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 作者:弄雪天子(起点vip高推8.9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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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日日积累下来的‘威势’,哪怕他们将来位高权重,成为手握一方军权大将,也没办法忘怀抵抗,敬畏和爱戴依旧……

    有的时候沈醉就很奇怪,这样一位长者,究竟是哪一个师兄那么大的胆子,居然敢给他起外号,还叫什么‘大妈’?而且更古怪的是,这个外号居然流传下来,还一流传就是几十年,从他还是个训练营新兵的时候,大家伙就都叫容大妈了。大家伙当面叫,容大妈竟然也不生气!

    这其中的‘典故‘,注定不是年轻战士们能知道的,知道的人都噤若寒蝉,谁也不肯多说一个字,似乎,这已经成了雨林的禁忌……

    容大妈细细地端量了一下秦卿,见她不光不见憔悴,而且脸色红润,皮肤细腻白皙不少,眼睛里不觉流露出一点儿满意的色彩。

    “是不是有点上火?要多喝水,注意身体。”见她的嘴唇上,脸上,手上,略略有些脱皮的迹象,容大妈皱着眉叮嘱了一句。

    “嗯。”秦卿笑眯眯地点头,其实,这是秦卿服用灵液,排除毒素的‘副作用’,按照现在的话说,就是新陈代谢加快,不过,这些自然不必跟容大妈说,反正也不算严重。

    容大妈对女兵一向宠爱关照,而整个羽林,秦卿即使不是最受宠的,在容大妈心里的地位也至少能排在前十,所以,秦卿到不像沈醉和唐一那样,在容大妈面前像只乖巧的小兔子,她挽着容大妈的胳膊,四处看了看这热火朝天的场面,笑道,“容大妈,这是什么地方?”

    “以前是羽林的一个训练营地,现在是你的。”容大妈宠爱地笑道,随手将搁在地上的一个黑色手提包拿起来,递给秦卿,“手续文件都给你办好了,这座‘不老山’,外加山下二百亩沙地,还有那片水库,租期五十年,一共四百八十万,先欠着队里,你分期付款。”

    秦卿愣住,忽然感觉到一股热流,瞬间上涌,心里一片滚烫,她刚和刘队,周队商量了自己的想法,容大妈就……

    她知道自己的想法,在经验丰富的长辈们眼中,一定是很不成熟,很幼稚的,毕竟,她拥有一个神奇的随身药房,还有来自一千年后的记忆这种事情,只有她一个人知道,可是,即使如此,他们也不曾阻止……

    容大妈拍了拍秦卿的肩膀,指点她四处看:“这不,刚在那片沙地上铺盖了一层好土,不过,估计你还得再捯饬,捯饬。”

    “你的现金有限,我给你找了个可靠的工程队,你要有什么要求,想怎么弄,就跟他们说,等一会儿我给介绍。我知道药材种植,技术性很强,不是一般人能够做的,你要心里有数才行,可不能没有计划……嗯,还得找几个帮手,你一个人可做不来,这点儿让沈醉帮忙,他人面熟。”

    其实就像秦卿想的那样,她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刘队、周队之后,羽林几个巨头甚至专门为此开了碰头会,刘队和周队都有些担心,觉得秦卿的想法太离奇,打算劝劝她别瞎折腾,要真想从医,那跟着沈国手好好学,将来当军医也不错。

    只有容大妈考虑了几天,拍板决定支持。

    在他心里,只要孩子们想做的是正事,他们这些长辈们就应该给他们保驾护航,让他们去尝试,哪怕一开始碰壁,撞得头破血流,那又怎么样?就算孩子们失败了,也算是尝试着做过事业,也能吸取经验教训。

    再说,容大妈不觉得秦卿的想法有什么不好,羽林的条件好,是国内第一流的军队,战士们医疗有部队管,可离开羽林之后呢?战士们的亲属们呢?其他兄弟部队的战士复原之后呢?如果秦卿的想法真的可以达成,首先受益的是他们的战友,是大好事!

