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龙大巫师
一阵黑风,吸血鬼狼啸和黑蝠狼狈而去,不留一丝痕迹。
第十二章 神器
“小雪,将他扶过,他伤的很重。”轿中的白衣女子说,那声音虽柔和,但有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力量,
黄衣少女将我搀扶至轿边,我透过薄纱,一见之下,只觉眼前一亮,口干舌燥,说不出一句话来。那白衣女子低首垂眉,从纱帐内伸出一只如雪素手,轻轻捏住我的手腕切脉,竟是一种非常传统的方式。
清香扑鼻,令我心醉神迷,疼痛也减轻了不少。
白衣女子捏住我的手,抬起头来。
我“啊”的一声,只见夜明珠的光线斜斜照在她的脸上,分不清究竟是明珠照亮了她,还是她照亮了夜明珠。那张脸容如她箫声一般淡远寂寞,仿佛旷野烟树,空谷幽兰。
我脑中一片空白,天地万物一片死寂。只听见自己卜通卜通的心跳声越来越响,越来越快。
“一根肋骨断了,七处骨节粉碎,三处脱臼,五脏六腑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她淡漠地说,“你的灵能,传至死灵以正宗道家心法修练的真气,纯正无比,使你可通阴阳两界神灵,按理自保绰绰有余,可惜你竟不懂得用,只会蛮力。”
她说话间有些讥诮。
我自然不服,在这美丽的圣女面前,我不能一点男子汉面子都不要,“我会灵符,还会运用灵力,会轻功,会——教书·%%……”
“你要学会以自身为媒介,运用大自然的力量。这天地间充盈着一种无穷无尽的能量,每种能量都有其主源,汇集在一块形成灵体,东西方神话称之为神,灵符只是借助神力亿万之一,而要运用神器,借力施法,才能臻至巫术上乘!”
“神器?”
“神器乃古代最成功的修行者所炼,现流落人界的有十件,而你身上的凤佩就是一件,它与你的精神已经连为一体,好好参悟吧!”
趁我思索,猛地,一股强大无匹又无比清凉的灵能,从我头顶灌下,向决堤的洪水,在我的经脉的汹涌奔腾,说不出是痛苦还是舒服,只觉全身轻飘飘的如一片鸿毛。
“对不起,你的灵能有种顽强的抵抗力,只有趁你分神,我才能为你疗伤。”
我大叫一声,真的晕了过去。
※ ※ ※
我的感觉飞到了遥远的时空里:
那天下着雨,我牵着一名表妹阿莹的小手,在一间小店里,我看到了一小袋花种,名字叫做含羞草,很别致很有情调的名字,我每年都有种过。
我急切地把她种在花盆里,阿莹帮我浇上水,我们开始等待。在第二个周末,当我下班回家时,除了黑色的泥土,花盆里面什么都没有。
我又开始做着每天的日常工作和生活琐事,其实终日里无所作为。
元宵节转眼又要了,我不爱过节日,节日总给我逝水流年的彷徨,感觉年复一年,白了少年头。
也在就元宵节晚上、烟花怒放亮丽夜空的街头,我和阿莹又来到那间小花店。她也说要买含羞草的种子。我对她说,别买了,我种了一个月,还没有发芽呢?
表妹坚持说: “有一种花,她需要的是你长久的期待。你要有耐心等呀!”
元宵过后再次回家,和以前一样打开电脑上网或听音乐看电子图书或玩游戏,一边嗑着瓜子,一会儿觉得有些闷热,就跑到后门凉台上。这一刻,我发现花盆在一小片矮矮的杂草中,长出了一株小小的嫩芽,一刹那,我的心象被含羞草柔柔刺了一下,我想起表妹的话,禁不住微笑了。
从此我明白了,任何事情都需要耐心和经营,任何感情都需要期待与爱护。我会一直等待,等待内心的每一个春天到来的时候,等待我心中的爱人与我相约。
※ ※ ※
当我醒来的时候,闻到的,是一股郁金花的芬芳,沁人肺腑,然后我感觉到,自己伸出被子外的右手,被两只柔若无骨、细腻润滑的小手紧握着。
“晓月,你终于来了,我好想你啊!”有朦胧之中,我看到那张清丽脱俗的俏脸。我的眼睛湿润,由死到生,这个过程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体会到的。
“表哥,是我呀!你伤成这样,我真的好伤心啊!”
