与黎若不期而遇并产生了不小的兴趣,只是后来知道对方恰是自己王弟痴迷的心上人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