    哪怕仅仅只是成全秦卿的一片热心,容大妈也决定支持:“卿卿,你既然决定了,就要好好做,要用心,将来咱们战士们家里要是困难,有个病有个灾什么的,就都指望你了。”

    秦卿点头,一句话也不多说,也没有必要多说什么。心情却很自然轻松下来,无论如何,无论到什么时候,‘羽林’是她的家,是她的后盾。

    “山里面有防空洞,还有一个老军火库,五十年代建的,里面还留存了一部分以前换装的旧军火,今天也就差不多运走了。”

    秦卿抬头,果然见一批荷枪实弹的士兵开着军车沿着山路往下走,这才恍然,怪不得容大妈要亲自跑一趟,军火可不是闹着玩的,哪怕是旧的。

    “这地方不错,离京城和海市都不算远,也就半天多的路程,在前面山里有北京军区的一只快反师驻扎,师长是刘德,你就算没见过,也应该认识,刘少杰他三伯,你们家刘队的亲哥,自己人。那里属于军管区,治安好,就是路不太好走,军车,越野车还成,换了其它的,还真不一定过得来,以后你要是想,可以自己修修路……”

    围着自己的‘地盘;看了一圈,秦卿很满意,虽然这里还很荒凉,但是,一切就从这里开始了。

    PS:《药师》写到这里,终于要上架了,咳咳,弄雪就不专门写上架公告。

    这本书弄雪一定会很用心的,好好的把它写完,绝不半途而废,努力刻画出弄雪心里哪怕并不完美,也很讨人喜欢的秦卿,沈醉,唐一……一切我所爱的角色们,希望喜欢的读者们能够继续支持弄雪,支持《药师》。

第一卷 归家 第四十九章 改变

    第四十九章 改变

    山里面的军火库,简直大得像是老式兵工厂。

    石头砌成的台阶直通地下,洞非常宽阔,壁上挂着的除了电灯,还有一些早已经废弃的煤油灯,四周墙壁镶嵌着密密麻麻的铁架子,有的还很光亮,有的却已经生锈,本来摆放在上面的残留军火和机器早就搬走,整个洞穴显得空落落的。

    三个工程兵,脸上戴着面具,拿着电钻电锯正把旧架子往下拆卸,动作很利落,火花四射。

    架子对面是个中型试耙场,当然不像现在的靶场那么先进,可面积够大,隔音效果也不错。

    秦卿看得喜欢,觉得可以把洞口的台阶弄平,装一个大门,就是个极不错的停车场,山腰上可以修别墅,外面不远处的院子整修一下就能变成医馆。

    容大妈由着她眯着眼睛合计。

    因为秦卿除了建‘药园’外,还要建自己住的房子,建个中医馆,并不是要建军营,军队的工程兵干的活儿,质量和速度都没的说,可论设计民房的舒适和美观,还是社会上的人厉害,所以,设计师就没找军队的。

    他给秦卿介绍的设计师还是美院的大四学生,技术却不错,听说从大一开始就自己接活儿,现在和同学一起成立了一家工作室,生意挺好,容大妈也是根据朋友介绍找了他,这小伙子很负责任,亲自拿着数码相机到地头来拍照。

    据说已经拍了一整天。

    不过,小伙子还是不够淡定,看到一群军绿色的士兵来来去去,总是想过去搭话,对秦卿的身份也非常好奇,秦卿总觉得他看自己的眼神,带着一点儿敬畏,就像看那些所谓的红二代,军二代似的。

    晚上,他们几个和一帮工程兵搭伙,一起吃的饭,容大妈亲自下厨给做的大块大块儿的烤牛羊肉,准备好烈酒,睡觉的时候住军用帐篷,钻睡袋……

    第二天一大早和沈醉乘车下山的时候,秦卿精神极为爽利,显然睡得不错,不得不说,她还是没有享福的命,比起家里软软的大床,她居然更适应硬邦邦的睡袋。

    这一次下山,秦卿着实感觉到山路难行,道路一点儿都不好走,哪怕是越野能力极强的路虎,开车又是沈醉,都有好几次几乎陷住车子,虽然这么一点儿困难,还不至于让她东倒西歪,可是——以后一定要修路

    秦卿摸了摸下巴,看了沈醉和倒在后座儿上昏昏欲睡的唐一一眼,不知道昨天上山的时候他们是怎么弄的,自己居然稳稳当当地睡了一路,没被颠醒?

    “心情不错?”

