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宠军婚,霸爱小妻 作者:清洛妃(潇湘vip2013.7.05完结)
软滑的小手,柔若无骨,顺延着他光裸的肌肤,划向她的目标。
说实在的,她比罗皑皑聪明很多,至少她比那个没用的妹妹,更懂得利用自己的优势。顶着这张介乎清纯与妖娆间的娃娃脸,她皱着小巧的五官,用她水一样的柔弱,征服着眼前这位喜欢被当作英雄似的供着的、崇拜着的男人。
“皓皓,你妹妹的事情,我不便插手。我劝你最好也早点和她断了来往,否则只会害了你自己。”在罗皓皓的撩拨中,程谦猛地转身,把她直接按到了衣柜门上。
猛烈的撞击,在她的背贴着柜门的瞬间,发出闷闷的声响。随之而来的,还有一种极尽凌虐的剧痛,但她偏偏擅长在这个时候,怯生生地朝你看上一眼,媚眼如丝,轻吟婉转,若换做没点定力的男人,三魂七魄大概早就被勾没了。
“谦,你别生气嘛!皑皑的事儿,我就是随口一提,你要是不喜欢,我以后不提她了。其实……其实我是心疼你,瞧你,就回S市几天,怎么就弄得如此憔悴?还在为泓源的事儿忧心吗?”
程谦的脸色好转了些,他伸手勾着罗皓皓的下巴,微微皱了皱眉头道:“还是你疼人,不像温念慈那女人,哼……算了,不提她了,提到我就来气儿!”
“我帮你顺顺气儿!”罗皓皓的小手在程谦胸口胡乱摸着,边给他“顺气”,边在他耳畔说着宽慰的话:“其实夫人也挺不容易的,拉扯大了两个孩子。不像我,没有生养过,不知道当妈妈的辛苦。只是泓源太不成熟,实在不该在这个时候,给你添乱。不过,谦,你也别生气,回头好好给他说说,让他了解到你的辛苦,就好了。这父子是天性,没有隔夜仇的。要真说不好,那还得怪迟小姐,谁让她太好,令泓源动了心呢?”
明理宽慰,暗中却夹着另一番深意。
不过这番话,罗皓皓说的绝对恰到好处,字字句句都扣在了程谦的心坎上。
程谦眯着眼睛打量她,勾唇一笑,揉捏着她的脸颊道:“还是我的皓皓最懂我!既然你那么了解我,不如说说,我应该怎么办?”
收敛笑容,男人挑眉,眼中闪过一道锋锐的精光,染着点儿残暴。
罗皓皓怔了下,随即又扬起那勾人的浅笑。
她明白,程谦的心里早有打算,只不过想借她的嘴说出来而已。而他想什么,就是个关键。这个关键,只要揣测对了,她接下来一段时间的日子,就会过得更为轻松了!
斟酌数秒,罗皓皓开口,甜甜的笑着凑近程谦的耳际:“这好办,只要让迟小姐和泓源分开,不就成了吗?唔……我上次听人说,迟小姐的弟弟,好像出了点儿事。谦,你要是能帮迟小姐一把,她一定会对你感激不尽的。别说是让她离开泓源,就算是让她离开S市,她也一定会想都不想的就点头。至少,如果换做是我的话,我会很感激你的!”
说着,她抬头,眼神怯弱又饱含深情的看了程谦一眼,复又垂下眸子,掩去眼底一闪而过的阴鸷。
这一席话深的程谦的心,其实早在罗皓皓之前,他就已经想好了对付迟阳的法子,并且实施了。他给迟阳设了个看,过的了过不了,他都会赢。按照时间算算,第一个侃,应该已经把迟阳给绊着了,这第二个,眼看着就该到了!
嘴角勾着诡异的笑容,程谦低头,对上罗皓皓渴求的目光,大男人的自满就立刻膨胀起来。
手指勾着罗皓皓胸前松垮垮的衣带,一扯,薄如蝉翼的睡衣就被扯开了,露出那雪白的肌肤。罗皓皓娇吟一声,软软的朝程谦靠去,程谦则将她就地抱起,粗暴的扔向了那张还残留着他们激情气息的大床,在她耳边低语:“为了奖励你的聪明,我就再陪你一会儿,小东西!”
……
S市,迟阳的生活,陷入黑暗。
昨天,她刚被辞退,失了业。
今早,还在睡梦中的她,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
“谁啊,来了来了!”迟阳揉着惺忪的睡眼,过去开门,走过弟弟房间的时候,还不觉朝里头瞧了眼,见他并没被吵醒,稍稍吐了口气,就赶紧走向门口,连门镜都没看,直接打开了门。
而就在门刚刚打开的刹那,两位身穿制服的警察将证件在她面前晃了一下,就直接冲了进去。迟阳愣了下,就赶紧回神,转身惊叫着,“唉,你们这是干嘛啊!”
