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 作者:弄雪天子(起点vip高推8.9完结)
不远处传来一阵阵打球的声音,伴随着清风拂面,让人的心情不自觉愉快起来。
前几日离开沈家的时候,老爷子亲自把她送出门,两个人谈了很多,沈老爷子告诉她不少如今中医现状,国家医疗方面的情况。
医学界的圈子不大,老爷子行医五十多年,对这方面的事情,了解甚深,秦卿可是受益匪浅。
她把自己想要开平价医院的事情告诉老爷子,老爷子思考良久,只是拍了拍她的手苦笑,要说惠民医院其实也算是平价医院了,以老爷子现在的名望地位,并不曾指望它营利,可是,就是这样,一般老百姓们在这里看病也照样困难。
一是药材的价格实在昂贵,现如今,药材种植培养基地不少,可真正的好药材不多,只要是上些档次的药材,价格就不是一般老百姓吃得起的,而且,哪怕是中医馆,也少不了用西药,大多数西药的专利在人家西方手里,专利费高昂,价格自然是低不下来。
二来,好医生也缺乏,尤其是中医这边,真正能够独当一面的医生都得是有二十年以上从医经验的老医生,这样的人才哪里多见,大多数都是速成中医,只能按成方抓药,本人看不了病。
中医不比西医,求不得速成,它的神奇,就在于同样一个方子,某一味药材加一分,是良药,减一分,就成了毒药,某一种毒药,在特定的情况下,照样能治病,能这一切,必须要靠医生来掌控,要掌控这些,第一必须的就是经验,大量的经验。
要不说中医必须从小培养,三岁背汤头歌,五岁开始读本草,这样循序渐进,学上二十年,做好多年的学徒,才能出师。
如此培养医生,数量怎么可能多起来?现在中医学院出来的学生,离老一辈的学徒都太远,等他们工作几十年,真正厉害起来,已经成了某某专家,某某教授,专攻学术,不轻易给普通老百姓看病了……
年轻的中医,必须倚靠成方,其实,成方也好,都是经过不知道多少次实验形成的,可是,中国遭受过太多太多的浩劫,自从满清入关,后来战火洗劫,在之后十年内乱,中华文化几乎被彻底摧毁,真正经过几千年发展,成熟起来的中医典籍,留存甚少,现在,中医能够找到的成方,和以前相比,恐怕连万一都没有……
中医,我们的国粹,已经失去了传承!
哎,如今这样缺医少药这样的局面,想要办一所真正的,能让老百姓不再为生病发愁的平价医院,恐怕很难,很难。
秦卿合上书本,用力一握拳,就算难,那也要做!
药材贵,她自己种植,医生少,她自己培养,至于成药方,至于中医教材,这是她最不缺少的。
先从军队开始,找刘队,周队帮忙筹划,办一家军队附属医院,军人和军属看病免费……
秦卿暗暗盘算,军队这块儿她比较熟悉,自己家,要人有人,要靠山有靠山,随便一划拉,帮忙吆喝的都不会少,应该阻力不大……
只是,这一切的一切,都需要钱,她之前从来没有把钱放在心上过,从小就生长在军队,对金钱毫无渴求,可是这一次,却开始觉得钱很重要了。
难不成还卖药方?她真不大乐意,要不然,去宰几个富户?哎,要是能找到宝藏,不劳而获就好了……等等,宝藏?
秦卿忽然一皱眉,说到宝藏,她到想起整理大药师记忆时的一条秘闻,因为和医学无关,她当时没有在意,现在想来,似乎是说在公元2109年,有一个叫桑巴的藏族人在四川‘蛇口县’一个山坳里发现了大批宝藏,几十年后,到桑巴死前,这件事儿才传扬开,事情闹得很大,几乎尽人皆知,还有不少考古学家对藏宝地进行再次勘察。
以药师的绝佳记忆力,那‘藏宝地图’真的很详细,按图索骥,应该不难……要不然,去试着找一找,看看这秘闻是真是假?
若是真的,她也可以挖掘一两样,只不过,必须要有专业知识,可不能乱挖,这些宝藏除了金钱价值之外,历史文化价值才最重要。
秦卿坐在操场边,捧卷沉思,她今天穿了一身浅绿色的羊毛衫,咖啡色的牛仔裤,腰上斜挎着一个黑色皮包,坐姿端正,青春洋溢,在这个大操场,就是一副漂亮风景画,不少在场上打球的少年,都忍不住偷偷摸摸地张望……
“哟,美女!”
