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 作者:弄雪天子(起点vip高推8.9完结)
时候,根本没有带换洗的衣物,后来也只是去商场买了两身儿夏装,衬衫西kù,如今看来已经穿不得。
秦卿梳妆好,把衣服给陈良送过去,才到宽广的大阳台上面打了一超拳,喝了一碗灵液调成的养气汤,配着吃了两颗养气丹,一直到〖体〗内的热流直入百会xué。才吐出口气,准备吃早饭。
秦卿起的早,汪晓和小庄都还在睡。
陈良也窝在屋里没lù面,秦卿听客房里叮叮咚咚的声音,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就自己一个吃了早饭,等他们起来再做就是。
这一场细雨。直到半晌才歇。可能是因为落雨的原因,秦卿总觉得屋里潮乎乎的,桌椅触碰,都有一股子湿气,偏偏一个上午接到一堆电话,还都不是好消息先是沈国手来电话抱怨,说是他们医院驻非洲的维和医疗队,被人绑走了十多人,愣是到事情解决了,才有人把信儿给传回来……
老爷子那么好脾气,几乎是仙风道骨的老医生,气得火冒三丈,把苏俊峰和刘队都给骂了一通,说当兵的草菅人命,老爷子手底下十几个医生,只救回来了六个,剩下的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给交代了,他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和遇难者家属解释。
秦卿赶紧打开电视,一看新闻,果然闹得沸沸扬扬,〖中〗央新闻,和各地方新闻联播,都在谈论,一上网,网上更是热闹,她看得云山雾绕的一因为国内新闻,都是歌功颂德的,一派和谐,总之,完全表现出一支绝对的威武之师,只有胜利,没有失败看到新闻,秦卿就给刘峰去了一通电话,刘峰也没多说,只是点了一句,羽林的三支队和特勤大队出国执行任务,任务完成。
只是,有三位战友牺牲……
他说的时候,语气算不上沉重,只是有些平淡,秦卿叹了口气,苦笑,境外任务最是复杂多变,她再清楚不过,哪怕是精锐如羽林,也不能保证一点儿差错都不出,像是十几个人质,能够平平安安抢回一半以上,就是大功一件了。
记得有一次,是国内一个驻非洲工作组被人绑了票,她正好在那边儿执行任务,就和特勤大队的两个战友去赎人,就当着他们的面,十一个人质让人砍下了头颅,血流成河,所有人都漠然视之,连秦卿自己都不敢当回事儿能怎么办?那地方一个月来上四五次暴乱是常态,安稳个三个月半载,所有人都念阿弥陀佛,别说死十一个人,就是成百上千的倒在地上,也算不得大事,几乎月月发生……
去这种地方出任务,生死不由人!
陈良看了这些新闻,却有些沉默,好半天才苦笑道:“我在局里的时候,苏局长总跟我说,别老觉得外勤人员个个威风凛凛,三天两头的出国,拿的津贴多,在局里也受人尊敬,神气十足,可是,他们死在外面,国内连给评个烈士,都要偷偷mōmō,见不得人,亲戚朋友都不能通知,最多也就在内部,举行一个匿名的追悼……”
秦卿一愣,笑道:“罢了,别想那些不开心的,等下我带那两个小
泼猴儿去登山,不如一起去?家里还有几套攀岩装备,你可以带着去活动活动身手。”
她看过陈良的可公开档案,里面记载,他擅长攀岩,能在苏俊峰提供的档案里记上一笔,恐怕不只是一般的擅长了。
秦卿说的安全装备,都是军用品,很高档。陈良看了,也不免高兴,他还真是有些日子没有玩过,汪晓和小庄这两个看见,眼睛里也冒出一连串的金光。
秦卿忍不住好笑,干脆让他俩也拿一套,别管玩得转玩不转,穿戴上也显威风。
汪晓他们如今和秦卿混得熟了,也不客气,高高兴兴地挑选了一身穿上,成功变身山地特种兵,尤其是小庄,他本来就是军人出身,穿着这一身,特别显气质,以前看着还有几分孩子气,这么一打扮,
登时成熟许多。
秦卿说要他们登山,指的就是家附近的一座海拔不算很低的山峰,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鸳鸯岭。
