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清梦,两徘徊清穿 十三党+四爷





,或许,可以和那个老爹商量一下。从他今天的探望可以感觉到,他还是很心疼这个女儿的。
  他来的时候,我正在喝又黑又苦的中药,看见他,一个没忍住,把药全喷了出来,呛得我直咳嗽,连眼泪都咳出来了。他的发型,哈哈,太搞笑了!我们都被电视剧骗了,根本不是半月头,只后脑勺那么一小片,辫起来两根手指那么粗,从前头看,整个一秃头!怪不得清朝男人爱戴帽子,原来是为了遮丑!
  他以为我是嫌药苦,端过碗亲自喂我,“宝儿,阿玛知道你怕苦,但是不吃药怎么能好呢?昨天你那样子,着实吓了阿玛一跳。今儿个回来的路上专门给你买了觅饯,喝完药吃颗觅饯就不苦了。乖,把药喝了。”
  那一刻,我有些动容,这个男人,四十岁上下,样貌周正,算不得英俊,甚至有些儒,但是他的眼神,真真实实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担忧与关爱,和我父亲的,一样……
  同时,我也知道,玉筝还有个小名叫“宝儿”。
  五天,我已经很能适应每天醒来入眼的是一屋子的古色古香。果然是变故使人成长,就连适应能力都成倍增强。我期待着雍正时代的到来,却又有些害怕:我真能找到那镜子吗?真的能回去吗?回去之后会不会物是人非了?甩甩头,抛开这些忧虑,告诉自己,活着就有希望!  
  五天来我以休养为名,不踏出房间一步,也不见人,害怕露出马脚。我在小喜那摸出了一些玉筝的脾气秉性、日常喜好,另外打听了家里主要下人的名字和职务。阿玛每天过来看我,看得出他很宠爱玉筝,恨不得时时刻刻都放在身边,可是对我来说却是异常紧张,生怕出了岔子,总是找借口推他走,他虽然面上依然爱怜地笑,可眼底的一丝担忧与无奈却让我内疚。我让小喜对“失忆”的事保密,包括对这个阿玛,我想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好,若将来有人有疑问,就推说伤了脑袋。而小喜不但忠心耿耿,还是个话匣子,这几天东拉西扯,我已经掌握了这个家里的基本情况。
  我想是时候开始我在这个时空里的旅程了,既然回去的日子还很遥远,不如好好活在当下!我很喜欢一句话:不要抱怨你失去的,而应该感谢你得到的。老天总算对我不薄,最起码,我仍然是个女人,而且是个可以不用工作就有饭吃的富家小姐!另外,还白得了一幅好皮相。凭良心说,玉筝这张脸比我的要好看太多,皮肤白西,明眸皓齿;清秀又不失交寐,文静中透着灵动;可是我却几乎不再照镜子,我曾劝说自己,接受这个事实的第一步就是接受这个身体和她的容貌,只当是去做了个整容,可是我依然不愿照镜子,没有经历过的人不会体会,那样的碰面不是尴尬可以形容的,即使是比以前漂亮了。我怕看多了那张脸,会找不回自己,记忆,是我现在能为自己保留的唯一的东西。 
  我开始在院子里活动,接触一些下人,做一些玉筝平时会做的事。玉筝似乎对玉兰花有着特别的偏爱,她喜欢用玉兰花瓣泡澡,屋里的熏香是也玉兰花瓣;她的贴身衣服大都绣的是玉兰花;所住的小跨院里也是仅种了玉兰,虽说简约雅致,却静谧得有些孤单。
  玉筝的房里有很多书,是她额娘留下的,还有一套文房四宝,据说玉筝平时极为爱惜。小喜曾说过玉筝教她识字,想必这玉筝也是个通文识墨的。我曾想也许这身体会有些记忆,拿了毛笔写字,结果完全是鬼画符。好在古代人讲究“女子无才”,我想,需要我写字的机会应该是没有。不过我还是用大部分时间来看书,主要是认识一些繁体字,无论哪个年代,没文化总是吃亏的。
  除了看书,玉筝几乎没有别的爱好。她额娘没得早,加上又不受后妈待见,所以刺绣女红这一类的劳什子玩意儿她一概不会,真真应了那句“自小缺内训”,不过对我来说却是再好不过。
  而我,除了看书,则会在院子里抖空竹。这个年代的娱乐活动不外乎踢毽子、放风筝之类,踢毽子我不会、放风筝又不够地方,就是这空竹我还耍的似模似样,又可以锻炼身体增强抵抗力。
