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流星
先嗣τ诜烙陨恚谡馑蚕⒅洌睦锘估吹眉鞍凑赵吹恼蠓ň又胁哂Γ?br /> 孟华以家传的快刀刀法化为剑法,在伤了那两名喇嘛之后,一招“夜战八方”,剑势所及,当真是有如惊虹骇电,不过片刻,另外三名喇嘛又已伤在他的剑下,天泰上人的阵势根本布不成功!
此时没有受伤的只有天泰上人和两个武功较强的喇嘛了。虽说“较强”,也仅是暂时能够招架而已。
六个业已受了伤的喇嘛,哪里还敢再拼,发一声喊,全部跑了。天泰上人一手挥杖,一手挥舞袈裟,当作盾碑,掩护徒众撤退。他的内功造诣确也不凡,一件柔软的袈裟,居然挥舞得呼呼带风,严如一片红霞,裹住孟华的剑光。
孟华喝道:“有胆的你莫逃!”剑光一起,俨如黑夜繁星,千点万点,直洒下来。这一招名为“星汉浮磋”,正是他新近学到手的一招天山剑法中的追风剑式,却用自己的家传快刀刀法使出来,快上加快,即使是金逐流和唐加源使这一招,恐怕也及不上他使得如此凌厉。
顿然间红霞尽敛,天泰上人那件大红袈裟己是穿了个窟窿。那两个未曾受伤的喇嘛亦已跑了。
天泰上人振臂抛出袈裟,喝道:“好小子,暂且让你逞强,有胆的你来追我!”
孟华挑开袈裟,只见天泰上人已是一溜烟似的跑出了百步开外,他和那两个喇嘛是各自向不同的方向跑的。
以孟华的轻功,追上天泰上人并非难事。不过估计恐怕也得半个时辰。
一来恐怕他们另有阴谋诡计,二来孟华有要事在身,此时他只怕时间不够,焉能再追穷寇?
抱着万一的希望,孟华回过头来,察看那匹跌落陷阱的坐骑,希望它没有受伤,尚堪使用。可惜希望成为泡影,那骏马缩成一团,卧在沟中,口吐白沫,动也不能动。头上插着一支箭,眼看就要死了。一支箭竞能射杀一匹骏马,显然是毒箭无疑。孟华想起刚才的惊险,不禁出了一身冷汗。他不忍这匹伴随了他多日的坐骑受苦,只好闭着眼睛在它的咽喉刺了一剑,让它死得痛快一些。
失了坐骑,孟华只好跑路了。本来他以为可以在日落之前追得上尉迟炯的,如今可不由得大大担忧了。
要知他从丁兆鸣那里得来的消息,说尉迟炯所要联络的回疆十三个部落之中,最后那两个部落的酋长是和清廷有勾结的。他们很有可能谋害尉迟炯。如今孟华已经走过了十个部落,连同罗海所属的那个部落则是十一个了。亦即是说尉迟炯就有可能在前面那个部落遇害。
从第十个部落到第十一个部落,普通的坐骑要走三天。孟华原来的估计是在今天日落之前,至迟明天上午可以追上尉迟炯的,那当然可以没事。但如今他失了坐骑,轻功多好,恐怕也不能在两天之内赶到了。
三个月前,他在赴西藏的途中,已经见到“五官”之首的邓中艾,如今又碰上了“四僧”之首的天泰上人,心中难免更增忧惧。
“清廷在小金川的高手,一批批的调来。邓中艾在拉萨出现,拉萨就发生布达拉宫之变,如今这个番僧在此出现,自必也是有所为而来。今日之事,恐怕就是他们和天狼部的酋长计划好的。为的不是要对付我,而是要消灭有可能来帮忙尉迟大侠的可疑人物,好令尉迟大侠在深入虎穴之后孤立无援。我是适逢其会,给他们碰上了。”孟华心想。天狼部就是前面的那个部落。
从种种迹象,他发现尉迟炯的危机越来越大,恨不得翼飞到天狼部。可惜他的轻功虽好,却不是飞毛腿。有什么办法能够在明天赶到呢,走了一个白天,还未到整个行程的三分之一,天色又快黑了。
忽听得马铃声响,孟华抬头一看,只见前面来了一个骑马的老牧人。
孟华如获至宝,连忙跑上前去,拦住马头。他的身上沾满泥沙鞋穿衣烂,形状极为狼狈。那老牧人大吃一惊,喝道:“你想干什么,我是身上没有分文的穷汉!”