秦卿手一紧,一把三棱军刀到了指尖儿,不过,只一瞬间,就又收了回去,估计旁人最多能看到一丝闪光,她一抬头,就瞅见一个满脸大汗,一脑袋红毛的年轻男人,正一手抱着篮球,另一只手拎着矿泉水瓶,瞅着她傻笑。
“呃……醉,醉……”
傻笑的男人一看清楚秦卿的脸,登时吓了一跳,张口结舌。
秦卿也乐了,原来是见过的,那天在沈老爷子家,这小子被人弄成麻花,还是她出手给救治。
“是你啊!”
“醉,醉哥的女朋友!”
男子吓得脸色煞白,左张又望,看样子是生怕沈醉从什么地方冒出来。“醉哥没来吧?我今天可没打架,只是打球而已……”
“什么醉哥?真难听。”秦卿失笑,见他到现在还是一副战战兢兢的模样,忍不住摇头,“你是没打架,只不过想搭讪女孩子而已……沈醉多好脾气的人,有那么可怕吗?”
第一卷 归家 第四十三章 黄历
醉哥好脾气?不带这么耍人玩的,也不看看当年醉哥怎么整治人?
小时候他不知道哪根筋不对,非要缠着沈醉学游泳,结果那位大哥二话不说,一脚就把他给踹到河里去,那可是寒冬腊月,他又不会游泳,又急又怕,喝了一肚子的水,被提溜上来的时候都快翻白眼儿了。
那会儿他是哭着喊着不肯再学,可惜,醉哥一旦下定决心,绝不更改,他刚被灌了一杯白酒暖身,还没缓过气,晕乎乎地就又被扔下水……
不知道被折腾了多少次,反正他现在是睡着了被扔进河里,也淹不死了。
男子挑挑眉,挤挤眼,嘴里虽然不说,但那股子不以为然显露无疑。
两个人说了几句话,这男孩子很好哄,别看外表流里流气,实际上极为单纯,三言两语,就把底全卖给了秦卿。
他姓刘,刘少豪,今年十九,是刘少杰的堂弟,现在就在对面的艺术学院读体育,练游泳的,成绩还不错,很讨老师们的喜欢,就是有点儿没正形儿。
看着这刘少豪眉飞色舞,吐沫横飞,秦卿忍不住想笑,这小子,恐怕又是个让长辈头痛的怪胎人物。
正如京城的圈子里流传的话——‘沈家稳,唐家勇,孙家女儿英雄,老刘家枝繁叶茂’。
老刘家子孙众多,刘队他父亲那一辈,有五个兄弟,三个姐妹,到了刘队一辈,兄弟姐妹加起来二十六个,孙子辈就更多了,光嫡系就有几十号,这人口众多,好处当然大,在什么时候老人们都喜欢子孙满堂。
可是,人一多,也就难免‘良莠不齐’,出了不少不肖子孙,整个京城数得着的人家里,就他们家小子们会折腾。
好在刘家到底家教严格,哪怕是不务正业的,最多也就像少杰、少豪这样,不从军从政,改经商或者学医术,真成纨绔,整天惹事的却没有。
“美女,过来打球不?”
他们俩聊得热闹,对面操场上的小伙子们等急了。
秦卿一抬头,就看见六七个在还春寒料峭的时候,就身穿运动背心,大裤衩的少年抱着篮球正往这边儿张望。别说这些少年们长相如何,只是青春四溢的风采,就让人心旷神怡。
还是年轻好!
秦卿笑眯眯地感叹,眼角的余光看见刘少豪又是挤眉弄眼,又是摇头摆手,急得脸色煞白,可惜,他的‘狐朋狗友’的思维和他不在一条线上,根本就收不到信号。
不一会儿,一个身高一米七八,体重六十三公斤的少年一个急停跳投,又飞奔过去接住篮球,拉风地让篮球从他的右胳膊,滚到后脖子,沿着左胳膊落下来,接住拍了两下,动作到真是轻盈潇洒,登时招来一连串的掌声,于是,他便洋洋得意地一撩汗津津的半长头发,冲着秦卿招了招手。
刘少豪脸色又是一变,咬牙切齿:“又显摆……嫂子,这小子刚才才在附中一众小姑娘面前显摆完了,您可千万别被他糊弄到……”
要是让醉哥知道,自己兄弟敢钓他的‘马子’,估计不是喝一晚上河水能解决的……
秦卿只是笑,从善如流地向前走了两步,要球,对面的少年果真把篮球抛了过来,她也不做什么花样动作,离三分线还有两步远,就甩手投篮,唰一声,空心入网!