叫着,她就要追过去,可门口站着的另一名警察拦住了她,并向她出示了相关证件说:“迟小姐,您好。我是刑警一大队的队长,我姓周。刚才进去的是我的同事,奉命请您的弟弟,迟夕先生回去调查,请您尽量配合我们的工作,谢谢。”
周队有礼有节的说完话,只穿这条宽松的沙滩短裤,似醒非醒眼神有点儿呆滞的迟夕,就被刚才冲进去的两名警察给带了出来,手上还带着个明晃晃的手铐,格外扎眼。
“小夕……”
“姐!这是怎么回事儿啊!”终于反应过来的迟夕,露出了恐惧的表情。不论他平日里有多叛逆,但此刻,他只是个心智尚未成熟的少年,单纯而又反叛的少年。他看着手上明晃晃的手铐,拼命的挣扎着,想要挣脱身边两名警察的桎梏,惊慌失措的望着门口的迟阳,红着眼睛嘶喊着:“不要,不要……姐姐,姐姐救我,救我啊——”
“迟小姐,这是搜查令和逮捕令。迟夕,我们现在怀疑你参与谋杀,请你回去协助我们调查……”周队在出示过相关文书后,稍作解释,就按照往常惯例,重复着警戒词,说完就对两名钳制着迟夕的同事扬了扬下巴:“带走!”
“姐——”
“小夕!小夕——”追到门口,惊慌失措的迟阳眼睁睁的看着如珠如宝的弟弟上了警车,而周围嘈嘈切切的议论声,讥笑声,在这一瞬,从四面八方涌来。
因为住的是老式得到居民楼,又在弄堂的最深处,前来秉公办事的警察那么一吼,警笛再这么一拉,弄堂巷子里转三圈的人都知道了:这迟家,出事儿了!
“哦哟,小阳啊,你家弟弟怎么杀人啦!这作孽的小夕哟,哎,我说——”
嘭——
摔门声传来,邻居婶子的声音,就被关在了门外。
迟阳听不见,也看不见。
她匆匆地走进房间,将所有的窗子都关了起来,紧紧锁住。
她蹲在墙角,无助的默默流泪。
她咬紧牙关,强忍着涌上心头的那种苦涩。
她捂上耳朵,紧闭着眼睛,想彻底的逃离这个世界。
但无论她怎么封闭自己,这耳畔就好似永远响着邻居暗中嘲讽的讥诮声音,而这街头巷尾的人们的声音,就好像独具一种穿透力,穿透了钢化玻璃窗,穿透了结实的门板,穿透了耳膜,蜂拥进耳中,贯穿了整个神经线,逼得她只想发疯!
她痛恨这些声音,痛恨那些鄙夷的眼神,还有哪些人看笑话似的关切。
她讨厌那些人一遍遍的问她:你弟弟怎么了啊,听说她杀人啦!
就像她讨厌当年,想要收养他们的夫妇,一遍遍的问孤儿院的院长:他们的父母是什么呀的人啊,不要是杀人犯哦!
那种遭人白眼的感觉又回来了,而她痛恨这种感觉,就像她恨自己的无能那样,痛恨着……
胃,拧着疼。
心,也跟着揪痛。
但这比起她曾经所遭受的,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
迟阳没去理会,只是靠在墙上,紧缩在墙角发呆。
而这时,她的手机铃响了起来。迟阳条件反射的起身,想去拿手机。但忽然想起,自己已经被辞退了,那起早贪黑,没有任何时间限制的,二十四小时随传随到的工作,再神圣,也都与她无关了。但挣扎了一下,她还是扶着墙,用手臂支撑着无力的身体,走进房间,拿起电话。
可是难受的好似被抽空了所有力气的迟阳,看着手机显示屏上跳动的名字时,已经无暇去思索了。她只是让自己缩成一团的,我在床边的小角落里,有气无力的颤抖着手指,划过屏幕,接听了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熟悉的声音,很温暖的声音,微微有些焦灼的担心着。这样的声音,让她沉迷,因为每一次,这声音都仿佛是她指路的明灯,黑暗生活中的一缕阳光,在她生活最黯淡的时候,突然将她笼罩。
虽然她清楚,这种感觉并不是爱,但她依旧想骗一骗自己,也想渴求一次温暖。
“阳阳,你在哪儿?”