这座山岭之所以得名,还有个很神奇的传说。
很多很多年以前,有一对儿青梅竹马的小情侣,两个人情投意合,从小就订了亲,但是男孩儿的父亲,有一天进山采药,被野狼袭击,他虽然奋力一搏,打伤了野狼王的一条tuǐ,但本人也被野狼王咬成重伤,回家之后,没有两天就惨死,男孩儿一气之下,就辞别了心爱的女孩儿,拿了一把柴刀,进山猎狼,为父报仇……
男孩儿离家远去,因为山上野狼凶狠,女孩儿非常担心,便日日在菩萨面前祈祷,说如果男孩儿能够平安归来,她愿意皈依佛门,一辈子青灯古佛,了此余生。
男孩儿经过千难万险,终于找到了那只受伤的野狼王,他全身抹了遮掩气味儿的药物,在草丛里不吃不喝不动,埋伏了整整三天,终于偷袭成功,趁着野狼王落单的机会,把狼王杀死,但是,他本人也脱力,昏死过去。
其它的野狼随着血腥味追踪而来,眼看着男孩便要葬身狼腹,忽然间地动山摇,男孩儿身子下的土地,瞬间拔高,形成绝壁,野狼上不去,绯徊许文,终于退散,待到男孩儿醒来,发现自己在山顶上,触目所及,都是直上直下的绝壁,根本找不到下山的路途,他便在山崖上,靠摘山壁上一些果树的果子为生,慢慢地用草编成绳梯,历经三月时光,终于战战兢兢地通过绳梯下了山崖。
当这个男孩儿辛辛苦苦回到家,看到的却是已经剪掉青丝的少女,少女见情郎平安归来,便遵守在菩萨面前的承诺,翩然远去,再不见踪影………
从此之后,这山崖,就被人称为鸳鸯岭。
这个传说当然不可能是真的,不过,山壁到却是很陡峭,堪称鬼见愁,附近的军队进行山地训练,一般就在这里,而且,山上有不少野生的药材留存,因为这附近属于军管区,被人为破坏的不多,所以,哪怕到了今天,偶尔还能采集到药草,军人野外求生训练的时候,没少就地采些止血的药草,虽然都不是什么珍贵的,可是,在如今的环境下,这就很难得了。
秦卿打算陆陆续续地把学校里的学生们带来见见世面,毕竟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当军医培养的,让他们了解一下野外求生的知识,能够适应环境,就地补充〖药〗品,也是好事,汪晓和小庄,就算是带个头。
雨刚停,山上竟然不大见秋意,除了有寥寥的树叶枯黄,好多地方都是郁郁葱葱的。
小庄和陈良还好,他们经常去野外,汪晓就很〖兴〗奋了,毕竟是个还不到二十的小姑娘,能有这样的机会,自然觉得新鲜有趣。
一开始秦卿还担心刚下过雨,路面太滑,不好走路,可见汪晓和小
庄踩着登山鞋,走得稳稳当当,一点儿都没受影响,也就放下心。
第二百零一章绝壁
秋日的午后,山间风不算太大,秦卿带着学生们在山林里穿行,细数途中遇到的草药,也不采摘,只是讲一讲药性,说一说药材生长环境和采摘的方式罢了。
陈良也听得津津有味,还能插上话,显然,对草药也是熟悉的,只是不像秦卿那样专业系统。
倚在山壁上,望着丛林间氤氲的水雾,陈良忽然笑了笑,他这些年,一直过着香车宝马,美酒佳人的生活,到少有像现在这般,享受山间野趣。
今日进山,陈良和秦卿,还有她的两个学生不一样,主要目的还在于欣赏山林间瑰丽的迷人风光。所以,他前前后后地四处乱窜,有时候凑过来捣乱,秦卿也不阻止,汪晓和小庄,却只能亦步亦趋地跟在秦卿身后……
鸳鸯岭占据了好位置,人迹罕至,被保护得相当不错。
他们一行人走了没多久,就见到好些只在中医药大图谱上面,才能见到的野生草药,和暖房里,药田里栽培出来的真不太一样,让两个对中医中药兴趣浓厚的学生新奇不已。
当然,他们也不是只盯着草药看的,路途中,有许多小动物出没,这些,和关在动物园笼子里的小东西,可是分外不一样,活泼得多,有灵性的多。
可惜,这群小动物遇到的是只重口腹之欲的俗人,没多少欣赏的雅兴。
秦卿随手扔出去一块儿石子,就打昏了一只野兔,汪晓高高兴兴地捡起来塞在背包。
陈良和小庄,不一会儿就一人拎了一只山鸡,虽然秦卿和陈良带着枪械,但都没有使用,附近有驻扎的军队,万一要是枪声引起误会,那就不大好了。