孟华连忙用新学来的哈萨克方言结结巴巴地说道:“我不是强盗,我想买你这匹坐骑。”说罢拿出一锭黄金,塞到那老牧人的手里。
新疆是产金的地方,老牧人虽然家贫,金子是见过的,一看他这锭金不假,反而更为疑惑了。在新疆黄金虽然不如内地珍贵,但这锭黄金还是足以购买一匹强壮的好马的。他自问自己这匹劣马,可值不了这个价钱。
“这是我自用坐骑,多少钱也不卖的。”老牧人说道。
孟华人急智生,说道:“你知道巴纳族的罗海族长吗?”那老牧人怔了一怔,说道:“他是我们哈萨克族的老英雄,我怎能不知?你和他是……”
孟华说道:“你看,这是他亲笔写的书信。”无可奈何,他只好拿出罗海给他的介绍信了。这本来是给各个部落酋长看的。幸好这老牧人识得回文。
老牧人看过书信,对孟华没那么害怕了。但还是疑心未消。0“你从罗海那里来,怎的没有坐骑?”老牧人问道。
孟华说道:“我知道你见我这副形状,心中一定奇怪。实不相瞒,我是中途遇盗,坐骑给强盗射毙了的。”
那老牧人道:“奇怪,我们这个地方,一向太平,从没听说有强盗的。你碰上的是些什么强盗?”
孟华只好耐着性子和他说个明白:“是一帮西藏来的喇嘛,他们在我必经之路掘下陷阱。唉,我那匹坐骑还是罗海送给我的呢,中了他们的毒箭,跌下陷阱死了。”
“哦,你的坐骑是罗海送给你的吗?那一定是匹名种骏马了?”
急惊风碰上慢郎中,孟华只想赶快完成这宗交易,偏偏老牧人缠着他问,问的又是他认为无关紧要的问题。
“不错,那匹马是罗海的坐骑,全身毛白,只是四蹄有许多红色的斑点的。”孟华知道急也没有用,索性把这匹马的形状都清清楚楚的描绘出来。
老牧人大喜说道:“不错。你说的对了,它有个名字,叫做雪里红,你知道么?”原来他曾经见过罗海这匹坐骑,至此方才确信孟华的确做过罗海的贵宾。
孟华说道:“那么你肯把这匹马卖给我吗?”
老牧人道:“不行!”
孟华想到说了半天还是不行,大失所望,只好颓然离去。
那老牧人却忽地哈哈一笑,说道:“小伙子,我的话都未曾说完呢,回来,回来!”
孟华转过身来,说道:“你肯改变主意吗?”
老一牧人道:“我的主意是不改的。要买不行,但我可以送给你!”
孟华又惊又喜,说道:“那怎么行?”
老牧人道:“我这匹马本来是不卖的,把你当作好朋友才送给你。那若要给钱,就是不把我当作朋友了,我只好收回。你别替我担心,我家里还有一匹母马,就快要生产了。我虽然并不富裕,一匹马送给朋友还送得起。”
孟华见他如此诚恳,当真是却之不恭,受之有愧,只能接受他的赠与了。
老牧人笑道:“小伙子,别急,回来。我还有话和你说呢。你要找我们的格老,你知道应该怎样走吗?”
孟华霍然一省,连忙说道:“正要请教老丈。”
老牧人说道:“我教你走一条捷径。”恐怕他听不明白,折下一根树枝,在沙士上画出一张地图。孟华本来早就打听清楚,知道怎样去天狼谷的,但却不知有这么一条捷径。按照老牧人所教的走法,最少可以减少三分之一路程。
孟华大喜道谢,老牧人道:“你是来帮忙我们的,要讲客气的话,应该是我向你道谢才是。不过,你可要小心,别欢喜得太早了。”孟华听他话里有因,连忙问道:“前途可是还有什么艰险么?”
老牧人道:“途中会不会有意外发生,我不知道,但你到了我们格老那儿,可要特别小心防备。”
孟华心头一跳,问道:“为什么?”
老牧人叹口气,道:“我们的格老前几年还好一些,这两年却是变成贪得不厌,只知道强迫牧民‘献纳’了。生下两匹小马,他要一匹;淘出来的金沙,他要分个七成。
“这还不说,还时常有些不明来历的人到他那里,作威作福,走的时候,总要带走一大堆礼物,那可都是我们百姓的血汗啦。有人说那些人都是在北京的满洲鞑子皇帝派来的。”
孟华心中一动,问道:“最近有些什么样的人来过吗?”老牧人说道:“我正要告诉你,你所碰上的那九个红衣喇嘛,就是我们格老的上宾,他们大约是十天之前来的。前两天说是走了,我们正自欢喜,谁知却还留在这儿。昨天有人见他们在山下挖泥动士,不知是干什么。原来是干害人的勾当。”
孟华心想,那九个喇嘛,已经伤了六个,恐怕是来不及赶回天狼谷了。于是问道:“除了那九个喇嘛之外,还有什么可疑的人物在你们格老那儿吗?”