    沈醉看着秦卿那双几乎在发光的眼睛,也忍不住笑了笑。

    “是。”她的心情确实很好,不独是因为容大**大礼。

    容大妈确实不愧为羽林的神级人物,不是阅历浅薄的自己能够比拟的,和他聊聊天,秦卿那本不成熟的想法便开始变得全面起来——就像容大妈所说,自己要做的是好事,要建的是慈善医院,但不必将自己放在现如今那些私人医院的敌对面,至少一开始不用。

    做慈善医院,其实可以和‘国家税收’用一样的方式做,简单来说就是‘劫富济贫’。把富贵人家用来看病的金钱,用在生活不那么宽裕的人身上,这就可以了,用不着一直想着要全天下所有人享受同等的待遇……

    如果她开发出来的新药,每一样都和送给惠民医院的‘养肝灵’有同等的效果,那么,只要把这些药卖给各大医院,无论公立还是私立,再加上秦卿的背景后台,相信一开始就算有人不满,也不会找她的麻烦。

    她甚至还可以和那些医院们一起联合组建慈善基金会,帮助看不起病的病人们转到慈善医院,既空出病房接收真正能让他们赚钱的病患,又保留了极好的名声,绝对是一举二得。

    那些完全不把那一点儿看病钱放在心上的富贵人才是私立医院的主要客户,秦卿的医院属于平民,和这些人扯不上关系,如此一来,秦卿的医院其实和其它医院也不是没有合作共赢的机会……

    与容大妈谈过之后,秦卿的心头一片敞亮。其实说起来,她的目的不过是不让‘天上掉下的那块儿大馅饼’白白浪费,希望老百姓们都能够看得起病,不至于有个大病就折腾到倾家荡产的地步,所以,一开始没有必要像她想象的那般,开所有人看病都是成本价的平价医院,和其它医院‘抢生意’……

    当然,现在还不必想这些,她首先必须要拿到行医资格证书,要有极大的名声,要成为大家公认的好医生……

    所以,学习,考试,变身沈国手的得意高徒,才是当下该做的。

    饭一口一口吃,事情要一件一件的做,她还年轻,还有时间,不必着急。

    秦卿正笑眯眯地整理脑海中凌乱的想法,身后忽然传来汽车鸣笛声,唐一一下子坐直身子,把胳膊搭在秦卿的肩膀上,低声道:“有杀气……是……谁?”

    秦卿抬头,没因为唐一居然说出‘有杀气’这样的狗血字眼而打击他,从后视镜向后瞥了一眼……

    “沈醉,让一让路,让他们过去……我可不想和祸害在一条道上走。”

    “没错。”唐一叹了口气,因为有沈醉在,到没像上一次那样浑身发毛,可睡意依旧彻彻底底地消失了,“万一有人玩‘恐怖袭击’,咱们岂不是成了被殃及的‘池鱼’?”

    唐一甚至觉得,就在此刻,有人从旁边的山路绑着炸弹冲下山和后面那辆车同归于尽,他也一点儿都不会惊讶。

    后面的车也是一辆敞篷的路虎,坐在副驾驶位上的是个‘美少年’,真真正正……像个美少年,在阳光下,那苍白的肌肤,红的像鲜血的嘴唇,黑色,深沉,仿佛能够吸取一切光线的眸子,冷漠的面孔,美的让人晕眩。

    这家伙也太漂亮了,真浪费——秦卿心里下意识的用了“漂亮”这个词。

    其实,那个美少年其实并不年少,脖子上还飘着古里古怪的黑色厚重围巾,穿的也只是普普通通的T恤牛仔裤,个子只有一米七多一点儿,估计就和秦卿差不多高。

    ……唐一就很帅,若是不帅,他也不至于每一次出门猎艳都能成功,也不至于迷住见多识广的温柔,沈醉更是温文尔雅公子一枚,喜欢他的女人数不胜数。

    身边的帅哥一堆,秦卿也算见多识广了,可是,哪怕她心里对后面那个家伙厌恶至极,也不能不承认,论容色,别说那些男人,就是女人,比他‘漂亮’的肯定没有他皮肤好,比他皮肤好的,绝对没有他漂亮,哪怕只有一样比得过他的女人也不多见……

    沈醉从善如流,果断地把车开到靠山的一边,由着后面的车追上——超过——

    擦身而过的一刹那,秦卿看见了一直绑在美少年手臂上的‘刀’。

    与其说是刀,其实更像是剑,只是比长剑要短,比匕首又长许多,刃很薄,刀背虽然厚,可是也极锋利,宛如开了锋,估计搁在人的脖子上,一样能杀人。

    刀身在阳光下,仿佛有一抹血红的光泽闪烁。

    秦卿知道,这只是自己的错觉,可能一想到刀的主人,便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