“哦,是阿莹,你没事吧!”我苦笑着,这才想起,晓月还在万里之外的西藏,她怎么会这么快就回来呢,她现在还好吗,她的两心知,能感受到我在生与死之间,还念着她么?
阿莹摇了摇头,眼泪流了下来,哽咽说:“我没事,林彩霞的吸血鬼阿旺捉去后,我就昏迷了,后面的事一点也不知道,醒来就躺在家里了,还是晓风和方龙跟我讲了经过,幸好我昏迷了,听说你们打得非常惨烈,都是我不好,不听你的话,害你受了这么重的伤。”
“傻孩子,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大家相安无事,这就是最好的结局了”
“经过这事,我才觉得无论我是不是还是学生,都不适合你,是的,你是另一个世界的人,而我永远也不是。开始我以为自己可以,所以强要跟着你们去捉吸血鬼。但我错了,你应该有一个同属于你世界的爱人,那就是晓月,只有你们在一起才会真正的平安,才会幸福到老。”阿莹说着,忽然在我唇角吻了一下,粉嫩的嘴唇令我有一种甜美的感觉,但却非常纯洁。
她含羞地螓首轻垂,说:“表哥,你是我的初恋,最美好的初恋,我永远也忘不了,如果还有来生,我一定要做你的新娘。”
“我会永远祝福你。”她抱着我说,“等一下我就要回学校去了,因为准备期末考,我可能要在春节寒假才能回来了,希望你一切平平安安。”
我一时也说不出话来,其实我想告诉她,在我昏迷那段时间,我想起的竟是她,原来在儿时的记忆,已经深深铬进我的脑海里,在我关心的时候,就会涌现。但我没说,因为这会增加阿莹对我的痴恋。
“再见了!”我微微一笑,我相信,她的未来一定会更加幸福,因为我永远会在她的身边看着她。
※ ※ ※
“啊!老师,你终于醒啦!”珠儿在病房门外大声鬼叫着,吓阿莹立即站起来,羞涩万分地整理她的刘海。
小玲冲进来,手上抱着一束鲜花,不理我身边有没有人,更不管我身上各处缠着绷带,右腿骨折处还裹了石膏,就不知轻重全身地扑在我身上,头扎在我的怀里,带着哭腔说:“老师,你没事了,我好开心,我再也不让你冒险了。”
“痛啊——”小玲不小心压在我的伤处,我发出凄厉的惨叫声。
“小玲,你们都没事吧!”
“老师,有你在,我怎么会出事呢!我一回来,鬼小姐和她老公就带着阿莹飞了进来,吓得我们箭乱射,后就林小姐告诉我林光旺成了我们这边的盟友了,哈,现代我们的队伍可热闹啦,什么都有,幽灵、吸血鬼、巫师、教师等,就差没有神仙了。”珠儿开心地说。
“但我有事啊,小玲你压着我受伤的大腿啦!”
这时,门外传来一阵嘈杂,接着,一群让我心烦的问题小鬼像过节似地,开心一百地走了进来,最让我吃惊的,是这些人当中,还有只吸血鬼,还与他们打得火热。
“老大,你没事啦!我就知道你是金钢钻的命!”方龙边说,边向阿莹和小玲使眼色,“大家多少关心你知道吗?你躺病床这两天来,我们都瘦了一圈,特别是我啊,每天都在佛前为你烧香祈福,你看,我眼都哭肿了。”
“切,你那熊猫眼是被光旺打的。而且你也没有烧香,刚才,你带晓风去干什么来着,我门口,我看到你们在擦嘴上的油迹,一定到医院门口的那个烤鸡店偷腥去了,说是不是,老实交待。”珠儿立即反驳。
“哈,哈哈,”方龙干笑着打哈哈,看我脸色不对,大声说,“是我的巫卜神卦准,算出有惊无险,大家才平安归来。”
这家伙真是大言不惭,不过还有几分准,总算大家平安归来,林彩霞还多了位老公,而我们这里也多了位盟友,这对我们了解吸血鬼、进入天魔堡,和晓月解救她父亲大有益处。
但我这时却不便说。
吸血鬼林光旺略显不安地站在我的病床前,倒是他身边的林彩霞不在意,只含情脉脉地看着自己的夫君,一脸幸福的样子,令人无法想像她常常唱《放箭歌》时那幅忧伤凄苦的表情。
金凤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第十三章 血族
其实,当它与彩霞相聚,冒着得罪长老、背叛吸血鬼某族的危险,救走阿莹时,我在心底里就已经不怪他了。
林彩霞自豪地在我耳边说:“一百多年来,林光旺一直没有滥死无辜。特别近七十年来,他已不再吸食活人血,而去医院偷食冷冻血。在魔党之一的勒森魃族里,是最洁身自爱的了。当时它捉去阿莹,只是想保命,没想让它们的长老狼啸逮了个正着,要用阿莹来为这届的千年之战祭旗。”
其实,小辉他们最关心的,却是吸血鬼,像一群娱乐版的新闻记者,围着它问个不休,而好心情的吸血鬼也煞有介事地一问一答。
“请问你为什么吸血,吸血的感觉怎么样?”