老牧人道:“有呀,和那些喇嘛同来的还有两个汉人,格老对他们好像比那些喇嘛还要尊敬。那些喇嘛离开天狼谷之后,他们还留在那儿。”
“多谢你告诉我许多事情,我会当心的了。”孟华谢过了老牧人,便即跨上他送的坐骑继续前行。虽然走的捷径,但可惜这匹马却是比他原来的坐骑差得太多。第二天入黑时分,方才赶到天狼谷。
暮霭苍茫中,只见那座山峰好似一头蹲着的巨狼,头部较为平坦,两翼危崖伸展,像是意欲攫人而食的狼爪。往山上望隐隐可见一道围墙,围着一座堡垒。
孟华的坐骑,已是口吐白沫,疲不能兴。山坡极为峻岖,料想它是无力走上去了。孟华将它放开来道:“多谢你驮我走了这许多路,你自己吃草去吧。”独自登山。
哪知倦马长嘶之声,却惊动了巡逻的兵士,孟华刚踏步进天狼谷,乱草丛中忽地出现四个回兵,喝道:“你是什么人,来此何事?”
孟华无暇与他们细道其详,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法,点了四个人的穴道。这四个人本是大狼部酋长手下的头等卫士,但碰上孟毕这样的高手,印是毫无抵抗的余地。他们的刀枪还未来得及举起来,便一个接着一个的“卜通”倒地了。孟华笑道:对不住,委屈你们在这里躺两个时辰。“幸亏谷中只有这四个巡逻的回兵,并没打草惊蛇。
孟华施展轻功,借物障形,直奔“狼窝”山上险要之处,虽然没有哨岗,却也给他神不知鬼不觉的直上山头,连过十几座哨岗,都没有被人发现。“
天色已黑了。这晚的天色倒是很“好”,无月无星,有利于他偷入堡垒。不过,在他获得意外的顺利到达堡垒之际,心中却是忐忑不安:“尉迟大侠此刻不知如何,我会不会来迟了呢?”
尉迟炯怎么佯了?
此际他正在和天狼部的首长把酒言欢。他是在主人为他而设的按风宴上。
他和天狼部的酋长谈得很是投机,酋长慷慨激昂,发誓与义军联手抗清。
他经过十个部落,十个部落的酋长都是和他说的差不多同样的话。倘若勉强要找不同之处,只是这个天狼部的酋长说得更加漂亮,更为动听而已。
他本来是个精明老练的人,但可惜正因为他习以为常,以为这个酋长和他拜访过的那十个酋长都是一样一是以身陷危机,竞不自知。
酋长一拍‘乒’,两个仆人走了出来。一个捧着漆盘,盘中放着一壶酒,一个捧着一块折得厚厚的红布,上面放着一把尖刀。
天狼部酋长肃立说道:“难得尉迟大侠不远千里而来,帮忙我们抵抗满洲鞑子。请干一杯血酒,祝贺咱们定盟。”
“杀血定盟”是一种很隆重的誓约,在喝过血酒之后,双方订约之盟便算告成。如有背约,必遭天谴。所以这杯血酒,尉迟炯是非喝不可!而他当然也是以十分愉快的心一情,接受这个“杀血定盟”的。
酋长首先拿起尖刀,刺破自己的中指,挤出几滴血珠,滴入酒壶,尉迟炯跟着也这样做。
仆人倒了两杯酒,分给酋长和尉迟炯。酋长说道:“先干为敬”,一仰脖子,把盛得满满的一杯酒一口吞下。
尉迟炯举起酒杯,正要喝酒。只觉这酒芬芳扑鼻,只是香气之中,稍稍杂有一点血腥气味。几滴血混在一壶酒中,本应血腥之味极淡,甚至不能察觉的。不过一来是酋长首先喝了,二来尉迟炯每到一个部落都是曾喝血酒的,做梦也想不到这个酋长会有异心,是以虽然闻到一点血腥气味,亦是不以为奇。
“祝贵我双方,腹约水固。同心合力,患难相助。”尉迟炯说道。说完之后,便即举杯。
正当他将喝未喝的时候,忽听得外面有喧闹的声音,酋长一皱眉头,喝道:“什么人在外面闹事?”
“为什么不许我进来?岂有此理!”外面一个粗豪声音传入厅中。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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