  还记得小喜听我说要玩空竹时满脸的不可思议,没办法,我只好说屋里憋闷,想学学。空竹刚买回来的时候,我怕露馅儿,什么捞月、拉月的招式都不敢耍,只能装作初学者的样子随便抖抖,即使这样,小喜还不住地夸我有悟性、天分高。汗!要知道这不懂装懂不易,懂装不懂可就更难了!阿玛对此没有大的反应,只说我病了一场人反而开朗了。而我心下却是惴惴,他爱女如此,对于我的变化,不会没有感觉。
  
 
                  第四章 后路
  我计划着上街一趟。总听小喜说街上如何如何热闹,在家里憋了近半月,真想出去透透气,见识一下三百年前的市井风貌。而且,我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办。
  三天前,就选秀一事,我和阿玛进行了一次深入对话。
  那天是小年,一早起来祭灶,礼仪繁琐得很,全部弄完已是下午了,我又累又困,想要睡觉,阿玛却来了。
  “阿玛。”我倒了茶给他。
  他接过茶碗放在桌上,并不着急喝,只是盯着我看,他的眼神不断变化着,先是欣慰,继而变成了深深的忧虑,最后竟然是坚定,仿佛做了很大的决定。
  “宝儿如今也是大姑娘了,过完年进宫选秀,以后,恐怕喝不到宝儿亲手沏的茶了。”
  选秀?我正要和他谈这个。想他好歹也是个官,要女儿一定选上不容易,要落选应该不难吧。想问他能不贿赂一下那个什么内务府的,让我落选,但是我拿不准他的态度,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没想到他倒先提出来了。
  我走上前,轻柔地说:“阿玛,女儿一辈子给阿玛沏茶,不好吗?”唉 ̄ ̄说这样的话,自己都觉着酸。
  “傻丫头,说得这些傻话!”他莞尔笑道,“以你的品貌才情,这次选秀,即使不被皇上看中,那些个皇子阿哥、王室亲贵,也是配得起的,阿玛尽力为你打点打点,希望不要委屈了你。”
  我也赔笑,小心地问:“阿玛可有法子让女儿落选?”
  “你说什么?”我的话显然超出了他的想象。
  “阿玛,女儿不想进宫,也不想嫁人。”我满脸委屈地说。
  “哪有女儿大了不嫁人的道理?宝儿,其实阿玛也舍不得你。可你若真是能嫁个皇亲贵胄,地位自是尊贵,此后也将福泽绵长啊。”
  唉 ̄ ̄在封建社会,一夫多妻,哪有什么幸福可言,所以荣华与富贵就成了女人幸福的标志。在这个阿玛眼中,甚至在这个时代所有男人的眼中,给你名分地位、给你锦衣玉食,就是给女人最大的幸福。我知道主流意识根深蒂固,但我总不能就这样坐以待毙吧?
  我憋足了劲,挤出眼泪,凄凄地说:“阿玛,难道你要女儿像额娘当初那样盲婚哑嫁,最后落得伤心收场吗?”
  他听了我的话,先是吃惊,继而又陷入沉思。
  我轻声低诉,极尽幽怨:“阿玛,女儿不要尊贵的地fu位,也不要锦衣玉食,女儿只希望能找一个真心对待自己的人。阿玛,如果额娘还在,一定也希望女儿能嫁给自己所爱之人。”
  “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你可知道,能嫁给皇室宗亲那是天大的福分,你居然不愿意!即使落选,你的婚事也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岂能容你自己做主!”他霍然起身,声音沙哑,我知道,他在压抑自己的怒气,却不知道他的怒气从何而来。
  我以为他毕竟是爱过的,应该能够理解无爱的婚姻是多么痛苦,但是我却忽略了面前这个和我对话的人,是三百年前的封建大家长;我以为他对女儿的爱可以让我逃托困境,却低估了传统礼教对人的毒害程度,也高估了自己的分量。
  沉默良久,他深叹一口气:“罢了,究竟怎样个结果,看天意罢。不过宝儿,你也到了适婚的年纪了,谷梵她额娘想把你许给她的外甥,阿玛看着也算合适,这次若是被撂牌子,回来就给你操办吧。”
  我知道富察氏急着赶我出门,但我想不通,阿玛为什么也急着让我嫁人。我看着阿玛,一时无语,不知道再说什么才能说服他,或者说,我知道根本不可能说服他。他生活的时代:封建社会;他的角色:父亲,这两点决定了他的观念里地位与幸福的等同。我能怨他吗?他只是从一个父亲的角度为女儿做最好的打算。
  想要走关系落选已经行不通了,更可恨,一旦落选,回来就要嫁人! 