“嗯,很难说,打个比方吧,这是一种生理的需要,感觉就像在喝水吃饭,三餐不吃饿得慌。不过,吸活人血是犯法的,我主要吸的是血袋里的血。”
“吸血鬼里也有帮派吗?那位长老是什么人,这么厉害。”晓风说。
“不问这个问题好吗?”吸血鬼林光旺打了个冷战,“关于我们血族的事越少人知道越好,否则会死伤一大片,因为这是天地间最大的机密,有能力自保的人才可以知道。”
晓风吐了吐舌头,还想再问时被我打断了。
“阿风,不要难人所难。”
阿风这才做罢,经过此役,阿风对我更加尊重了。
方龙说:“请二位鬼哥鬼姐谈谈你们的罗曼史好吗?”
“那年,我是一名天真可爱的小女生——”
“我呸呸呸!”被鬼仙林彩霞不知捉弄过多少次的珠儿和小辉连吐口水。
“光旺是一位纯朴、善良的少年——”
“切——,”那林光旺打得脱臼的无良少年,手臂至今还在荡秋千的晓风立即嘘声叫道。
※ ※ ※
病房就在一片热闹中渡过了。后来,我在没有旁人的情况下,问起林光旺成为吸血鬼的事。
原来,林彩霞与光旺出生在甘天村,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长大后,他们自然而然地相爱,接着订婚,成婚,村子里的所有人都认为他们是天生的一对,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生性活泼大方的她,在村子里是一位开心果,会唱优美动听的山歌,会织出最漂亮精致的布匹,会绣最美丽的图案,她爱他就像老鼠爱大米一样。
但是,从饱读诗书的他,因为遵从不得参加清朝科举考试的林家祖训,无法走上仕途作官,只好早早就跟着族人到外地经营笋干生意,在这里,笋干的名气是全国知名的,他们因此还成立了一个笋业行会,左右全国笋干行情,调抑笋价。
在外经商,使他攒了许多钱,并在上海买了大房子,准备从家乡接来她,建立自己的新家。
然而,在天津的义和团运动中,他因为救了一个与林家有生意来往的洋人,结果那洋人反咬了他一口——不是生意上的“咬”,而是露出犬牙真的在脖子上咬下去。
“我们的行话叫‘初拥’,”林光旺接着彩霞的话说,“一般人以为只要被吸血鬼吸血就会变成吸血鬼,这是错的!如果上述说法是对的话,那这世界老早就充满吸血鬼了。
被吸血者若要成为吸血鬼,必须接受我们的血液。比如说,我咬人吸血之後,再给予对方饮用自己的血,那麽被吸的人才会成为吸血鬼。”
“而且并不是所有的吸血鬼都会有理智,这要看被初拥的人,他的三魂七魄是否健全,否则就会变成只懂得吸血杀人的怪物,如清初时期大量涌现的四肢僵硬、只会蹦蹦跳跳的僵尸。”
我后来读过一些生理学、解剖学,因为我想知道我会变成这样,我是属于什么生物,我是谁,我该怎么生存下去。于是我将自己的血抽出在一所大学的室验室里试验过,结果我发现,我的血液里有一种似乎不应存在于地球的奇异的物质,或者叫它为细菌,它能吸收月能而无限繁衍,并为僵硬的具体提供一切高速活动的能量并保持它永远不腐。只是它需要一种养料,那就是人血。”
页面: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