“……”迟阳哭了,两行泪水汹涌的顺着脸颊滑落。她张嘴,嘴唇微微颤抖,可好半天,却始终无法找到自己的声音。
“阳阳,阳阳你怎么了?你是不是在家!”好听的声音,微显急促的从话筒中传出。迟阳很想开口,但胃里的揪痛,却叫她忍不住想要作呕。她强忍着,但电话那头却传来一道让她舒心的声音:“别怕,我就来。”
话音落,迟阳还没来及有所反应,就听外头传来一阵踹门声,踹的很重,很急。
迟阳跌跌撞撞的想要站起,而这时就听大门发出一声巨响。
“咣当——”
门开了,外头嘈嘈切切的议论声,反倒好像在这一刻停住了,只有那让她安慰的声音传来——“阳阳!”
迟阳呆愣住了。
脚步声渐渐接近,当她抬头时,自己已经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中,而那人轻轻擦过她鼻尖的衣领上,还残留着她熟悉的香水味,Burberry—brit_for_men——一个专属于他的味道。
“阳阳,我都知道了,别怕别怕,快去换件衣服洗把脸,我带你去警局把迟夕带回来!快去!”他轻声安慰,动作温柔的拍着她的后背。
迟阳沉浸其中,好似溺水者找到了浮木那样,将他紧紧拥抱,找到了声音的唤他:“泓源……”
紧跟着,她哭了,眼睛就像是俩打开了泄水闸的水库,哭倒在程泓源的怀里,哭的无比放肆。
……
伦敦,街角餐厅。
吃着餐后甜点的程爱瑜,有些倦倦的掩着口,打了个哈欠。坐在她对面的庄晴天,恰好捕捉到这一幕,眯着眼睛促狭的朝她笑着,扬起手中精致的勺子,朝她点了点说:“小鱼儿,我说你们俩就算是新婚燕尔,如胶似漆的时候,也要有点节制。这万一有了孩子,再万一一个不留神,可就被你们俩这激情四溢的举动给弄没了!到时候,你俩后悔都来不及!”
程爱瑜尴尬的咳了声,差点被黑森林蛋糕给卡住了喉咙。
好半天顺过气儿,她转眸朝在不远处的儿童区,正陪思甜玩的男人看了眼,转即抬头看向打量她的晴天,缓缓开口,云淡风轻的道:“我……暂时不想要孩子。”
“啊?小鱼儿,这就不对了,你以前很喜欢小孩子的,不还说过,要生两个好作伴吗?就像你和你哥那样的来着!”顿了下,晴天的视线朝远处女儿的方向看了眼,有些疑惑的拧了下眉头,说:“现在天时地利人和全齐了,你看,煊子有那么喜欢小孩,干嘛不考虑考虑自己生一个?你现在是生育的黄金年龄,身材什么的都很好恢复,不碍事儿的!”
“喜欢是一回事儿,生一个是另一回事儿。”程爱瑜垂下眼眸,纤长的睫羽微微颤了颤,却遮住了她眼底的流光,让人无法揣度她此刻的心思。
“小鱼儿”,唤她,晴天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就好似明白了什么似的,又将目光转向了女儿。见女儿在对她招手,她报以微笑,朝她也挥了挥手,并对程爱瑜说:“刚开始,我留下思甜,是因为我前夫和他长得很像,我想那孩子也应该很像他。所以,我生下了思甜,可悲的是,思甜并不像他,除了眼睛,思甜其它的地方,倒是都随了我。可惜她的眸色不像他,如果是他的碧蓝色,一定更像个洋娃娃!”
听晴天忽然转变了话题,程爱瑜抬头,看向她,做个认真聆听的倾听者。
“我一个人带她,开始的时候,很累,很苦。小鱼儿,你想象不出,我在那段时间里,都做过些什么事儿,受过多少罪。我也曾经后悔过,后悔干嘛因为那个不切实际的想法,生了她。可后来,我发现一切都是值得的,小鱼儿,思甜是我的孩子,是我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宝贝,我无法割舍的宝贝。我庆幸,自己当时发了次疯,不然,要是像你这样理智一会,这孩子早就没了,而我也不会能走到今天。指不定,你来这儿就得去墓园拜祭我了……”
晴天说的很随意,但程爱瑜却足够感觉到这话题的沉重。
她抬头,深深地看了眼晴天,随后开口:“庄晴天,你简直就是个疯子!”
“你又何尝不是呢?你爱他的时候,他星光璀璨,你程大小姐敢说你十六岁之前,那天不把他挂嘴边,谁问你你长大后要嫁给谁,你都会干脆利落的回答——景煊哥哥。现在倒好,你俩怎么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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