  TNND,我要是就这么任你们宰割,我就是猪!
  为今之计,只有--逃跑。当然,我不会在选秀之前逃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要真是有人抓我,我绝对逃不掉;二来,我不想连累别人,尤其是这个阿玛。对他,我有着特别的感情,一方面,我欣赏他对玉筝额娘的深情;另一方面,他时时的关爱,总会让我想起爸爸。而且,我仔细分析过,我被选上的机会应该不大,我不记得康熙的老婆都姓什么,但我记得没有姓完颜的;他的儿子里只有十四的大老婆姓完颜,但人家爹是个侍郎,此完颜非彼完颜;另外好像还有哪个儿子的小老婆里有这个姓的,但应该也不会是我。好在穿过来以后是姓“完颜”的,我还能够从以前搜集的资料中分析一下;要是姓什么“瓜尔佳”、“兆佳”这些后妃、福晋常见姓可完蛋了。至于不被指给什么皇亲贵戚,就得我自己想辄了。
  所以,我的计划是,选秀之前先铺平后路,然后想法办落选,落选之后玩失踪,自己找个清净地方活上二十三年。
  好在离选秀还有些日子,够我做准备了。
  上街,就是我计划的第一步。或许是出于愧疚,自我答应好好地去选秀之后,阿玛对我的要求都尽力满足。就说这上街,古代千金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我却没有费太多口舌就得到了许可,并且在我强烈反对之下,连保镖也不用带。
  腊月二十六这天,我穿了套男装,包了一袋首饰,戴着小喜上街去了。这些首饰有些是玉筝额娘留下的;有些是我之前借口打扮,让阿玛找了工匠按我画的图做的。我带这些东西是要拿去卖掉,我知道这很败家,要是等到我回去的时候再卖,一定能发大财;而且里面还有玉筝额娘的遗物,我其实是于心不忍的,可是没办法,“没钱寸步难行”,我要独自生存,钱比首饰更实用。
  我们乘轿来到正阳门外,据说这里是北京城最繁华的街道。即宽且长的青石板街道,一眼望不到头;街道两边,店铺林立,牌匾相望;店铺之前还有卖各式商品的小摊儿,叫卖声高亢嘹亮、此起彼伏。赶着今日朝廷封印,百官放假,街市之上鸿儒达官、白丁布衣各色人等穿梭往来,熙熙攘攘。原来三百年前的大街竟是如此景象,人来车往,热闹喧哗,好一副盛世昌荣。
  “格格,街上人多手杂的,咱们还是早些回府吧!”从出门到现在,小喜已经催了N次了。
  我将食指竖在嘴边,低声叮嘱小喜:“嘘,现在我是你弟弟,记住了?”
  小喜秀眉轻拢,“是。那,咱们还是快回去吧!”
  “难得出趟门,当然要逛够了才回去,而且,今天还有重要事要办!”
  “格……,您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啊?从昨儿个晚上开始就神神秘秘的。”
  “拿好那个包袱,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我没有告诉小喜我的计划,倒不是怕她会泄密,只是怕她接受不了:堂堂一个千金小姐,不想进宫却想着逃跑!要改变一个人的观念,即使在现代都不是件容易的事。自从上次失败以后,我就不再做无用功。
  逛了这一路,我观察了几家首饰店铺,选中了前面一家中等规模的,我对自己说:是好是歹就它了,谁让我不懂行情呢。
  回身问小喜:“小喜,昨儿个晚上跟你说的、让你练的,你可都记住了?”
  “记住了,可是格格,您这是想干什么呀?”
  “你只管照我说的做就是了,成不成就看你了!”
  我丢下满脸问号的小喜,转身进了那家店。客人很多,这正是我想要的。有伙计迎了上来:“哟,这位小爷,您是要买珠花送心上人吧,随便看、随便看!”
  我在店里巡视了一圈,这里的首饰种类齐全,头上戴的、耳边坠的、身上挂的,很有些做工细致、精美绝伦的,我不由得有些怯场。
  “你家掌柜的可在,本少爷有生意和他谈。”
  “哦?您请这边坐,我给您叫去。”伙计把我引到靠近侧门的一张桌子前坐下,上了茶就向内堂走去。
  这一步超出我想象的顺利。在二十一世纪,推销员想要和大老板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