别管秦卿的动作是不是规范,至少干净利落,她如此一个美丽动人的少女,举手投篮,英姿飒爽,难能不使人陶醉?
操场上稍微静了静,顿时响起掌声和口哨声,好几个小伙子眼睛都亮了,大喊:“行啊,美女,有两下子!”“一起玩不?”“来一局三人对抗?”
秦卿笑着把球扔回去,没答应,收拾书本走人,操场的少年挺失望,刘少豪松了口气,赶紧追上来送她,顺便做一做护花使者,这附近狼友不少,怎么也不能让醉哥家的这位出了差池。
说到篮球,秦卿不精通,只是略会而已,离这帮经常玩的小伙子们差远了,不过,投篮还算准,毕竟枪法好,眼力好,手上的力道也控制的好。
此时晌午过去,学校附近的街上人流不算多,到也有了几分热闹,刘少豪殷勤地要替她抱着书本,秦卿也没有反对,一边走,一边随着他的介绍看附近几座标志性的‘建筑物’,比如某某学院建筑系自己建的回音壁,某某学校书法协会立起来的展示墙……
学校附近,尤其是京城的大学附近,总免不了各式各样的‘新鲜玩意儿’,京城,一国首都,连这所城市的学生们也总是充满了实践欲望,比其它城市的学生更有信心,更有冲动,更有奇思妙想……
路边的草丛里几只长毛的牧羊犬悠闲踱步,一个梳着小辫的大约有三四岁的小姑娘,还有一个穿着海军军服的小男孩儿,正在道边儿玩电动车,两个人一个救护车,一个警车,时不时地撞在一起,两个小孩子也嘻嘻哈哈地四处奔跑。
秦卿忍不住驻足观看,忍不住文青一把——他们军人,手染鲜血,为的岂不就是眼前的一切?
秦卿勾了勾唇角,刚想继续向前,却一瞬间脸色大变,她忽然猛地扑出人行道,一手抓住不知道什么时候跑离了人行道,手里玩着玩救护车的女孩儿,一手拉住拿着警车笑呵呵的小男孩儿,然后猛一转身,用上巧劲儿,将两个孩子甩进了草丛……
几乎只有一瞬间,秦卿刚刚来得及调整了一下姿势,护住要害,就迎来了猛烈的撞击,她咽喉一热,一口鲜血喷出,最后看到就在那明晃晃的示警牌——‘前方学校,减速慢行’前,一辆枣红色的世爵打了个‘磕绊’,一加油门儿,跑了。
哎,秦卿迷迷糊糊地想,肯定是个新手,要不然怎么不踩刹车踩油门?她真倒霉,今年这都遇上几回祸事了?果然,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今年她是注定要有血光之灾……
第一卷 归家 第四十四章 初醒
扑面而来的是冰凉的风,鼻子里闻到一种很清新的气息,身上不算很痛,只是稍稍有些麻木无力。
秦卿深吸了口气,一瞬间感觉到胸腔闷痛,但她还是坚持着做了两个深呼吸,活动了一下手指脚趾,很好,虽然腿和胳膊都被固定,但至少没有缺胳膊少腿。
然后,她睁开眼睛,忽然而来的亮光,让她的眼前是一片茫然的白,过了好一阵子,才算适应。
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沈醉。
当然,‘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沈醉,秦卿还是无缘得见。如今,稳稳坐在沙发上,耳朵里塞着耳塞,轻巧地在银白色笔记本电脑上打字的沈醉,身着白衬衫,深蓝色笔挺的马夹,同色的西裤,有着在阳光照耀下温和俊秀的眉眼,整个人好看的不可思议。
也对,秦卿根本没办法想象沈醉惊慌失措狼狈的样子,他就是生气焦虑,也仅仅是目光稍显冷冽,从不肯有一星半点儿失了气度……自己与他相处十年,哪怕是战友去世的时候,也没有见到他痛苦绝望失魂落魄,最多只是沉默,一连数日,无声无息的沉默……
秦卿心里叹了口气,把视线从他的身上移开,沙发上还卷缩着个男人,沈醉的黑色长风衣就披在他的身上,因为角度的原因,根本看不见这个人的容貌,可是秦卿不用猜也清楚,这个人一定是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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