陈良自制了一个小弹弓,小庄直接编了草绳,用绳子套,他显然是干惯了这类活儿,一套一个准儿。
“有人……”秦卿拢了拢头发,举目远眺,看见不远处丛林间有七八个穿着运动服,背着登山包的男男女女,偶尔还能听到犬吠声。
陈良笑道:“是藏獒,纯种的,你该把虎子也带来,说不定能遇上个同伴赛一场。”
秦卿失笑,虎子在家里只能和小黑玩,就算不全少空供它奔腾,可碰不上一个可以结伴的同类,想必有些寂寞,下一次,还真要带它一起出门逛逛才好。
在这里遇见登山的,秦卿觉得有点儿奇怪。
陈良只是耸耸肩,笑道:“下面那军管区的牌子能挡住一般人,在京城,根本不把它放在眼里的公子〃》哥,千金小姐〃》们有很多,只不过……这山林也不是一般人能随便进出的,没有老手带路,迷路还是小事,万一走不对,摔一跤,那可不得了。”
看了一会儿,确定登山队挺专业,显然有专门的导游带路,秦卿和陈良才松了口气,继续自己的行程,这地方不是私人领域,他们登山,人家自然也能登山,谁都管不着。
因为要辨认药材,秦卿他们走得不算快,始终和登山队保持不远不近的一段儿距离,等到太阳西斜,秦卿他们赶到鸳鸯岭,两路人马的距离也越来越近。
此时天色转为昏暗,阳光也不像午时那般磨人,秦卿抬头,“到了,这就是鸳鸯岭,陈良,敢不敢挑战一下……”
陈良挑眉,大笑:“您还真是严厉。”
这一处约有三百米左右的绝壁,绝壁与地面几乎呈九十度直角,中间只有寥寥可数的几处平台,疏疏漏漏地长了几棵树,看起来似乎也无法借力。由于背阳,绝壁上,还长满了草色的青苔,更增加了攀登的难度。
“丈夫火造饭,吃饱喝足了再说。”走了一下午的山路,秦卿还好,连陈良在内,这三个都累得气喘吁吁,干脆就近找了一块平坦点儿的地方休息。
不远处的崖壁上有溪水流下,陈良拿着猎来的山鸡野兔等等野味,过去处理,褪毛,把内脏清干净。
秦卿去折了几个树枝,用刀子把外皮削掉,串过野味。
小庄和汪晓就收集枯枝败叶,生了火。
一行人除了王晓之外,都是野外生存的高手,全部就近取材,什么野炊工具都没有带着,不过,秦卿到随手掏出一瓶辣椒酱,陈良打开,挑起一点儿尝了尝,辣的他双目圆瞪,眼泪差一点儿下来,连连大呼:“味道好正……没想到我们秦同志还有这一手儿呢”
袅袅炊烟,香味四溢,金黄的油光,一滴滴滴在火苗上,让火焰更旺了三分。
秦卿用刀子切分了一只野鸡,一只野兔,大家伙都饿了,也不顾烫嘴,一人拿了一块儿往嘴里塞,吃得满嘴是油。香气随风远飘,到让不远处扎营的登山队,循着香味找了过来。
来人是一男一女,二十岁左右,穿着一个样式的黑白色运动服,都是手工制作,非常合身,用料也相当的名贵,但样式并不花俏,低调得很。
“你们好,四位也是来登山的?我们是深蓝之夜俱乐部的成员。”男子长相很阳光,嘴角的笑容灿烂而真诚,一点儿都没有京里面纨绔公子〃》哥的气息。说起深蓝之夜这个名字,眉眼发光,显然很自豪。
秦卿不知道深蓝之夜是什么,不过,人家那般有礼貌,她同样不肯失礼,站起身笑道:“相聚便是有缘,干脆过来一起坐坐?”
一听秦卿这么说,对方根本不客气,招呼一声,后面又呼啦啦围上来五个人,还有一只半人高的藏獒。
场面顿时热闹起来,这些人里面除了其中一个年纪偏大,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很是沉默寡言之外,其他的都是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二十多岁,朝气蓬勃。
其中一个偏胖的男孩儿,看着陈良手里的野兔腿儿直流口水。
陈良二话不说,撕了另外一只递过去,笑道:“来,来,拼餐,你们的食物也拿出来,大家一起吃,反正东西这般多,根本吃不完。”
那个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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